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萬敏/文11月2日晚間,央行公布了《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備案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此前一天,即11月1日,《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簡稱「《金控辦法》」)正式施行,滿足條件,擬設立金融控股公司應在《金控辦法》正式實施後的12個月內向人民銀行提出設立申請。
螞蟻集團的招股書顯示,螞蟻集團擬以全資子公司浙江融信為主體申請設立金融控股公司並接受監管,並由浙江融信持有相關從事金融活動的牌照子公司的股權。公開資料顯示,目前浙江融信旗下暫持有商融(上海)商業保理有限公司、商誠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上海智蟻理財顧問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
如果螞蟻集團成功申請金控公司,將會被納入怎樣的監管體系中?
就如何規範金融控股公司的股東和資本管理,央行有關負責人在此前答記者問中稱,一是在核心主業、公司治理、財務狀況、股權結構、風險管理等方面,對股東資質提出要求,並對主要股東、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連續盈利等提出差異化要求。二是投資資金來源應依法合規,監管部門對其實施穿透管理。三是設定負面清單,明確禁止金融控股公司控股股東從事的行為。四是建立資本充足性監管制度,金融控股集團的資本應當與其資產規模和風險水平相適應。
一周以來,馬雲在外灘的講話餘音伴隨著螞蟻集團上市的喧鬧,這場資本的盛宴正進入最紅火的階段。與之相應的是,對以螞蟻集團為代表的大型網際網路企業參與到金融業務中的商業模式、商業道德等層面的爭議也進入最高峰。
「我們連軸開了幾個小時的會,商議以後與監管交流的基本立場和溝通策略。」在馬雲那番轟動的講話當天晚上,一位金融科技公司的戰略研究部門人士對記者表示。
但因此而頭痛的可能不止是金融科技企業。
2020年11月2日,在香港金融科技周「數字經濟中的央行角色」主題會議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表示,在新的世界,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技術不僅給傳統商業銀行帶來壓力,也給央行帶來新的挑戰,如何在技術帶來的便利與風險中讓金融服務更安全,對央行來說是一個重要的命題。
「監管部門要認真做好工作,對同類業務、同類主體一視同仁。」10月3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簡稱金融委)召開專題會議,會議指出,當前金融科技與金融創新快速發展,必須處理好金融發展、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的關係。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金天對記者表示,除金融委已經提出的原則性要求外,對金融科技的監管還有三項建議,一是嚴格實施「金控」監管政策,特別是密切關注個別網際網路科技巨頭發展成為金融控股公司後的業務、風險隔離情況,從功能監管的角度出發避免監管盲區、監管套利。二是加快發展監管科技,提升對網際網路科技巨頭監管水平、監管有效性。三是鼓勵「負責任的金融創新」,對看不清的新業態可以試行「監管沙盒」,保持監管警覺;對已看清的業態則要解決「監管不平等」問題。
11月1日,中國央行主管媒體《金融時報》客戶端刊發了題為《大型網際網路企業進入金融領域的潛在風險與監管》的文章,作者指出,「應加強頂層設計,明確監管規則,加快建立健全有效監管框架。嚴格市場準入,嚴格金融業務準入和持牌經營要求,強化功能監管,保持監管一致性。加強數據監管和消費者保護,防止數據壟斷並藉此獲取超額利潤。發展監管科技,提升風險識別、防範與處置能力。落實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規則,加強宏觀審慎管理,防範系統性風險。」
值得關注的是,11月2日,根據全國金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下稱「金標委」)官網,10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發布《金融科技創新應用測試規範》(JR/T 0198-2020)、《金融科技創新安全通用規範》(JR/T 0199-2020)、《金融科技創新風險監控規範》(JR/T 0120-2020)等三項金融行業標準。
金標委表示,三項標準既適用於從事金融服務創新的持牌金融機構和從事相關業務系統、算力存儲、算法模型等科技產品研發的科技公司,也適用於相關安全評估機構、風險監測機構、自律組織等。標準發布之前已投入運營的金融服務或科技產品進行金融科技創新時也可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