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範天嬌
今年 7 月,安徽省銅陵市檢察機關公益部門人員在紅星河支流行洪通道取水,通過市檢察院公益訴訟快速監測實驗室檢測,結果:水質合格。
在訴前檢察建議的督促下,水汙染問題得到解決。近日,皖江五市檢察機關聯合發布了服務保障長江(安徽)經濟帶專項檢察監督活動典型案例,在案件類型、領域,以及訴訟檢察監督措施、工作機制運用以及監督效果上,具有一定代表性。
專家出庭證實修復費用合理
近年來,由於建築市場對砂石需求旺盛,受利益驅使,長江流域非法採砂現象屢禁不止。
2019 年 1 月,楊某某父子為謀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採砂許可證的情況下夥同董某某,利用楊某某所有的採砂船多次在長江河道禁採區長江銅陵段紅浮標水域非法採砂共計7000噸。此外,董某某、馬某某分別在上述區域非法採砂500噸、4520噸。經蕪湖市價格認證中心鑑定,涉案江砂總價值33萬餘元。
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檢察院對該公益訴訟案件予以立案審查,重點引導公安機關對楊某某等人非法採礦對長江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委託專家進行了評估,並會同專家到案發現場實地勘察,解決了確定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賠償的依據問題。
檢察機關經委託評估,楊某某等人在長江銅陵段非法採砂合計產生生態環境修復費用37萬餘元。庭審中,檢察機關通過申請專家出庭對評估意見全面分析闡述,證實了非法採砂行為對長江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及生態環境修復費用計算的科學性、合理性。
2019 年 11 月 6 日,鏡湖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採礦罪判處楊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至二萬元不等;對檢察機關提出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全部予以支持,判決楊某某等人對所參與的非法採砂數量承擔相應的連帶賠償責任,並在安徽省級媒體上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庭審期間,楊某某等人賠償了全部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費用38萬餘元;同時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現場取樣檢測水質是否達標
《2019 年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 銅陵市獅子山高新區棲鳳路與緯一路交叉口處紅星河支流行洪通道沿線雨汙分流不到位,部分生活汙水直排河道,水體汙染嚴重。
今年3月,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將該問題作為公益訴訟線索交辦銅陵市人民檢察院,因案件影響重大,市檢察院根據省院要求決定將本案提級辦理。
4月底,銅陵市檢察院依法開展了調查,調取了現場受到汙染的證據及相關行政機關的職責情況,針對該問題尚未及時有效整改的問題分別向銅官區住建局、西湖鎮人民政府和獅子山高新區管委會發送訴前檢察建議,包括全面排查附近生活汙水來源、儘快完成管道整改、做好固體廢物垃圾整治、落實河長制要求、建立長效保護機制、加強定期水體監測和管護等內容。
檢察建議發出後,銅陵市檢察院多次走訪相關部門溝通整改工作,不定期現場查看整改工作進展。在收到各行政機關已完成整改的回覆後,利用科技手段調查取證,及時派員到問題現場進行了取樣,經快檢實驗室檢測該行洪通道水質已達標。
持續監督保障禁漁工作開展
2019年7月1日,長江幹支流流域全面禁漁後,少數不法分子依然鋌而走險,大肆捕撈水產品。
對此,當塗縣人民檢察院對全縣禁漁和涉漁生態保護工作展開調查,發現縣域內長江及其支流水域非法捕撈水產品情形屢禁不止,兩處重要水源地存在不法分子破壞護欄,潛入水源地非法捕撈等諸多問題。這些情形嚴重危害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縣農業農村局作為漁業主管部門存在怠於履職情形。
當塗縣檢察院依法先後向縣農業農村局發出三份檢察建議,建議該局:切實履行法定職責,依法查處非法捕撈水產品違法行為;加強執法辦案能力建設,提高執法水平和能力;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宣傳保護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保 護力度;加強與相關行政機關聯合執法,保障「十年禁漁」和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順利開展。
當塗縣農業農村局收到檢察建議後聯合相關行政機關,配合縣委縣政府,開展長江漁民退捕轉產及長江禁捕退捕工作,制定漁民退捕轉產工作實施方案、漁民退轉產工作流程、禁漁水域清理「三無」涉漁船隻工作方案等,加強漁政執法隊伍和執法裝備建設,加大非法捕撈查處和社會風險防控工作,目前已取得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