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一條簡訊
就能定位別人的位置信息
這是什麼操作
……
近日
在浙江省嘉興市
「淨網2019」專項行動
案件專題新聞發布會上
警方首次披露了這個典型案例
▼
「警察同志,我被騙了」
今年2月份,浙江海寧的夏女士報警稱,自己在網上花199元充值了一款名為「定位寶」的APP,想用它來找人,可錢花了,人卻沒找著。夏女士一怒之下報了警。
海寧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接到報警後,立即展開調查。
調查結果出人意料,這不是騙子在騙錢,這款APP確實有定位他人手機位置的功能!
通過實際使用,民警們發現,用戶在這款「定位寶」中可以向指定的手機號碼發送簡訊,簡訊內容包含一條具有定位功能的連結。
當用戶點擊這條具有定位功能的連結後,「定位寶」通過使用手機GPS的API接口,獲得指定手機號碼當前的位置信息並上傳到「定位寶」伺服器,之後由伺服器發送到用戶的「定位寶」APP上。
「但是APP要獲得手機的API接口,必須得到手機用戶的同意。」海寧市公安局網安大隊民警凌志遠解釋,「就像微信、支付寶等這些我們常用的APP,都可以獲取用戶的位置信息,只不過每次請求獲取位置信息時,都會彈出一個窗口,詢問用戶是否『同意』。」
「定位寶」正是運用了這一功能,只是我們日常使用的APP,獲取位置信息是功能需要,是為我們服務的;而「定位寶」卻是將我們的位置信息出賣給他人。
「『定位寶』向受害者發送的簡訊內容含有欺騙性質,可根據接收方的喜好隨意編輯,誘導點擊簡訊,接收方往往還沒深究內容,就隨手點擊了彈出的『同意』按鍵,導致位置信息被洩露。」凌志遠繼續介紹,「而本案報案人夏女士遇到的情況,正是由於對方在收到簡訊後沒有點擊『同意』按鍵,『定位寶』自然就無法獲取對方的位置,才讓夏女士以為是被騙了」。
這是一起典型的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
明確了案件的性質
海寧市公安局立即調集警力
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
經過調查,海寧警方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馬某。
「這個馬某大學裡是學計算機專業的,我們發現『定位寶』的原始碼就是他寫的。他還有個合伙人,是其大學同學朱某,朱某是APP網站的實際運維者。這倆人的分工比較明確,馬某負責技術支撐,朱某負責運營推廣。」辦案民警介紹道。
經查,截至2019年5月,馬某、朱某夥同投資人付某,三人經營的「定位寶」APP,總計註冊量達2.6萬餘人,開通會員人數4800餘人,為會員發送定位近10萬次,非法所得達200餘萬元。
▲馬某、朱某落網
2019年5月30日,海寧警方分赴重慶、武漢兩地,將馬某、朱某、付某三人同時抓獲。目前,該案件已由海寧警方偵結,三名犯罪嫌疑人已移交檢察機關起訴。
面對法網森嚴,朱某直呼委屈
「使用我們APP的,有老婆出軌跟人跑了,找老婆的;有合租的室友鬧矛盾後捲鋪蓋跑路,找室友的;還有兒子離家出走上網吧,找兒子的……我覺得這都是一些正當的事情。」
面對嫌疑人的狡辯,辦案民警的態度很明確,「朱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事實不容抵賴。他自以為可以打法律的「擦邊球」,殊不知自己的行為早已觸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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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嘉興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