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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焦耳/平方釐米的來歷——
南京市公安局的三位警官的《鋼珠氣槍及其發射彈丸的檢驗和鑑定》,是1.8焦耳/平方釐米的提出者。查到三位警官的上述論文全文,該論文第4頁載明:
試驗2,為獲得近距離鋼珠氣槍涉及對「眼睛」致傷下限值,筆者進行活體生物(豬)實彈射擊試驗,試驗選用了11隻重200斤的健康的長白豬,試驗環境為室內無風的屠宰豬場,使用直徑0.6cm重0.9g鋼珠彈,膛口彈丸比動能經過檢測分別為2.5j/cm⊃2;、1.5j/cm⊃2;、0.4j/cm⊃2;的手動式氣槍,射距為10-20cm,採集的樣本數據由眼科專家根據需要而定。經過對12隻眼睛進行射擊試驗、醫學摘除及醫學解剖檢驗分析,試驗結果為0.4j/cm⊃2;二隻眼,1.5j/cm⊃2;二隻眼沒有明顯傷,1.5j/cm⊃2;二隻眼構成傷殘,另三隻實驗眼球具有傷殘的很大可能。2.5j/cm⊃2;傷殘明顯,其中一眼擊中後當時就鮮血直流。可以看出比動能大於1.5j/cm⊃2;的情況下,對人要害部位(眼睛)近距離射擊可以造成傷殘。
根據以上試驗結果,並考慮到無後效期作用時彈丸飛行中的速度衰減及不同口徑彈丸對肌體傷殘差異等因素,在1m內閾值鋼珠氣槍致傷下限值可定為1.8j/cm⊃2;。
論文為什麼以眼睛作為肌體部位呢?論文提出:
犯罪分子大都具有兇殘,歇斯底裡的特點,他們往往手持槍械,直抵要害(如心臟、顳骨,眼睛等),近距離和貼近距離射擊。考慮傷亡的最低閾值是必須與現有的法律、法規相銜接,保持一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95條在重傷的相關條款中就指出,喪失視覺就視為重傷害。《人體輕重傷鑑定標準及人體重傷害鑑定標準》具有四五條就眼睛傷害的明確規定。這些都可以說明在衡量殺傷力時,把眼睛作為了基本條件。通常社會上的致傷是根據檢測通則,對近或者遠距離射擊時對眼睛致傷或者致殘的最低值,目的是最大限度保護人民不受傷害。從前述的試驗結果看,鋼珠氣槍大部分的比動能均大於2j/cm⊃2;,有的精製「鋼珠氣槍」比動能大於25j/cm⊃2;。可見這些是足以致人傷亡的槍枝。
簡言之,就是拿11頭豬,在10-20釐米遠,對準豬眼睛,用鋼珠彈進行射擊,涉及比動能在1.8焦耳/平方釐米以上,豬眼睛就受傷。而且,以人體重傷標準中有眼睛受傷算重傷為由,以眼睛作為受體,最後定了1.8焦耳/平方釐米作為槍枝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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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所以禁止了槍啊,雖然力度可能矯枉過正了。每個人都可能摸出一把槍,像美國巴西的貧民窟一樣你不慌嗎?
既然壞人都能拿槍了,為什麼還要禁止好人拿槍?你也知道一陽指不一定好用。所以答案是在壞人用槍指著我之前,先去買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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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既然壞人都能拿槍了,為什麼還要禁止好人拿槍?你也知道一陽指不一定好用。所以答案是在壞人用槍指著我之前,先去買一把。
你去拿手摳一個和你一樣身材的拿著槍的人試試,讓你先動手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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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你去拿手摳一個和你一樣身材的拿著槍的人試試,讓你先動手1秒。
那犯罪分子還可以用手指扣眼睛呢?是不是需要全民割手指呢?更可怕的時犯罪分子用手扔石頭打眼睛呢?是不是要全民割掉手掌以上部位,以有效防止扔石傷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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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那犯罪分子還可以用手指扣眼睛呢?是不是需要全民割手指呢?更可怕的時犯罪分子用手扔石頭打眼睛呢?是不是要全民割掉手掌以上部位,以有效防止扔石傷眼呢?
1.8焦耳/平方釐米的來歷——
南京市公安局的三位警官的《鋼珠氣槍及其發射彈丸的檢驗和鑑定》,是1.8焦耳/平方釐米的提出者。查到三位警官的上述論文全文,該論文第4頁載明:
試驗2,為獲得近距離鋼珠氣槍涉及對「眼睛」致傷下限值,筆者進行活體生物(豬)實彈射擊試驗,試驗選用了11隻重200斤的健康的長白豬,試驗環境為室內無風的屠宰豬場,使用直徑0.6cm重0.9g鋼珠彈,膛口彈丸比動能經過檢測分別為2.5j/cm⊃2;、1.5j/cm⊃2;、0.4j/cm⊃2;的手動式氣槍,射距為10-20cm,採集的樣本數據由眼科專家根據需要而定。經過對12隻眼睛進行射擊試驗、醫學摘除及醫學解剖檢驗分析,試驗結果為0.4j/cm⊃2;二隻眼,1.5j/cm⊃2;二隻眼沒有明顯傷,1.5j/cm⊃2;二隻眼構成傷殘,另三隻實驗眼球具有傷殘的很大可能。2.5j/cm⊃2;傷殘明顯,其中一眼擊中後當時就鮮血直流。可以看出比動能大於1.5j/cm⊃2;的情況下,對人要害部位(眼睛)近距離射擊可以造成傷殘。
根據以上試驗結果,並考慮到無後效期作用時彈丸飛行中的速度衰減及不同口徑彈丸對肌體傷殘差異等因素,在1m內閾值鋼珠氣槍致傷下限值可定為1.8j/cm⊃2;。
論文為什麼以眼睛作為肌體部位呢?論文提出:
犯罪分子大都具有兇殘,歇斯底裡的特點,他們往往手持槍械,直抵要害(如心臟、顳骨,眼睛等),近距離和貼近距離射擊。考慮傷亡的最低閾值是必須與現有的法律、法規相銜接,保持一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95條在重傷的相關條款中就指出,喪失視覺就視為重傷害。《人體輕重傷鑑定標準及人體重傷害鑑定標準》具有四五條就眼睛傷害的明確規定。這些都可以說明在衡量殺傷力時,把眼睛作為了基本條件。通常社會上的致傷是根據檢測通則,對近或者遠距離射擊時對眼睛致傷或者致殘的最低值,目的是最大限度保護人民不受傷害。從前述的試驗結果看,鋼珠氣槍大部分的比動能均大於2j/cm⊃2;,有的精製「鋼珠氣槍」比動能大於25j/cm⊃2;。可見這些是足以致人傷亡的槍枝。
簡言之,就是拿11頭豬,在10-20釐米遠,對準豬眼睛,用鋼珠彈進行射擊,涉及比動能在1.8焦耳/平方釐米以上,豬眼睛就受傷。而且,以人體重傷標準中有眼睛受傷算重傷為由,以眼睛作為受體,最後定了1.8焦耳/平方釐米作為槍枝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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