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相比不時被打擾的妻子和母親,簡·奧斯丁靈感的停止,只偶爾在親密姐妹卡珊德拉進來做家務的片刻,隨後這位和善的姐姐立刻離去,不會打擾她的創作。
作者:毛利(騰訊·大家專欄作者,作家)
大部分回憶簡·奧斯丁的影視作品,都會煞有其事描繪出這位著名女作家叫人唏噓的一生:不可接受的愛慕,轉瞬即逝的愛情,堅持為愛結婚放棄有錢的求婚者,最後在貧困窘迫中病逝離去,一生從未結婚。人們對這樣的女性獨身主義者,通常都有一個約定俗成的稱謂,老小姐,或者更惡毒點,老處女。這些婦女的歷史面貌,不是惡毒刻薄過了頭,就是哀傷可憐過了頭。
關於奧斯丁小姐的評論通常會這麼寫,達西先生是不存在的,驕傲的小姐們,趁著自己年輕貌美,趕緊找個人嫁了吧。照這些人的看法,簡·奧斯丁似乎已經用自己的生命來證實,一味追求愛情的婚姻,是不可靠也不現實的。
在BBC拍的劇情紀錄片《簡·奧斯丁的遺憾》裡,女作家感嘆自己:會寫菜譜的人,不一定會做菜。在她最名利雙收,「整個國會議員都排隊等著認識她」的時候,紀錄片中她最親愛的母親,兄長們,總是在一遍遍地為她著急:如果你結婚了就好了,我們就不會那麼慘。曾經的追求者和她聊天:當年你該和我結婚的。奧斯丁小姐反駁,這樣我還能寫什麼,我們會很窮。男人說:反正無論如何你都會窮。
(資料圖:電影《成為簡·奧斯丁》中,安妮·海瑟薇飾演簡·奧斯丁)
不結婚,成了悲傷的源泉。只有結婚,才能走向幸福的人生,甜蜜的家,起碼,在俗世意義上,會很快樂。
可事實果真如此嗎?在看完加拿大作家伊莉莎白·阿伯特寫的《婚姻史》後,我發現比起那些在婚姻中受苦受難的女人,簡·奧斯丁小姐的選擇,的確沒什麼好後悔的,她不結婚的一生,即便稱不上完美,也遠遠沒到叫人可憐的地步。
首先,簡·奧斯丁真的窮嗎?
這位給人印象寒酸不堪的牧師女兒,她父親作為教區長,當時這個職位的平均年收入為500英鎊,她家有客廳,廚房,接待室,書房和圖書室,還有7間臥室。比起年入一萬英鎊的達西先生,的確貧寒了點。但19世紀初的500磅價值多少錢?有人從當年財政收入核算,算出達西先生的一萬英鎊,相當於現在的三千萬英鎊。在《趣味生活史》裡,作者考證出1851年的500英鎊,大約是今天的40萬鎊,那年英國的人均收入,剛過20英磅。
無論哪種算法,都可以輕易得出,簡·奧斯丁,生長在一個年入至少幾十萬鎊的富裕家庭。這也正是她為什麼有權不結婚的原因。《婚姻史》中記載,19世紀,英國約25%的貴族女子保持單身。
非精英階層的普通女子,在15到20歲之間就要物色好新郎,這些女人通常沒什麼婚姻選擇權,不存在結不結婚的問題,除非你有身體缺陷或者精神失常,只存在一個問題,如何嫁到一個經濟條件更好的丈夫。
即便在奧斯丁的小說裡,也多的是小姐們在選擇年收入更高的貴族男子,這些75%選擇結婚的貴族小姐,需要在社交季節拼勁全力,去選擇一個能供她過上奢華生活的丈夫,年收入不低於2000英磅(即現在的年入600萬磅),才能擁有一群得體的僕人,一輛或兩輛馬車,和幾名獵手。
奧斯丁因為未婚,一直住在父親的房子裡,常把自己視為家裡的經濟負擔。實際上她的第一本小說《理智與情感》,為她帶來140磅的收入,相當於現在的11.2萬英鎊。因為這種吸金能力,她又能快活地做上很多年老姑娘。
也許你會說,老姑娘終究是老姑娘,怎麼會快活得起來?
