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醫學生黃洋被人毒害的事件剛過,突然又有四川雅安地震的消息。世事無常,讓我不由自主地思想起神在這些事上的作為。然而很快又看到有人說生前還未受洗黃洋可能不得救,又有人說四川地震是「神的憤怒臨到」。面對這些,我們基督徒究竟該如何看待呢?
首先,我們不得不承認,如果沒有亞當夏娃偷吃禁果的過犯,那麼世界可能永遠是風和日麗、寧靜詳和的景象。但是,正由於亞當的跌倒,使得伊甸園裡風雲變色(創世記3:8)。當耶和華因亞當的罪而詛咒地的時候,人類也就失去了原本的安寧,從此必須經歷一生勞苦才能維持生活的艱辛(創世記3:17)。俗話說「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兮禍福」,當我曾是一名保險業務員的時候就知道「人活著是有風險的」,不曉得哪一天就會面臨意外。被稱為義人的約伯尚且在災難中惴惴不安地說:「因神降的災禍使我恐懼。因他的威嚴,我不能妄為。(約伯記31:23)」我們今天憑自己又如何能對這一切熟視無睹而獨享安逸呢?
但是,我們能因此說「受災就是因為當事人犯了什麼罪」嗎?當然不能!因為災難未必是某個人具體的罪行所致,就像聖經上說「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羅馬書3:19)」——神的律條告訴我們,沒有一個人在上帝面前是完全的,所有的人原本都離不開上帝的審判。這樣我們又如何能去輕看那些受災的人呢?打開聖經看看律法書,我們有能力誇口說自己在這些事上行得比他們完全?當年在耶路撒冷城有人抱著這樣的心態想要在耶穌面前得稱讚時,主就責備他們說:「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加福音13:4~5)」
這樣我們就該知道,災難並不意味著就一定是神對受災者的特定懲罰。當然,這中間有很多複雜的因果關係,聖經裡並未對此完全顯明。因為有的災難是神直接降下的,比如舊約中對所多瑪城的毀滅(創世記19:24~25)、新約中亞那尼亞夫婦因欺哄神而暴斃(使徒行傳5:1~10)、神使小蟲子咬死希律王(使徒行傳12:23),以及啟示錄中預言將來神的大審判等等,但也有魔鬼在神的許可下所行的災禍,最著名的就是撒旦兩次試探約伯的經歷(約伯記1:12~19;2:6~7)。但是,神不需要我們現在去拼命窮究每一個災難背後的具體前因後果(這大概將來要在天國上親自問主了),只要清楚一點:你們要稱謝耶和華,因他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詩篇136:1)——在這首《感恩的啟應詩》當中,列舉了諸多神在地上的作為,有建造的、也有毀滅的,但每一句之後都加上了「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顯然,那些說「四川人不信神,所以才有這麼多地震到他們那邊」的人,根本沒有看到神的本性:愛!
當年耶穌和門徒看到路邊的瞎子,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約翰福音9:2~3)——耶穌沒有過多地解釋他瞎眼背後的具體原因,而是直接說明了他來的目的:彰顯神的愛!因為他就是我們在黑暗中的光(約翰福音9:4~5),於是他立刻以神力治好了那人的眼睛(約翰福音9:6~7),那人也因此很快就信了耶穌(約翰福音9:38)。這就顯明了主來的目的: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翰福音3:16~17)
由此可見,耶穌基督關注的並不是在災難中審判人的罪,乃是要藉著人在各種災難中的軟弱來彰顯神的恩典。實際上,他本身在地上為世人的受難就是最大的見證:他在十字架上是多麼的軟弱、多麼的痛苦,可是最終當他把自己全然交託給神以後,父神就藉著他彰顯出死裡復活升天的大能(腓立比書2:7~11)——今天,儘管在這個常常充滿各樣災禍、不幸的世界中生活著的我們也不免會像耶穌在地上時一樣軟弱,但只要願意把自己交給這位替我們捨命的救主,也就必能得著復活永生的恩典!正是在這樣的信靠中,我們才不至於害怕神對罪的刑罰,而能夠坦然面對這樣那樣的苦難,正如保羅說: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哥林多後書12:9)
許多人一天到晚把「福音」掛在嘴上,究竟什麼是福音呢?這就是福音: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10:9)——當人們在軟弱的時候、在災後痛苦時,豈不正是彰顯這大愛的好時機嗎?基督徒豈不應該放下論斷人的心,憑著聖靈的指引把這真正的福音以主感動自己的方式傳揚出去嗎?所以,一個真正的基督徒面對災難,不是帶著緊張和詛咒的心說「哎呀,又有人死了,看來神真的發怒了,你們就是這樣才受災的,快快信他吧!」而是應當看到「災難對人來說固然是不幸的,但是感謝主藉此彰顯他的恩典,也讓我們能夠安慰身心受傷的人、傳揚他大愛的福音!」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福音」不是僅僅指一套文字的教理或者一系列的規條。曾有人由於被毒殺的黃洋生前在教會裡還只是「慕道友」,尚未來得及作「決志禱告」和受洗,便認為這是「神的國裡錯過了一隻羊」,更有人抱著這樣的心態在救災過程中急於拉災民和他們的家屬跟他一起作「決志禱告」,甚至以此作為給予幫助的條件,結果惹來反感後他們卻還視為「為福音受逼迫」。雖然我們不能否認這些弟兄姐妹的熱忱,但必須清楚認識一點:什麼是福音?「決志禱告」是福音嗎?洗禮是福音嗎?要受害者和家人們接受「我們受災是因為神的懲罰」是福音嗎?既然都不是,那麼究竟又是在為什麼受逼迫呢?
