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測標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之保薦工作報告

2021-01-15 證券之星

    五礦證券有限公司

    

    關於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    

    之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保薦機構二〇二〇年十月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聲 明    

    五礦證券有限公司接受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擔任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保薦機構。    

    五礦證券有限公司及保薦代表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其他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嚴格按照依法制訂的業務規則、行業執業規範和道德準則出具本發行保薦工作報告,並保證所出具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    

    本發行保薦工作報告中如無特別說明,相關用語具有與《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中相同的含義。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目 錄    

    聲 明............................................................................................................................2    

    目 錄............................................................................................................................3    

    第一節 項目運作流程.................................................................................................4    

    一、保薦機構內部審核流程......................................................................................4    

    二、項目的立項審核主要過程..................................................................................6    

    三、項目執行的主要過程..........................................................................................6    

    四、質量控制部審核本項目的主要過程..................................................................9    

    五、內核小組審核本項目的主要過程....................................................................10    

    第二節 項目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情況....................................................................... 11    

    一、立項評估意見及審議情況................................................................................ 11    

    二、盡職調查過程中關注的主要問題.................................................................... 11    

    三、內部核查部門關注的主要問題........................................................................18    

    四、內核小組關注的主要問題................................................................................22    

    五、保薦機構問核程序的實施情況........................................................................27    

    六、對證券服務機構出具的專業意見核查情況....................................................31    

    第三節 對發行人的專項核查情況...........................................................................33    

    一、關於發行人利潤分配政策的核查情況............................................................33    

    二、關於發行人盈利能力情況的盡職調查情況....................................................33    

    三、關於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事項及約束措    

    施的核查情況............................................................................................................36    

    四、關於發行人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及其填補措施的核查情況....................36    

    五、中國證監會反饋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中心意見、創業板上市委審議    

    意見的落實情況........................................................................................................37    

    六、關於審核要點的核查事項................................................................................38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第一節 項目運作流程    

    一、保薦機構內部審核流程    

    為保證項目質量,將運作規範、具有發展前景、符合法定要求的企業保薦上市,保薦機構實行項目流程管理,在項目改制、輔導、立項、內核等環節進行嚴格把關,控制項目風險。    

    (一)內部審核流程的組織機構設置    

    1、投資銀行事業部質量控制部    

    保薦機構投資銀行事業部下設質量控制部門,負責每個具體項目,指定相關質控人員對項目運作的全流程進行跟蹤,具體負責與項目組人員日常溝通、材料審核及開展必要的現場核查工作。質量控制部是保薦機構證券發行項目內部核查部門,經指定的預審人員負有對投資銀行業務立項委員會和內核委員會提供專業初審意見的工作義務。    

    2、立項委員會    

    保薦機構立項委員會為非常設機構,成員主要由資深投資銀行人員及投資銀行業務相關負責人組成,立項委員會成員通過參加質量控制部門主持召開的立項會議,獨立發表專業審核意見,行使對具體證券發行項目立項的表決權,並按立項管理辦法對立項申請作出決議。    

    3、內核委員會    

    保薦機構內核委員會為非常設機構,成員主要由保薦機構高級管理人員、首席風險官、合規總監、投資銀行事業部負責人、保薦代表人、各業務部門專業人員及具有相關業務經驗和從業資格的註冊會計師、律師和資產評估師等人士構成。內核委員通過參加內核部主持召開的內核會議,獨立發表專業審核意見,行使對具體證券發行項目內核的表決權,並按內核委員會工作規則作出決議。    

    (二)內部審核流程的執行過程    

    1、立項審核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經項目所在業務部門工作會議內部評議同意後,按照《五礦證券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項目立項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向保薦機構投資銀行事業部質量控制部申請立項。質量控制部對項目進行評估,向項目組提出反饋問題並經項目組書面回復後,立項委員充分討論和審核後,同意項目立項。    

    2、內核部審核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組應按照《五礦證券有限公司投資銀行業務內核委員工作規則(試行)》等相關辦法的要求,在進入不同階段前將實施方案和相關資料報送至質量控制部。    

    項目組所在投資銀行事業部業務分部對已立項的項目完成充分、完整的盡職調查工作並編制完成全套內核材料和工作底稿,經業務分部內部審核評價,認為項目質量和材料質量不存在重大問題後,方可向質量控制部提出內核申請,並同時提交全套內核材料和工作底稿。    

    質量控制部通過現場核查和書面審核的方式,對項目組提交的內核材料、項目組盡職調查過程、工作底稿進行初步審查,通過質量控制部驗收後,按照公司相關問核制度開展對投資銀行類業務的問核工作,形成記錄。質量控制部審查通過後,方可提交內核部,並由內核部組織內核審議程序。    

    內核部對項目組提交的全套申報材料進行書面審核,對申報材料的準確、完整性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提交內核委員會審核。    

    3、內核委員會審核    

    內核部提前將內核申請材料報送至各內核委員,內核部在項目內核會議上發表初審意見,由項目組現場回復,內核委員逐一質詢項目情況,籤字保薦代表人或項目組成員做出相應解釋。內核委員對項目進行表決,對項目審議事項作出決議。    

    項目組形成會議紀要,並針對內核委員提出的問題作出書面反饋,根據內核意見修訂申報材料,並將上述材料報送至質量控制部及內核部。內核部將表決結果、會議紀要、書面反饋材料、修訂後的申報材料報送至內核委員。內核委員若對上述材料無異議,項目組啟動申報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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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項目的立項審核主要過程    

    根據五礦證券業務管理規範的要求,項目組於2018年9月25日向質量控制部提出立項申請。    

    本保薦機構2018年10月22日召開立項審核會議,對發行人立項申請文件進行審議,立項審核小組成員經過充分討論,本次立項參會委員趙臣、胡俊、塗軍濤、龔璽、王帆5人,其中5人同意立項。根據立項委員會的審議及表決結果,作出準予本項目立項的決定。    

    三、項目執行的主要過程    

    (一)本次證券發行項目執行人員    

    1、保薦代表人:王文磊、施偉    

    2、項目協辦人:何謙    

    3、項目組其他成員:夏蓮文、丁凱、於守剛、馮冠銘、李景楊、彭俊、雷亞中    

    上述人員參與了輔導、項目盡職調查、申請文件的製作與審核的過程。項目人員 項目角色 進場時間 從事的具體工作    

           姓名

            王文磊    保薦代表人、    2019年2月     參與輔導、盡職調查、審定申請材料和工作底

       輔導人員                    稿覆核等

            施  偉   保薦代表人、    2018年9月     參與輔導、盡職調查、審定申請材料和工作底

       輔導人員                    稿覆核等

            何  謙   項目協辦人、    2019年1月     參與輔導、盡職調查、審定申請材料和工作底

       輔導人員                    稿覆核等

            夏蓮文    項目組成員、   2018年10月    參與輔導、盡職調查、申請材料和工作底稿制

       輔導人員                    作等

            丁  凱   項目組成員、    2018年9月     參與輔導、盡職調查、申請材料和工作底稿制

       輔導人員                    作等

            於守剛    項目組成員、   2018年12月    參與輔導、盡職調查、申請材料和工作底稿制

       輔導人員                    作等

            馮冠銘    項目組成員、    2018年8月     參與輔導、盡職調查、申請材料和工作底稿制

       輔導人員                    作等

            李景楊    項目組成員、    2018年8月     參與輔導、盡職調查、申請材料和工作底稿制

       輔導人員                    作等

            彭  俊   項目組成員、    2018年8月     參與輔導、盡職調查、申請材料和工作底稿制

       輔導人員                    作等

            雷亞中    項目組成員、   2018年11月    參與輔導、盡職調查、申請材料和工作底稿制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項目人員     項目角色       進場時間                 從事的具體工作

           姓名

       輔導人員                    作等        

    (二)進場工作時間    

    信測標準項目組於2018年8月開始正式進場工作。    

    (三)盡職調查的主要過程    

    本保薦機構於2018年8月開始與發行人接觸,後接受發行人的聘請正式擔任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和主承銷商。    

    項目組執行人員對發行人本次發行進行了深入的盡職調查工作。    

    1、初步盡職調查階段    

    本項目的初步盡職調查從2018年8月份開始。主要從總體上調查分析發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條件。在初步盡職調查的基礎上進行項目評估和立項,2018年10月22日,本項目經批准立項。    

    2、全面盡職調查階段    

    立項後,項目組對本項目進行了詳細的盡職調查,對發行人的基本情況、業務和技術、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董監高與其他核心人員、組織機構與內部控制、財務與會計、未來發展與規劃、募集資金運用、風險與其他重要事項等方面進行全面盡職調查。調查的內容和過程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1)基本情況    

    對發行人改制與設立、工商登記情況、出資及歷次股權變動、資產重組情況、主要股東情況、下屬企業、獨立性、合規經營情況進行了調查。    

    (2)業務和技術    

    對發行人業務基本情況、行業情況、採購情況、服務情況、銷售情況、研發情況進行了調查。就企業主營業務及發展方向、企業經營模式等問題對高管進行了訪談,現場查看了實驗室及儀器設備情況。    

    (3)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    

    對發行人關聯方及關聯關係、同業競爭、關聯交易、關聯方資金佔用等情況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進行了調查。就發行人關聯關係、關聯交易等問題與發行人高管人員和財務部門負責人進行了訪談。    

    (4)董事、監事、高管與其他核心人員    

    對董事、監事、高管與其他核心人員的基本情況、任職、投資、誠信等情況進行了調查。    

    (5)組織機構與內部控制    

    查閱了發行人現行公司章程和章程修正案、三會議事規則、發行人董事會專門委員會議事規則、董事會秘書制度、總經理工作制度及相關會議記錄,並對照《公司法》《證券法》對其合法性、合理性進行了分析。對發行人獨立董事制度、內控制度制定情況及執行情況進行了調查。了解了發行人關於投資者權益保護情況。    

    (6)財務與會計    

    對發行人財務報表進行了核查,對財務信息真實性進行了調查、分析。對發行人財務狀況、盈利能力、現金流量進行了分析。了解了重大資本性支出情況。現場查看了固定資產及在建工程。對重點會計問題與發行人財務人員、相關業務部門人員訪談了解,並與申報會計師進行了討論。    

    (7)未來發展與規劃    

    調查了發行人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查閱了公司總經理辦會的會議紀要及獨立董事意見,了解發行人的經營理念、未來三年發展目標、各項具體經營計劃。就戰略規劃、經營理念、經營計劃、募投與業務發展目標等問題對高管進行了訪談。    

    (8)募集資金運用    

    審閱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董事會及股東大會相關決策文件、募投項目備案文件、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募投項目的合法合規、可行性與合理性進行了調查分析。就募投項目市場情況對高管人員、銷售人員進行了訪談。    

    (9)風險與其他重要事項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查閱了發行人既往經營業績發生重大變動及歷次重大事件的相關資料,查看了重大合同。了解了發行人面臨的重大風險,對相關風險應對措施進行了分析。對發行人是否存在重大訴訟與對外擔保進行了調查。對發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和最近三年的實際分配股利情況進行了調查。檢查了上市相關中介機構營業執照、各中介機構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質證書、籤字人的執業資格證書。對高管人員、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就風險問題進行了訪談。    

