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章、110條,昨天表決通過的《上海市養老服務條例》是今年市人大表決通過的「最厚實」條例之一,涵蓋了養老服務領域的方方面面,濃縮了上海「大城養老」四十年來的積極探索和實踐所得,也是一部引領未來養老服務發展的「基本法」。
《條例》進一步鞏固了上海「9073」養老服務格局,同時也涵納了一系列創新性、前瞻性探索,特別是《條例》明確「全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築面積應當不低於常住人口每千人四十平方米」。
此前調研中,不少市人大代表反映,不同區在服務半徑、空間體量上存有差異,造成了感受度的偏差。比如,寸土寸金的市中心難挖空間,地廣人稀的郊區又面臨布點難題。對照《條例》要求,市民政局二級巡視員陳躍斌表示,上海將在「十四五」時期更均衡地在全市範圍內布局養老服務設施,不斷發展中心城區嵌入式養老服務、農村互助性養老品牌,構建「15分鐘養老服務圈」,實現「家門口」的品質養老。
《條例》還明確「第一責任」和「兜底責任」:從推進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完善扶持保障措施到增加養老服務供給、提高養老服務質量,均由區政府承擔主體責任,有力推動緊迫問題迅速解決。
養老服務既是大民生,也是大產業。為更好地劃清政府與市場的職責邊界,《條例》專闢一章談「養老產業促進」,重點標註了部分細分產業。其中,康復輔助器具、智慧養老、養老社區等均在其中。
【來源:文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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