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相關新聞報導,北京市網信辦、市公安局針對脈脈匿名版塊存在用戶匿名發布謠言侮辱誹謗他人,侵犯他人名譽、隱私等合法權益的問題,依法聯合約談脈脈相關負責人,責令其限期關閉匿名發布信息功能,加強用戶管理,全面整改。
其實,匿名應用並不是一個稀罕的事物。早在2014年,國內就出現了一大批模仿國外Secret的匿名應用。畢竟當時Secret成立僅9個月,就獲得了2500萬美元的B輪融資,且估值高達1億美元。在2014年,國內的匿名應用超過了20款。比如無秘、Secret中文版秘密、烏鴉、呵呵、吐司、BiBi、嘰嘰、悄悄等。
當時這些匿名應用可謂紅極一時,它們給自我的定義是開闢熟人社交、陌生人社交之外的另外一種社交形式,提供了一種「宣洩」的功能。由此,人們在這些匿名應用中能夠說出自己的秘密而不必承擔「是我說」的風險。此外,還能引起朋友的想像,並帶來「猜猜我是誰」的刺激感。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匿名應用中的言論逐漸走向極端化。這些言論不僅觸及到很多人的隱私,甚至還存在法律隱患,最終導致匿名應用式微。而脈脈身為一個求職平臺,其匿名版塊則與之前的是匿名應用有著較大不同。
最重要的是,脈脈上的用戶都是經過認證的,是企業的員工。當這些用戶在脈脈的匿名版塊發布信息,其實也正是代表著企業本身。原本脈脈匿名版塊還算正常,基本上是用戶在稍微吐槽公司,或者與其他人交流工作心得等。
但隨著體量的變大,上面的人也愈發魚龍混雜。後來,很多企業的內部事宜都被曝光出來。比如要想知道哪家公司推出新品、獲得融資、即將倒閉等信息,幾乎都能通過脈脈匿名版塊發現,堪稱「先知先覺」。此前街電的離職及股權事件、樂視VR解散、百度外賣被賣、UC瀏覽器大規模裁員風波等在脈脈匿名版塊曝出的事件,最後都被證實是事實。
但要注意的是,因為有著匿名這一機制的存在,誰也不知道言論就一定是真實的。因此,也就有人處心積慮的報復他人,甚至對企業進行中傷。
而《民法通則》第101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則提到,「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12條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第47條則規定,「網絡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當用戶匿名發表不當言論後,除了當事人和企業受到傷害外,自己實際上也觸犯了法律。當然,身為匿名言論的平臺,脈脈也會受到衝擊。
因此,此次脈脈的匿名版塊關閉,其實還是為了保護大眾和企業的聲譽、隱私。可以說,匿名不是躲避法律制裁、不承擔責任的「神器」,在網上發表言論還是要更加慎重。(科技新發現 康斯坦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