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大氣網訊:日前,河北發布《液氨貯存使用單位環境風險防控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詳情如下: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公開徵求河北省地方標準《液氨貯存使用單位環境風險防控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按照《2019年京津冀水汙染突發事件聯防聯控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進一步規範涉液氨貯存使用單位環境風險防範及環境隱患排查工作,提升企業環境安全管理水平,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組織起草了《液氨貯存使用單位環境風險防控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
目前,標準編制單位已編制完成徵求意見稿,根據《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相關要求,現將標準徵求意見稿和有關材料發送給你們,請研究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加蓋單位公章,並於2021年1月31日前反饋我廳(電子文檔請同時發送至電子郵箱)。標準徵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可登錄我廳網站(http://hbepb.hebei.gov.cn/)「意見徵集」欄目檢索查閱。逾期未復函的視為無意見。
聯繫人:付賀鵬聯繫電話:0311-87908902(兼傳真)
電子郵箱:yingjiyujing@163.com
前 言
本標準依據GB/T 1.1-2020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由河北省生態環境廳提出並歸口。
本標準由河北省生態環境局組織實施。
本標準起草單位:河北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汙染天氣預警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孟憲棟、許政、付賀鵬、張陽、朱桂豔、陳磊、王新月、
王志璐、耿立軒、朱麗彬。
引 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河北省水汙染防治條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制定本標準。
液氨貯存使用單位環境風險防控技術規範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液氨貯存使用單位環境風險防控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等技術要求。用於指導相關主管部門和液氨貯存使用單位做好環境風險防控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等工作。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T 11651 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範
GB/T 50493石油化工企業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準
HJ 169 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
HJ 941 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級方法
DB11/ 501 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DB11/ 1014 液氨使用與儲存安全技術規範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本文件。
3.1
環境風險 environmental risk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可能性及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
3.2
環境風險單元 environmental risk unit
長期或臨時生產、加工、使用或存儲環境風險物質的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企業且邊緣距離小於500 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3.3
突發環境事件 abrupt environmental accident
由於汙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汙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者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採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
3.4
應急演練 emergency drill
為檢驗應急計劃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
環境風險受體 environmental risk receptor
指在突發環境事件中可能受到危害的企業外部人群、具有一定社會價值或生態環境功能的單位或區域等。
4 環境風險防控
4.1 新建液氨貯存使用單位特殊要求
4.1.1 在環境風險受體敏感程度較高(環境風險受體敏感程度依照HJ 941確定為E1)的區域內不宜新建液氨貯存使用單位。
4.1.2 選址應符合河北省城市總體規劃、環境保護等專項規劃,並符合大氣汙染防治、水資源保護、自然生態保護等要求。
4.1.3 應依據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確定液氨貯存使用單位的位置及其與周圍人群的距離。在對液氨貯存使用單位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時,應重點對環境風險單元可能產生的有害物質洩漏、大氣汙染物的產生與擴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風險等因素,根據其所在地區的環境功能區類別,綜合評價其對周圍環境、居住人群的身體健康、日常生活和生產活動的影響,確定液氨貯存使用單位與常住居民居住場所、農用地、地表水體以及其他敏感對象之間合理的位置關係。
4.2 液氨貯存使用單位基本要求
4.2.1 環境風險評估
4.2.1.1 應按照HJ 941進行風險評估,確定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等級。
4.2.1.2 參照HJ 169進行不少於兩種洩漏量的情景計算,包括危害後果及影響範圍分析。
4.2.2 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與治理。
4.2.2.1 應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檔案。
4.2.2.2 隱患排查治理檔案應包括: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年度隱患排查治理計劃,隱患排查表,重大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驗收報告,培訓和演練記錄以及相關會議紀要等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形成的各種紙質或電子版材料。
4.2.2.3 隱患排查治理檔案按照《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要求至少留存五年。
4.2.2.4 突發環境事件隱患自查表和環境風險防控措施自查表參見附錄A和附錄B。
4.2.3 環境風險防控設施
4.2.3.1 噴淋系統。按DB11/1014設置噴淋系統或移動式噴霧水槍。
4.2.3.2 消防退水收集、存儲設施(應急池)。依據DB11/1014設置消防退水、存儲設施,收集的事故廢水或洩漏的液氨等應經處理達標後排放。
4.2.3.3 氨回收裝置(系統)。確定為重大環境風險等級的液氮貯存使用單位可建設氨氣安全處置、回收裝置(系統),及時回收事故狀態下外洩的氨氣,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4.2.4 應急預案和信息通報機制
4.2.4.1 液氨貯存使用單位應按照《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並備案,至少每三年對應急預案進行一次回顧性評估。
4.2.4.2 建立突發環境事件信息通報機制。掌握企業周邊5km範圍內人口集中區(如居住區、學校、醫院等)的方位、距離、管理部門及聯繫方式,並定期對名單進行更新。
4.2.5 應急演練和培訓。定期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培訓,組織應急演練,如實記錄培訓和演練情況,每年不少於1次。記錄培訓和演練時間、內容、參加人員等情況,存檔並保存至少五年。
4.2.6 應急物資。參照附錄C,配備相應數量和種類的應急器材物質。
4.2.7 風向標。根據廠區情況、人員分布、附近居民分布等,將風向標設置於各類人員便於看到的位置,確保人員相對集中的區域能夠在室外觀察到風向標、確定風向。
5 監測要求
5.1 在氨罐區、氨壓縮機房和設備間、液氨鋼瓶儲存區、液氨鋼瓶使用區、使用液氨的廠房、氨快速凍結裝置出口處的上方及設置氨製冷輔助設備的房間等環境風險單元,應設置氨氣體監測報警儀。設置要求參見DB11/1014的相關規定。
5.2 監測到異常情況時,應及時開展排查、整治、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工作。
6 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處置
6.1 應急響應
6.1.1 報警
6.1.1.1 通知本單位管理、維修、應急搶險等相關人員到場處置。
6.1.1.2 撥打119、120,向消防等部門報警,並將事故情況及時報告當地生態環境、市場監督管理、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
6.1.1.3 根據事故大小以及蔓延情況及時向周邊敏感區(周邊單位、鄰近社區等)通報有關情況。
6.1.2 切斷事故源
6.1.2.1 事故單位現場操作人員應立即關閉漏氨部位相關閥門,切斷事故源。
6.1.2.2 打開噴淋裝置,用水稀釋、吸收,稀釋的水要收集處理,防止進入壞境
6.1.3 疏散
6.1.3.1 人員的疏散在選擇方向時,應選取上風向。
6.1.3.2 根據地形、風向、風速、事故設備內液氨量、洩漏程度、以及周邊道路、重要設施、建築情況和人員密集程度等,對洩漏影響範圍進行評估,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
6.2 現場洗消處理
6.2.1 根據液氨的理化性質和受汙染的具體情況,採取物理、化學等方法進行洗消。
6.2.2 化學消毒法,可使用稀鹽酸等酸性溶液噴灑在染毒區域或受汙染體表面,使其轉為無毒或低毒物質。
6.2.3 物理消毒法,可使用吸附墊、活性炭等具有吸附能力的物質,吸附回收轉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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