那麼在弄清楚簡·奧斯丁為什麼可以不結婚後,不如來看看那個世紀,選擇去結婚的女人,會迎來什麼樣的命運。
在婚姻的一開始,命運就截然不同。
如果這個女人不講究愛情,只追求財產,和絕大多數人做出的聰明選擇一樣,找到一個有錢男人就趕緊許諾婚約,她會不會因為擁有了財產保障,就過上幸福的一生?像很多英式電視劇裡演的那樣,無聊地喝喝下午茶,冷眼旁觀丈夫的出軌?
《婚姻史》中例舉劇作家謝立丹孫女,貴族少女卡洛琳的例子,作為當年初登社交舞臺的最漂亮女性之一,她備受矚目,因為太過聰明自信,她錯過了第一個社交季,在第二個社交季,勉強答應了喬治·諾頓的求婚,一個她不愛的男人,她認為只有這樣,才能給自己帶來經濟保障。實際上卡洛琳的一生飽受丈夫虐待,缺少法律援助,悲慘至極。
女人為什麼要追求愛情?僅僅是為了滿足不切實際的幻想?
不不,恰恰是因為在無數前人的失敗中,女人們逐漸得出一條規律,「在父權社會,相對弱勢的女子在愛她的丈夫的尊重呵護下,才能過上幸福生活。」不愛她的男人,帶來的除了鞭子,拳頭,還有尋花問柳傳染來的性病,即便以上皆無,一個無情的男人,也能將婚姻中的女人推入最悲慘的境地。
而無論他怎麼對待妻子,好女人都應該「一直堅持愛和盼望的原則」,服從他,原諒他,把他從邪路上拉回來。
被喬治諾頓揍得流產的卡洛琳,想離婚卻發現作為一個已婚婦女,她自己根本沒有法律地位。她給維多利亞女王寫信,說「我存在,我受苦,但是法律否認我的存在。」
既然如此,那麼嫁給一個愛你的男人,18世紀婦女就能交上好運?
顯然,簡·奧斯丁們不那麼認為,比起那些丈夫殘暴妻子受苦的慘劇,她們還目睹過更多看似幸福的家庭裡,有關女人的不幸慘劇。
第一,一個深愛著妻子的丈夫,將讓女人馬上陷入無窮盡的生育中去。連女王都不能倖免,維多利亞女王結婚頭幾年時常處於暴怒狀態,因為多次懷孕讓她感覺自己像一頭奶牛或一條狗。
我記得《精子戰爭》的作者提過一個理念,即女人有自動避孕的能力。作者提出在現代避孕法沒發明前,大多數人所生子女人數在7名以下,按照一生2000~3000次的性交概率,平均500次性交才會生出一個孩子。
這種算法最大的錯誤,就是忽略了這7名子女裡,有多少早夭名額。而生出子女的女人,又有多少是還沒來得及多生幾個,就因難產而死。
簡·奧斯丁的哥哥愛德華有十一個子女,夫人早逝,另一位哥哥亨利也免不了鰥夫的命運,只能由簡來照顧。
18世紀,五分之一的25歲到34歲的女人,死於生產。這種對死亡的恐懼,也不得不讓很多特權階層的女人,推遲結婚的時間。誰也不想這麼快就掉入五分之一的死亡率裡。
第二,即便沒有因為難產而死,繁重的家務勞動將很快把女人逼瘋。
貴族婦女也要勞動?她們不是有成群的僕人嗎?
