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2004年,全省大部分城市空氣品質保持國家二級標準;東江、西江、北江、韓江、漠陽江、潭江等大江大河幹流和珠江三角洲主要幹流水道水質保持較好水平,以Ⅱ、Ⅲ類水質為主。大部分城市飲用水源和近岸海域水質良好。城市聲環境質量和全省輻射環境質量保持穩定。與上年相比,全省城市空氣中二氧化硫濃度有所上升;酸雨汙染加重,酸度加強,頻率上升;全省城市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有所上升,水質有所改善;主要江河和近岸海域水質總體上保持穩定,汙染程度無明顯變化,但部分支流和城市江段水質汙染仍然嚴重。
大氣環境質量
城市空氣
21個地級以上市有19個市空氣品質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居住區標準),佔90.5%。其中汕尾、河源和陽江3市達到一級標準,佔14.3%;廣州和韶關兩市超過二級標準,佔9.5%。與上年相比,全省達到二級空氣標準的城市比例相同,達到一級空氣標準的城市比例增加,二氧化氮濃度基本持平,二氧化硫濃度有所上升。全省大部分城市空氣品質全年優良天數減少,珠江三角洲城市輕微汙染天數增加。影響城市空氣品質的主要汙染物仍是顆粒物,部分城市二氧化硫汙染較重。
城市降水
全省城市降水酸度較強,pH均值為4.71,酸雨頻率54.5%,酸雨汙染仍較嚴重。城市降水pH年均值範圍為3.80(韶關市)~6.88(雲浮市)。城市降水年均pH值小於5.6的城市有15個,佔71.4%;有19個城市出現了酸雨,佔90.5%;廣州、韶關、深圳、珠海、佛山、茂名、清遠和東莞共8個城市處於重酸雨區,佔38.1%.降水酸度最強的是韶關,其次是東莞、深圳和廣州,降水pH年均值分別為3.80、4.46、4.48和4.51;酸雨頻率最高的是江門,其次是廣州、韶關和深圳,分別為83.2%、82.0%、78.9%和78.9%。與上年相比,降水pH全省均值下降0.21個pH單位,酸雨頻率上升12.2個百分點,城市降水質量有所下降,酸雨汙染嚴重。
水環境質量
江河
全省主要江河109個省控斷面中有54.1%的斷面水質優良,以Ⅱ、Ⅲ類為主;47.7%的斷面水質達到功能區水質標準。主要大江大河幹流水質良好,部分水量較小的支流(龍崗河、坪山河、練江、小東江茂名段)和珠江三角洲部分城市江段(佛山水道、珠江廣州河段、深圳河、東莞運河)水質汙染仍較嚴重,主要汙染指標為糞大腸菌群、耗氧有機物和氮磷營養性物質。109個省控斷面中,35.8%的斷面水質為優,為Ⅰ~Ⅱ類水質;18.3%的斷面水質良好,為Ⅲ類水質;19.3%的斷面受輕度汙染,為Ⅳ類水質;9.2%的斷面受中度汙染,為Ⅴ類水質;17.4%的斷面水質劣於Ⅴ類水質,受重度汙染。57個省控江段中,31.6%的江段水質為優,17.5%的江段水質良好,26.3%的江段受輕度汙染,10.5%的江段受中度汙染,14.0%的江段受重度汙染。
與上年可比斷面相比,全省主要江河水質總體上無明顯變化,水質良好的斷面數下降4.7個百分點。水質好轉的有東海水道、市橋水道、小東江湛江段和南渡河4個江段,水質顯著好轉的有南山河、西江幹流水道和潭江3個江段;水質下降的有北江韶關段、湞江、東江北幹流、增江、琴江、寧江、西溪、梅溪河和九洲江9個江段,水質下降明顯的有梅江和韓江梅州段2個江段。
飲用水源
全省21個地級以上城市63個飲用水源地水質總達標率67.8%,其中18個城市水質達標率100%,比上年增加3個;廣州、韶關、深圳3市未完全達標,其中廣州市水質達標率為全省最低。飲用水源主要汙染指標為氨氮、高錳酸鹽指數、糞大腸菌群、溶解氧、生化需氧量、鐵、總磷、石油類等。
與上年相比,全省城市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上升7.8個百分點,水質完全達標城市增加3個,全省城市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狀況總體上有所好轉。梅州市啟用了新的飲用水源地清涼山水庫,水質得到保障;東莞市綜合整治石馬河,使飲用水源東江南支流水質得到改善。
入海河口
廣州入海河口受輕度汙染,汕頭入海河口受中度汙染,分別屬Ⅳ類和Ⅴ類水質,湛江入海河口水質良好,屬Ⅲ類水質。與上年相比,湛江入海河口水質好轉,汕頭入海河口水質惡化,廣州入海河口水質無變化。
近岸海域
全省近岸海域以一、二類海水為主,一類海水佔23.3%,二類海水佔50.0%,三類海水佔10.0%,劣四類海水佔16.7%。惠州近海水質優,汕頭、江門和茂名近海水質良好,深圳近海水質較差,屬中度汙染。主要汙染指標為無機氮。沿海13個城市大部分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達到目標要求,功能區達標率91.0%,比上年同期上升29.9個百分點,除中山、深圳和陽江外,其餘10個城市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均完全達標。
與上年相比,全省沿海各市近岸海域功能區達標率均與上年持平,近岸海域功能區水質穩定。
聲環境質量
區域環境噪聲
全省城市聲環境質量穩定。城市區域環境噪聲等效聲級平均值為55.2分貝,比上年輕微上升0.2分貝。21個地級以上城市中,52.4%的城市區域聲環境較好(50~55分貝),其餘城市屬輕度汙染(55~60分貝)。
道路交通噪聲
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噪聲等效聲級平均值為68.1分貝,比上年輕微上升0.1分貝。21個地級以上城市中,71.4%的城市道路交通聲環境好(≤68分貝),其餘城市較好(68~70分貝);全省有408.6公裡監測路長超過70分貝,佔總監測路長的22.7%,比上年上升2.4個百分點。
功能區噪聲
全省城市功能區噪聲等效聲級平均值超標率為37.2%,其中晝間為23.2%,夜間為51.2%,比上年增加了11.6個百分點。與上年相比,全省城市區域環境聲環境和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保持基本穩定,但功能區噪聲超標情況有所加重。
輻射環境質量
全省核電站和省放射性廢物庫及其周圍環境的放射性水平與天然本底相比沒有發生變化。全省電磁輻射環境狀況基本正常。除少數移動通信基站、廣播電視發射裝置附近電磁輻射水平略高,個別與天線距離較近的測量點位超過國家標準限值外,全省大部分電磁輻射源周圍輻射水平在國家標準限值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