    (四)保薦代表人參與盡職調查的工作時間和主要過程    

    本項目保薦代表人王文磊、施偉參與了項目的盡職調查工作,召開中介協調會對盡職調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探討、處理,參與了整改方案的制定,並通過審閱盡職調查底稿、對實際控制人及關鍵管理人員進行訪談、對財務會計信息進行分析性覆核等手段,對發行人基本情況、業務和技術、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董監高與其他核心人員、組織結構與內部控制、財務與會計信息、未來發展與規劃、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風險因素等方面形成基本判斷並提出整改意見。同時,還對發行人上市相關中介機構出具的材料進行了審慎核查。    

    四、質量控制部審核本項目的主要過程    

    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項目申請文件由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推薦意見後報項目組所在部門進行內部核查;業務部門組織對項目進行評議,並提出修改意見。2019年4月3日,項目組修改完善申請文件完畢,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報投資銀行事業部質量控制部審核。    

    為了加強投資銀行業務內部風險控制能力,五礦證券設立內核部、風險管理部,負責保薦業務項目質量把關和風險控制等工作,對公司保薦業務全過程進行獨立風險監控。    

    在項目申報材料內核環節,投資銀行事業部質量控制部組織審核人員趙臣、李秋園、肖驪蓉等於2019年4月4日至4月12日、4月24日至4月26日到項目現場進行核查,對申報材料及工作底稿進行審核並提出內部核查反饋意見;項目組對審核反饋意見進行答覆、解釋、修改,項目組的反饋經審核人員認可後,審核人員將信測標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項目申請文件、內核會議材料等提交內核部,由內核部提交至保薦業務內核委員會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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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內核小組審核本項目的主要過程    

    內核部提前將內核申請材料報送至各內核委員,質量控制部在項目內核會議上發表初審意見,由項目組現場回復,內核委員逐一質詢項目情況,籤字保薦代表人或項目組成員做出相應解釋。內核委員對項目進行表決,對項目審議事項作出決議。    

    證券發行保薦業務內核委員會以內核委員會會議形式工作,由內核部通知召集。與會內核委員會成員就本申請文件的完整性、合規性進行了審核,查閱了有關問題的說明及證明資料,聽取項目組的解釋,並形成審核意見。    

    保薦業務內核委員會會議形成的審核意見,經內核部整理後交項目組進行答覆、解釋及修訂。申請文件修訂完畢並由保薦業務內核委員會覆核。    

    2019年5月10日,五礦證券召開保薦業務內核委員會會議審議了信測標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項目申請文件。經參會的內核委員叢蔚、趙臣、王軍、王芳、馬明濤、殷長龍、何志錕充分討論,會後各內核委員將表決結果發給內核部,本次內核會參會委員一致同意本次證券發行保薦項目通過內核,同意將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材料向中國證監會申報。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第二節 項目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情況    

    一、立項評估意見及審議情況    

    保薦機構立項委員會經過對立項材料的審核,認為信測標準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條件,同意立項。各位立項委員會委員就信測標準歷史沿革、經營合法合規、公司內控管理、募投項目及公司成長性等問題進行了深入了解和討論,並要求項目組在盡職調查過程中特別予以關注。    

    二、盡職調查過程中關注的主要問題    

    保薦機構按照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的要求,對發行人進行了全面調查,核查了發行人的經營情況及其面臨的風險和問題,並會同各中介機構就相關問題進行了查證分析,敦促發行人切實落實解決措施。具體情況如下:    

    (一)發行人租賃房產存在瑕疵    

    項目組在盡調過程中,關注到發行人部分租賃場地存在瑕疵,具體情況如下:序 承租人 出租人 用途 座落 面積 租賃期限    

       號                                                           (㎡)

      1  信測標準 深圳灣科技發展有   營銷  深圳灣科技生態園7棟A     510.00 2020.9.15-

              限公司             網點  座3F架空層JK-3F-001             2023.9.14

      2  信測標準 深圳灣科技發展有  辦公室 深圳灣科技生態園11棟     957.00 2018.10.8-

              限公司                   A座6層(JK-11A-601)           2021.10.7

              中山裕華花園廣場   營銷  廣東省中山市石岐區中            2019.3.9-

      3  信測標準 有限公司           網點  山二路59號裕華花園廣      85.78 2020.3.8

                                       場515室

              深圳市展宏投資發         深圳市光明新區東坑創            2018.9.8-

      4  信測標準 展有限公司         倉庫  業路9號廠房B棟四樓B          - 2020.9.7

                                       區

              武漢三新材料孵化         武漢市礄口區古田五路            2016.1.1-

      5  武漢信測 器有限公司        實驗室 17號孵化園區D2.D3號    4,299.50 2020.12.31

                                       廠房

              武漢三新材料孵化   辦公  武漢市礄口區古田五路            2016.9.1-

      6  武漢信測 器有限公司         場所  17號孵化園區1號樓附2      80.00 2017.8.31

                                       號房

              武漢三新材料孵化         武漢市礄口區古田五路            2019.5.11-

      7  武漢信測 器有限公司         倉庫  17號孵化園區D3-2號廠     582.00 2020.5.10

                                       房

      8  信測標準 深圳市中勝廣源能   實驗  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    4,761.00 2020.1.1-

     (寶安) 源科技發展有限責  室、辦 共樂社區鐵仔路54號              2029.9.30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序  承租人        出租人        用途           座落            面積   租賃期限

       號                                                           (㎡)

              任公司             公室  2/3/4/5層

     信測標準 深圳市摩爾公寓有         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            2020.3.30-

      9  (寶安) 限公司            辦公室 寶安大道4185號2樓201     105.40 2020.7.30

                                       房        

    1、未取得房產證的租賃房產    

    第1、2項租賃房產為架空層改建,出租人深圳灣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未取得房產證。深圳灣科技生態園架空層改建為辦公室後主要用於公共服務平臺,公司系園區引進的公共服務企業,公司租賃的的7棟A座3F架空層(JK-3F-001)作為營銷網點,可以對接園區內企業的測試服務需求,公司租賃的11棟A座6層(JK-11A-601)為辦公用途,可提供後臺支持服務。    

    第 3 項租賃房產的出租人中山裕華花園廣場有限公司已取得房屋所在土地的土地權屬證書,未取得房產證。公司承諾,租賃合同到期後,將另尋權屬清晰的房屋承租,不再續租該房產,該處房產已於2020年3月8日到期。    

    第4項租賃房產是在集體土地上宿舍改建的房屋,出租人深圳市展宏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未取得房產證,2019年9月,公司同深圳市展宏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籤署了《廠房解除合同協議》,2019年10月,公司將該倉庫遷往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城內產權權屬清晰的房產。    

    第9項租賃房產屬於深圳市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問題,未能取得房產證,該處房產已到期。    

    2、受託管理到期的租賃房產    

    第5、6、7項租賃房產所在的土地武漢市礄口區古田五路17號孵化園區屬於武漢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由其下屬的漢正街都市工業區建設指揮部辦公室(現為武漢市都市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武漢市都市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為武漢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控股子公司,後武漢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將其持有的股權轉讓給武漢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委託武漢市礄口區科技局投資建設、管理和使用。2008年5月22日,武漢市礄口區科技局委託給武漢新材料科技企業孵化器(現為武漢三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對該地塊投資建設、管理和使用,委託年限為十年。截至目前,第5、6、7項租賃房產的出租人武漢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三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受託管理事項已到期。另外,由於出租人受託管理事項到期,第6項和第7項租賃房產到期未續籤,實際仍在支付租金並正常使用。    

    基於上述情況,項目組實地走訪了發行人主要租賃場地,核查存在產權瑕疵的租賃房產的相關風險,並敦促發行人落實解決場地租賃到期後的續租或搬遷問題,避免對發行人經營活動造成影響。    

    針對受託管理到期的租賃房產,2019年5月27日,武漢東湖綜合保稅區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出具《關於提供意向場地的說明》,同意根據武漢信測需求,可以市場價格或綜合保稅區其他入駐企業同等租賃條件,向武漢信測出租坐落於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光谷三路777號C1-1綜合保稅區一期的廠房,該廠房不少於5,000平方米的空間用於實驗室和辦公使用。    

    3、租賃劃撥地上建造的房產的情形    

    第 8 項房產系公司向出租方深圳市中勝廣源能源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租賃取得,該房產的產權人為深圳市寶安區西鄉鎮共樂村民委員會,出租方出租該房產已取得產權人的認可。產權人深圳市寶安區西鄉鎮共樂村民委員會持有該房產的《房地產證》,土地使用權來源為行政劃撥(自建),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房屋用途為廠房。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國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除本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況外,不得轉讓、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四)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籤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第四十六條規定:「對未經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應當沒收其非法收入,並根據情節處以罰款。」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信測標準(寶安)實驗室所在土地使用者為深圳市共樂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寶安區西鄉鎮共樂村民委員會的繼受組織);產權人已取得《房地產證》,且取得了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信測標準(寶安)實驗室所在宗地已繳清地價款的復函及房產出租行為合法合規的證明。    

    根據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寶安管理局2020年8月20日出具的復函,信測標準(寶安)實驗室所在宗地權利人為深圳市寶安區西鄉鎮共樂村民委員會,土地用途為工業,建設用地面積12,147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50年,從1992年1月2日起至2042年1月1日止,該項目已繳清地價款並辦理了《房地產證》。    

    根據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辦事處2020年8月18日出具的證明,信測標準(寶安)實驗室所在房產合法合規,可以合法對外出租至房產最終使用年限。    

    根據深圳市寶安區住房和建設局2020年8月19日出具《深圳市寶安區住房和建設局房產租賃合規性說明》,深圳市共樂股份合作公司對外出租信測標準(寶安)實驗室所在房產合法合規,直到該房產最終使用年限屆滿。    

    因此,信測標準(寶安)實驗室租賃房產雖為劃撥地上建造的房產,但取得了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確認信測標準(寶安)實驗室所在宗地已繳清地價款及房產出租行為合法合規,信測標準(寶安)實驗室不存在被要求搬遷的風險。    

    公司租賃該項房產,未進行租賃備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三十日內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逾期不辦理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房屋租賃合同未辦理備案登記手續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對於發行人上述租賃房產存在瑕疵,發行人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呂傑中、呂保忠和高磊承諾:若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賃的房產因產權瑕疵被有權部門要求強制拆除或租賃合同被有權部門認定為無效而導致無法繼續承租房屋需要搬遷,則本人願意在毋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任何對價的情況下承擔公司及其子公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司所有拆除、搬遷的成本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停工損失、拆卸和安裝費用、運輸費用及原廠房尚未攤銷完的裝修費),並彌補其拆除、搬遷期間因此造成的經營損失;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房屋租賃合同被有權部門認定為無效而與出租方或第三方產生訴訟、仲裁等糾紛,則本人願意在毋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任何對價的情況下承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該等糾紛而支付的律師、訴訟費、案件受理費等所有成本與費用。    