不不,要做一個好妻子,必須要能做「房中的天使」,紀錄片裡簡的母親和姐姐終日勞作,不是在縫縫補補,就是在洗衣做飯。僕人是有的,但不那麼有錢的貴族婦女照舊有免除不了的家庭義務。
光是一堆孩子的養育工作,就能叫他們疲累不堪。所以老婦人盯著對嬰兒無限寵愛的媽媽說:三十歲之前她就會累死的。
如果簡·奧斯丁嫁給那位牧師,他們略顯簡樸的生活,必將給她帶來一堆子女和無止境的家務勞動。
那位飽受虐待的卡洛琳女士,因為丈夫一無是處,所以自己寫字賺錢,她說她一坐就是一整夜,即便在需要照顧嬰兒時都是這樣。她用筆賺取每年1400英鎊(即今天的150萬鎊左右!),卻依然需要照顧孩子,因為這是母親和妻子的職責所在。
與此相比簡·奧斯丁的寫作生活,簡直快樂得輕飄飄了,不用照顧孩子,不用做家務,她說她的作品就是她的寶貝孩子。真叫人開心,這些孩子除了孕育階段比較傷腦筋外,一下印刷廠就只需要接受讚美或者批評而已。而真正的孩子要麼精力旺盛吵得母親神經衰弱,要麼一病不起給女人最沉重的打擊。
第三,一結婚,就沒了任何個人地位,已婚婦女是完完全全的附屬品。
簡·奧斯丁愛跳舞,常在社交舞會上跳個通宵。但她的侄女卻被追求者訓導,都十二點了你該立刻回房間睡覺。簡因為跟官員調笑,會引來別人的議論:你太輕浮。而她只需要對此尖刻回應即可。
一個已婚妻子,顯然不會有這樣的機會,她既不會準許整夜跳舞,也需要時常看看丈夫的臉色。一位父親告誡他的女兒:你的人生幸福,現在取決於持續地取悅某人。
丈夫如果不能被取悅,幸福就到了頭。1860年一位丈夫向妻子宣布:你不是個公民,已婚女人在法律上無足輕重,什麼也不是,簡而言之,任何法律都認為你是個死人,已婚女人無權受到法律保護。隨後,他將痴迷於伸張女性權利的妻子送進精神病院,這也是他的權力之一。只要一個男人認為妻子有病,就能正大光明送她進精神病院。
於是在失去自由面前,簡寧願選擇孤獨與貧窮。只要一切都還過得去,誰願意跳入那個火坑。
第四,最至關重要的一點,作為一個女作家來說,她還擁有自己的隱私。
一個做妻子的女人,永遠沒有自己的一間房間,家對她們來說,就是一間工作室。生活在20世紀的女作家愛麗絲·門羅,曾經這麼寫道:對男人來說,房子用來工作挺合適。……他完全可以關上房門。想想吧,要是一個媽媽關上了房門,而所有的孩子都知道她在門後頭,為什麼孩子們都會覺得這樣對待他們太粗暴?門羅又寫,女人自己就是房子本身,絕無分離的可能。
相比不時被打擾的妻子和母親,簡·奧斯丁靈感的停止,只偶爾在親密姐妹卡珊德拉進來做家務的片刻,隨後這位和善的姐姐立刻離去,不會打擾她的創作。而那些擁有孩子的女人,很可能立刻被吵鬧聲包圍。
伍爾夫說,女人必須有一間自己的屋子,門羅告訴你,這間屋的房門是永遠關不上。另一位著名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38歲時結婚,39歲即因跟丈夫出去玩受了風寒,懷孕中死去。我們是不是該慶幸,她的作品都寫在結婚之前?
簡·奧斯丁在41歲時得了重病,她說她還有很多人物,很多故事想寫。她不想死,還想用寫作賺很多錢,這樣才能「不用總擔心,我們的哥哥會失去孩子,失去我們的一切」。
一年後,她在姐姐的懷抱中逝去。
常有粉絲感慨,六部作品實在太少了,紅顏薄命。
只是在1831年,英國男人的人均壽命只有44歲。
這麼一比,簡·奧斯丁不過是在平均年齡去世,且名聲赫赫,一輩子都沒有受過婚姻中那些女人們受的委屈。
她在所有的作品中,不停描繪著屬於女人們的愛情故事,然後以幸福的結婚結尾。這給了人們結婚是終極幸福的錯覺,但結合歷史來看,結婚,不過是一個原本浪漫多情的女人,走向殘酷無情現實的開始。
而她,幸虧是個能自己賺錢的貴族小姐,才最大程度地免除了這種厄運。
今天的婚姻跟18世紀的婚姻當然不可同日而語,但女人們真的擁有了百分百的自由選擇權嗎?
恐怕一個三十歲選擇不結婚的中國女人,依然要受著所有人的閒言碎語,認為她必將孤獨終老自取滅亡,認為她不去相親光顧自己玩樂是不負責任的自私行為,認為她正在錯過最佳生育年齡,將來必定後悔不迭。
可從簡·奧斯丁的借鑑來看,選擇獨身的女人,恰恰是因為在獲得自由後,發現還不能很好地說服自己,走進看上去並不那麼完美的婚姻。
《婚姻史》作者阿伯特在尾聲中說,我相信社會不應該強迫獨身的女性向穩定的婚姻妥協,依附於它。
簡·奧斯丁說,她從未後悔過自己的選擇。而《婚姻史》則證明,這的確是一個最正確的選擇。
(原標題:《從看簡·奧斯丁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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