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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男子出售象牙手串被判緩刑,8顆串珠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野生...
2020年8月,公安機關接到舉報,從倪某某處查獲並扣押了該手串,經鑑定,手串中所含8顆串珠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大象製品,總重量為30.9克,根據國家林業局《關於發布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中涉及走私的大象象牙製品價值標準的通知》,認定該象牙製品參考價值為人民幣1287.51元。西安鐵路運輸檢察院對倪某某以涉嫌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向西安鐵路運輸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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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第一人:逮87隻癩蛤蟆被判刑-癩蛤蟆,中華蟾蜍,保護動物...
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雞、野兔和各種蛇類,雖然沒有被列入國家野生動物保護名錄,但同樣受法律保護。逮一隻(條)就違法,逮20隻(條)就要立案,逮50隻(條)就可以刑拘,逮再多一些,就要蹲監獄了。9月16日,確山農民汪某就因為逮了87隻癩蛤蟆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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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男子獵捕三隻虎紋蛙獲刑,律師:有的動物抓1隻判10年
獵捕三隻虎紋蛙,男子被判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5月13日晚,浙江溫嶺農民李某軍在一處田地的水溝裡,使用燈照手捕的方式獵捕了三隻蛙,後被溫嶺市公安局民警當場抓獲。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軍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使用夜間照明行獵的方式,獵捕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鑑於被告人李某軍歸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且當庭自願認罪認罰,確有悔罪表現,決定依法予以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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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一男子非法出售老鷹獲拘役三個月
中國江西網贛州頭條訊 曾梅、記者曾靈報導: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依法對董某某販賣老鷹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一審以犯非法出售珍貴野生動物罪,判處董某某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經江西省分宜亞林林業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被查獲的老鷹有一隻為普通鵟、另外一隻為白腹集雕,這兩隻鷹類動物均屬於國家II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當天下午,瑞金市森林公安局的辦案人員將查獲的兩隻鷹和兩隻野兔、三隻野雞、四隻竹鼠全部放歸贛江源自然保護區。 2017年1月17日,董某某主動到瑞金市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並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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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捕棘胸蛙被判刑——龍泉法院巡迴審判庭審理一起涉野生動物案件
獵捕棘胸蛙被判刑——龍泉法院巡迴審判庭審理一起涉野生動物案件 2020-05-22 02:3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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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順公開審理兩起涉及野生鳥類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經鑑定,涉案野生鳥類為雀形目繡眼鳥科紅脅繡眼鳥,屬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每隻價值人民幣 300 元。庭審現場,公益訴訟起訴人宣讀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書,提出判令被告賠償國家經濟損失、三個月護林護鳥消除野生鳥類棲息地非法狩獵危險及承擔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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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江這些人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被判刑
【依法判決】 馬某峰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拘役四個月,宣告緩刑,緩刑考驗期為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經鑑定,被告人段某聖獵捕的2隻野生動物為隼科隼屬的紅隼,為國家Ⅱ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依法判決】 段某聖犯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緩刑,緩刑考驗期為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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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縣:兩男子電魚10公斤 被判拘役並賠償1萬6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黟縣法院審結一起非法捕魚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慶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被告人王某貴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王某慶、王某貴賠償漁業資源損失、生態環境損害和修復費用及承擔評估費用等共計人民幣一萬五千九百四十九元七角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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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刺網捕撈長江胭脂魚 七旬老人被拘役3個月罰金3000元
27 /a/20200605/205bfc4481594cb69126d83dffb44191.shtml 今天(6月5日),南京玄武區人民法院通報了一名七旬老人,因獵捕殺害了一條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胭脂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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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區一男子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獲刑受罰
近日,永定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判處被告人向某拘役五個月,緩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8月30日19時許,被告人向某在武陵源區索溪峪街道辦事處迎賓路居委會索溪河羅公坪大壩附近,用捕撈網捕獲一尾體重4.63千克、體長79.5釐米,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名錄中的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大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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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捕捉三隻蛙獲刑,律師:有的動物抓1隻就判10年以上!