    (二)發行人存在行政處罰事項    

    項目組在盡調過程中,關注到報告期內發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行政處罰,其中1,000元以上的行政處罰情況如下:    

    1、2017年1月11日,發行人因丟失發票17份,損毀已填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1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2010修訂)》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被深圳市南山區國家稅務局出具深國稅南罰[2017]1 號《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處以罰款1,750元。    

    2、2017年4月10日,發行人子公司寧波信測因安全出口前堆放雜物,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被寧波市公安消防支隊高新區大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出具了高新公(消)行罰決字[2017]004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處以罰款1,000元。    

    3、2018年2月2日,發行人光明分公司因被認定檢測報告的籤發人不是該領域授權人,違反了《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被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光明市場監督局出具「深市質光市監罰字[2018]3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鑑於公司已就上述行為完成整改,依照《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光明市場監督局決定對公司處罰款人民幣10,000元。    

    針對上述行政處罰事項,項目組訪談了發行人相關人員,了解處罰原因及整改情況,與發行人律師討論,走訪相關主管部門,並取得發行人關於受到處罰不屬於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證明,具體情況如下:    

    對於上述事項1,發票丟失及損毀系發行人員工工作疏忽造成。在收到處罰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決定書後,發行人立即進行了整改並在期限之內繳納了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2010 修訂)》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丟失發票或者擅自損毀發票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發行人本次發票丟失毀損系工作疏忽導致,罰款1,750元不屬於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對應的處罰,且發行人已在處罰決定書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了罰款,並進行了內部整改,對相關人員進行了批評和教育。根據2018年6月12日深圳市南山區國家稅務局出具深國稅證(2018)第32542號《深圳市國家稅務局稅務違法記錄證明》,未發現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發行人有重大稅務違法記錄。    

    對於上述事項2,發行人子公司寧波信測在收到處罰決定書後,進行了內部整改並在期限之內繳納了相關款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根據2019年2月25日寧波市公安消防支隊高新區大隊出具的證明,該違法行為情節輕微,不構成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對於上述事項3,發行人被處罰原因是對「高分子材料」檢測資質範圍理解存在偏差所致,針對該事項發行人已進行整改,並在規定期限之內繳納了相應罰款。2019 年 3 月 15 日,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員會出具深市監信證[2019]900008號《復函》,依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處罰款人民幣一萬元的行政處罰,是按從輕違法行為的裁量檔次實施的處罰。因此,該行為不構成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三)發行人存在第三方回款情況    

    項目組在盡調過程中,關注到發行人存在回款方與籤訂合同方不一致的情形。具體情況如下:    

    1、第三方回款的情形    

    1)客戶關聯公司回款,部分客戶所屬集團的管理要求,由同一集團下關聯公司代客戶付款。    

    2)客戶關聯自然人回款,由於單筆檢測費用金額較小,部分客戶委託其經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辦人直接支付款項。    

    3)客戶的上遊供應商回款,客戶基於對發行人檢測能力與資質的認可,為了保證採購的原材料質量,要求其供應商向發行人採購相關檢測服務,使得出現客戶籤訂訂單而由其供應商付款的情況。    

    2、報告期各期,發行人第三方回款金額及佔收入比例情況    

    單位:萬元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類型      金額    佔收入   金額    佔收入    金額    佔收入    金額   佔收入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關聯自然      45.75   0.38%   146.14    0.49%   193.70    0.73%   335.44   1.56%

              人回款

              關聯公司      40.51   0.34%   299.36    1.00%   199.08    0.75%   314.92   1.47%

              回款

              上遊供應     134.87   1.12%   248.35    0.83%   311.67    1.17%   332.52   1.55%

              商回款

            合計       221.13   1.84%   693.85    2.31%   704.44    2.64%   982.88   4.58%        

    針對發行人第三方回款事項,項目組核查情況如下:    

    1、核查各類回款方與籤訂合同方的關係及回款情況,抽查回款相關交易業務的真實性    

    經核查,報告期各期,發行人第三方回款金額分別為 982.88 萬元、704.44萬元、693.85萬元和221.13萬元,佔當期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4.58%、2.64%、2.31%和1.84%,報告期內第三方回款金額及佔比呈下降趨勢。    

    2、核查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必要性及商業合理性    

    客戶關聯自然人回款情形,主要為客戶員工或經辦人在送樣檢測時個人墊支檢測費用,待檢測完成後自行回公司報銷的情形;客戶關聯公司回款情形,主要為客戶所在集團內部財務、採購及付款制度規定所致;客戶上遊供應商回款情形,主要由於上下遊產業鏈關係引起,客戶要求其供應商自行送樣檢測並付款,但客戶根據自身要求籤訂合同並獲取檢測報告。    

    經核查,發行人由於檢測行業特點及客戶特性,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形有其必要性及商業合理性。    

    3、核查發行人及其實際控制人、董監高或其他關聯方與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方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安排    

    項目組核查了發行人關聯方,並與第三方回款方進行比對;核查了發行人及其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的銀行對帳單;核查了第三方回款銀行回單、代付協議等資料。    

    經核查,發行人及其實際控制人、董監高或其他關聯方與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安排。    

    4、核查籤訂合同中是否明確約定由其他第三方付款,如有該交易安排是否具有合理原因    

    發行人與客戶籤訂的銷售合同,主要以總體框架和報價單形式體現。經核查,其中未有條款對第三方代付等情形進行約定。發行人第三方代付款情形均源於客戶自身要求,發行人對此獲取了經合同方、代付方確認的付款協議或委託付款書。    

    三、內部核查部門關注的主要問題    

    本保薦機構內部核查部門為質量控制部,其通過與項目組溝通、問詢及現場核查等方式提出如下主要問題:    

    (一)關於資產重組。2015年11月,公司與武漢美測及其股東王建軍、楊曉金籤署《關於武漢美測測試技術研究所有限公司之增資協議》,約定公司以2,000萬元現金認繳武漢美測416.3266萬元新增註冊資本,佔本次增資後武漢美測註冊資本的51%。增資後,公司為武漢美測的控股股東。2017年2月,公司發行股份購買王建軍和楊曉金持有的武漢信測 49%的股權,本次發行的股份價格為9.77元/股,發行數量為232.50萬股,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的註冊資本及股本為人民幣4,882.50萬元,武漢信測成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請項目組說明:1、發行人收購武漢美測的資金來源、武漢美測估值定價基礎及其合理性、發行人發行股份的定價依據及合理性、商譽的形成過程及計算依據。2、交易雙方的內部流程(包括內部決策、驗資、被收購方資產評估、審計情況)的合法合規性以及被收購方的稅收繳納情況。    

    1、發行人收購武漢美測的資金來源、武漢美測估值定價基礎及其合理性、發行人發行股份的定價依據及合理性、商譽的形成過程及計算依據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回復】    

    (1)收購武漢美測的資金來源    

    發行人產品服務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盈利能力及銷售變現能力較強,收購武漢美測的資金全部來源自身發展所積累資金。    

    (2)武漢美測估值定價基礎及其合理性    

    發行人通過多年積累,已在自身原有音視頻、信息技術設備、家電、燈具等電子電氣產品、產品安全檢測領域奠定了重要的市場地位,並逐步拓展至汽車電子和產品安全檢測領域,鑑於汽車整車檢測市場前景良好、未來發展機遇較大,發行人確定了從汽車零部件的可靠性檢測業務為突破口進入汽車整車檢測市場,從而打造公司汽車電子、汽車零部件、汽車材料的整車質量管控檢測業務鏈,拓展公司業務領域、市場空間的經營策略。    

    發行人在綜合考慮武漢美測已有的汽車功能零部件檢測專業能力、檢測技術含量、檢測設備先進性、車廠認可程度及市場容量等因素,結合武漢美測未來檢測設備投資規模和資金狀況,假設新投入武漢美測2,000萬元資金,2016年預計武漢美測淨利潤400萬元,以10倍的市盈率計算,武漢美測的整體估值為4,000萬元,其51%股權價值則為2,040萬元。    

    2015年12月12日,武漢美測及其股東王建軍、楊曉金與發行人籤訂了《關於武漢美測測試技術研究所有限公司之增資協議》,信測標準出資認購武漢美測新增註冊資本的總價款為2,000萬元。其中416.3266萬元作為武漢美測的新增註冊資本,佔本次增資後註冊資本的51%,其餘1,583.6734萬元作為資本公積。增資後,發行人成為武漢美測的控股股東,武漢美測則為發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綜上,發行人基於市場布局、業務拓展、產業整合,並結合武漢美測業務狀況、技術水平及市場前景等因素綜合考慮,投資2,000萬元持有武漢美測51%的股權從而對其控股,增資定價依據合理。    

    (3)發行人發行股份的定價依據及合理性    

    2017年3月,發行人發行股份購買王建軍和楊曉金持有的武漢信測49%的股權,發行股份232.50萬股,發行價格為9.77元/股。發行人發行股份定價根據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前次公司股東睿沃基金轉讓股份價格所確定。睿沃基金於2012年7月成立,約定的經營期限為五年,2017 年初,睿沃基金原先約定的經營期限即將屆滿,故睿沃基金決定退出。睿沃基金入股發行人時的價格為7.24元/股,按每年10%的收益率計算,退出時的價格為9.77元/股,以發行人2016年度歸屬於母公司的淨利潤為基礎,按淨利潤3,500萬計算該次股權轉讓價格對應的市盈率約13倍。發行人向王建軍和楊曉金髮行股份的時間同睿沃基金轉讓股份的時間間隔較短,發行股份的價格按前次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的價格具有合理性。    

    (4)商譽的形成過程及計算依據    

    2015年12月12日,發行人與武漢美測及其股東王建軍、楊曉金籤訂了《關於武漢美測測試技術研究所有限公司之增資協議》,發行人向武漢美測增資2,000萬元取得其51%股權並形成控制。購買日為2015年12月31日,武漢美測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為2,361.73萬元,對合併成本大於取得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部分確認為商譽,即2000-2361.73×51%=795.52萬元。    

    2、交易雙方的內部流程(包括內部決策、驗資、被收購方資產評估、審計情況)的合法合規性以及被收購方的稅收繳納情況    

    【回復】    

    (1)交易雙方的內部流程及合法合規性    

    2015年11月,發行人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會議審議同意公司向武漢美測測試技術研究所有限公司增資的議案。2015年12月,武漢美測及其股東王建軍、楊曉金與發行人籤訂了《關於武漢美測測試技術研究所有限公司之增資協議》,發行人出資認購武漢美測新增註冊資本為2,000萬元。    

    2017年2月,發行人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會議審議同意公司以發行股份方式購買王建軍和楊曉金持有的武漢信測49%的股權;2017年3月,發行人召開了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同意了該發行股份購買股權相關事宜;2017年3月16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此次事宜予以核准;2018年5月,立信會計師出具了「信會師報字(2018)第 ZE50189 號」驗資報告,對本次增資進行了審驗。    

    綜上,發行人增資武漢美測、收購武漢美測少數股東股權事項履行了相應的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內外部程序,相關事項處理合法合規。    

