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局關於落實促進建築業平穩健康發展
有關措施的通知
各區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建築業和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13號)有關要求,支持我市建築業克服疫情影響,實現平穩健康發展,結合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工程報建環節。
取消工程項目報建環節,改為項目信息登記,按照項目監管權限,在市區分工正向清單的基礎上與項目招投標登記合併辦理。
二、優化行政審批流程。
簡化施工許可前置條件,施工圖審查合格書不再作為施工許可前置條件,調整為在規定時限內由建設單位承諾完成。對建築業企業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的三級資質,預拌商品混凝土資質和受省住建廳委託審查的專業承包二級資質實行告知承諾審批,推行企業資質證書的電子證照。
三、下放審批管理權限。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將二次裝修項目的招標投標、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管、驗收備案、消防審查及驗收(抽查)等審批管理事項下放各區實施。探索分步下放消防審查和驗收(抽查),逐步實現項目監管和消防驗收(抽查)範圍相匹配。
四、縮小施工圖審查範圍。
縮小施工圖審查範圍和內容,取消300平方米-2000平方米的內部改造項目(涉及人防工程的除外)施工圖審查,實行設計質量安全註冊師負責制。單體建築面積小於5000平方米的新建、擴建房屋建築工程項目和內部改造項目,開工前不再進行施工圖審查,調整為事後設計質量檢查。將基坑工程設計審查調整為專家論證,將專家論證意見作為基坑工程施工依據。
五、落實資金替代措施。
可採用銀行保函、工程擔保公司保函或者工程保證保險替代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在招標文件備案環節,及時發現和糾正無故拒絕接受建築業企業以保函保單替代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條款,切實減少企業資金佔用。
六、推行工程全過程諮詢服務。
在政府投資重大項目中啟動工程全過程諮詢服務試點,指導試點項目建設單位重點選取在疫情防控中貢獻突出的優秀諮詢企業參與試點,提供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全過程諮詢服務,滿足建設單位一體化服務需求。鼓勵社會投資項目探索工程全過程諮詢模式。
七、明確防控費用範圍。
因疫情防控需要,工地現場的防疫設施改造、防護物資消耗、增加的專職防疫人員費用等列入疫情防控措施費中,按實籤證,據實計取。現場勞務人員核酸檢測費用,由發承包雙方協商分擔比例。及時發布市場價格信息,增加主要建築材料價格信息發布頻次,為發承包雙方合理確定工程價款提供參考依據。
八、加大招標支持力度。
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建築業和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13號)要求,對在疫情防控中貢獻突出且受到當地表彰的優秀企業和個人,在當地今年的政府和國有投資工程招標中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2分和1分的專項加分。
武漢市城鄉建設局
2020年5月12日
落實政策措施 促進建築業平穩健康發展
—解讀《關於落實促進建築業平穩健康發展有關措施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建築業和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13號)有關要求,支持我市建築業克服疫情影響,實現平穩健康發展,現結合工程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2020年5月12日,市城鄉建設局印發了《關於落實促進建築業平穩健康發展有關措施的通知》(武城建[2020]6號)(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既貫徹了《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建築業和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13號)促進建築業平穩健康發展措施,又堅持以問題為導向,聚焦建築業在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痛點和堵點,克服疫情影響解決眼前問題和保持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態勢,是我市支持建築業積極應對疫情影響保持平穩健康發展的一份重要指導性文件。具體解讀如下:
第一,關於取消項目報建環節。
報建環節僅為多年來各地形成的工作慣例,主要是解決項目招標前信息入口和項目類別、市區分工等等問題,同時為招標前提供項目的基本信息,是閉合管理重要手段之一。按照當前工程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為解決對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信息入口和市區分工的問題,將報建改為項目信息登記,按照監管權限,在市區分工正向清單的基礎上與項目招投標登記合併辦理,市區相關部門按照市區分工範圍,開展後續的項目審批和監管工作。
第二,關於優化審批流程工作。
房屋建築工程項目辦理施工許可證時,對施工圖審查合格書採取告知承諾制。建設單位申報施工許可證時,承諾按照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內容進行建設,施工圖設計文件符合國家標準規範。無需施工圖審查(含消防)的項目,建設單位申辦施工許可時應承諾正式施工前將符合施工、消防等要求的技術文件通過電子化圖審系統報至圖審管理部門,圖審管理部門將信息共享至後續質量安全監督部門。為便於具體實施將同步出臺《市城建局關於進一步推進聯合圖審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確施工圖免審標準、範圍及實施辦法。
