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冥婚的概念,很多人可能還停留在小說和電視劇當中。冥婚,是為死去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後,未等迎娶過門就因故雙亡。老人們認為,如果不替他(她)們完婚,他(她)們的鬼魂就會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為他(她)們舉行一個陰婚儀式,最後將他(她)們埋在一起,成為夫妻,併骨合葬。
在中國古代,有這樣一種習俗,有些人家心痛子女年幼早逝,會選擇為死去的未婚者尋找配偶,這種所謂的習俗被稱之為「冥婚」,也叫「陰婚」。據傳,這種習俗早在周代的時候就已經開始流行了,甚至在而後中國封建發展的幾千年之中,這種習俗都沒有消失,反而一直流傳下來,甚至受到了一些統治者的支持和倡導,曹操就曾經為夭折的小兒子曹衝聘甄氏亡女與之合葬。
為何古代冥婚盛行?主要是古人認為,如果子女未成親而早逝,心中難免有怨氣,如果不能替他們完成嫁娶遺願,他們的鬼魂就會因此作怪,使家宅不安。又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原因,最終只好為死去之人選擇冥婚。
在唐宋時期,冥婚就十分流行。在康譽之的《昨夢錄》我們可以看到這樣的記載,「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託「鬼媒人」說親,然後進行佔卦,卜中得到允婚後,就各替鬼魂做冥衣,舉行合婚祭,將男、女併骨合葬」。
很多時候,冥婚不僅僅局限於死人與死人之間,甚至包括活人與死人之間。但是冥婚對於活著女子與死去的男子和死去的女子要求截然不同。清末梁紹壬曾經說過:「今俗男女,已聘未婚而死者,女或抱主成親,男或迎柩歸葬。此雖俗情,亦有禮意。」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冥婚之後,女子必須為死去的男子守節,終生不得改嫁;男子在冥婚之後卻可以另行婚配。
所謂的貞節觀可以說害慘了中國封建的女性。不僅如此,甚至在一些冥婚之中為了讓死去的人地下不寂寞,為達到合葬目的,甚至活活逼死活著的那個,對於不肯就死的,甚至活埋的手段都用上,令人髮指。好在隨著時代的進步,這種陋習已經消失了。
冥婚習俗不止在一些野史秘聞之中出現,甚至在一些正史中也有跡可尋,例如在《元史·列女傳》中就有這樣的記載:「子弟死而無妻者,或求亡女合葬之」。這種習俗一直延續到了清末民初的時候,後來隨著封建思想受西方精神文明的衝擊,才漸漸地消失在歷史中。
因為是紅白喜事在一起,所以在布置上不能僅僅使用一種顏色,在喜堂之上放著祖宗牌位的地方,要放新郎或者新娘子的靈牌。女方的牌位是要由紙轎子接來的,哪怕就是個牌位,女方的父母也要追著轎子邊跑邊哭,做出女兒出嫁不舍的樣子。
當然,冥婚不會在正午時分舉行,大多數是在黃昏時分,或是在深夜。
冥婚之後,自然就是起靈合葬了。如果男女雙方都已死的話,經陰陽先生指點之後,選擇良辰吉日,先將棺樞抬出,然後在坑中撒清水,放置蘋果,最後再揚起花紅的大彩紙錢,女方這就算是起靈成功了。然後要男方則在墳側挖一穴,露出新郎棺柩的槽幫,將新娘的棺樞埋入此穴,進行夫妻併骨合葬。
如此,冥婚的儀式也就算是正式完成,這兩家也成為了親家。事實上,古代很多活人結冥婚,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衝喜」,據說只要八字相合,就能帶來好運氣,所以這和泰國的請佛牌、鍍金嬰屍,其實都是同樣的目的。
因為冥婚這一「習俗」,不僅讓很多封建愚昧的家庭大動幹戈,還對社會造成了很惡劣的影響。早前的慘殺孕婦冥婚案,還有殺人賣屍等事件,都表明了冥婚對於社會的影響。事實上,人都已經走了,又何必做這些形式主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