    (2)被收購方資產評估、審計情況    

    2015年12月10日,武漢美測聘請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其2014年度、2015年1-11月的財務報表進行了審計,出具了「眾會字(2015)第6129號」《審計報告》。2018年4月18日,聘請銀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其全部權益價值在2015年11月30日的市場價值進行追溯性評估,出具《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擬了解投資定價公允性涉及的武漢信測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追溯性資產評估報告》(銀信評報字(2018)滬第0615號),評估價值為2,070.00萬元,較審計後淨資產415.30萬元評估增值1,654.70萬元,增值率398.43%。2019年3月25日,上海眾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針對銀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追溯性資產評估報告進行了覆核,出具《關於(銀信評報字(2018)滬第0615號)的覆核報告》(滬眾評諮(2019)第0009號)。    

    2017年2月20日,武漢信測聘請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其2016年1-6月的財務報表進行了審計,出具了「眾會字(2017)第1644號」《審計報告》。2017年2月25日,聘請國眾聯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出具「國眾聯評報字(2017)第2-0152號」《資產評估報告》,根據評估結果,武漢信測於2016年6月30日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的評估值為4,647.41萬元。    

    (3)被收購方的稅收繳納情況    

    2017年4月,被收購方武漢美測少數股東王建軍、楊曉金在武漢市礄口區地稅局辦理了個人所得稅分期繳納備案。王建軍、楊曉金已按照備案計劃繳納時間、金額要求,繳納了2017年度、2018年度相應稅款。2020年6月18日,王建軍、楊曉金在武漢市礄口區地稅局重新辦理了個人所得稅分期繳納備案,按照新的備案計劃繳納時間、金額,王建軍和楊曉金2019年無須繳納相應稅款。    

    (二)發行人國際認證服務採購逐年下滑,與業務收入趨勢相反,請項目組:1、結合營業收入及毛利率的變動趨勢分析國際認證服務採購下降情況的原因;2、結合發行人經營發展戰略及業務模式核查採購國際服務下降的原因及合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理性    

    1、結合營業收入及毛利率的變動趨勢分析國際認證服務採購下降情況原因    

    【回復】    

    發行人營業收入及毛利率逐年增長而合作服務費金額逐年下降,主要原因:    

    (1)營業收入及毛利率增長主要由可靠性檢測和理化檢測業務增長所致,這兩類業務較少涉及國際認證服務,其收入增長不會導致國際認證服務費的同步增長;    

    (2)涉及國際認證服務採購的業務主要為電磁兼容檢測和產品安全檢測業務。一方面發行人隨著自身檢測能力的不斷提升,更多的電磁兼容檢測和產品安全檢測業務可以獨立完成;另一方面發行人對於電磁兼容檢測和產品安全檢測業務在訂單的選擇上更多的偏向可自主獨立完成毛利較高的訂單,也使得這兩類業務的合作服務費佔相應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    

    2、結合發行人經營發展戰略及業務模式核查採購國際服務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復】    

    發行人將憑藉檢測服務行業多年的運營經驗,不斷完善內部管理體系建設,鞏固和發揮現有競爭優勢,深化可靠性檢測、理化檢測、電磁兼容檢測和產品安全檢測等檢測領域的業務發展,進一步完善公司檢測服務產品線,積極挖掘新的細分市場,在檢測項目的深度和廣度上均取得突破。發行人將增強服務能力和市場開拓能力,重點與優質大客戶建立合作關係,並加強研發類產品檢測業務。對於研發類產品檢測業務,由於檢測結果多用於客戶自身研發所需,所以該類業務較少涉及國際認證服務,使得公司認證服務費持續下降。    

    四、內核小組關注的主要問題    

    (一)共同控制美國公司的認定:「公司參股美國信測,持有美國信測85%的股權。根據公司同WAIANLLC籤訂的運營協議,美國信測股東會的任何決議均需股東一致同意通過,且美國信測的管理權由OWEN S WONG(WAIAN LLC之代表以及美國信測經理)和呂傑中共同享有」。招股書中對於共同控制的認定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主要依據《運營協議》。1、請項目組說明該協議的籤署時間。在美國所在地的法律體系下,該運營協議是否為公司運營的最高法律依據,是否存在類似於公司章程、投資協議之類的其它法律文件與《運營協議》對抗?美國律師是否發表意見?美國信測在報告期內實際經營決策情況、報告期內美國信測主要財務數據。2、公司海外營業收入每年1000萬以上。請項目組說明,海外公司的糾紛對公司海外業務是否構成影響。公司海外業務是否依賴美國公司的資質、商標、專利等。    

    1、請項目組說明該協議的籤署時間。在美國所在地的法律體系下,該運營協議是否為公司運營的最高法律依據,是否存在類似於公司章程、投資協議之類的其它法律文件與《運營協議》對抗?美國律師是否發表意見?美國信測在報告期內實際經營決策情況、報告期內美國信測主要財務數據。    

    【回復】    

    發行人與WAIAN LLC關於美國信測《運營協議》的籤署時間為2014年6月3日,該《運營協議》為美國信測公司運營的最高法律依據,不存在其他法律文件與之對抗。發行人美國律師已於2019年4月3日出具《法律意見書》就美國信測的公司存續、股權管理、運營糾紛、債務稅務、訴訟等情況發表意見,並於2019年10月11日和2020年3月11日補充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根據《運營協議》及公司運營情況,美國信測管理權由OWEN S. WONG(WAIAN LLC之代表)和呂傑中共同享有。實際經營中,OWEN S. WONG擔任美國信測經理,負責美國信測的具體經營管理,根據《運營協議》,美國信測股東會的任何決議均需股東一致同意通過。    

    由於發行人與OWEN S. WONG(作為WAIAN LLC之代表,並負責美國信測的日常經營管理)在美國信測經營上產生分歧,美國信測未正常支付應付發行人款項,自2017年9月後,OWEN S. WONG不再向發行人提供包括銀行對帳單在內的任何財務資料,發行人無法對美國信測實際經營進行有效管控。發行人已聘請美國律師事務所DEHENG CHEN,LLC以WAIAN LLC、OWEN S. WONG和美國信測為被告於美國當地時間2019年5月31日向美國內華達州的聯邦法院提起訴訟(案件號:2:19-cv-00927)。2019年8月22日,OWEN S. WONG遞交了答辯狀,並對公司提起了反訴。2020年3月5日,公司向法院提出變更委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託律師事務所為LEWIS BRISBOIS BISGAARD & SMITH LLP。截至目前,該案件尚未結案。    

    由於美國信測業務開展緩慢,收入規模較小,2014年至2016年均處於小幅虧損狀態。截至2016年12月31日,美國信測的總資產為194.67萬元,淨資產為-185.98萬元,2016年度營業收入為286.22萬元,淨利潤為-93.24萬元。而由於前述經營糾紛,發行人無法獲取美國信測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財務數據。    

    2、公司海外營業收入每年1000萬以上。請項目組說明,海外公司的糾紛對公司海外業務是否構成影響。公司海外業務是否依賴美國公司的資質、商標、專利等    

    【回復】    

    美國信測自2014年成立後,一直作為發行人在北美地區對接當地客戶的一個銷售網點,並未申請商標、專利等業務權利,也未申請檢測業務資質。    

    發行人報告期內的海外營業收入主要來源於自身對北美地區客戶直接提供服務的業務收入,發行人的海外業務並未依賴美國信測,美國信測的相關經營糾紛不會對發行人海外業務產生重大影響。    

    (二)蘇州子公司擁有的土地使用權開工期限屆滿存在被收取土地閒置費或收回的風險,請項目組說明該土地是否用於募投項目建設,如是,是否導致募投項目建設存在不確定性,是否符合募投項目管理規定,是否導致本次發行不符合發行條件。    

    【回復】    

    該土地是擬用於募投項目建設用地。    

    根據蘇州信測與蘇州市國土資源局籤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蘇州信測應在2017年3月2日前開工,在2019年3月2日前竣工;造成土地閒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應依法繳納土地閒置費;土地閒置滿兩年且未開工建設的,出讓人有權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開工建設的,每延期一日,應當向出讓人支付相當於國有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0.1‰的違約金;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當向出讓人支付相當於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0.1‰的違約金。    

    蘇州信測未按合同約定的開日期動工開發,但已於2018年5月18日取得「地字第320506201800131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018年9月14日取得「建字第320506201800195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並於2019年5月29日取得編號為「320506201905290101」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蘇州信測已於2019年5月31日動工開發。    

    蘇州信測未收到有關國土資源部門發出的《閒置土地認定書》,不存在因閒置土地而被徵收土地閒置費、土地使用權被收回、因土地閒置受到相關國土資源部門行政處罰的情況或因土地閒置正在被相關國土資源部門(立案)調查的情況。經對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官網的查詢,蘇州信測所持前述土地使用權的宗地無作為「閒置土地」予以公示的信息。2019年7月24日,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吳中分局出具《情況說明》,截至出具日,蘇州信測不存在因違反土地管理方面的規定而受到國土部門行政處罰的情況。根據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吳中分局2020年3月10日出具的《資源規劃無違法違規情況說明》,截至2020年3月10日,蘇州信測不存在因違反自然資源規劃方面的規定而受到行政處罰的情形。根據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吳中分局於2020年9月23日出具的《資源規劃無違法違規情況說明》,截至出具日,蘇州信測不存在因違反自然資源規劃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而受到行政處罰的情形。2020年1月9日,蘇州市吳中區建築管理處出具《證明》,蘇州信測近兩年在吳中區建築領域未有不良記錄及受到行政處罰的情況。2020年9月10日,蘇州市吳中區建築管理處於出具《證明》,蘇州信測近兩年在吳中區建築領域未有不良記錄及受到行政處罰的情況。    

    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呂傑中、呂保忠、高磊已出具承諾:如因蘇州信測未按期動工開發及竣工問題而導致蘇州信測受到任何行政處罰、被徵繳土地閒置費、被要求繳付違約金或被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而遭受損失的,實際控制人將無條件承擔一切損失。    

    綜上,蘇州信測已於2019年5月31日動工開發,依法取得了上述宗地的土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地使用權證、開發建設的相關證書,其持有的前述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宗地未被認定為閒置土地,並且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已承諾承擔相應損失。因此,上述未按期開工事宜不會導致募投項目建設存在不確定性,不會導致發行人本次發行不符合發行條件。    

    (三)前五大客戶:TOMY(HONGKONG)LIMITED、雙英及其相關主體從五大消失的原因?聯想及其相關主體金額持續下滑?請說明公司客戶結構情況。    

    【回復】    

    報告期內,發行人前五大客戶銷售收入下降較大的客戶主要包括聯想、TOMY和雙英。    

    報告期內,聯想檢測量逐年下降,主要是由於聯想伺服器業務下滑,自身研發需求下降所致。聯想2012年開始和發行人合作,主要向發行人採購伺服器和筆記本電腦研發階段的檢測認證服務,截止目前仍與發行人持續合作。    