對建築業企業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制審批是對《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開展建築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工作的通知》在我市具體實施的細化,並同步出臺《市城建局關於開展建築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工作的通知》。
第三,關於下發管理權限方面。
依據《武漢市工程建設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下放房屋建築工程審批和監管權限的通知》(武項審改辦[2018]14號),此次是對二次裝修工程由各負責實施進行了明確,將同步出臺《關於進一步規範我市內部裝修改造工程施工圖審查工作的通知》,將與本《通知》配套實施。
《通知》對區管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抽查)工作將按照分步下放的原則,作出來計劃安排,下步將開展對各區進行調研的基礎上提出具體工作方案。
第四,關於縮小施工圖審查範圍。
國務院《關於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對縮小施工圖審查範圍已有要求,本《通知》予以貫徹落實。根據建設工程不同的規模大小,採取不同的施工圖審查管理方式,對於300-2000平方米的內部改造項目(涉及人防工程的除外)的施工圖審查,調整為實行設計質量安全註冊師負責制,不再進行審查。對單體建築面積小於5000平方米的新建、擴建房屋建築工程項目和內部改造項目,開工前不再進行施工圖審查,調整為事後在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或專項檢查中對設計質量檢查,並同步出臺《關於進一步規範我市內部裝修改造工程施工圖審查工作的通知》,將對我市裝修改造類建設圖審工作進行進一步規範和明確。
改革基坑工程審查模式,調整為建設單位組織專家對基坑支護方案進行評審,專家評審意見作為該項目進行基坑工程施工的依據,目前正在制定《武漢市基坑工程設計與施工論證管理規定》對具體的操作要求進行規範。
第五,關於落實資金替代措施方面。
按照省政府《促進建築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措施》中第4條提出將全面實施工程擔保制度,建築業企業可以採用銀行保函、工程擔保公司保函或者工程保證保險替代工程投標、履約、工程質量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為保障工程發承包雙方的公平權益,從工程招標文件發布之初就應當明確保函保單的擔保機構和格式。監管部門在招標備案環節,及時發現和糾正無故拒絕接受建築業企業以保函保單替代措施的行為。對於在保函保單上弄虛作假的企業,要聯合有關部門,用好建築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平臺,發揮信用體系的聯合懲戒作用。
第六,關於推行工程全過程諮詢服務。
全過程工程諮詢是新的工程建設組織管理模式,推行全過程工程諮詢有利於提高投資效益,縮短建設工期,能激發市場活力,有利於培養智力密集型、技術複合型、管理集約型的全過程工程諮詢企業。《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推進全過程工程諮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規[2019]515號)已要求推行工程全過程諮詢服務試點。本《通知》在此基礎上結合我市目前建築業企業受疫情影響外地市場有所萎縮的實際情況,提出在同等情況下優先推薦疫情防控中貢獻突出的一批優秀本地企業參與試點。2020年上半年,將推出我市全過程工程諮詢的招標文件、合同文本、計價規則等政策性文件,在政府投資重大項目中啟動全過程工程諮詢服務試點,提供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全過程諮詢服務。與此同時,相關政策也鼓勵社會投資項目積極探索採用全過程工程諮詢模式。
第七,關於明確防控費用範圍方面。
對工地現場的防疫設施改造、防護物資消耗、增加的專職防疫人員費用等列入疫情防控措施費中,列入工程造價。防疫設施改造不包括原本就已包含在工地現場文明施工費用中的設施設備實名制設施及人員相關費用投入。實名制設施及人員相關費用按《市城建委關於調整武漢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取費標準等計價規定的通知》(武城建[2019]77號)執行;防護物資消耗及增加的專職防疫人員按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建設工程計價管理的指導意見》(2020年2月24日)執行。隨著疫情防控工作進展需要而產生的其他新增費用(例如人員核酸檢測、抗體檢測等)可協商列入工程造價成本,由發包方承擔。
同時也應當注意,雖有利於疫情防控,但原本就已包含在工地現場文明施工費用中的設施設備投入,不應再另行單列成本。市標準定額管理站在復工復產階段採取每半個月發布一次主要建材市場價格信息的措施。
第八,關於加大招標支持力度方面。
承接工程項目是建築施工企業發展的基石,為支持本地企業承接項目,回復和擴大生產、實現行業產能逆勢增長。省政府《促進建築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措施》已對在疫情防控中貢獻突出的優秀企業和個人在招投標中給予專項加分有明確規定。本項加分以政府或防疫指揮部發布的表彰文件為依據,以政府和防疫指揮部的層級限定範圍,例如受省政府或省防疫指揮部表彰的企業和個人在全省的政府和國有投資工程範圍內給予加分,受某區政府或區防疫指揮部表彰的企業和個人僅在該區的政府和國有投資工程範圍內給予加分。
【來源: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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