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編輯嬰兒」案一審宣判,用法律守好倫理之門

2020-12-04 人民日報

「基因編輯嬰兒」案12月30日在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賀建奎、張仁禮、覃金洲等3名被告人因共同非法實施以生殖為目的的人類胚胎基因編輯和生殖醫療活動,構成非法行醫罪,分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所謂全球首例基因編輯嬰兒為何招致輿論痛批和司法介入?

「有悖倫理」是最大的質疑點。一則,項目使用的基因編輯技術本身並不難,但充滿不確定性,修改基因對人體是否有副作用謎團重重。而「脫靶」問題一直沒能解決,如此情況下,貿然試驗風險極大。

更重要的是,已經有相當成熟的阻斷療法預防愛滋病的母嬰傳播,如此情況下「揮動基因剪刀」的必要性並不充足。而法院也審理查明,賀建奎等人之所以冒天下之大不韙,主要是為了獲取商業利益。二則,只能用即將銷毀的人類胚胎做短期試驗是學界公約,賀建奎的做法相當於打破了「禁區」、踐踏了規則。

「基因編輯嬰兒」事發後,廣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迅速成立調查組開展調查,並於2019年1月公布調查結果。同時根據有關規定,廣東省對涉事單位和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和問責。

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已將相關涉案人員列入人類生殖技術違法違規人員「黑名單」,終身禁止其從事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工作。

科技主管部門已對涉案人員作出終身禁止其申請我國人類遺傳資源行政審批、終身禁止其申請財政資金支持的各級各類科研項目等行政處理。科技主管部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分別責成涉事單位完善科研和醫療管理制度,加強對相關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等。

重拳出擊、辭嚴法肅,表明了一種態度:科學不僅僅是實驗室裡的探索,更影響著人類未來發展的方向。尤其是爭議極大的基因編輯領域,其「改造人類」的可能性、想像性,或許讓某些人興奮,但對大眾來說更多的是憂慮。一直以來,緩解這種憂慮的關鍵就是科學倫理。

這起事件則印證了霍金的「超級人類」預言——「法律能禁止人類編輯基因,但人性無法抵擋誘惑。」可見,技術是中性的,但人心是善變的。僅以倫理不足以限制人,關鍵要善用法律。西方國家嚴格禁止基因編輯在人體的試驗,我國也有相關規定。但從這一案例看,現行法律法規尚有需要完善之處,科學倫理的監管、審查機制也有不少漏洞。

如今,三位被告獲刑,但這記警鐘還在震響,需要相關部門乃至全社會以此為鑑、補齊短板,全力捍衛科技向善。

(來源:長安觀察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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