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是正月,又是一個新的年歲,萬物復甦,春暖花開。而後四季輪迴,春去秋來,日曆翻過一頁又一頁。寒來暑往,時光從未停止流轉;日月穿梭,星辰轉換,晝夜交替,人們如何記得得活了多少年歲?只有那太陽升了又落,落了又升;月亮圓了又缺,缺了又圓;鳥兒飛走了又飛回,枝葉黃了又綠。人類是聰明的,在如此多的物理天文現象中,人們發現了它的規律,並總結了出來,形成了指導人們生產生活的時間點,這就是「曆法」。
「歷」,是指「經過」;「法」原指「效仿」,後引申為「標準、規律」。因此曆法的含義就是「通過天文星相及萬物的現象和經過,總結出來的相關規律」。所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自然」,這就是說人生存在天地之間,只有依據天時而動,憑藉地利而起,才可能使自己的生活與天地萬物的存在規律相吻合。天時地利如何對應,這就是我們要說的曆法。
古代人們沒有文字、數字及明確時間觀念的時候,常採用「結繩記事」的方式去記錄事件和時間點,而這裡所謂的時間點,就是「晝夜變化」。但通過長期的生產生活,從晝夜變化中就發現了「月亮的運行圓缺規律」,這樣就是記時方式的升華。這種以「月亮圍繞地球自轉一周」為依據,後來就形成了「太陰曆」,簡稱「陰曆」。通過這一運轉規律記時,就確定了日和月。
另一種曆法的計算方式稱為「太陽曆」,也稱「陽曆」,就是「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這在曆法中稱為「一個回歸年」;因此定「年」是以此為標準的。既然是以「地球繞太陽自轉」為基礎,由於太陽在不同角度照射地球的方位不同,那就有了「寒來暑往」,即四季冷暖變化。古代「天幹地支」其實是指太陽和地球的關係,這樣就把一個「回歸年」分成十二份配以「十二天幹」,形成了「幹支歷」,因此「幹支歷」是「陽曆」。據記載這一曆法在商朝就已經使用了,一直延續到春秋戰國時期。
以上這些都不是我們現在使用的「農曆」,也稱「夏曆」。據統計,我國的「曆法」約有102種。但是無論哪種曆法,都是以太陽、月亮、地球三者間的關係為基礎的。統計來說,眾多的曆法都可歸於三類,即太陰曆、太陽曆、陰陽合曆。而農曆,其實就是「陰陽合曆」,即通過月亮繞地球自轉的朔望之期確定「月的長度」,參考「太陽繞地球公轉」的「回歸年長度」而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