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子高曰:葬也者,藏也。」每個人都會迎來生老病死,也沒有人能夠逃脫死亡這個最終的結局。因為死亡是生命的最終形態,個體的死亡也是人類社會的自然淘汰。每一個人都需要經歷這樣殯葬的過程,才能夠入土為安。
所以自古以來,很多人最關心的事情就是自己的殯葬事宜了。雖然現在大多數人在死亡之後都會被火葬,但是有一種人死後火葬場的員工也不敢火化。那麼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火葬在人類歷史上存在的時間並不算長。從遠古時期開始一直到整個封建社會,人們大多數都採用土葬的方式來埋葬死去的人。
不僅如此,有些奴隸主階級還會要求奴隸或者是其他與死者有關聯的人陪葬。生於公元前259薨於公元前210年的秦始皇就是最特殊的例子。他充分的詮釋了向死而生的想法,所以他建造了一個規模相當龐大的地下皇陵。他甚至燒制了極為壯觀的兵馬俑在地下與他作伴。
之所以選擇土葬,無非是因為中國人從骨子裡對土地那份深厚的感情。很多中國人生前都是農民過著面朝黃土背朝天的日子,所以他們對於土地及其依賴。哪怕死後,他們也是希望可以「入土為安」的。其次,土葬能夠很大程度上保護了死者的遺體,不被野獸侵擾。在生產力尚不發達的封建時期,土葬也是表達對死者敬意的一種方式。
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漸漸的就發現了土葬的弊端。城市和農村的發展與建設是離不開土地的支撐的,而土葬會佔用大量的土地。所以為了提倡文明殯葬,1997年7月11日,國務院通過了殯葬管理一系列的章程。1997年7月21日,國務院令225號正式發布。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大家開始慢慢接受火葬的方式。
不過,哪怕火葬已經得到了大多數人們的認可,有一類人死後還是不能被火化。如果一具屍體被送到火葬場的時候沒有配備相應的死亡證明,火葬場的工作人員就不會替屍體火化。如果是題涉及到了刑事案件,那麼實體本身就可能成為非常關鍵的物證。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火葬場的工作人員貿然將屍體火化,就很有可能導致案件的線索中斷。
而且死亡證明是權威機構判定一個人已經沒有任何生命體徵的證明,也是最直觀的判斷屍體「死活」的標準。要知道,並不是每一個被送到火葬場的屍體都已經完全死亡了。火葬場就曾經出現過老太太「詐屍」的事件。老太太當時在家中遭遇意外,突然昏厥。
兩個兒子卻以為老太太去世了,便匆匆地為老太太料理後事,將她送到了火葬場。可是沒想到,老太太只是進入了一種類似於假死的狀態,並不是真正的死亡。所以她自己又把包裹身體的白布掀了起來。
雖然是有驚無險,可是火葬場的工作人員卻都嚇得不輕。不火化沒有死亡證明的試題是火葬場工作人員的基本原則,也體現出了他們對生命負責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