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7月1日訊(記者 梅建明 通訊員 伏新軍)俗話說距離產生美,路上開車也都是同樣的道理。「綠燈還有幾秒鐘,加上黃三秒,肯定是可以過去的,她突然踩的剎車,我才是受害者。」近日,在南京江寧谷裡一處馬路上,追尾前車的司機蔡先生很是氣憤,在現場要求谷裡交警中隊的民警判定前車負此次事故主要責任。
據介紹,前車車主林女士是一名新手,在快行駛到振容路口時,看見綠燈確實還有兩三秒鐘,因擔心時間不夠怕闖了紅燈,就踩了剎車減慢速度,打算等下一個綠燈,沒有想到車還沒有停穩,就聽見嘭的一聲,車猛的往前衝了一下,被人追尾了。
民警隨即把雙方帶回中隊,並觀看了林女士車上的行車記錄儀視頻,視頻中顯示林女士行駛至路口停止線時,綠燈剛好跳成黃燈,而蔡先生因為跟車太緊,剎車不及時,導致此次追尾事故,因此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民警提醒廣大駕駛員,行車時一定要保證安全距離,觀察前車動向,以便在遇到緊急情況時留有足夠的剎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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