    TOMY 於 2009 年與發行人開始合作,主要向採購玩具的檢測服務,由於TOMY 部分生產線轉移至東南亞,內地檢測自身檢測需求下降,所以其對發行人採購的檢測業務也隨之下降,截止目前與發行人還處於持續合作階段。    

    雙英於2015年開始與發行人合作,主要向發行人採購汽車座椅的檢測服務,由於雙英自身新產品研發下降,所以對發行人的檢測服務採購下降,雙英和李爾均為柳汽、福特等汽車產商供貨,李爾自身座椅業務的增長會影響雙英座椅業務的增長,而這兩家汽車零部件產商均為發行人的客戶。截止目前與發行人一直保持合作。    

    綜上,發行人前五大客戶中部分客戶的銷售下降,主要是由於客戶自身業務調整及業務需求變動所致,且與發行人仍處於合作階段。此外,報告期內發行人重點發展汽車領域檢測,其汽車類客戶收入增長幅度較大,也使得前五名客戶存在一定變動。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五、保薦機構問核程序的實施情況    

    (一)問核程序的實施情況    

    保薦機構於2019年5月8日在五礦證券深圳辦公室現場召開了關於信測標準IPO項目內部問核會會議,保薦代表人和項目組成員、保薦機構問核人員現場出席參與了會議,本次問核包括以下主要程序:    

    1、保薦代表人陳述本項目具體的核查過程、手段、方式;    

    2、問核人員就《問核表》中所列事項或其他重要事項逐項提問;    

    3、保薦代表人對問核提問逐項進行答覆,問核人員對內容的合理性進行確認,並隨機抽查底稿已確認其完備性;    

    4、問核人員總結問核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應追加核查的程序及要求;    

    5、問核結束後由保薦代表人填寫問核表並填寫該表所附承諾事項,並籤字確認。保薦業務部門負責人亦在問核表上簽字確認本次問核事項。    

    (二)問核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在問核過程中,問核人員就問核表中涉及的重要事項逐項進行了詢問,並重點關注了如下問題:    

    1、請項目組說明發行人子公司武漢信測、寧波信測高新技術企業覆審的申請進展情況,期滿後是否仍符合繼續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率政策。    

    【回復】    

    發行人子公司武漢信測於2016年12月13日取得湖北省科學技術廳、湖北省財政廳、湖北省國家稅務局、湖北省地方稅務局頒發的編號為GR201642000866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證書有效期為三年。武漢信測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將於2019年12月到期,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高新企業技術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第十一條,武漢信測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滿後,通過重新認定預計不存在障礙,仍可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稅率。2019年7月,武漢信測已向科學技術局提交高新技術企業資質覆審材料。2020年3月3日,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辦公室公布了湖北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省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術企業名單,武漢信測為其中之一,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編號為GR201942001348,武漢信測2019年企業所得稅減按15%計繳。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           武漢信測相應情況            是否

                                                                           滿足條件

     企業申請認定時須註冊成立一年以上      武漢信測成立於2012年,註冊時間      是

                                           滿足要求。

     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併購等  截至2019年1月16日,武漢信測

     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  通過自主研發的方式,取得與其提      是

     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智慧財產權的所有    供的檢測服務相關的專利24項。

     權

     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  武漢信測主要從事檢測服務,屬於

     用的技術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  《2018 年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       是

     領域》規定的範圍                      術領域》規定的範圍。

     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漢信測

     技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    共有職工116人,其中從事研發和       是

     於10%                                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有12人,佔職

                                           工總人數的10.34%。

     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

     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  武漢信測2016年、2017年和2018

     開發費用總額佔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    年的銷售收入合計為  8,761.59 萬

     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  元,研究開發費用合計為621.44萬

     於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   元,研究開發費用佔同期銷售收入

     5%;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   的比例為7.09%,高於5%。前述研      是

     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3.  究開發費用,發生於中國境內的研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   究開發費用佔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

     比例不低於 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  額的100%。

     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全部研究開

     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

     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佔企業  武漢信測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

     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60%            務)收入佔同期總收入的比例為        是

                                         100%。

                                           武漢信測基於智慧財產權、科技成果

     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    是

                                           企業成長性等四項指標對企業創新

                                           能力評價進行自查,符合相應要求。

                                           根據武漢市礄口區工商行政管理、

                                           質量技術監督局2019年1月17日

     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  出具的證明,自2016年1月1日至

     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今,武漢信測能夠自覺遵守工商行      是

                                           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相關法律、

                                           法規,做到合法經營,沒有受到我

                                           局行政處罰。        

    發行人子公司寧波信測於2016年11月30日取得寧波市科學技術局、寧波市財政局、寧波市國家稅務局、浙江省寧波市地方稅務局頒發的編號為GR201633100016 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證書有效期為三年。2016 年度至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減按15%計繳。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寧波信測2019年滿足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條件,按上述優惠政策繳納企業所得稅。    

    2、招股書披露,報告期內,發行人在建工程餘額為1,530.49萬元、98.55萬元、18.52萬元。1、請項目組說明各期在建工程新增、轉固情況,轉固的範圍、條件、依據、交易對象、款項支付是否與實際工程或採購項目及其合同的規定相符。2、結合在建工程餘額,說明該建設項目的進展情況,發行人是否能在1年之內完成竣工,若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發行人的應對措施,是否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以及募投項目產生影響。    

    1、請項目組說明各期在建工程新增、轉固情況,轉固的範圍、條件、依據、交易對象、款項支付是否與實際工程或採購項目及其合同的規定相符。    

    【回復】    

    報告期各期,發行人在建工程新增、轉固情況如下:    

    (1)2020年1-6月    

    單位:萬元    

                        項目                  期初     增加      轉入      其他     期末

       餘額     金額    固定資產    轉出     餘額

                                       汽車零部件測試平臺建設                10.00      6.44       1.12        -     15.32

                                       遷擴建華東檢測基地項目              4,751.82  1,741.70          -        -  6,493.52

                        合計                 4,761.82  1,748.14       1.12        -  6,508.84        

    (2)2019年度    

    單位:萬元    

                        項目                  期初     增加      轉入      其他     期末

       餘額     金額    固定資產    轉出     餘額

                                       汽車零部件測試平臺建設                11.11     8.64        9.75        -     10.00

                                       遷擴建華東檢測基地項目                87.43  4,664.39           -        -  4,751.82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合計                    98.55  4,673.03        9.75        -  4,761.82        

    (3)2018年度    

    單位:萬元    

                        項目                   期初     增加      轉入      其他     期末

       餘額     金額    固定資產    轉出     餘額

                                       汽車零部件測試平臺建設                 18.52    38.31       45.72        -    11.11

                                       遷擴建華東檢測基地項目                     -    87.43           -        -    87.43

                        合計                    18.52   125.74       45.72        -    98.55        

    (4)2017年度    

    單位:萬元    

                        項目                   期初     增加      轉入      其他     期末

       餘額     金額    固定資產    轉出     餘額

                                       汽車零部件測試平臺建設              1,530.49   139.23     1,651.20        -    18.52

                                       汽車零部件及材料化學檢測實驗室             -   282.66           -   282.66        -

                                       建設

                        合計                 1,530.49   421.88     1,651.20   282.66    18.52        

    在建工程轉固項目主要情況如下:    

    (1)汽車零部件測試平臺建設    

    該項目主要包括環境振動紅外四綜合試驗系統、低靜音振動系統模態與噪聲試驗系統、膠管P-V-T系統試驗、座椅顛簸蠕動耐久試驗系統、安全帶試驗系統、材料化學實驗平臺、環保物質測試平臺等幾十套汽車材料與零部件檢測設備裝置。發行人待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轉入固定資產。    

    (2)汽車零部件及材料化學檢測實驗室建設    

    該項目主要是汽車零部件測試平臺建設項目的廠房、實驗室裝修工程,發行人待工程竣工驗收後轉入長期待攤費用。    

    項目組核查了發行人報告期內100萬以上設備、工程項目的採購合同、發票、驗收單、銀行水單、付款申請及憑證等。經核查,發行人所支付供應商款項與實際工程或採購項目相符,並與其合同約定相符。    

    2、結合在建工程餘額,說明該建設項目的進展情況,發行人是否能在1年之內完成竣工,若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發行人的應對措施,是否會對公司的生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產經營以及募投項目產生影響。    

    【回復】    

    發行人在建工程餘額主要為遷擴建華東檢測基地在建項目,該項目實施主體為蘇州信測,擬建設4個專業檢測平臺,17個專業檢測實驗室,並於2019年5月31日正式動工建設。預計於2020年第四季度竣工,項目進程不會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以及募投項目產生負面影響。    

    六、對證券服務機構出具的專業意見核查情況    

    (一)對審計機構專業意見的核查情況    

    本保薦機構查閱了審計機構對發行人的財務報告審計的主要工作底稿及對客戶、銀行的詢證函,評估了發行人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驗證了財務數據及審計報告的可靠性;本保薦機構核查了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內部控制鑑證報告、非經常性損益鑑證報告、主要稅種納稅情況的鑑證報告、申報財務報表與原始財務報表差異的鑑證報告。    

    經核查,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專項報告等各項專業意見與本保薦機構的判斷無重大差異。    

    (二)對律師專業意見的核查情況    

    本保薦機構查閱了發行人律師的盡職調查工作底稿,核對了法律意見書、律師工作報告及產權鑑證意見與招股說明書的一致性。    

    經核查,發行人律師出具的專業意見與本保薦機構的判斷無重大差異。    

    (三)對資產評估機構專業意見的核查情況    

    本保薦機構查閱了資產評估機構對發行人整體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對了所選用的評估方法和主要評估參數。    

    經核查,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專業意見與本保薦機構的判斷無重大差異。    

    (四)對歷次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核查情況    

    本保薦機構查閱了自發行人設立以來各驗資機構出具的歷次驗資報告、實收資本覆核報告,核對了銀行進帳憑證。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經核查,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實收資本覆核報告與本保薦機構的判斷無重大差異。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第三節 對發行人的專項核查情況    

    一、關於發行人利潤分配政策的核查情況    

    本保薦機構查閱了《公司章程(上市修訂草案)》和《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後三年內股東分紅回報規劃》等文件,認為:發行人已對上市後利潤分配的基本原則、具體政策、決策機制與程序,以及由於外部經營環境或者自身經營狀況發生較大變化而調整利潤分配政策的決策機制與程序等作出了明確規定,注重對投資者合理、穩定的投資回報;《公司章程(上市修訂草案)》及招股說明書中對利潤分配事項的規定和信息披露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發行人利潤分配決策機制健全、有效,有利於保護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二、關於發行人盈利能力情況的盡職調查情況    

    根據證監會公告[2013]46號《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公司招股說明書中與盈利能力相關的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保薦機構對發行人收入、成本、期間費用、淨利潤等與盈利能力相關的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進行了專項核查,具體核查情況如下:    

    (一)對發行人收入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的核查    

    1、核查了發行人收入業務類型、客戶類別以及銷售業務模式,並對各業務類型收入金額、銷售數量變動情況進行分析覆核;通過查閱相關行業市場規模變動情況,同行業上市公司與發行人的收入變動情況進行比較分析。本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的收入結構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收入變化情況符合行業市場情況。    