因為在農田邊的水溝中抓了三隻蛙,浙江一男子近日被溫嶺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捕捉三隻蛙後果為何如此嚴重?原來,該男子捕捉的正是唯一一種被列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蛙類——虎紋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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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老人上山捉22隻鳥煲湯 價值7040元被判拘役
原標題:7旬老人上山捉22隻鳥煲湯 價值7040元被判拘役 「夜遊」幼鳥系夜鷺的雛鳥南都訊年已七旬的福伯(化名)想煲湯喝,便上山去捉小鳥,沒料到還未下山就被公安民警抓獲。日前珠海鬥門法院以非法狩獵罪判處福伯拘役五個月,緩刑一年。徒手捉了22隻「夜遊」價值7040元2015年3月的一天,福伯在外吃早餐時聽說南澳村後山有人捉小鳥,於是打算也去捉些鳥回家煲湯喝。隨後福伯在市場購買了籠子,叫他的兒子駕駛摩託車送其前往珠海市鬥門區南澳村牌坊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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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界一男子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獲刑受罰
永定區一男子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獲刑受罰 「由於我個人法律意識淡薄,沒意識到非法捕撈大鯢是違法犯罪行為,既破壞了生態環境,又違反了法律,是不應該的,希望大家能夠引以為戒。」被告人向某慚愧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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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盱眙:一周判了兩起非法狩獵案,彈弓打鳥是犯罪
江蘇省淮安市盱眙縣日前就審理了兩起包括用彈弓等器具捕殺野生鳥類的案件,兩名男子因犯下非法狩獵罪,分別被判刑。淮安市某畜牧公司員工董某龍,為了滿足自己的食慾,非法捕殺野生鳥類被判刑案,是盱眙法院2020年6月10日審結的一起非法狩獵案,董某龍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捕殺野生鳥類34隻,一審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五個月,並附帶民事賠償生態環境修復費用10200元,在媒體上公開向公眾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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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捕青蛙也被抓?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判刑!
獵捕青蛙也被抓?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判刑!被告人丘某犯非法獵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2020年9月6日和7日晚上,被告人丘某在陽山縣七拱鎮七拱村某田基邊使用夜間照明的方法獵捕到4隻活體蛙類野生動物並出售。經鑑定,涉案的蛙類野生動物為虎紋蛙,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9月8日,公安民警在被告人丘某的住處提取到作案所用的電筒1把,並依法扣押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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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非法獵捕野生黑水雞獲刑 抓喜鵲等常見鳥類也違法
近日,長江日報記者從新洲區檢察院獲悉,3男子因抓捕64隻野生鳥類黑水雞,構成非法狩獵罪被判刑。 2018年11月24日下午,喻某、葉某路過武漢市新洲區某村時,發現附近魚塘內有很多野生鳥類,兩人商議晚上來此獵捕。當晚,喻某、葉某駕駛摩託車攜帶頭燈、下水衣、擴音器、抄網、箱籠等獵捕工具前往,途中遇到黃某,黃某得知喻某、葉某二人此行目的後,要求一同前往獵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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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野生青蛙販賣 疫情期間蚌埠首例非法狩獵案宣判
法院認為,駱某違反狩獵法規,獵捕國家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駱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據此,判處其拘役三個月,緩刑五個月。疫情防控期間,野生動物成為了熱門話題,本案是在疫情防控期間,蚌埠地區處理的首例非法狩獵案件,對轄區百姓具有深刻的教育意義,依法戰「疫」,讓野味成為不可觸碰的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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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獵捕野豬!平陽兩男子最終把自己關進了牢籠
因懷溪鎮多山地,他時常上山遊玩、採集山上可供食用的植物等,有時也會碰到突然躥出的野生動物,如野豬、黃麂等。見多了,鍾某便起了心思。一日,他向朋友購買了10餘個獵捕裝置,放置在動物時常會經過的山路上,並設置了陷阱。幾日後,鍾某聯繫朋友張某:「上山抓野豬去唄?我放了好些夾子,肯定有中的。」張某覺得有趣,欣然應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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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這些人非法獵捕野生動物,後果來了……
非法獵捕野生動物 除了被判刑外,還要承擔哪些法律後果? 被告人劉某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判令賠償野生動物資源損失3000元,並在今日竹山媒體報刊上公開賠禮道歉; 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判令賠償野生動物資源損失3000元,並在今日竹山媒體報刊上公開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