4月10日晚,人類首張黑洞照片問世。今日,視覺中國網站上出現了黑洞照片,並註明此圖如用於商業用途,請致電或諮詢客戶代表。該消息一出引起熱議。
共青團中央官方微博質疑並配圖稱,「國旗、國徽的版權也是貴公司的?」
之後,百度、聯想、海爾、360、蘇寧易購等紛紛在其官微下配圖留言互動。
視覺中國:授權非獨家,自媒體未經授權使用有風險
視覺中國影像在微博上回應稱:「黑洞」照片屬於Event Horizon Telescope組織,視覺中國通過合作夥伴獲得編輯類使用授權。該圖片授權並非獨家,其他媒體和圖片機構也獲得了授權。但是該圖片根據版權人要求只能用於新聞編輯傳播使用,未經許可,不能作為商業類使用。商業使用一般包括廣告、促銷等使用場景,視覺中國並未獲得該圖片商業用途的權利。如未經版權人授權,用於商業用途,將可能存在風險。
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此前致電視覺中國客服,對方稱「黑洞」照片僅供有資質的新聞媒體使用,個人或者自媒體在微信公眾號等平臺使用會有版權風險,未經授權不建議使用。
經緯中國創始人吐槽
經緯中國創始人張穎發微博稱:「世界是你們的,也是我們的,但是歸根結底是視覺中國的。」
去年7月,張穎就曾對視覺中國「勒索式」商業模式進行過質疑,張穎稱,視覺中國漫天開價索要幾十萬人民幣巨額賠償,要挾企業籤年度合同。他認為,從該公司收入角度來看,據說「戰果頗豐」。「侵權確實不應該,但這種漫天要價的商業模式更不應該,現在還變成了這家公司的核心商業模式,也是好笑了。」
律師解讀
從法律角度來說,視覺中國能否通過這張照片獲利?
上海尚法律師事務所律師朱琳對觀察者網分析表示,需要看視覺中國與版權方籤署的授權協議的授權範圍。如果視覺中國將該圖片上傳至其官網且供第三方付費下載使用的行為在授權範圍之內,那是沒問題的,但如果協議中明確約定該圖片不可轉授權於第三方使用或者視覺中國不得通過該圖片獲取相應經濟利益,那視覺中國的行為是超出授權範圍使用該圖片,將面臨違約及侵權的風險。
此外,視覺中國是否有權追究所謂「違規使用黑洞照片」方的責任呢?
朱琳指出,首先需要看視覺中國與歐洲南方天文臺的協議,看著作權人是否將維權的權利授權給視覺中國。如果協議未明確,那麼一般情況下,著作權的專有使用權人有權向侵權方發起訴訟,但如獲得的是非專有使用權,則不具備該維權的權利。
來源:綜合北京日報客戶端 觀察者網 鳳凰網
編輯:tf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