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霞地貌(Danxia landform)即以陸相為主(可能包含非陸相夾層)的紅層(不限制紅層年代)發育的具有陡崖坡的地貌。目前該定義被大多數學者們接受,也可表述為「以陡崖坡為特徵的紅層地貌」。
丹霞地貌在我國廣泛分布,目前已查明丹霞地貌1005處,分布於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在熱帶、亞熱帶溼潤區,溫帶溼潤-半溼潤、半乾旱-乾旱區和青藏高原高寒區均有分布;最低海拔可以形成於東部的海岸帶,最高海拔可以出現在4000m以上的青藏高原上。
但相對集中分布在東南、西南和西北三個地區。除中國外,在中歐和澳大利亞等地均有分布,其中中國分布最廣。1928年,馮景蘭等將構成丹霞山的紅色地層及粵北相應地層命名為「丹霞層」。1938年陳國達首次提出「丹霞山地形」的概念。1939年陳國達正式使用「丹霞地形」這一分類學名詞,以後丹霞層、丹霞地形(地形即地貌)的概念便被沿用下來。
紅色陡崖坡是丹霞地貌最重要的識別要素,不同形態和體量的陡崖坡組合成堡狀、牆狀、柱狀等各類丹霞地貌的基本坡面。在幼年期和青年期丹霞地貌區,大部分陡崖坡則構成峽谷的谷壁。
黃進(1982)把近水平構造的丹霞地貌基本坡面形態,自上而下分為三種類型:(1)受近水平巖層面控制的層面頂坡;(2)受垂直節理控制的陡崖坡;(3)崩積巖塊受重力作用形成的崩積緩坡。產狀傾斜的巖層發育的丹霞坡面則表現為「頂斜、身陡、麓緩」三種坡面。在一些構造比較強烈的地區,巖層的傾角可能達到60-90°,則層面可構成陡崖坡。
此後,劉尚仁、羅成德等對丹霞地貌有關的形態要素提出了一些量化標準,認為陡崖坡高度應大於10m,坡度大於55°或60°,以此作為判斷丹霞地貌的參考依據。但目前學者們對這一標準還存在著較大的爭議。因為一些老年化的丹霞或下切量不大的丹霞,可能會達不到上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