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七大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決議草案的說明

2020-11-27 中國政府網

(在中國共產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一九五五年十月四日)

    毛澤東同志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在中央召集的省委、市委和區黨委書記會議上所作的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總結了我國多年的農業合作化運動的經驗,著重地批判了目前黨內在發展農業合作化問題上的主要錯誤思想即右傾思想,而就農業合作化的必要和可能、合作化的具體道路和步驟、領導合作化的工作方法等等一系列的問題,作了綱領性的指示。毛澤東同志的指示,使得全黨同志能夠在思想上和組織上有準備地去迎接農村的社會主義群眾運動的高潮,而在現在這個重大的歷史轉變關頭得以避免重大的錯誤。

    中央政治局根據毛澤東同志的報告,準備了一個向全會提出的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決議草案。因為我在中央農村工作部擔任一部分工作,中央政治局指定我來作一個說明。我想說的有下列的幾點。

    第一,關於發展農業合作化的方針問題。

    (一)決議草案指出了農民問題在兩個不同革命階段上具有不同的內容。黨在農村中的政策必須適應於革命轉變的新情況和農村中在土地改革以後的階級關係、階級鬥爭的新變化,有些同志的右傾錯誤就是由於看不見這種新情況和新變化。大家知道,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包括了實現社會主義工業化,農業、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這樣三個方面。這個總路線是不能夠分割的,因為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的事業,是包括整個國民經濟的。社會主義經濟必須包括生產的主要的兩個大部門,即:工業和農業。正如毛澤東同志的報告所指出的,社會主義工業化是不能離開農業合作化而孤立地去進行的,因此,必須採取使我國農業合作化的步驟和我國的社會主義工業化的步驟相適應的方針。我們不能夠把一隻腳踩在社會主義工業的基礎上,而把另一隻腳踩在小農經濟的基礎上。如果不爭取五億多的農業人口來參加社會主義建設,我們就不能夠設想社會主義的勝利。因此,在目前社會主義工業建設的蓬蓬勃勃的高潮中,毛澤東同志及時地把發展合作化的問題提到全黨工作的重要日程上,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

    (二)我們的黨曾經在幾乎三十年這樣長的時間內,領導了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全黨同志的工作都圍繞於爭取這個革命的勝利。因此,在從這個革命階段轉變到社會主義革命階段的時候,有些同志缺乏精神的準備,這是很自然的。但是,我們的黨是以毛澤東同志為首的、由馬克思列寧主義武裝起來的黨。我們的黨在進行推翻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制的時候,也就準備了引導農民從實現耕者有其田到實現社會主義合作化的道路。毛澤東同志的報告中說到我國農業合作化運動的歷史,而這些歷史也就是黨的這個方針逐步變為實踐的歷史。

    我們可以回憶一下毛澤東同志在各個時期的著作所闡明的黨的這個方針。大家知道,在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毛澤東同志的「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已經把合作社運動列為農民運動的一件大事,雖然根據那時實際的條件,還只說到供銷合作和信用合作。在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毛澤東同志根據革命根據地群眾創造的勞動互助社和耕田隊的經驗,指出了這種勞動互助組織(也即是農業的生產合作組織)在農業生產上的偉大作用(參看「長岡鄉調查」)。在抗日戰爭時期,毛澤東同志作了「論合作社」和「組織起來」的兩次著名講話,號召各抗日根據地應該在群眾自願的基礎上,廣泛地組織這種集體互助的初級的生產團體。隨後,毛澤東同志在其他著作中又陸續地提出這個問題(例如「論聯合政府」)。在一九四九年黨的七屆二中全會上,毛澤東同志在說明全國解放後經濟建設問題的時候指出:「單有國營經濟而沒有合作社經濟,我們就不可能領導勞動人民的個體經濟逐步地走向集體化,就不可能鞏固無產階級在國家政權中的領導權。誰要忽視或輕視這一點,誰也就要犯絕大的錯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根據毛澤東同志的意見,黨中央在一九五一年十二月間做出了一個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在一九五三年十二月間又做出一個關於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決議。所有這些都說明了:關於農業合作化的方針,是黨一貫堅持的方針,並不是突如其來地提出來的。有些同志對於這個方針所以感到比較突然,這是因為他們還沒有來得及認真地研究這個問題。主要的,就是因為我們許多同志是在反帝反封建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時期中參加黨的,平日在實際中熟悉的只是關於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綱領(即黨的最低綱領),而還沒有熟悉黨的關於社會主義革命的綱領(即黨的最高綱領)。因此,正如對待其他許多重大的新問題一樣,在農業合作化的問題上也必須認真地重新學習,而在學習中去懂得錯誤,修正錯誤,去正確地掌握黨的方針、政策,提高自己的馬克思列寧主義知識的水平。這是放在我們全黨同志面前的任務。