    2、獲取發行人報告期內各類檢測服務的服務能力和服務價格,對服務能力和服務價格的變動情況進行分析覆核。本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主要檢測業務服務能力和檢測價格的變動情況符合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和行業特點。    

    3、通過查閱行業資料、分析報告期內發行人各期財務數據、與發行人的管理層、財務部門及主要業務部門人員訪談、走訪發行人的客戶等方式了解發行人業務的周期性。本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所處的檢測服務行業主要為汽車及零部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件、電子電氣產品、日用消費品等下遊行業提供檢測服務,檢測業務多樣、下遊客戶行業較廣,因此受單一行業景氣程度波動的影響較小,抗風險能力強。另一方面,宏觀經濟增長放緩時,下遊企業將會在新產品研發投入更大,以升級換代現有產品,對檢測機構來說,下遊企業研發力度增強,將會增加更多研發階段的檢測業務。因此,下遊行業景氣程度降低和宏觀經濟狀況放緩,對發行人影響程度有限。    

    4、通過查閱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公開披露的資料,了解同行業情況、收入確認以及銷售模式,同時與發行人的收入確認以及銷售模式進行比較;對發行人報告期各期末的銷售收入進行截止測試。本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的收入確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不存在提前或者延遲確認收入的情況。    

    5、獲取發行人主要客戶的銷售資料,分析主要客戶的變化及報告期內交易金額的變動情況;分析報告期各期收入在各季度間的變動情況。本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與主要客戶的交易合理,不存在期末突擊確認銷售以及期後大量銷售退回的情況。    

    6、獲取發行人主要客戶的銷售訂單或合同;走訪主要客戶並了解訂單或合同的籤訂和履行情況;對報告期內銷售收入的發生認定進行細節測試。本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與主要客戶的交易真實、準確。    

    7、實地走訪發行人主要客戶,函證其報告期各期的交易金額、應收帳款期末餘額;核查主要客戶應收帳款與收入匹配情況;核對銀行帳戶對帳單以確認應收帳款的回收情況。本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主要客戶的應收帳款和收入情況相匹配,應收帳款期後回款情況良好。    

    8、獲取主要客戶、供應商工商資料,訪談發行人相關人員,核查主要銀行帳戶資金流水等,確定發行人存在的關聯方;核查發行人報告期內的關聯交易情況。本保薦機構認為,報告期內發行人的關聯交易金額較小,不會對發行人的收入、利潤產生較大影響。    

    (二)對發行人成本的準確性和完整性的核查    

    1、分析報告期各期發行人主要採購服務類型及其變動情況;訪談發行人主要服務、設備、租賃等供應商情況;獲取發行人營業成本數據,分析其中的採購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服務、人工、折舊及攤銷費等成本結構及變動情況。本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的成本變動符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和市場情況,發行人營業成本與公司業務開展情況相匹配。    

    2、了解發行人成本核算方法,獲取發行人成本核算資料,測試成本歸集和分配的準確性;與會計師溝通發行人的成本核算方法的合理性和一致性。本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成本核算方法符合實際經營情況和會計準則的要求,報告期成本核算的方法保持一貫性。    

    3、核查發行人與主要供應商的採購合同籤訂情況及履行情況;通過現場走訪主要供應商及函證的方式確認報告期的交易金額及應付帳款期末餘額;分析報告期內主要供應商及其交易金額的變動情況。本保薦機構認為,報告期內發行人主要供應商較為穩定,部分供應商變動合理並符合實際情況。    

    (三)對發行人期間費用的準確性和完整性的核查    

    1、獲取發行人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研發費用和財務費用明細表,對報告期各期費用結構及其金額變動進行分析性覆核;對期間費用進行截止性測試。本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期間費用的構成項目不存在異常或變動幅度較大的情況。    

    2、分析了報告期各期銷售費用率及變動情況,並與同行業上市公司的銷售費用率進行比較。本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的銷售費用率與同行業上市公司不存在較大差異,報告期各期的銷售費用率處於正常水平。    

    3、分析了報告期各期管理費用率及變化情況,並與同行業上市公司的管理費用率進行比較。本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的管理費用率與同行業上市公司不存在較大差異,報告期各期管理費用率處於正常水平。    

    4、分析了報告期各期研發費用佔銷售收入比重及變化情況,並與同行業上市公司的該比重進行比較。本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研發費用佔銷售收入比重與同行業上市公司該比重略低於同行業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為行業內公司檢測業務的類別不同,企業處於的階段不同,其研發費用的投入存在一定的差異。公司報告期各期研發費用佔銷售收入比重符合公司的經營特點和發展戰略。    

    5、分析了報告期財務費用構成及其變化情況,核查了貸款金額的用途及使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用情況;對利息支出金額進行了測試。本保薦機構認為,報告期內發行人的財務費用準確、完整。    

    (四)對其他影響發行人淨利潤的項目的核查    

    1、政府補助    

    本保薦機構通過獲取發行人的政府補助資料,查閱撥款單位和收款憑證等,核查政府補助的確認依據,以及政府補助的性質、取得方式和時間;核查了報告期各期政府補助佔發行人淨利潤的比重等。經核查,發行人政府補助項目確認符合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報告期內發行人不存在對政府補助嚴重依賴的情形。    

    2、稅收優惠    

    本保薦機構通過獲取發行人報告期內納稅申報資料、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查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相關稅收法規政策,逐項核查發行人享受的稅收優惠類型、金額及該項稅收優惠的享受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會計核算上是否滿足確認條件。經核查,發行人報告期內享受的稅收優惠均具有法律依據,會計處理符合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報告期內發行人不存在對稅收優惠嚴重依賴的情形。    

    三、關於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事項及約束措施的核查情況    

    本保薦機構對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責任主體承諾和說明事項及約束措施進行了核查,核查手段包括核查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決議、獲取相關主體出具的承諾函和聲明文件等。    

    本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等責任主體就招股說明書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股份鎖定、股價穩定預案、減持意向等事項作出了公開承諾,就上述承諾事項如果未能履行提出了約束措施。相關責任主體的承諾及約束措施內容合法、有效。    

    四、關於發行人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及其填補措施的核查情況    

    根據《關於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15]31號)的規定,發行人針對本次發行對發行當年即期回報的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攤薄情況、本次發行融資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與公司現有業務的關係、發行人從事募投項目在人員、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儲備情況進行了說明並提出了具體的填補回報措施。同時,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切實履行作出了承諾,發行人董事會、股東大會對填補即期回報措施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承諾等事項進行了審議。    

    保薦機構認為,針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到位當年可能出現每股收益下降導致即期回報被攤薄的情形,發行人已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股票上市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議案》。發行人董事會對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進行了論證,制定了填補回報的具體措施;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為保證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作出了相關承諾;發行人就即期回報被攤薄及填補回報的具體措施進行了披露與重大事項提示。    

    綜上,發行人所預計的即期回報攤薄情況合理、填補回報的具體措施及相關承諾主體的承諾事項符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中關於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精神。    

    五、中國證監會反饋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中心意見、創業板上市委審議意見的落實情況    

    發行人於2019年8月2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191475號);於2020年7月17日收到《關於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審核函〔2020〕010079號);於2020年8月11日收到《關於創業板上市委審議意見的落實函》(審核函〔2020〕010311號)。按照相關要求,本保薦機構組織申報會計師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發行人律師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在召開中介協調會,確定發行人各有關部門、保薦機構、其他各中介機構就反饋意見回復的對接協同安排。本保薦機構及申報會計師、發行人律師分別就反饋意見所涉及問題向發行人進一步收集資料,並就有關事項向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進行詢問並組織討論。本保薦機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構及申報會計師、發行人律師就上述意見涉及的有關事項進行了充分核查與驗證。    

    六、關於審核要點的核查事項    

    (一)公司的設立情況    

    1、設立程序    

    經核查,發行人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不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發行人不存在由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集體企業改制而來,或者歷史上存在掛靠集體組織經營的情形;發行人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和整體變更程序不存在瑕疵。    

    2、設立出資    

    (1)設立時是否存在發行人股東以非貨幣財產出資    

    保薦人查驗了發行人的工商登記資料、歷次股權/股份轉讓的合同及對價支付憑證、納稅憑證;查閱了發行人整體變更時的審計報告、評估報告、驗資報告及創立大會相關文件;並取得了各位發起人關於持有發行人股份權屬清晰,不存在權屬糾紛或爭議,亦不存在質押、司法查封、凍結或其他權利受到限制的情形的承諾。    

    經核查,保薦人認為:    

    1)發行人是由信測有限整體變更設立的股份公司,各發起人根據規定按照各自所持信測有限的股權比例,以信測有限截至2012年11月30經審計的淨資產作為對發行人的出資,發起人合法擁有用於出資財產的權利,財產權屬清晰;    

    2)發起人的出資不存在設置抵押、質押等財產擔保權益或者其他第三方權益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凍結等權利轉移或者行使受到限制的情形,發起人的出資財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瑕疵或者重大法律風險;    

    3)發行人履行了出資財產的評估作價程序,截至本報告籤署日,原為信測有限的主要資產及權利均已變更至發行人名下。    

    (2)設立時是否存在發行人股東以國有資產或者集體財產出資    

    經核查,股份公司設立時,不存在發行人股東以國有資產或者集體財產出資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的情形。    

    (二)報告期內的股本和股東變化情況    

    1、發行人設立以來是否涉及國有資產、集體資產、外商投資    

    發行人設立以來涉及國有資產出資的情況,具體如下:    

    2013年6月20日,信測標準召開201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議案》,決定將註冊資本由4,200萬元增至4,650萬元,新增股份450萬股由睿沃基金、常州高新投、深圳高新投、陳旭、張華雪共同認購。其中,睿沃基金以1,357.11萬元認購新增股份187.50萬股、常州高新投以1,344.44萬元認購新增股份185.75萬股、深圳高新投以387.60萬元認購新增股份53.55萬股、陳旭以96.90萬元認購新增股份13.39萬股、張華雪以71.06萬元認購新增股份 9.82 萬股。常州高新投、深圳高新投已就本次增資履行了內部決策程序。    

    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4年4月21日向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國資委函[2014]187 號《深圳市國資委關於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管理有關問題的批覆》,常州高新投持有發行人185.7472萬股股份,佔總股本的3.9946%;深圳高新投持有發行人53.55萬股股,佔總股本的1.1516%;常州高新投和深圳高新投是發行人的國有股東,分別持有公司的185.7472萬股和53.55萬股股份均為國有股(標註「SS」)。    

    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9年5月30日向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國資委函[2019]492 號《深圳市國資委關於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管理有關問題的批覆》,常州高新投持有發行人185.7472萬股股份,佔總股本的3.8043%;深圳高新投持有發行人53.55萬股股,佔總股本的1.0968%;常州高新投和深圳高新投是發行人的國有股東,分別持有公司的185.7472萬股和53.55萬股股份均為國有股(標註「SS」)。    

