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文章會涉嫌侵權?原創和抄襲有什麼區別?

2021-01-07 運營公舉小磊磊

作為一名一直提供原創運營知識的自媒體人,我經常思考,什麼叫做「知識」?

伴隨著「知識」這個詞,有一個近義詞叫「經驗」,什麼又叫做「經驗」?

這兩個詞曾經困擾了我很久。

可能很多新媒體編輯從來沒真正搞懂過,什麼叫做原創內容?

如果嚴肅對待智慧財產權這件事,那麼我們可能大多數人都侵權了。

知識與經驗

講原創內容,首先得講讀書這件事。

我從小學習成績不好,但萬幸的是喜歡讀書。小時候由於興趣愛好喜歡讀武俠、野史;上學後愛上漫畫、網文;工作後鑽研商業邏輯、網際網路。

讀書是學習最好的方式之一。

後來我冥冥之中感覺不對勁,讀書並不代表能學到知識,而是將信息儲存到大腦中。過了一段時間後,還會忘記絕大多數內容。

如果閱讀書籍後獲取的信息,能改變我們的生活/工作狀態,重塑我們的三觀,那我認為,這本書才讀的有價值。

之所以叫信息,是因為書籍提供的內容≠知識。我把我閱讀到的信息分成兩類,一類是知識,一類是經驗。

知識是被驗證過的,正確的,並且是被大家相信的(比如科學知識)經驗是由人生經歷總結出來的信息(比如商業模式)經驗是能力的令一種形式,學習知識是形成能力的載體。在這些立論上,過去我也提供了多元化的知識和經驗,試圖通過底層邏輯和深度解讀幫助新媒體從業者成長。

但是在不斷提供內容(撰寫文章)的過程中,我發現幾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解讀他人內容後,然後提出自己的見解,算不算原創內容?我們提出的「分泌腎上腺素可以提高標題打開率」,這種純粹的底層邏輯,算不算原創內容轉載新聞內容再度創作,算不算原創內容我翻閱了智慧財產權法中的部分規定,發現這幾個問題是在太大了。哪怕現有的法律法規都不能100%判斷原創、抄襲、洗稿的界限在哪。

原創的核心要素

百科上對原創的解釋是獨立完成的創作。

原創不屬於歪曲、篡改他人創作或者抄襲、剽竊他人創作而產生的作品,亦不屬於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他人已有創作而產生的作品。

「原創」、「抄襲」、「洗稿」是每天都圍繞新媒體人的詞,理解這三個詞前。首先需要了解幾個知識點(部分引用自法律法規,部分是個人觀點)

1)公知素材

打個比方,在攝影拍照的這個場景裡,我們拍下一個自然風景,這個景點是公有的,我們使用自己的相機拍下來的任何照片版權都歸屬我們自己。

如果文字也是自然界孕育出來的,那麼我們再度創作就不是侵權。但是,文字其實是前人們製造出來的。

《西遊記》及裡面的《三打白骨精》就屬於公知素材。中國著作權中的財產權超過50年後,該書籍就會成為全中國及全球人類的公有文化遺產,大眾可以面免費使用、改編等等,註明原作者出處。

我們可以採取任何表達形式(在不篡改或歪曲作品思想內容的前提下),依靠該素材,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這種新作品版權歸屬於我們。

再比如「不保留任何權利」的 PD (Public Domain) 公有領域,包含的是全人類的公有文化遺產,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對其具有所有權益。比如歌德的作品,貝多芬的交響樂,他們的作品早已過了版權保護期。

也就是超出一定時間範圍後的作品,屬於公知素材,我們可以把這些新來拿來當做我們的創作素材,進行二度創作。

不過業內常稱的公知/公共素材,多數指的是某個公開會議、公開演講、公開事件曝光出來的素材。

2)自由內容

智庫百科上顯示,沒有法律限制妨礙人們的使用、發布、改善、與分享的有功能作品、藝術、或創作,可以叫做自由內容。

重要的是,當自由內容受到更改、延伸、或在其它作品內納入時,成果作品必須可以,以同等或更狹窄的自由度,合法地發布。不論它是免費或需付費,自由內容必須要可以更改才算。

在公有領域的作品依定義它的著作權已過期或被放棄,因此它不能被授權。但是這樣的作品仍舊被認為是自由內容,這是因為它可以任意的使用。小公舉認為,百度百科、維基百科裡的信息既算公知素材,也算自由內容。

