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劉俊
金語良言
指導性案例可以使封閉的法典具有相對的開放性,使法律具備了成長的機能,亦使司法標準統一、裁量一致。
經過近一個月的評選,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於歡故意傷害案,王力軍無證收購玉米被宣告無罪案,簡陽市政府被訴公告違法案,王老吉加多寶紅罐裝潢糾紛案,全國首例「毒跑道」公益訴訟案,全國首例電商平臺打假案,奢侈「包包女」拒不執行判決被搜查案,以及「百名紅通」1號楊秀珠回國受審案和盧榮新無罪釋放案等十個司法案例成功入選,成為「2017年推動法治進程十大案件」。
對於此次評選,最高人民法院領導表示,這十大案件「是全國法院2017年審理的2500多萬起案件的典型代表。」
典型案例令法典有開放性
從淵源上看,我國屬成文法國家,由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是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的行為準則,既往案例在司法裁判中並不具有約束力。這與英美等判例法國家堅持遵循先例的原則,截然不同。
但正如學者所言,指導性案例可以使封閉的法典具有相對的開放性,使法律具備了成長的機能,亦使司法標準統一、裁量一致。尤其是在全面依法治國邁進新時代的背景下,典型案例越來越成為推動中國民主與法治進程的顯著力量。
案件成長於時代的土壤,是社會形態的特別表現形式。此次入選的十大案件,涉及民商事領域的共計3例,它們是王老吉加多寶紅罐裝潢糾紛案、首例「毒跑道」公益訴訟案和首例電商平臺打假案;涉及行政領域的共計1例,即簡陽市政府被訴公告違法案;涉及執行領域的共計1例,即奢侈「包包女」拒不執行判決被搜查案;涉及刑事領域的共計5例,包括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於歡故意傷害案、王力軍無證收購玉米被宣告無罪案、「百名紅通」1號楊秀珠回國受審案以及盧榮新無罪釋放案。可見,十大案例的分布涉及了主要司法領域。
從案件具體分布看,刑事案件佔案件總數的一半。由於刑事案件事關重大的人身財產權益,無疑最受民眾矚目和關注,也是媒體報導的焦點,這也順應了自2015年以來推動法治進程年度案件評選結果分布的總體趨勢,也說明刑法在社會治理過程中依然扮演著突出而重要的角色。
以「於歡案」為例,此案因「護母殺人」而備受媒體關注,圍繞如何處理情理法的關係、如何理解正當防衛的規定等,幾乎形成了全民討論的熱潮。
該案經二審改判,承認了於歡「刺人」行為的防衛性質,但屬防衛過當,二審的判決還原清晰的案件事實,運用嚴密的法理論證,輔之以恰到好處的情理辨析,兼顧法律和人情,成為新時代我國刑事司法判決的典型代表,也進一步向社會公眾闡釋了刑法規定的正當防衛制度的真正涵義。
典型案例具有很強的時代性
案件與所處的時代密不可分,此次入選的三起民事案件分別涉及智慧財產權、網購和學校教育,具有鮮明的時代特色。
在王老吉與加多寶關於紅罐裝潢糾紛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認為,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對涉案「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權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貢獻,雙方可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
這樣的判決看上去像是「和事佬」,但於情於理相符,對於兩個企業的發展產生積極促進作用。在上海奉賢區法院判決的全國首例電商平臺打假案中,法院認定被告的售假行為對淘寶網商譽造成損害,判處被告向淘寶網賠償人民幣12萬元,這不僅處罰了售假者,維護了電商的聲譽,同時也是在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
全國首例「毒跑道」公益訴訟案,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未就案辦案,通過調解一併解決了類似問題,實現了修復生態環境和承擔公益捐助責任相結合,最大程度地促進了生態環境的保護。
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法治宣傳
典型案例無疑也是最好的法治宣傳。在當今信息化時代,案件如果和「網際網路」相結合,更能夠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在奢侈「包包女」拒不執行判決被搜查案中,法院對案件執行進行了全媒體直播,共計1200萬網友圍觀執行全程。
大多數網友通過直播零距離了解法院「執行難」的困境,這對於老賴們也是最好的震懾。通過該案的報導,形成了嚴懲失信,守護誠信的良好輿論態勢,實現了「以一案面貌見全局,以一案懲戒樹權威」的良好效果。事實上,每一起典型、鮮活的案例,都將是一場意義重大的普法宣傳,案例的價值若被民眾認同就是實現良法之治。
與此同時,還要關注典型案例的警示意義和延伸價值。此次入選的「簡陽市政府被訴公告違法」一案,自1999年到2017年曆時將近20年,直至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判決最終認定簡陽市政府作出的行政行為屬於明顯不當,確認被訴行政行為違法。該案的判決在法律上的意義不難理解,而更為重要的是,人們顯然更期待此次歷時久遠的訴訟,對於地方政府提高依法行政的法制觀念能夠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隨著中國法治建設的不斷深入,司法公信力成為新時代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同案同判」既是司法機關的努力方向,也是廣大民眾的殷切期待。這就要求司法裁判者務必重視類似案件裁判結果的影響力,不僅立足現在,還要放眼未來,讓自己的裁判真正能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金澤剛(同濟大學法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