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告2018年第6號 關於對原產於日本、印度的進口鄰二氯苯...

2021-01-10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公告2018年第6號
【發布日期】2018-1-23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於2017年12月20日收到江蘇揚農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申請人)代表國內鄰二氯苯產業正式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申請人請求對原產於日本、印度的進口鄰二氯苯進行反傾銷調查。商務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有關規定,對申請人的資格、申請調查產品的有關情況、中國同類產品的有關情況、申請調查產品對國內產業的影響、申請調查國家(地區)的有關情況等進行了審查。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據和商務部的初步審查,申請人鄰二氯苯的產量在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一季度均佔同期中國同類產品總產量的50%以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一條和第十三條有關國內產業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的規定。

  申請書主張,原產於日本、印度的鄰二氯苯以低於正常價值的價格向中國出口銷售。申請人依據合理獲得的證據和信息,在申請書中以日本和印度海關統計的對除中國以外其他國家(地區)的鄰二氯苯出口價格作為確定日本、印度鄰二氯苯正常價值的基礎,以中國海關統計的日本、印度申請調查產品對中國出口價格作為確定出口價格的基礎, 在對影響價格可比性的各種因素進行調整後,主張申請調查產品存在較大幅度的傾銷。申請書同時主張,申請調查產品進入中國市場數量大幅增長,價格大幅下降,對國內產業同類產品價格造成削減、壓低和抑制,導致國內產業開工率下降,市場份額減少,銷售價格總體呈下降趨勢,稅前利潤總體大幅下降,投資收益率下降,國內產業遭受了實質損害,且申請調查產品的傾銷與國內產業實質損害存在因果關係。經審查,商務部認為申請書中包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反傾銷調查立案所要求的內容及有關證據。

  根據上述審查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自2018年1月23日起對原產於日本、印度的進口鄰二氯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立案調查及調查期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商務部對原產於日本、印度的進口鄰二氯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本次調查確定的傾銷調查期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二、被調查產品及調查範圍 

  調查範圍:原產於日本、印度的進口鄰二氯苯

  被調查產品名稱:鄰二氯苯

  英文名稱:Ortho Dichlorobenzene、1,2-Dichlorobenzene、O-Dichlorobenzene等,簡稱ODCB

  化學分子式

  

  化學結構式:

  

  物理化學特性:鄰二氯苯是一種有機化工產品,外觀通常為無色易揮發的流質液體,不溶於水,溶於醇、醚等多數有機溶劑。

  主要用途:鄰二氯苯可用於生產3,4-二氯硝基苯、2,3-二氯硝基苯、氟氯苯胺、2,4-二氯-5-氟苯乙酮等化工產品,進而廣泛應用於農藥、醫藥以及染料等眾多領域。同時,鄰二氯苯也是優良的有機溶劑(如作染料溶劑、TDI溶劑等)。

  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9039110項下。

  三、登記參加調查

  任何利害關係方可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天內,向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登記參加本次反傾銷調查。參加調查的利害關係方應根據《登記參加調查的參考格式》提供基本身份信息、向中國出口或進口本案被調查產品的數量及金額、生產和銷售同類產品的數量及金額以及關聯情況等說明材料。《登記參加調查的參考格式》可在相關網站(網址附後,下同)下載。

  本公告所稱的利害關係方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個人和組織。

  四、查閱公開信息 

  利害關係方可在相關網站下載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信息查閱室(電話:0086-10-65197878)查找、閱覽、抄錄並複印本案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的非保密文本。調查過程中,利害關係方可通過相關網站查閱案件公開信息,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信息查閱室查找、閱覽、抄錄並複印案件公開信息。

  五、對立案的評論

  利害關係方對本次調查的產品範圍及申請人資格、被調查國家(地區)及其他相關問題如需發表評論,可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天內將書面意見提交至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六、調查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商務部可以採用問卷、抽樣、聽證會、現場核查等方式向有關利害關係方了解情況,進行調查。

  為獲得本案調查所需要的信息,商務部通常在本公告規定的登記參加調查截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涉案的國外出口商或生產商、國內生產者和國內進口商發放調查問卷。登記參加調查的利害關係方也可以從相關網站下載調查問卷。

  《鄰二氯苯反傾銷案國外出口商或生產商調查問卷》詢問信息包括公司的結構和運作、被調查產品、對中國(大陸)的出口銷售、國內銷售、經營和財務等相關信息、生產成本和相關費用、估算的傾銷幅度及核對單等內容。《鄰二氯苯反傾銷案國內生產者調查問卷》詢問信息包括公司基本情況、國內同類產品情況、經營和相關信息、財務和相關信息、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等內容。《鄰二氯苯反傾銷案國內進口商調查問卷》詢問信息包括公司基本情況、被調查產品貿易和相關信息等內容。

  未登記參加調查的其他利害關係方可直接從相關網站下載,或向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索取以上調查問卷,並按要求填報。

  所有公司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完整、準確的答卷。答卷應當包括調查問卷所要求的全部信息。

  七、保密信息的提交和處理

  利害關係方向商務部提交的信息如需保密的,可向商務部提出對相關信息進行保密處理的請求並說明理由。如商務部同意其請求,申請保密的利害關係方應當同時提供該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應當包含充分的有意義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關係方對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理解。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應說明理由。如利害關係方提交的信息未說明需要保密的,商務部將視該信息為公開信息。

  八、不合作的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商務部進行調查時,利害關係方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利害關係方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的,或者沒有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嚴重妨礙調查的,商務部可以根據已經獲得的事實和可獲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九、調查期限 

  本次調查自2018年1月23日起開始,通常應在2019年1月23日前結束調查,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19年7月23日。

  十、商務部聯繫方式 

  地址:中國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 

  郵編:100731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電話:0086-10-65198746,85093403

  傳真:0086-10-65197586

  相關網站: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網址為http://trb.mofcom.gov.cn)

       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網址為http:// cacs.mofcom.gov.cn)

附件:

  鄰二氯苯反傾銷調查申請書(公開文本)-正文.pdf

  鄰二氯苯反傾銷調查申請書(公開文本)-附件.pdf

  鄰二氯苯反傾銷案登記參加調查參考格式.docx


                                商務部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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