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熊孩子事件逐漸進入大家的視野,很多家長對自家孩子的管教越發上心,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養出了一個「熊孩子」。孩子肯定都是調皮的,但最讓家長們頭疼的還是,如果孩子真的犯錯了,我們又該怎麼管教?
該打就打嗎?那肯定是不行的,畢竟孩子出了問題,肯定是要教育孩子,打孩子只是一個措施,而不是教育孩子關鍵。而且教育孩子的方式以及懲罰的措施,也絕對不僅僅是只有打,面對現在的孩子,我們需要更合理的懲罰方法。
前段時間,湖南省的一則新聞,讓很多人哭笑不得,兩個五歲大的熊孩子,因為犯了錯,被奶奶綁在樹上打,一氣之下,把自家的房子給燒了。但仔細分析,這件事兒錯誤真的僅僅只帶孩子嗎?我相信孩子既然做出這樣的「反擊」,肯定是不服氣,也就側面反映了,孩子就算是挨打了,也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
所以犯錯了,不一定要打孩子,而是要起到懲罰的作用!而父母的嚴厲,也絕對不是在武力上佔優勢,這樣反而會讓孩子更加偏激。
首先要說我們為什麼要懲罰孩子?那肯定是因為孩子犯錯了,所以我們要根據孩子犯的錯誤進行相應的懲罰。這也就代表著我們的懲罰方式,一定要根據孩子犯的錯誤而定,而不是單純的孩子一犯錯了,家長就打罵。
最重要的是我們的懲罰一定要讓孩子意識到,他這樣做是不對的,讓他發自內心地想要改正。就比如說,之前看過一個很火的視頻,孩子在吃火鍋的時候把筷子放在火鍋裡攪,湯汁都撒到旁邊人的身上了。而孩子的媽媽當機立斷,拿著筷子把湯汁滴到孩子手上,孩子哇的一聲哭了出來,同時也知道自己這樣弄到別人身上,別人也會疼。
這就是懲罰的一種,讓孩子意識到,我這樣做會傷害到別人,我這樣做是不合適的,我想孩子面對這樣的懲罰,也不會像新聞上的那些孩子那麼偏激。
而另一種懲罰,則是在孩子知道自己錯了之後,去彌補錯誤,這要比打孩子更讓孩子容易接受,同時也可以減少孩子心裡的愧疚感,不至於讓孩子在知道錯了之後留下心理陰影。
就像孩子弄壞了一塊玻璃,看到滿地的殘渣,孩子當然知道自己做錯了。這時候家長給孩子適當的小懲罰,比如說讓孩子刷碗,讓孩子幫家長揉肩捶腿,就能讓孩子在接受懲罰的同時,更深刻地記住自己做錯了。
除了這些,還有一種方式,可以說是「防範於未然」,是針對於孩子一些比較容易犯的錯誤。家長可以專門為這些問題,來設定一些規則,這樣可以糾正孩子的小毛病,如果孩子做錯了,就按照流程給孩子一些懲罰(不許看電視,不許吃零食),如果孩子很長很長時間沒有犯這樣的錯誤,家長也可以根據情況給孩子一些小的獎勵(買喜歡的玩具,帶孩子出去旅行)。
所以說教育孩子絕對不是該打就打,打只能算是眾多懲罰措施中的一種,而且還是很偏激的一種。如果可以的話,家長儘量選擇有教育意義的懲罰方式,而不是單純的發洩自己的脾氣,而懲罰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