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瑞德(600666.SH)並沒有如股票代碼般那麼六六大順。
江北嘴財經獲悉,昨日(6月9日)晚間,ST瑞德公告披露稱,近日,ST德瑞及相關當事人再次收到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調查完畢。
內容顯示,ST瑞德涉及「五宗罪」,涉嫌違法的事實包括定期報告中財務報表存在虛假記載;未及時披露且未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重大合同、重大債務違約及訴訟的情況;未及時披露且未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關聯方資金佔用及關聯交易的情況;未及時披露且未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對外擔保及訴訟的情況;未在年度報告中披露關聯方提供擔保的關聯交易的情況 。

重慶證監局責令ST瑞德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左洪波給予警告,並處以9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30萬元,作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罰款60萬元;對褚淑霞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對楊鑫宏、張曉彤、丁麗、鄭海濤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5萬元罰款;對路正通、吉澤升、張波、張鼎映、劉娟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對劉迪、張世銘、盛海波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對陶宏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罰款。
此外,證監局還表示,左洪波作為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在ST瑞德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中居於核心地位,直接組織、策劃、領導並實施了涉案違法行為,是主要決策者,其行為直接導致ST瑞德相關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發生,情節嚴重,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第三條第(一)項和第(二)項、第五條的規定,證監局擬決定對左洪波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公告還顯示,在此之前的2018年5月31日,該公司曾收到過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公司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被立案調查;2019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江北嘴財經了解到,奧瑞德光電2015年借殼西南藥業上市,曾系重慶上市公司,2018年5月,奧瑞德公告稱,註冊地址擬由「重慶市沙坪垻區天星橋21號」,變更為「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九洲路1377號」。
6月9日,ST瑞德報收1.72元,其股價在2015年6月高峰時曾達到55.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