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客觀,但有意義——「原創」與「抄襲」之爭

2020-12-08 騰訊網

  是否抄襲是一件不客觀的評判,卻可以推動客觀標準的制定,還可以帶來方方面面的進步——它因「不客觀」而具有無可取代的價值。

  在遊戲行業中,關於「抄襲」的爭議隨處可見,從我開始玩遊戲到現在,基本就沒斷過。「原創」好,「抄襲」不好,這道理人人都知道;但「抄襲」到底是什麼,應該如何對待「抄襲」?卻從來沒有什麼定論。這個現象背後的根源是,遊戲行業的「抄襲」根本就無法被定義,但「無法被定義」不意味著關於「抄襲」的那些爭論毫無價值。恰好相反,這些爭論既有輿論價值,迫使竊取他人創意者畏首畏尾;也能推動法治進程,有利於一個良性的市場環境。

  「原創」與「抄襲」的鬥爭一直存在,要想鼓勵原創、徹底杜絕抄襲並非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假如要談「抄襲」,首要的問題在於它是什麼。

  「抄襲」是什麼:一個主觀的判斷

  我們曾經向一些遊戲開發者、創作者以及遊戲玩家提出過這樣的問題:「不追求可行性,不考慮現實因素的情況下,假如你是一名法官,可以制定3個標準,用於判斷「是否算抄襲」,你會如何選擇?」

  每個人都提出了自己的標準,有人認為應該從技術角度解決這個問題,拆分並判斷出某一要素與其他遊戲的相似度;有人訴諸於直覺,認為「一眼就能看出某個作品的影子」可以作為參考標準;還有人認為可以依賴一個評審機構或網絡來進行投票判斷——總之,從這麼多不同的意見中,我們唯一能確定的意見就是:「抄襲」的標準是主觀的,在每個人的概念裡都不一樣。

  當談到「抄襲」時,我們可能首先想到的是「相似性」:如果說遊戲A抄襲了遊戲B,那麼毫無疑問它們在某個方面是相似的(這種相似可能是美術、劇情、核心玩法、數值),但是我們可以隨便舉出一大把反例,來說明這事兒不是這麼簡單。

  「抄襲」和「再創造」之間的界限時常讓人感覺到困惑。作為即時戰略遊戲,《魔獸爭霸》毫無疑問參考了「沙丘」的許多遊戲機制,但也較少有人認為這屬於「抄襲」的範疇。如果說《魔獸爭霸》的例子尚有爭議,那麼同屬暴雪旗下的《暗黑破壞神》的例子就更明顯了,初代《暗黑破壞神》製作人曾親口承認遊戲受到許多Roguelike遊戲的啟發,借鑑了不少要素;但幾乎沒有人會說《暗黑破壞神》抄襲了什麼作品。

  在地圖與物品的隨機性上,《暗黑破壞神》向Roguelike遊戲取經不少

  另一些遊戲則更具爭議,例如《英雄聯盟》與《DotA》、《跑跑卡丁車》與《馬裡奧賽車》、《火炬之光》與《暗黑破壞神》……在此列舉這些遊戲的意圖並非是要一個個拉出來好好論一遍什麼是「抄襲」,而只是希望說明關於「抄襲」的爭議廣泛存在,並且難有定論——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圖爾特關於如何界定色情電影的一句名言在這兒也適用:「I know it when I see it.」

  「抄襲」沒有清晰的標準很正常,因其本身就是完全主觀的認定——這一意見也早有人提出過。但我還要更進一步說,關於「抄襲」的眾多爭論是有好處的,並且只有這些爭論懸而不決才能夠有這種益處。