    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的《深圳市國資委關於進一步明確市屬國有創業投資企業所持創業企業股權管理問題的通知》(深國資委[2019]4 號),市屬國有創業投資企業所持創業企業股權是為了持有一段時間後轉讓退出而持有的,不屬於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範圍。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保薦人查驗了發行人2013年8月增資的工商登記資料、驗資報告及三會決議文件;取得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深國資委函[2019]492號和深國資委函[2014]187號《深圳市國資委關於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管理有關問題的批覆》;取得了常州高新投和深圳高新投投資發行人的內部決策文件等。    

    經核查,保薦人認為,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對變動後的股權比例進行了確認,發行人股權變動行為依法履行了國有資產管理或者集體財產管理的相關程序。    

    2、發行人設立以來是否存在工會及職工持股會持股或者自然人股東人數較多情形    

    經核查,發行人設立以來不存在工會及職工持股會持股或者自然股東人數較多情形。    

    3、發行人申報時是否存在已解除或正在執行的對賭協議    

    經核查,發行人申報時不存在已解除或正在執行的對賭協議。    

    4、發行人設立以來歷次股權變動過程是否曾經存在瑕疵或者糾紛    

    經核查,發行人設立以來歷次股權變動過程不存在瑕疵或者糾紛。    

    (三)報告期內重大資產重組情況    

    經核查,發行人報告期內不存在重大資產重組的情況。    

    (四)公司在其他證券市場的上市、掛牌情況    

    經核查,發行人不存在在其他證券市場的上市、掛牌情況;發行人不存在境外私有化退市的情況。    

    (五)股權結構情況    

    經核查,發行人控股股東為自然人呂傑中、呂保忠和高磊,且均無永久境外居留權。發行人控股股東不存在位於國際避稅區且持股層次複雜的情況;發行人不存在紅籌架構拆除情況。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六)控股和參股子公司情況    

    經核查,截至本報告出具日,發行人共擁有8家控股子公司,分別為蘇州信測、武漢信測、東莞信測、寧波信測、廈門信測、廣州信測、華中信測、信測標準(寶安);1家合營企業美國信測。發行人不存在報告期轉讓、註銷子公司的情形。    

    (七)實際控制人的披露和認定    

    經核查,發行人控股股東為呂傑中、呂保忠和高磊,三人合計持有信測標準2,935.36萬股股份,佔本次發行前股本總額的60.12%。呂傑中、呂保忠和高磊通過籤署《共同控制暨一致行動協議》,形成一致行動關係,為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認定依據充分、結論準確,不存在通過實際控制人認定而規避發行條件或監管情形。    

    (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相關法律事項    

    1、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行人董監高所持股份發生質押、凍結或發生訴訟糾紛等情形    

    經核查,截至本報告出具日,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不存在質押、凍結或發生訴訟糾紛等情形。    

    2、訴訟或仲裁事項    

    經核查,截至本報告出具日,發行人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不存在可能對發行人產生重大影響的訴訟或仲裁事項。    

    3、發行人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2年是否發生變動    

    1)董事變動情況    

    2016年2月15日,公司召開了2015年度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了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屆董事會由呂傑中、呂保忠、李生平、李國平、肖國中、史遠成、馬素慧、王海濤和湯濟民組成,馬素慧、王海濤和湯濟民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同日,公司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呂傑中為董事長,選舉呂保忠為副董事長。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2018年4月21日,公司召開了2017年度股東大會,史遠成因個人原因辭去董事職務,選舉王建軍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成員。    

    2019年1月27日,公司召開了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了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屆董事會由呂傑中、呂保忠、李國平、王建軍、李生平、肖國中、張敏、鄒海煙和陳若華組成,張敏、鄒海煙和陳若華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公司原獨立董事馬素慧、王海濤及湯濟民在公司任職已滿六年,不再繼續擔任公司獨立董事。2019年3月4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呂傑中為董事長,選舉呂保忠為副董事長。    

    2)高級管理人員變動情況    

    2016年2月15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聘任呂傑中為公司總經理,李生平、李國平、肖國中為公司副總經理,黃宏芳為公司財務總監,蔡大貴為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    

    2017年11月1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聘任王建軍擔任公司副總經理,萇桂梅擔任公司財務總監,黃宏芳由於個人原因辭去公司財務總監職位但仍在公司任職。    

    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同意肖國中因個人原因辭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但仍在公司任職。    

    2019年3月4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聘任呂傑中為公司總經理,李國平、王建軍、李生平為公司副總經理,蔡大貴為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萇桂梅為公司財務總監。    

    3)核查結論    

    經核查發行人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選舉或聘任涉及的三會文件,保薦人認為:最近兩年,發行人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發行人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化對公司的生產經營未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九)主要股東的基本情況    

    1、特殊類型股東    

    (1)發行人申報時是否存在私募基金股東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發行人股東常州高新投屬於《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規範的私募投資基金。    

    經查詢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系統,常州高新投已於2015年4月3日辦理了私募基金備案手續,基金編號為SD5286,其基金管理人常州高新投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已於 2015 年 4 月 2 日辦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登記編號為P1009886。經核查,保薦人認為常州高新投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並已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規定履行了私募基金備案手續;其管理人常州高新投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依法註冊登記,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發行人申報時是否存在新三板掛牌期間形成的契約性基金、信託計劃、資產管理計劃等「三類股東」    

    經核查,發行人未在新三板掛牌,不存在新三板掛牌期間形成的契約性基金、信託計劃、資產管理計劃等「三類股東」。    

    2、200人問題    

    經核查,發行人穿透計算的股東人數為68人,未超過200人。    

    (十)最近一年發行人新增股東情況    

    經核查,發行人申報前一年不存在新增股東的情形。    

    (十一)股權激勵情況    

    經核查,發行人申報時不存在員工持股計劃,申報前亦未制定或實施股權激勵和期權激勵計劃。    

    (十二)員工和社保    

    經核查,報告期內,發行人存在未為部分應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情況,主要是因為報告期內,公司存在未為試用期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情況,以及少量員工異地繳納、自願放棄繳納或個人帳戶問題導致無法繳納的情形。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發行人對可能需要補繳的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金額進行了測算,具體如下:    

                     項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應繳納未繳納的社會保險(萬元)          0.79        3.67        20.49       19.48

                                 應繳納未繳納的公積金(萬元)            0.48        0.80         3.94        3.95

                                 補繳金額合計(萬元)                    1.28        4.48        24.43       23.43

                                 營業利潤(萬元)                     2,675.44    8,746.70     7,752.55     4,719.90

                                 補繳金額佔營業利潤的比例(%)          0.05        0.05         0.32        0.50        

    註:應繳納未繳納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主要是試用期、員工異地繳納、自願放棄繳納或個人帳戶問題導致未繳納的部分;    

    應繳納未繳納的金額=公司繳費基數*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單位繳費比例*欠繳人數*欠繳月份。    

    經測算,發行人報告期內應補繳的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金額較小,佔當期營業利潤的比例較低,不會對發行人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針對發行人報告期內存在未為部分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情形,實際控制人呂傑中、呂保忠和高磊承諾: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因首次公開發行前未嚴格執行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政策而被有權機關要求補繳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或因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需承擔任何罰款、滯納金,或因有關人員向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追索,或被任何政府主管部門、法院或仲裁機構決定、判決或裁定向任何員工或其他方支付補償或賠償,或因未及時或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事宜給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其他損失,本人將對公司作全額賠償,並承擔連帶責任。本人承諾在承擔上述連帶責任後不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追償,保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會因此遭受任何損失。    

    綜上所述,保薦人認為:報告期內,發行人為除少數員工以外的員工繳納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報告期內應補繳的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金額較小,佔當期營業利潤的比例較低,如補繳不會對發行人經營業績和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對於可能存在的補繳或處罰風險,實際控制人已出具了相關承諾。報告期內,發行人未受到過當地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發行人在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繳納方面的上述情形對本次發行不會構成重大法律障礙。    

    (十三)環保情況    

    經核查,發行人及其合併報表範圍各級子公司生產經營不屬於重汙染行業。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在報告期內,發行人及其合併報表範圍各級子公司未發生過環保事故或受到行政處罰。    

    (十四)其他五大安全    

    經核查,報告期內,發行人及其合併報表範圍各級子公司和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未發生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安全事故或受到行政處罰。    

    (十五)行業情況和主要法律法規政策    

    針對發行人資質情況、發行人行業情況和主要法律法規政策的相關披露要求以及,保薦人執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保薦機構取得了發行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必需的資質或認可證書;    

    2、保薦機構對發行人相關負責人員進行了訪談;    

    3、保薦機構查詢了相關法律法規,核查了發行人生產經營各個環節需獲得的審批、備案、認證等事項;    

    4、保薦機構訪談了各地市場監督管理局;    

    5、保薦機構網上查閱檢測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政策文件,針對文件的不同版本進行比較,分析相關差異和變化;    

    6、保薦機構收集了報告期內新制定或修訂、預計近期將出臺的與發行人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主要法律法規、行業政策的具體變化內容,並針對相關趨勢和變化,分析討論對發行人經營發展的影響。    

    經核查,發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生產經營所必需的資質,相關業務資質不存在被吊銷、撤銷、註銷、撤回的重大法律風險或到期無法延續的風險。發行人已按照要求披露了報告期內新制定或修訂、預計近期將出臺的與發行人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主要法律法規、行業政策的具體變化情況,以及相關趨勢和變化對發行人經營發展的影響。    

    (十六)披露引用第三方數據情況    

    經核查,發行人招股說明書未引用付費或定製報告的數據。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十七)同行業可比公司    

    針對發行人的同行業可比公司的選取,保薦人執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訪談了發行人管理層,了解市場上同行業公司基本情況;    

    2、查詢檢測行業上市公司年度報告與招股說明書等市場公開信息,核查與公司在細分檢測領域上存在競爭關係的上市公司情況。    

    經核查,保薦人認為,發行人同行業可比公司的選取標準客觀,全面、客觀、公正地選取可比公司。    

    (十八)主要客戶及變化情況    

    1、主要客戶情況    

    保薦人執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走訪了公司主要客戶,並就是否存在關聯關係、利益傾斜等問題進行了專項詢問;    

    (2)查閱了公司主要客戶的工商信息,並就主要客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發行人員工花名冊進行了比對;    

    (3)獲取了發行人出具的與主要客戶不存在關聯關係、利益傾斜的承諾函;    

    (4)獲取了發行人董事、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的關聯關係調查表;    

    (5)查閱了發行人主要客戶的網絡輿情、發展狀況及未來發展趨勢等。    

    經核查,發行人主要客戶均正常註冊及經營,發行人、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與相關客戶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前五大客戶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是發行人前員工、前關聯方、前股東、發行人實際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員等可能導致利益傾斜的情形;發行人主要客戶均為華為、比亞迪、聯想、飛利浦等知名電子電氣廠商及東風、佛吉亞等知名汽車廠商,發行人主要客戶市場知名度較高,市場佔有率較高,且成為其合格供應商具有相對較高門檻。發行人不存在對單一客戶的依賴。    

    2、新增前五大客戶情況    

    經核查,發行人報告期內各期前五大客戶相比上期不存在新增的前五大客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戶。    

