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逐步建立「非訴調解先行、網格化解聯動、司法確認斷後」的非訴訟糾紛解決「吳中路徑」,先後被最高院確定為「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糾紛解決機制試點法院」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示範法院」。2020年我院訴前分流各類糾紛4315件,調解成功1895件,調解成功率43.92%,新收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5.42%,訴源治理成效明顯。
「三駕馬車」 為非訴解紛護航
吳中法院充分利用訴訟服務中心和訴訟服務站對案件進行「分診導流」,以駐院調解、律師調解和訴前鑑定三種手段,引導當事人對小額訴訟糾紛、家事糾紛、相鄰關係糾紛、勞動爭議糾紛等10類糾紛採用訴前調解方式解決。
在吳中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和4個派出法庭,設有5個人民調解工作室,由司法局選派11名專職調解員駐院調解,通過「資深調解能手+年輕調解員」的組合方式,提高訴前分流效率,保證案件調解效果;駐院調解員既組織當事人進行訴前調解,又作為調查員、送達員協助法院從事訴訟輔助工作。
2020年10月,吳中法院與區司法局、律協聯合在法院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聘請12名律師為律師調解員入駐律師調解工作室。「今天我約了三起案件的當事人來工作室調解,在法院進行調解,當事人對我會更加信任,調解成功率也會更高。」 10月16日,徐志良律師早早來到吳中法院律師調解工作室,他說:「以前我代理案件一方當事人,現在要居中調解雙方當事人,需要花費更多的耐心和精力。但是調解工作可以發揮我的法律專業優勢,成功化解糾紛我也很有成就感。」當天,三起案件全部調解成功,這只是我院推進律師調解工作的一個剪影。兩個月以來,律師調解員們已參與調解案件62件,調解成功32件,調解成功率達51.6%。
「除了特邀律師調解,吳中法院還選聘醫患、物業、婚姻家庭、勞動仲裁等23個特邀調解組織和退休法官、人民調解員等22名特邀調解員,對於適宜調解的糾紛,結合特邀調解組織與調解員的工作性質、專業特長等指導當事人進行選擇,鼓勵並引導當事人以非訴方式解決糾紛。同時,我們建立了特邀調解名冊和業績檔案,根據調解業績,對名冊實行『能進能出』的動態管理,落實激勵機制。」吳中法院立案庭副庭長瞿忠奎介紹說。
2017年起,吳中法院在蘇州市首推訴前司法鑑定機制,若立案、訴前調解中發現必須經過鑑定、評估才能釐清責任、確定具體權利義務的案件,由法院先行對外委託司法鑑定,訴前鑑定結果的效力地位等同於訴訟中鑑定結果。「訴前鑑定可以說是為非訴調解上了道『保險』,保證了調解的科學性。」瞿忠奎說,「得知鑑定意見後,很多當事人都願意接受調解。」訴前鑑定有助於將糾紛化解在訴訟之前,減少當事人訴訟成本。
2020年8月,孫某向陳某購買某著名藝術家花卉成扇一把,價格58000元。後孫某懷疑該扇並非真跡,要求陳某退貨退款未果,遂訴至吳中法院。該案訴前調解時,孫某請求對該扇真偽進行訴前鑑定。鑑定中,鑑定機構傾向於認定該扇為真。調解員據此組織雙方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了訴前調解協議:孫某將該扇返還陳某,陳某退還孫某38000元,該起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類似的案件還有很多。2020年該院受理訴前鑑定186件,佔全部鑑定案件37.88%。
融入網格 從源頭「消融」矛盾堅冰