  爭論有什麼用:「不客觀」的意義

  人們時常會尋求一個客觀的標準,但我有時候認為,在尋找標準一事上,我們走入了誤區,我們所需要的根本不是一個「抄襲」的標準。

  當玩家們斥責「抄襲」時,他們的意思是:你這個東西可能還不錯,但早就有人想到了;如果你因為別人的點子而獲得成功,這未免太不公平。

  而當一個玩家發現一款遊戲可能是抄襲並向眾人揭露時,可能會發生什麼呢?首先,這個疑似抄襲的遊戲會置於公眾的視野下,受到廣泛討論;此後,它可能被絕大多數玩家判斷為是抄襲,從而名聲掃地;它也可能被絕大多數玩家承認,覺得遊戲還是有不少原創之處,說它是抄襲過於嚴苛。如果一個遊戲被大多數玩家判斷為是抄襲,那麼遊戲的製作方將名聲掃地,遊戲的成績會受到影響;即便是它獲得了一時的成功,也會將罵名背上許多年,使得聲譽受到長期的損害。

  人人都懼怕輿論,人人卻都無法逃避輿論。許多玩家對於國產廠商的各種遊戲都避之不及,遊戲未見嘲諷先到,這其實是很有道理的——輿論環境的影響並非朝夕而成。

  關於抄襲的爭論並不像判刑,確定了就可以釘上火刑柱。紛雜的輿論在一個更高層面發揮作用——將你的產品置身於公眾的評判中,日積月累自然可以得到眾多具有傾向的評論,而這諸多的意見總有一天會派上用場,無論好壞。

  對於「抄襲」的諸多評價是主觀的,不那麼靠譜的。而正是這無數的主觀印象,構成了我們的總體觀念——或者通俗些說,口碑。當我們要求一個標準時,事實上是在要求一個結果,但許多事情並不是一個「結果」就能徹底解決的。

  無需抄襲的最終判斷,但保留抄襲的質疑,這種輿論環境對市場是良性的——譴責粗劣地仿造品,也不至於讓創造者因什麼都不敢用而舉步難行。

  這是否意味著沒有「客觀」的東西,「抄襲者」得不到任何懲罰呢?也不是。

  如果要求標準:從道德到法制

  「抄襲」是個道德指責,它既嚴重,在許多時候又顯得很無力。對於那些抄襲者來說,一旦他們在市場上獲得了成功,就仿佛置於一種「抄了又如何」的地位,在此時,道德指責是不夠的。保護「原創」真正可靠的手段仍然是法律。

  「侵權」則是個與「抄襲」截然不同的概念,它是一個法律概念,其範圍比「抄襲」更廣泛。典型的「抄襲」構成侵權的例子是2014年暴雪與網易起訴上海遊易一案。上海遊易的遊戲《臥龍傳說:三國名將傳》裡的許多要素都是對《爐石傳說:魔獸英雄傳》的複製,侵害了著作權人對相關作品享有的複製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判決書中提到判罰的依據:「被告積極主動地實施抄襲行為,並且以此作為營銷手段,極力渲染」。

  在上述案例中,「抄襲」並非是一個法律意義的定罪,但卻是構成侵權的行為,為判罰提供了參考。在判決生效後,《臥龍傳說》很快消失在了人們的視野中。

  「抄襲」的訴訟在取證和判罰方面都很不好處理,目前已有的判罰大多數都是極為明顯的侵權。圖為《臥龍傳說》

  只有法律才能帶來最徹底的保護,也正是因為這種保護極為徹底,因此它的審核才更為嚴格。可以說,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許多「抄襲」現象人們認為值得譴責,但並未觸及底線,上升不到由法律處理的高度。由此,法律不能解決一切抄襲現象,但仍然可以作為一種最終的確保。

  我們曾經問過麻辣馬創始人American McGee對抄襲的看法,他認為:「涉及(抄襲)這些事情的判斷,每當發生我就會尋求已有的法律。當法律不明確,你就把它們留給法官和陪審團,這個系統已經可以做出非常好的判斷了。」在理想環境下這就是一種最合適的方法。但他同時也覺得:「太陽底下無鮮事,當我們創造的時候,我們可能就在借用。因此,必須在激勵創造者之間有一個平衡。」他甚至認為智慧財產權法如今已經變得過於嚴厲,他們應該給予創作更多自由——必要的借鑑前人是進一步創作的基礎。