還有一種情況,比如在cc0協議上全球用戶貢獻的內容,是用戶在全世界範圍內放棄了該內容的版權後,分享到該網站上的。我們可以直接拿來使用,修改,用於商業用途等等。

3)新聞版權

《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裡,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不包括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

《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傳播報導他人採編的時事新聞,應當註明出處。

傳播報導他人採編的時事新聞,註明出處後,就不用承擔侵權責任。只要不篡改新聞的思想內容,我們可以基於新聞事件進行二度創作(評論等)

也就是說,時事新聞不受智慧財產權保護,但關於新聞的評論是受智慧財產權保護的。

4)選題

選取一個題材,進行創作。

如果該題材是某個人身上的故事,那麼這個人需要申請版權,證明版權歸屬於其自己。

如果沒有申請版權,那麼其他人引用,其他人就不會對該故事產生侵權,頂多涉及肖像權、隱私、人身攻擊等。

我們新媒體這個行業,選題形式化後,通常指的就是一個標題。

但是標題也就是一個句子,句子太短是很難獲得著作權保護的。

所以如果你的標題和別人的標題一模一樣,你們雙方可能都沒辦法證明對方侵權。

通過這幾個點,新媒體人會豁然開朗一些。

微信原創內容不代表是原創

1)公開素材被創作成原創內容

小公舉認為,如果某人使用某個公開會議曝光出來的公開素材(演講口述等),不管這個會議是國內還是國外的,未經對方同意,就是侵權。

不過,著作權法規定,引用時註明出處,就是合法的,且沒有唯一性,誰都能引用。

圍繞該公開素材進行改編或評論,發布獨立創作的作品,就是原創內容。但仔細一想,好像不太對,似乎性質比直接使用更嚴重了些。

這個事情恐怕很多新媒體編輯都幹過,我自己就幹過。

2)用戶將原創知識傳播給其他用戶

我希望公眾號提供的純原創知識,能被所有用戶使用在平時的生活及工作中,用戶也可以將知識傳遞給更多用戶。

但如果有人剽竊了我的原創知識,利用我的知識為他們自己謀利,我肯定是不爽的。

3)證明創作時間

我仔細思考了下,由自己想出來的文章,如果和某個人的文章部分內容相似或一致,或部分觀點一致。

這其實不是抄襲,也不是洗稿,因為並非自己主動去做的,而且更加沒有商業目的,也沒有故意損害那個作者的經濟權益。

但是從法律上,需要證明這段內容是自己的原創,那麼最好的方式應該是出示比對方更早創作時間。比如原始手稿、書面稿件、電子文檔等。

但實際上,這也不是100%正確的。很多時候,自己發布的比別人晚,就沒辦法證明了。

4)術語沿用

由我組織出了某段話,裡面的一些術語可能是沿用別人提出來的術語,而我下意識的沿用了,那麼我可能就侵權了。

我又接著思考,恐怕只有將字典/詞典裡的文字(自由內容)組織出的語言,才能證明是純原創內容,知識版權歸屬我。

5)微信原創文章

微信的原創文章,只是微信文章資料庫裡的原創文章。A文章在微信資料庫裡出現的比B早,就可以標註原創文章。

如果A文章與B文章出現部分重疊或相似,這是涉嫌侵權,在微信中可以投訴,在法律上更可以維權,但不能實錘定奪誰抄襲了誰。

更常見的情況是,兩篇文章的相似內容都是基於公知素材/自由內容的二度創作,那麼就出現了業內常說的洗稿。

6)判斷洗稿

洗稿的手法是將對方的內容,進行更改詞語、刪減文字、顛倒語句等。最關鍵詞的是雖然換了詞和順序,但是中心思想沒換。因為洗稿目的多數是為了偷懶,或者是保留對方爆款內容裡的SKU。

業內的洗稿,多數都是根據公知素材二度創作後發生的現象。可能是無意的,也可能是有心的。所以誰誰都可能有理有據,圍觀群眾也可以站隊,就是定不了實錘。

7)避免洗稿/抄襲

我覺得,有幾種方式儘量避免被他人指責洗稿/抄襲。

一是我們從道德層面出發,本心就沒有洗稿的動機。

二是站在商業角度,沒有想依靠別人的內容(不管是這個人的內容是原創還是非原創)為自己謀取利益

三是獨立創造獨特性的內容,是指我對社會的觀察後,獨立思考出來的內容。

我想,如果非要證明誰洗稿了誰的作品, 不如做到不去洗稿。那麼洗稿現象的概率就會降低,誰與誰糾紛就無從談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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