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泡是誰發明的?
這個問題也許還沒上小學的孩子都可以一臉嫌棄地看著你,然後理所應當地說:當然是發明大王愛迪生啦!
一般在故事裡都這樣描述:在1879年10月21日,愛迪生在失敗了幾千次實驗後,終於發現了鎢絲作為燈絲材料,發明了世界上的第一個燈泡——從此,他為世界帶來了光明!因此,從那以後,看到燈泡就想到了愛迪生;提到愛迪生就想起了燈泡。
但是,儘管如此,這並不是真相。
首先,這個說法的有個錯誤的地方,愛迪生一開始發明燈泡時並不是用的鎢絲,而是碳化棉絲作為燈絲。
然後,燈泡的發明歷史大約是這樣的:
在1810年,英國人戴維發明了電弧燈。電弧燈是靠著兩個碳棒之間的電弧發光照明的。這玩意開啟了用電照明的先河,大家紛紛開始進行研究。但是,這肯定不是燈泡。

1854年美國人亨利·戈培爾使用碳化竹絲在真空玻璃瓶中通電,繼而發明了第一個燈泡。並且這個燈泡能夠持續使用四百個小時,完全能夠滿足日常生活所用。但是,他一開始並沒有申請專利,後來才申請的。

1874年,加拿大人伍德沃和埃文斯發明了一種新的燈泡——那是一隻充氮的玻璃燈泡,燈絲是一根碳棒,由它連接著電極的兩端。他倆也成功地申請了專利。但是,最後他們把專利權賣給愛迪生了。

1878年,英國人斯旺完成了真空玻璃中碳絲通電的燈泡,並且申請了英國的專利,還開了公司推廣電燈。後來愛迪生買下了斯旺的專利。

終於到了1879年,愛迪生幾千次實驗後,發明了碳化棉絲作為燈絲的燈泡。可惜這個是英國人斯旺在1860年就知道了的。過了一年,愛迪生又是幾千次實驗,發現了碳化竹絲——沒錯這是上文的1854年的美國人亨利·戈培爾發現的(因為戈培爾窮困潦倒,死後他的妻子把這一專利賣給了愛迪生)。
專利官司打了很多年,愛迪生僅僅取得了「碳絲白熾燈」的權利權。但是為什麼僅僅是改良燈泡的愛迪生,被人傳頌為電燈的發明人呢?

因為愛迪生將電燈這件發明物成功地進行了商業化。正是因為愛迪生的推動,並建立起完備的發電、供電系統,才讓普通大眾擁有光明。因此,愛迪生的貢獻值得我們銘記。跨時代的發明、研究固然重要,但是怎麼將它變為現實進而轉化為生產力同樣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