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時候,即便從未發生過的事情,也可能造成某種虛構的(fiction)記憶。在調查取證過程中,如果詢問的問題帶有隱含的誤導信息,證人的證詞就會改變。例如,詢問時的描述是「兩輛車撞碎」或「兩輛車相撞」,被試就會對「撞碎的」場景描述道,他「目睹了」更多的玻璃碴,而實際上根本沒有碎玻璃。
再如「當車經過穀倉(虛構的)時,車速是多少?」被試會很有信心地說的確看見了一個穀倉(Garry & Loftus,1994)。
Loftus(1993)成功地通過實驗使被試產生了事實上從未發生過的、假想的童年創傷經歷。Loftus要求被試每天回憶童年時曾經歷過的四件事,其中三件的確發生過,而另外一件是由家庭成員提供的虛構故事。這個故事總是一成不變的:被試很小的時候在購物中心走失了,而最後遇救。如果被試什麼也記不起來,就如實寫「無法記起」。
研究發現,從8歲到42歲的被試都堅信那個虛構的故事是真實的,並能夠提供許多細節,比如當時的情緒、服飾的顏色等。為什麼會產生虛構的記憶呢?有兩種可能的原因:
第一種原因與記憶系統的性質有關,記憶系統會在新信息的基礎上不斷地改變和擴張。
第二,可能是由來源遺忘(source amnesia)所致。所謂來源遺忘是指,在某些情況下,人們無法區分究竟在哪些經驗片斷中獲得了「記憶」,是真實事件,或是白日夢,抑或是誤導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