    (三)決議草案批評了有些同志的安於農村現狀、安於小農經濟的幻想。黨很有必要來批評這類錯誤的幻想。問題正如毛澤東同志在一九五三年十月間中央召開第三次互助合作工作會議的時候所告訴我們的:「對於農村的陣地,社會主義如果不去佔領,資本主義就必然會去佔領。難道可以說既不走資本主義的道路,又不走社會主義的道路嗎?」在推翻封建的土地制度之後,農村中出現了關於或是發展資本主義或是發展社會主義的兩條道路的鬥爭,這是必然的規律。或者是這樣的道路,或者是那樣的道路,非此即彼,中間的道路是沒有的。有的同志對於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是急進的,但在走過這個革命階段之後,卻滿足於農民已經得到土地,徘徊在兩條道路之間的十字街口,而在實際上,對於保留小農經濟的興趣大於領導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興趣。這些同志還沒有了解到:小農經濟並不是農民的天堂,而正是資本主義能夠藉以發展的園地。列寧說過:「小生產是經常地,每日每時地,自發地,大批地產生著資本主義和資產階級的。」所謂安於小農經濟的現狀,這是不可能的,這只能夠是自己欺騙自己。

    我們手頭有很多的材料證明這樣的事實:凡是互助合作運動發展的地方,一般貧農在經濟上就上升得快,階級分化就小,糧食問題好解決,農村中表現生氣勃勃;反之,凡是互助合作運動還沒有發展,或者發展得很薄弱的地方,雖然已經消滅了地主的土地所有制,農民的生活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但是還有許多貧農在經濟上沒有上升,而且已經在開始發生新的階級分化,有些貧農重新失掉土地,有些老中農下降為貧農,同時有些新富農出現了。在這樣的地方,我們的許多工作的進行就比較困難,而地主富農和各種反革命分子就鑽著這個落後的空隙而企圖復闢。

    最近甘肅省委向中央的報告說過:有的同志害怕合作化發展下去會「出亂子」,「出皇帝」;但是事實證明,「皇帝」不是出在互助合作運動發展、社會主義陣地擴大、農民覺悟提高較快的地區,而是出在農民覺悟低、合作化運動不發展、反封建鬥爭不徹底的地區。從甘肅省委這個報告應該得出這樣的結論:要保護農民已經得到的土地果實,要在土地改革之後進一步地鞏固工農聯盟和加強工人階級在這個聯盟中的領導作用,要根本消滅反革命復闢的可能性,除了發展合作化,再沒有別的道路。