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羅馬書1:16)——福音是又真又活的聖靈親自帶給我們的好消息!他以什麼樣的方式揀選人、帶領人,都是他自己的旨意,為要讓不同的人都能領受他的恩典。所以,許多弟兄姐妹每當災難發生時,都在聖靈的感召下同心合一地作著各種各樣的見證:有人直接親往災區救助、有人安慰受害者的家人、也有人為受災者祈禱,當然感謝聖靈也差遣我寫下這篇文字、為要使看到的眾人面對這些大災難能夠得著安慰和力量,這些不都是耶穌大愛福音的見證嗎?若不是如此,誰能夠靠自己去行出善呢?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書2:10)——一切的良善都是出於主的作為。因此,我們當明白自己是主差遣的器皿,為要成就他的工作、他的公義,而不是從我們自己的工作、自己的義!
聖經教導我們: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3:28)——只有信靠耶穌基督才是真正的義,不是任何有形的律法教條所能代替的!事實上,「慕道友」一說只是地上有形教會裡以是否受洗為標準來分別人,聖經裡並沒有這樣區分,而只有「信」與「不信」。如果沒有真的信,就算生前作了「決志禱告」乃至受了洗禮又如何?何況,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馬書10:17),這也提醒我們:信仰不是只把一堆教條和儀式推給人去接受和遵守,乃是要各人先通過不同的方式認識這位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命流血的聖子耶穌基督、領受他救恩的教導,這才是真正的「傳福音」!想想我們自己是在認識耶穌並他的大愛救贖之前就先能守住各種教條的嗎?很明顯,一切的外在形式,都是為了在聖靈帶領下見證耶穌,而不是靠著任何有形的行為換取他的救贖!否則,那不是在傳「基督的福音」而只是「教會的福音」甚至是「自己的福音」了!
說到這裡,最後容我講幾句個人的感慨,不算是主說的話:許多人在爭論黃洋到底有沒有得救的時候,卻沒有人認真去留意到當他喝下毒水發現味道不對時,隨即就清洗了淨水桶以防止其他同學受害,這一舉動讓我發自內心感受到一陣欣慰——他心裡若沒有神所播下良善的種子,怎能願意去教會認識主?當然,我們不能憑這一件事就判斷他是否得救了,但如果神要得著他,那絕對不是地上的教會以「決志禱告」或洗禮等外在形式所能阻攔的,或者這正是主要藉著這件事使我們看到他的見證(寫下這句話時頗有感動)!仔細想想,許多時候人們都只是把「單單仰望主」和「單單順服主」掛在嘴上了吧。
故而,也甚希望眾弟兄姐妹能夠真正定睛在耶穌基督裡,帶著他所賜信心保守下的平安喜樂面對這充滿不平靜的世界,才能把屬於他的福音傳遞出去!如果我們自己先以絕望和不安面對這些災難和不幸,那麼這正是偏離了主道而看不見他的大愛了。但就如耶穌說: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約翰福音10:14)——只要我們真正在主裡盡上了本分,耶穌又怎能放過任何一隻屬於他的羊呢?畢竟一切都是他的作為,而不是我們憑著自己努力的結果。願我們都能在苦難來到時作他忠心的見證,在他裡面彰顯神的大愛吧!你不會安慰人沒有關係、你沒多少錢也沒有關係、你不會講道更沒有關係,只要你知道耶穌愛你、你也愛耶穌,那麼他就必指引你以能夠的方式為他作各樣奇妙的見證!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舍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提摩太前書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