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觀看或者收聽過美國的天氣新聞,當預報員說出今日最高氣溫為95度時,你可能會有很多問號。對你來說,95度就可以煎雞蛋了,為什麼美國人還會平安無事?但事實是,95度的最高氣溫還挺合適,只不過是我國和美國使用兩種不同的溫標,才造成這種不必要的誤會。
美國使用的華氏溫標是由德國科學家丹尼爾·加布裡埃爾·華倫海特於1724年設計的,1742年,一位名叫安德斯·攝爾修斯的瑞典天文學家提出了另一種基於水的冰點和沸點的溫標——攝氏溫標,這也是當今世界包括我國在內大多數國家或地區使用的溫標。
攝氏溫標中,規定一個標準大氣壓下,水結冰時的溫度文0℃,水沸騰時的溫度為100℃。華氏溫標中,則選取選取氯化銨和冰水的混合物的冰點溫度為0℉,人體溫度為100℉。在美國和其他幾個堅持己見的國家,如開曼群島、巴哈馬、貝里斯和帛琉,至今仍堅持使用華氏溫標,在此標準下,水在32度結冰,在212度沸騰。這意味著我們之前提到的95華氏度相當於我們口中的35攝氏度。
華氏溫標
華氏溫度的持續存在是美國人令人困惑的點之一,類似於美國人堅持用soccer這個詞來描述地球上其他人口中的football。那麼,為什麼美國使用不同的溫度標準,為什麼不轉換成與世界其他地區一直的攝氏溫標?似乎沒有一個合乎邏輯的答案。
如果說有,那就是美國人普遍厭惡公制——在2015年的一項民意調查發現,只有21%的公眾贊成改用公制,超過64%的人反對。
華氏度是由同名的德國科學家丹尼爾·加布裡埃爾·華倫海特創造的,他在17世紀早期第一個設計出精確且一致的玻璃水銀溫度計,這樣他的任何兩個溫度計都可以在給定的時間記錄給定地方的相同溫度讀數。亨利·卡靈頓·波頓在他的《溫度計的演變,1592-1743》一書中寫道:「華倫海特在玻璃加工方面的高超技藝使他能夠實現自己的設計。」
當華氏溫標剛提出的時候,華倫海特感興趣的是始終得出相同的溫度讀數,而不是比較不同事物或一天中不同時間的溫度。他在1724年向倫敦皇家學會提交的一份關於他的溫度測量系統的論文時,意識到他還必須拿出一個標準的溫標。於是他以氯化銨和冰水的混合物的冰點溫度和人體溫度為標準,規定了溫度計的起始點。
攝氏溫標
華氏溫標的發明傳到了大英帝國的官員耳中,他們決定採用華氏溫度作為他們的標準溫標,後來,華氏溫標隨著英國人的入侵被帶到了美洲大陸,沿用至今。
與此同時,在1742年,一位名叫安德斯·攝爾修斯的瑞典天文學家提出了一個基於水的冰點和沸點的溫標。攝氏100度的對稱使得它自然適合公制,但是說英語的世界仍然頑固地堅持它對諸如磅和英寸這樣的笨拙單位的偏好,而華氏度也參與其中。
但最終,在1961年,英國氣象局改用攝氏溫度來描述天氣預報中的溫度,以便與其他歐洲國家保持一致。世界上大多數其他國家很快也紛紛效仿,美國是個明顯的例外,美國國家氣象局仍然以華氏溫度發布溫度數據。
華氏溫標確實有一個顯著的優勢。在大多數人的典型環境溫度範圍內,華氏溫標有更多的溫度可供選擇。這意味著華氏70度和71度之間的溫差比攝氏21度和22度之間的溫差更小。由於人類能夠分辨華氏1度的差異,這種標度對於人類來說更為精確。
如果華氏度是老派,那麼攝氏度就是新貴,有點像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有所不同,就看你如何選擇。二者之間沒有孰優孰劣,只不過是習慣不同,不過美國這種超級大國能夠在世界之林中堅持使用華氏度作為本國的通用溫標,足以看出其高度的自信。
但是,在全球化趨勢日益明顯,國際交流不斷擴大的大環境下,美國的這一做法可以說是嚴重不合群,擾亂了正常的秩序,阻礙了美國同其他各國交流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