    (四)不能設想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會遇不到抵抗。毛澤東同志的報告就是為的在思想上打破這種抵抗。農業生產合作社是一種新生的力量,而我們知道,任何新生力量都會遇到保守力量的抵抗,農業合作化運動當然不會是例外。抵抗農業合作化的保守力量,一方面來自敵對的階級,即來自地主、富農和農村中其他資本主義剝削分子,另方面還來自農民(主要是富裕中農)本身的兩重性所包含的資本主義自發傾向和農民長期個體經營的偏見和習慣。保守力量既然在社會上存在,也就會經過各種形式反映到我們黨內來,特別是一部分富裕中農的情緒會反映到我們黨內來。不久以前發生過的對合作社採取大批解散和「堅決收縮」的做法,這在實際上是由於一部分同志安於小農經濟現狀的保守思想所產生出來的。這種錯誤的做法,從社會現象來看,並不是偶然的,而是反映了資產階級、富農、或者具有資本主義自發傾向的富裕中農的壓力。一方面是農民群眾(首先是貧農和新老中農中間的下中農的積極分子)在黨領導下組織合作社的積極性,另方面是資產階級、富農、或者具有資本主義自發傾向的富裕中農要挫折這種積極性。這就是社會上現在存在的矛盾現象。犯錯誤的同志沒有去辨別這種矛盾的兩個方面,也沒有懂得要鞏固工農聯盟,一方面需要充分發揚農民願意走社會主義道路的積極性,另方面又需要進一步地改造和克服農民的落後性。這些犯錯誤的同志,正如毛澤東同志所指出的:「他們老是站在資產階級、富農、或者具有資本主義自發傾向的富裕中農的立場上替較少的人打主意,而沒有站在工人階級的立場上替整個國家和全體人民打主意。」因此,他們就使得自己在農民群眾面前處於非常尷尬的地位:一方面宣傳總路線要農民走社會主義道路,另方面又不批准成立合作社,用「數不盡的清規和戒律」來限制合作社;一方面要訓練組織合作社的積極分子,另方面在有些地方卻又出現了所謂「培養退社積極分子」、「召開退社社員代表會議去完成收縮任務」這類稀奇古怪的事情。有的農民說:「總路線叫我們走合作化的道路,我們辦起社來,你們又不批准,又不準我們走合作化的道路。」「你們說小農經濟不好,現在又要我們發展個人主義。」有的幹部也說:「我學過辦社,沒有學過散社。」這些批評是很有道理的。

    但是,新生力量總是不可抵抗的。大家知道,當我們黨成立的時候,當我們黨領導農民革命、領導遊擊戰爭、建立根據地的時候,因為在開始的時候力量都還是小的,社會上許多人不肯承認,結果如何呢?結果還是我們的黨和我們的黨所代表的新生力量勝利了,不承認的人失敗了。不承認的人結果也還是要承認了。現在又有許多人對合作社採取不承認的態度,這也是註定要失敗的。

    教訓是什麼呢?這就是我們應當擺脫保守力量的影響,應當向前看,看群眾中新生的積極的東西;而不應當向後看,看來看去,總只看落後的消極的東西。如象決議草案上所寫的,尊重和啟發群眾的創造性和積極性,保護新生力量的生長,這是領導的任務。

    第二,關於發展合作化的實際工作問題。

    有了方針之後,主要的是要怎樣去做好工作。

    (一)必須遵照毛澤東同志關於「按照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及時指導」的指示去辦事。毛澤東同志說:「必須現在就要看到,農村中不久就將出現一個全國性的社會主義改造的高潮,這是不可避免的。」什麼是高潮?就是說,運動的性質具有廣大的群眾規模,而不是只局限在少數積極分子的範圍內。高潮的到來,是不能夠單憑黨的領導機關或者少數人的主觀願望就會出現的,也不能夠勉強制造的,而是要有客觀的條件,即事情已經不只是牽動了少數人,而且牽動著廣泛的群眾。有人這樣說:「上級說有高潮,就算有高潮。」這是不加分析的說法,是不正確的。為什麼毛澤東同志在這個時候說農業合作化的全國性的高潮是不可避免的?從毛澤東同志的報告中,我們可以了解到有這三個主要的根據:第一,因為我國國民經濟在第一個五年計劃的指導下的巨大高漲,特別是社會主義工業化的建設和它的成就,正在日益促進著農民組織合作社的積極性;第二,因為我國互助合作運動已經有相當的歷史,各地方已經發展的廣泛的互助運動在事實上是為組織合作社準備了條件,而已經組織起來的幾十萬個合作社大多數所表現的增產優越性,正在鼓勵著大量的農民;第三,這種高潮在有些地方已經到來了。這些就是農業合作化的全國性的高潮的預兆。沒有看到這種預兆,沒有看到這個偉大的生活的主流,就不可避免地要被拋落在群眾的後面,如象毛澤東同志所形容的,在合作化運動高潮中成為搖搖擺擺的小腳女人,或者被嚇昏了頭腦,而不可能擔當起領導的任務。當然,這不是說,全國合作化運動將只會按照一個同樣的模型發展起來,在一切地方都將按照同樣的速度前進。決議草案說明了運動的發展是不平衡的,指出了全國各地方有主要的三類情況的差別。在全國合作化運動高潮即將到來這個新形勢的面前,我們必須照顧各種局部的差別,並且在工作中隨時適當地去注意這些差別,才能夠把農業合作化運動納入統一的健康發展的軌道。一九四八年五月間黨中央關於土地改革工作和整黨工作曾經指示:「必須教育幹部善於分析具體情況,從不同地區、不同歷史條件的具體情況出發,決定當地當時的工作任務和工作方法。」毫無疑義的,黨中央的這個指示也完全適用於領導現在的合作化運動。