  無論中外,在關於產權的保護方面《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都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參考。這一公約在百年的歷史中不斷被修訂,趨於完善,但它也並非全能的。尤其是,電子遊戲是種全新的東西,與之有關的制度並未徹底健全,仍然在不斷完善。近年來的諸多侵權判罰本身也體現了我們在這方面的進步與探索,作為一種最終保障,它還將變得更為可靠。

  鼓勵「原創」意味著追尋進步

  我們來做個總結。

  遊戲行業還在不斷向前,每個遊戲類型都在繼續進步。進步並非憑空產生,而是站在前人的基礎上的。在這一不斷發展的進步過程中,關於「抄襲」爭議的實質是,對於他人的元素,到底在多少程度上允許被人借用。這一問題是兩難的:如果過於嚴苛,那麼新的創作者將什麼點子都不能用,這種保護也抹殺了創新;如果過於寬鬆,則會使人失去創新的動力,而傾向於使用他人的成果。

  在另外一方面,我們需要思考的是,爭論雖然無意義,但是原創的標準還是要堅持,對創意的鼓勵還是要繼續。對內容和創意的堅持應該成為業界的一種態度。無論是什麼類型的遊戲,創意都是評價其品質的重要標準。

  一個有意思的例子是微信小遊戲身上發生的變化。微信小遊戲這幾年迅速崛起,平臺上的小遊戲一度數量眾多,良莠不齊,為此飽受玩家詬病,諸如《海盜來了》涉嫌抄襲的案例引起了大量的關注。小遊戲的門檻低,玩法上需要有更高的創意要求,才能因它的特異性贏得用戶的喜愛。因此小遊戲創意之間的「模仿」或「抄襲」的爭議也就更為敏感。

  微信小遊戲大概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從今年3月開始,連續半年時間累計處理了名稱混淆的小遊戲439個,處理代碼侵權小遊戲共737個。微信後來發布了一份《小遊戲侵權處理報告》,宣布他們在小遊戲的美術素材保護、代碼保護、名稱保護上取得了一定進展。

  11月7日,微信發布了一個「小遊戲創意鼓勵計劃」,簡單來說,就是給在微信平臺首發的具有獨特創意的小遊戲一個「官方認證」,對於創意遊戲在推廣、分成等方面給予優惠,和一般不具有獨特創意的遊戲區分開,其目的是為了保證原創性。

  從立意來說,創意鼓勵計劃是保護原創道路上的一個好的舉措。微信不是國內第一個提出要鼓勵原創的平臺,重點在於,在從爭議到鼓勵和保護原創的轉變中,是可以看到業界潮流的——以微信的巨大體量,提出創意鼓勵,說明業界並不是對玩家呼聲視而不見,也有希望改變現狀的心思。儘管它來的晚了些,效果如何目前還不清楚,但至少這個改變算是開始了。

  因此,可能我們都在呼喚一個合理的環境,既能夠鼓勵新的創作,又能夠保護已有的成果——這當然很難,但是我們不妨將其作為一個目標。當我們談論抄襲的時候,需要的並不是一個徹底的審判,而是這些討論本身帶來的輿論壓力。結果沒有那麼重要,重要的是每個開發者都會衡量這種討論本身——好的口碑(諸如CDPR)能夠幫助他們走得更遠,而不好的口碑則會造成十數年的深遠影響。那些失控的東西,理應進入法律的範圍,對其施加最嚴厲的處罰。

  許多時候人們執著於討論到底是道德還是法律才能帶來最好的東西,卻時常忘記二者本就是相輔相成的。關於抄襲的事情,我們在道德層面談論與在法律層面談論,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角度。對於這件事來說,道德與法律在不同層面發揮著作用。

  如果要用一個比喻的話,行業的發展就像是修路前往遠方。你必須順著前人的道路才能走到更遠的地方,因此不可避免要走過別人修好的路;既然如此,既不應該謊稱是你開的路,如果有過路費也該好好地交;更重要的是,當走到路的盡頭時,也應該心向遠方,也讓後人走走你的路。

  編輯熊宇

  生活在貓黨的重圍中(聯繫方式xiongyu@chuap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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