2019年,吳中法院在東山鎮設立了全省首家「家事法官工作站」,將調解工作關口前移至基層網格,這是該院「法官進網格」工作的開端。「家事法官工作站」剛剛成立,網格法官就對一起侵權責任糾紛進行了現場調解。東山鎮某小學學生小李、小魏、小張三人發生碰撞,導致小李磕斷了一顆牙齒,小李父母認為小魏、小張和校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小魏、小張和校方雖對責任認定無異議,但雙方就賠償金額產生分歧。為穩定小李父母的情緒,法官向其講述類似案件中,雙方家長對簿公堂,雖然最後都服從判決,但期間產生的訴累讓雙方深感焦頭爛額。聽完法官的類案講解和明理釋法,雙方家長們明白了調解的便捷,在平和的氛圍中,各方最終協商一致,達成調解協議。
一年來,該工作站案件調解率達70%。吳中法院黨組副書記、張永平副院長介紹道:「對法院而言,需摒棄從前認為法官案件辦得多則成績好的觀念,要讓法官主動從源頭排查矛盾,將糾紛化解在基層。我們全院共有66名法官、法官助理作為『網格法官』,包幹對接全區887個社會治理網格,為網格內矛盾糾紛化解提供調解指導、業務培訓和法律服務等。」
遇到涉法問題,網格法官第一時間鎖定網格單元,提前介入指導調解,為糾紛化解「彈好墨線」,將矛盾糾紛化解於網格內、成訟前。同時,將網格員作為法院與基層深入聯繫的橋梁,通過他們協助法院開展送達、調查、找人、穩控等工作。
「三字經驗」 為司法確認插上雙翼
2020年3月,正值疫情防控「最吃勁」的時候,一份司法確認裁定書順著網線傳到了千裡之外的湖北,吳中法院通過「江蘇微解紛」平臺成功對一起涉新冠疫情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予以司法確認。2019年底,秭歸姑娘陳某向喬某租了一套位於吳中區的房子,並繳納了押金及管理費。春節前,陳某返回老家,卻受疫情影響滯留湖北,無法繼續租住,她希望與喬某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並拿回押金和管理費。多次協商未果,陳某通過「江蘇微解紛」APP提交了調解申請。在訴前調解員的耐心調解下,雙方達成和解,喬某同意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並退還相應租金。通過「江蘇微解紛」APP,雙方在調解協議上電子籤名,並申請了司法確認。
「我院自2009年在省內首創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機制,司法實踐中對司法確認機制的適用範圍、確認程序、審查方式上進一步探索優化,形成了司法確認『三字經驗』。」吳中法院副院長徐國聰向記者介紹。通過「拓」適用範圍,在人民調解協議基礎上,將法院選聘的特邀調解組織、特邀調解員達成的民事調解協議也納入司法確認範疇,擴大了司法確認制度優勢。同時,「快」程序流轉,順暢訴前調解和司法確認程序的銜接機制,確保當日立案,專人審查,運用信息技術實現在線申請、在線審查、電子送達,將平均審查時間壓縮至3.07天。最後,不忘「嚴」規範審查,製作《誠信訴訟承諾書》要求各申請人籤署,並進行嚴格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確保調解方案合情合理合法,嚴防惡意串通、虛假訴訟。
「司法確認的高效便捷與科技助力密不可分。在促推高水平「一站式」建設過程中,我們積極探索在線矛盾糾紛解決方式,自主研發了『吳中微法院』線上平臺,群眾反響熱烈。」吳中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崢嶸表示。在一起交通事故糾紛案件中,一方當事人身在陝西,不便參加庭審,藉助「吳中微法院」平臺,僅幾天的時間就案結事了,實現訴前全流程、全在線化解糾紛。
大事難事顯擔當,點滴服務見溫情。在「三字經驗」指導下,吳中法院2020年完成司法確認874件,涉案標的近14700萬元,為當事人節省訴訟費60萬餘元,實現了司法便民惠民與化解矛盾糾紛的有機統一。
文 字:瞿 忠 奎
李 鮮
編 輯:黃 薇
審 核:馬 俐
原標題:《一站式建設 | 用多元解紛「加速度」換司法服務滿意度,吳中法院打造非訴糾紛解決「吳中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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