    (二)合作化運動高潮的到來,一方面是由於客觀的可能性,另方面是依賴於黨的艱苦的和細緻的工作,而不會是自流到來的。毛澤東同志指出:搞好合作化運動的中心環節,是黨的領導要趕上去;黨的領導機關要有一種主動的、積極的、高興的、歡迎的、全力以赴的精神,把整個運動的領導拿到自己的手裡來(參看「怎樣辦農業生產合作社」序言)。這就是說,必須善於把黨的領導和群眾組織合作社的積極性互相結合起來。要黨的領導工作做得好,就有可能促進合作化高潮。反之,如果黨的領導工作做得不好,即使有高潮的條件,也是不能夠出現高潮的;或者即使出現這樣的高潮,也可能因為得不到黨的正確的領導而遭受挫折。大家看,不是有些地方已經有這樣的高潮,因為遇到那種所謂「堅決收縮」的完全錯誤的方針,而使幹部和群眾弄得垂頭喪氣嗎?

    要搞好黨的領導,首先需要黨的領導機關避免盲目性,增加預見性。而要達到這樣的目的,按照毛澤東同志的說法,就要有一省一縣一區一鄉的完整的規劃,不要「只是零敲碎打地在那裡做」。(參看「怎樣辦農業生產合作社」的序言)

    毛澤東同志在「實踐論」中說過:「常常聽到一些同志在不能勇敢接受工作任務時說出來的一句話:沒有把握。為什麼沒有把握呢?因為他對於這項工作的內容和環境沒有規律性的了解,或者他從來就沒有接觸過這類工作,或者接觸得不多,因而無從談到這類工作的規律性。」現在有些同志在合作化問題上,因為不了解情況,或者因為只了解片面的情況,而並不了解全面的情況,或者是知道的材料並不少,但不是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階級分析的方法看問題,所以也就不能夠了解合作化運動本身的規律性,不能夠看到事物的本質方面,主流方面,因而缺乏預見,缺乏工作上的把握,結果就象史達林說過的那樣:「他們誠實地努力搖槳,隨波逐流,順水駛去,至於河水究竟會把他們衝到何處去,那他們是不僅不知道,並且也不願意知道的。」最近有一個省委向中央的報告說道:「在實際工作中各級黨委的許多組織還沒有踏踏實實地鑽研合作社的工作,深入了解運動中的關鍵問題,總結運動發展的經驗。所以正確的東西,我們執行了;錯誤的東西,雖有牴觸情緒,也接受了。」這是一種不自覺的狀態。「合作化的全面規劃」的所以能夠成為我們改變這種不自覺狀態的一種重要的工作方法,就是因為合作化的規劃工作,將迫使各級一切真正對革命負責的黨的機關不能不去努力全面地了解情況,研究情況,不能不去努力學習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階級分析的方法看問題,因而使自己本來不熟悉的東西能夠逐漸變為熟悉的東西,使自己能夠逐漸了解合作化的規律,這也就產生著預見的可能性。當然,搞全面規劃,特別在開始的時候,總是時常有或多或少不正確的東西,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地加以修正。但是,有了一個規劃,並且它又是經過切實的、反覆的調查研究而集體地擬定的,經過自上而下發出方案和自下而上討論修改而擬定的,事情總要好辦些,因為這個規劃將督促我們去積極地工作,將喚起我們去經常注意和檢查工作中各方面所發生的問題。它將在合作化運動發展的過程中證明我們正確的是什麼,也將證明我們錯誤的是什麼。

