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蛙(俗稱雪蛤)是生活在森林裡的一種蛙類,2008年被納入國家瀕危物種紅色名錄。因有一定的食用、藥用價值,林蛙被捕獵的現象十分嚴重。近日,央視就播出了黑龍江鐵力林業局施業區內依吉密河和歐根河水系存在部分養殖戶用「旱亮子」違法違規捕捉林蛙的調查。
調查情況播出後,鐵力林業局成立並派出由資源林政、公安森偵等部門人員組成的專項調查組,對違法違規捕捉林蛙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對依吉密河流域發現的1處「旱亮子」依法拆除,其他相關水域正在摸排中。
林蛙下山越冬 遭遇「滅絕式」獵捕
黑龍江省伊春地區,因其茂密的森林資源以及發達的河流山溪水系,生長孕育著一種特殊野生動物——林蛙。每年秋分後,正是林蛙下山到河流中越冬的時間。由於林蛙春季上山、秋季下山的特殊習性,一些不法分子試圖利用這個習性進行捕獵,在林蛙下山的半路設置障礙攔截,捕獲野生林蛙出售。
記者與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的志願者在伊春境內的湯旺河、依吉密河、歐根河、呼蘭河流域進行調查與暗訪,發現捕獵林蛙行為非常嚴重。大小林場裡、公路兩旁都有攔截的設置,多在山腳下豎立起近一米高的塑料膜,以此來攔截林蛙並進行捕獵,當地人俗稱「旱亮子」。
△「旱亮子」,就是用塑料薄膜在林蛙進入河流的必經之地設置障礙,林蛙跳躍高度無法通過這個塑料薄膜,會始終在沿途徘徊,然後掉進被捕蛙人事先挖好的深坑裡,最終被輕鬆捕獲。
記者更是在伊春市湯旺河水系的湯旺河大橋附近、依吉密河水系的鐵力市鹿鳴林場、歐根河水系的鐵力市紅光農場部分河段,發現大量「旱亮子」,有的甚至把一座山包的嚴嚴實實。
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志願者 於江春:
右邊是湯旺河,左邊是山。山腳全部讓「旱亮子」給包住了,山上的林蛙都下不來。
滅絕性捕捉方式是違法行為
「旱亮子」這種工具和捕捉方式,在當地林業人眼中都是滅絕性的捕捉方式。一方面可導致幼小的林蛙因不能進入河流,冬季在山中被凍死;另一方面大量被捕獲的林蛙不能到河床,來年春天沒有林蛙產卵,山林中林蛙數量會驟減。
2008年,伊春就曾出臺《加強林蛙保護的規定》,嚴禁用「旱亮子」作為工具捕獵林蛙。無論是國家層面的《野生動物保護法》,還是黑龍江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都嚴格規定了法律責任。
北京林業大學生態法學研究中心主任 楊朝霞:
「旱亮子」嚴重違背了生態規律。「旱亮子」齊人高,林蛙尤其是小青蛙根本跳不過去,這樣就隔斷了它的產卵通道,沒法進入孵化池。這樣既危害了生態平衡,也嚴重違反了法律,必須承擔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一紙承包合同 野生蛙充當養殖蛙
儘管《黑龍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以及伊春市地方規定,嚴禁用「旱亮子」的方式回捕林蛙,即便是養殖場,對已設的「旱亮子」都要立即拆除,但在伊春林區,森林裡仍設有大規模捕獵林蛙工具,是誰在縱容這樣的行為?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目前伊春地區捕捉野生林蛙的人大都是林蛙養殖戶,而在他們的手中,都有一份與當地林業局籤訂的養殖合同書。
鐵力林業局建設林場養殖戶 李某:
現在正規的養殖證批不下來。承包費用是按照大河流域每公裡每年4000元,小流域每公裡2000元,5年交一次給當地林業局資源科。交完錢後,林業局會給你籤署一套林蛙養殖手續,有了這套手續,就屬於正規養殖戶。
按照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馴養繁殖一般保護動物需要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核發馴養繁殖許可證。但當地養殖戶所謂的「經營許可」雖然清晰地標註了承包的河段、位置和費用,卻僅僅是一份養殖合同,也不能代替立法所要求的正式養殖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
記者通過諮詢野生動物保護部門得知,持有正規的林蛙養殖證進行養殖時,還應該有種蛙產地證明,檢疫證明,市場經營許可等手續,而當地林業主管部門與養殖戶籤定的養殖合同,顯然不符合規定。
北京林業大學生態法學研究中心主任 楊朝霞:
林蛙違法利用的行為,其實是以養殖為名,行獵捕之實。因為林蛙的馴養繁殖,在手續上、程序上很麻煩,在場地、技術資金等方面也有很嚴格的條件,所以很多人為了節省成本,拿馴養繁殖的名義,幹捕殺野生林蛙的事實。
如今「旱亮子」這麼多,林業部門應該進行相應的監管,而林蛙的養殖合同恰恰就是導致野生林蛙被獵捕的一個重要源頭。
暴利催生非法捕獵林蛙
在伊春市五營林場的農貿市場上,商販們以每斤130元的價格在出售野生林蛙。
記者:是野生的嗎?
伊春市五營林場飯店經營者:純野生的。
記者:不是人工養的吧?
伊春市五營林場飯店經營者:不是。
野生林蛙以昆蟲和蠕蟲為食物,每隻野生林蛙一年可捕食三萬隻以上的昆蟲,是名副其實的森林衛士。對林蛙的大量捕殺,必將引發森林病蟲害的爆發,以及當地生態平衡遭到破壞。對於這樣的行為,必須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對其中的監管失責,也要追究責任。另外,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請那些想著吃野味的人管住自己的嘴。
△視頻:林蛙下山越冬 遭遇「滅絕式」獵捕
監製/唐怡 主編/王興棟
記者/童盈 艾冰
編輯/郭爽 實習編輯/潘俊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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