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會」一詞是否會讓你想起上個世紀的上海?它起源於我國西周時期的家族宗法制度。那時他們為了利益,只能團結一致,這樣才能贏得利益的大頭。「黑社會」總是避免不了有一個為首的老大,說起中國近代黑幫老大,很多人都會想到杜月笙,黃金榮等人。但是今天小編要說這個黑老大,他逃過打黑除惡,還偷偷建立私人武裝,他稱霸地方10年斂財近10億!
他就是彭治民,1963年生於重慶,曾任重慶慶隆屋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重慶希爾頓酒店的股東。他從小就有小偷小摸的習慣,在不服管教的青春叛逆期裡,他結識了社會上的混混之輩,聯合多次進行盜竊,先後為此入獄2次,但他每次都是難改惡習,屢次犯事。他的人生第一桶金也不是靠正經生意賺來的,他通過製作並販賣假煙,形成一系列的一條龍服務,在短短十年的時間裡面,他賺到了2000餘萬元的家產。
有了啟動資金後,彭治民開始了自己的事業,他先用這筆錢開了一家酒店,從一個混混搖身一變變成了一個酒店老總,成為了一名成功的企業家。隨後彭治民披著合法外衣發展壯大其涉黑組織,豢養打手數十名,有組織進行暴力拆遷,造成多名群眾失去住房。同時,他糾集涉黑人員王小軍等以「鑽石王朝」俱樂部等為據點,實施黑、黃、槍、賭、毒違法犯罪。
後來警方得知後要去查他的酒店,但是由於證據不足,在第一次打黑行動中,他成功脫身。成功脫身它就越發的狂妄自大,覺得自己十分的聰明,沒有人能夠抓得住他,更加的膽大妄為,肆意妄為了。他還養了一群暴徒,每個人都戴著頭盔,身穿迷彩服,腳上穿著馬靴,腰上也有對講機和電警棍,對於自己打造的這個私人「武裝」,他還覺得自己是十分的厲害。
在他稱霸重慶的十年期間,他瘋狂斂財10億元。後來他再次因涉黑被重慶警方執行逮捕。彭治民到案初期,面對民警調查,態度非常傲慢。「我是一個合法商人,我是人大代表,我沒有做過任何違法的行為。」在最初的交鋒中,彭治民基本上都是這幾句話,他甚至還威脅辦案民警:「你們在亂來、亂整,在陷害我。我外頭還有那麼多工地、那麼多工人,很多事情還等著我處理。出了事哪個都負不起這個責。」
在大量證據面前,彭治民發現百般抵賴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他終於低頭。最終彭治民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後來彭治民自己悔過說:「想起我做的這些事情,真是太瘋狂了。」去年經過再審,彭治民已改判為有期徒刑15年。此外,同年5月彭治民再獲減刑8個月。由此可見,法律不會放過任何一個人,也不會錯怪一個人,大家說是不是呢?對於本篇文章大家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