    (三)注意數量和質量的關係。今年春夏之間,在有些同志中發生過主張「砍掉一些合作社」的做法,他們的「理論」根據,是所謂「合作社多了,不好辦」。這是已經完全破產了的「理論」。很多地方的實際情況是這樣:那裡合作社辦得多,那裡群眾的積極性就更高,合作社的問題就會要少些,合作社的整頓和鞏固就來得更容易一些,生產的增長也更有成效。為什麼?因為合作社多了,就更加吸引全黨對合作社的重視,而合作社本身就有了比較,有了競賽,可以互相交流經驗,可以促進落後的合作社向先進的合作社看齊,幹部的才幹也就更容易提高。同時,道理是很清楚的,社會主義陣地的擴大,也就縮小了資本主義的陣地,也就能夠更強有力地抵抗資本主義自發勢力的發展。假定有個合作社在開始的時候也可能辦得很不錯,但是如果沒有更多的合作社在工作上來互相促進,在生產上來相互配合,那末,它也就不可能在更大的範圍內擴大再生產,合作社社員生活的提高也必然要受到很大的限制。由此可以得出結論:數量的變化到一定程度將引起質量的變化。質量的提高是不能夠拋開數量的。把合作社的鞏固工作同合作社的發展工作分裂開來,認為合作社的數量越少,鞏固工作越好做,這純粹是一種錯誤的設想。

    當然,也不能由此得出另一種結論,認為合作社的發展是一個單純數量的問題,不需要照顧質量。合作化的成績是不能夠用簡單追求數字的辦法來衡量的。毛澤東同志說:「必須強調注重合作社的質量,反對不顧質量、專門追求合作社和農戶的數目字的那一種偏向。」毛澤東同志不僅認為需要在建社之後應該經過一系列的整社工作,來加強合作社的質量,並且認為需要在建社之前應該經過一系列的準備工作,使合作社發展的數量和質量能夠統一起來。毛澤東同志告訴我們:「不打無準備的仗,不打無把握的仗。」「要有把握,就要有準備,而且要有充分的準備。」這就是要我們注意:辦合作社不應該草率從事,也不能夠採取那種「拔苗助長」的辦法。有些黨員滿足於形式主義,不耐煩走群眾路線去做建社的許多準備工作,企圖用強迫命令的方法去達到單純追求數字的目的,有的甚至認為只要「喊幾個口號,幾天就搞到社會主義」,這當然也是歪曲了黨的政策,同樣地會挫折群眾組織合作社的積極性,是黨所絕對不許可的。

    (四)合作化的規劃要和生產的規劃相結合。

    毛澤東同志指出過:土地改革是打破封建主義生產關係的束縛,這是農業生產力的第一步解放,「這是第一個革命」。社會主義的合作化運動是從個體經濟轉到集體經濟的生產關係,是打破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束縛,這是農業生產力的第二步解放,「這是第二個革命」。沒有這第二個革命,生產力的大發展是不可能的。我國的農民非常勤苦,但過去因為受外國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資本主義的三重剝削,以致農業生產力很落後,許多農產品的平均單位面積產量比起許多資本主義國家都還要低得很多。我們要指望什麼來克服這種落後呢?有些人指望小農經濟,這是不可能的,黨中央早已批駁了這種錯誤的觀點。難道指望資本主義嗎?資本主義增產的道路,對於廣大農民群眾說來,是一條那末長期的極端痛苦的道路,黨中央早已指出,我們不能走這樣的道路。我們惟一的指望只能是在社會主義工業的支持下經過合作化這一條道路來迅速地提高我國農業的生產力,使它趕上並超過資本主義國家。根據現有的許多材料看來,合作社建立起來之後,如果工作得好,生產逐年發展,有的經過四年,五年或六年,就有可能使農民增加收入到一倍左右。這對於我們幾千年來受苦受難的農民說來,真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原因就是農民一經在生產上聯合起來,就能夠發揮巨大的潛在力量。最近在報上看到黑龍江省委農村工作部發表一篇總結該省經驗的材料:「據調查,建社頭一年合作社的勞動效率比互助組一般地提高百分之十五到二十,耕畜運用效率比互助組提高百分之二十到二十五。由於合作社的耕畜、農具等生產資料運用效率提高,就有可能抽出一部分生產力投向新的生產。以上述比例計算,全省兩萬二千個合作社,如果辦的好,將有十五萬個勞動力、十萬多匹耕畜和巨量資金可以用於擴大再生產。同時,隨著今後農業合作化運動的不斷發展,生產力增加的趨勢將越來越更明顯和突出。」這就說明,農業生產合作社有很大的可能來充分利用自己的優越條件,以達到不斷增產的目的。

    因此,每一個合作社在它建立起來的時候,就應當同時著手準備發展生產的計劃;每一個縣、區、鄉(或村)——而尤其是鄉(或村)在擬定發展合作化的全面規劃的時候,也就應當同時研究那裡發展生產的全面規劃。這種全面的生產規劃,能夠在更大的範圍內,根據本地方的具體條件,結合各合作社的共同利益,給農民提供本鄉本村長期的農業建設的目標。現在關於這方面的具體經驗還不算多,但是合作社一批一批地和成片地發展,就會日益顯出有這種全面生產規劃的需要。地方各級黨委適當地注意這個問題,依靠群眾的智慧著手加以研究,這是很必要的。

    關於決議草案的說明,主要的就是這些。毛澤東同志的報告已經說過:「 社會主義工業化和社會主義改造都不是容易的事情。要將大約一億一千萬農戶由個體經營改變為集體經營,並且進而完成農業的技術改革,確有很多的困難;但是我們應當相信,我們黨是能夠領導群眾克服這些困難的。」我們不應當迴避困難(例如不敢過問合作社);更不應當在困難面前驚惶失措(例如「砍掉」大批合作社);而是必須隨時準備克服在前進中的一切可能遇到的困難,雖然這種困難也可能是局部的,但是疏忽總是不對的。我們黨中央的合作化的方針是正確的,合作化的步驟是可靠的,只是我們全黨同志在以毛澤東同志為首的黨中央的領導下,團結一致,密切地聯繫群眾,勤勤懇懇地工作,那末,完成這個偉大的歷史任務還會有疑問嗎?我想,我是沒有疑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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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我受國務院委託,現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修正案(草案)》作說明。    現行商標法於1983年3月1日起施行,1993年、2001年曾進行過兩次修正。收到此件後,法制辦兩次徵求了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各類企業、國內外相關協會、專家學者的意見,並向社會公開徵求了意見;到廣東、福建、黑龍江等地調研;召開了國際研討會、專家論證會;會同工商總局與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高法院等反覆溝通、商討,對送審稿進行認真修改形成了草案。草案已經2012年10月31日國務院第22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 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修正草案)
    這兩條道路的鬥爭在我國過渡時期中將長期地存在,但是,由於農業合作化的基本完成,我國絕大多數農民已經擺脫了前一條道路,走上後一條道路。今後的任務是要盡力鞏固合作化制度,同時繼續反對農村中的資本主義自發勢力。農業合作化給我國農業生產力的發展開闢了最廣闊的道路。
  •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草案)》的說明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草案)》的說明        ——2004年12月25日在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上                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