    3、客戶集中度情況    

    經核查,報告期內發行人不存在來自單一大客戶的銷售收入或毛利佔比較高的情形。    

    4、客戶與供應商、競爭對手重疊情況    

    保薦人執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比較了發行人報告期內客戶與供應商、客戶與競爭對手的重疊情況;    

    (2)分析了發行人出現上述重疊的原因。    

    報告期內,公司的客戶與供應商、競爭對手均存在重疊的情況,主要是由於檢測行業檢測細分領域眾多,在特定檢測細分領域、特定地區或特定時間內,國內外多數檢測服務機構普遍會出現檢測能力受限與資質受限的情況,所以檢測服務機構之間會出現相互採購特定檢測認證服務的情況。例如公司在向UL提供電磁兼容檢測與產品安全檢測等服務的同時,也會向其採購UL/CUL、CB認證等服務。    

    綜上所述,上述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十九)主要供應商及變化情況    

    1、主要供應商情況    

    保薦人執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走訪了公司主要供應商,並就是否存在關聯關係、利益傾斜等問題進行了專項訊問;    

    (2)查閱了公司主要供應商的工商信息,並就主要客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發行人員工花名冊進行了比對;    

    (3)獲取了發行人出具的與主要供應商不存在關聯關係、利益傾斜的承諾函;    

    (4)獲取了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關聯關係調查表;    

    (5)查閱了發行人主要供應商的網絡輿情、發展狀況及未來發展趨勢等。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經核查,發行人、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與相關供應商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前五大供應商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是發行人前員工、前關聯方、前股東、發行人實際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員等可能導致利益傾斜的情形。發行人供應商市場需求較大,且具有穩定的供應商基礎,不存在依賴某一供應商的情形。    

    2、新增供應商情況    

    保薦人執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比較了發行人報告期內主要供應商情況;    

    (2)查閱了發行人新增供應商的工商資料、歷史合作情況,並核查了新增供應商的主要原因。    

    報告期內,發行人新增前五大供應商主要為蔚縣信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2019 年新增)。蔚縣信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主要為發行人提供光伏電站驗收的工程檢測和工廠技術諮詢服務,隨著發行人新能源檢測業務的逐漸增長,蔚縣信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採購額增長加快,進入前五大供應商名單。    

    報告期內發行人主要供應商較為穩定,且市場上存在較多同類供應商,可以獲取連續性及持續性的供應商服務。    

    3、供應商集中度較高情況    

    報告期,發行人供應商採購集中度較高,主要集中於向UL、天祥、萊茵等採購認證服務。其中向UL主要採購是UL、cUL認證和CB認證服務;向天祥主要採購是ETL和cETL認證服務;向萊茵主要採購是GS認證和CB認證服務。    

    保薦人執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核查了發行人供應商名單及報告期內各年採購金額;    

    (2)核查了發行人供應商集中度較高的原因,並查閱了相關行業資料,確認其集中度較高原因的合理性。    

    保薦人認為:報告期內,發行人對供應商的集中度較高,主要集中在UL、天祥、萊茵等公司。其主要原因為:①供應商UL、天祥、萊茵為檢測認證行業排名居前的企業,其成立時間較長,市場聲譽和知名度較高,使得公司向其採購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相對集中;②在公司需要獲取認證服務的客戶中,對國際認證服務需求的客戶佔比較大,而在國際認證中UL、CB、GS認證較為普遍,UL、天祥、萊茵作為UL、CB、GS等認證的發證企業也使得公司對其採購集中;③公司的集中採購便於形成採購價格優勢,提高市場競爭力。發行人供應商集中度較高具有其合理性,發行人供應商具有穩定性和業務的持續性,供應商集中度較高不會對發行人持續經營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二十)主要資產構成情況    

    1、是否存在對發行人生產經營具有重要影響的商標、發明專利、特許經營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    

    經核查,截至本報告出具日,發行人擁有8個註冊商標、130項專利(其中:發明專利6項、實用新型專利124項)、19項計算機軟體著作權、1項作品登記書。保薦人核查了發行人上述資產權屬證明情況,查詢了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等相關網站,並對發行人取得的商標、專利、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和作品登記書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    

    保薦人認為:發行人合法取得並擁有上述資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且在有效的權利期限內,不存在抵押、質押或優先權等權利瑕疵或限制,不存在許可第三方使用等情形。    

    2、發行人是否存在使用或租賃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劃撥地、農用地、基本農田及其上建造的房產等情形    

    信測標準(寶安)向出租方深圳市中勝廣源能源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租賃的房產產權人為深圳市寶安區西鄉鎮共樂村民委員會,出租方出租該房產已取得產權人的認可。產權人深圳市寶安區西鄉鎮共樂村民委員會持有該房產的《房地產證》,土地使用權來源為行政劃撥(自建),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房屋用途為廠房。    

    根據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寶安管理局2020年8月20日出具的復函,信測標準(寶安)實驗室所在宗地權利人為深圳市寶安區西鄉鎮共樂村民委員會,土地用途為工業,建設用地面積12,147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50年,從1992年1月2日起至2042年1月1日止,該項目已繳清地價款並辦理了《房地產證》。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根據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辦事處2020年8月18日出具的證明,信測標準(寶安)實驗室所在房產合法合規,可以合法對外出租至房產最終使用年限。    

    根據深圳市寶安區住房和建設局2020年8月19日出具《深圳市寶安區住房和建設局房產租賃合規性說明》,深圳市共樂股份合作公司對外出租信測標準(寶安)實驗室所在房產合法合規,直到該房產最終使用年限屆滿。    

    保薦人核查了發行人及其子公司籤訂的租賃合同及租賃房屋的權屬證明文件,查閱了《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    

    經核查,保薦人認為:    

    (1)該項房產已取得《房地產證》,為合法建築。    

    (2)信測標準(寶安)實驗室租賃房產雖為劃撥地上建造的房產,但取得了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確認信測標準(寶安)實驗室所在宗地已繳清地價款及房產出租行為合法合規,信測標準(寶安)實驗室不存在被要求搬遷的風險。    

    (3)發行人租賃該項房產,未進行租賃備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三十日內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逾期不辦理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房屋租賃合同未辦理備案登記手續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3、是否存在發行人租賃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主要固定資產或主要無形資產來自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授權使用    

    經核查,發行人不存在租賃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主要固定資產或主要無形資產來自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授權使用的情形。    

    4、發行人是否存在部分資產來自於上市公司的情形    

    經核查,發行人不存在部分資產來自於上市公司的情形。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二十一)違法違規    

    1、發行人違法違規    

    經核查,報告期內,發行人及子公司受到的1,000元以上的行政處罰及繳納罰款的情況如下:    

    (1)公司稅務處罰事項    

    2017年1月11日,公司丟失發票17份,損毀已填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1份。公司上述事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2010 修訂)》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被深圳市南山區國家稅務局出具深國稅南罰[2017]1號《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處以罰款1,750元。本次發票丟失及損毀系公司個別員工工作疏忽造成的。公司在收到上述處罰決定書後,立即進行了整改並在期限之內繳納了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2010 修訂)》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丟失發票或者擅自損毀發票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公司本次發票丟失毀損系工作疏忽導致,罰款1,750元不屬於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對應的處罰,且公司已在處罰決定書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了罰款,並進行了內部整改,對相關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2018年6月12日,深圳市南山區國家稅務局出具深國稅證(2018)第32542號《深圳市國家稅務局稅務違法記錄證明》,暫未發現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有重大稅務違法記錄。    

    (2)公司消防處罰事項    

    2017年4月10日,寧波信測因安全出口前堆放雜物,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被寧波市公安消防支隊高新區大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處以人民幣1,000元罰款。寧波市公安消防支隊高新區大隊向寧波信測出具了高新公(消)行罰決字[2017]004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寧波信測在收到上述處罰決定書後,進行了整改並在期限之內繳納了相關款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款。寧波信測被罰款1,000元屬於從輕處罰。2019年2月25日,寧波市公安消防支隊高新區大隊出具證明,寧波信測上述違法行為情節輕微。    

    (3)公司質監處罰事項    

    2018年2月2日,光明分公司因檢測報告的籤發人不是該領域授權人,違反了《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被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光明市場監督局出具了深市質光市監罰字[2018]3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鑑於公司已就上述行為完成整改,依照《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光明市場監督局決定對公司處罰款人民幣1萬元。收到上述處罰決定書後,公司進行了原因分析並採取了進一步整改措施。公司出現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對「高分子材料」檢測資質範圍理解存在偏差,公司已完成了整改並在期限之內繳納了罰款。2019年3月15日,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員會出具深市監信證[2019]900008號《復函》,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依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處罰款人民幣一萬元的行政處罰,是按從輕違法行為的裁量檔次實施的處罰。    

    綜上,保薦人認為上述違法行為不構成重大違法行為,不會對發行人的持續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發行人已採取整改或者補救措施,不構成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的法律障礙。    

    2、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違法違規    

    經核查,報告期內,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重大違法行為、被行政處罰、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    

    (二十二)同業競爭    

    經核查,發行人報告期內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不存在同業競爭的情況。    

    (二十三)關聯方資金佔用及關聯方擔保    

    經核查,發行人報告期內不存在關聯方資金佔用及關聯方擔保的情況。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二十四)關聯方、關聯交易    

    經核查,發行人報告期內不存在關聯交易佔比高或價格偏差大的情況,不存在關聯方非關聯化後繼續交易的情況,不存在與關聯方共同投資的情況,    

    (二十五)合併範圍    

    經核查,發行人報告期內未發生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不存在協議控制架構或類似特殊安排,不存在將不具有持股關係的主體納入合併財務報表合併範圍的情形。    

    (二十六)重要會計政策    

    1、針對發行人的收入確認政策,保薦人執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通過對各業務負責人、銷售部負責人、財務總監進行訪談,了解公司的銷售模式、業務的一般流程、收入確認的具體依據,識別與商品所有權上的風險與報酬轉移相關的條件,評價收入確認時點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    

    (2)了解並評價了公司銷售收入確認有關的內部控制設計的有效性,測試了關鍵控制執行的有效性;    

    (3)比較公司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收入確認政策,並分析公司收入確認政策的合理性;    

    (4)通過細節測試,核查收入確認政策的實際執行情況。    

    經核查,保薦人認為,發行人披露的收入確認政策準確、有針對性。收入確認政策符合發行人實際經營情況,與主要銷售合同條款及實際執行情況一致。    

    2、發行人報告期內應收帳款計提方法是否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存在較大差異    

    經核查,保薦人認為,發行人報告期內應收帳款計提方法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較大差異。    

    (二十七)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或會計差錯更正    

    1、會計政策變更    

    經核查,報告期內由於財政部對部分會計準則進行了修訂,發行人根據修訂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後的會計準則進行了相關變更,並經董事會審議通過,會計政策變更合理合法。    

    2、會計估計變更    

    經核查,發行人報告期內不存在會計估計變更的情況。    

    3、會計差錯更正    

    經核查,發行人報告期內不存在會計差錯更正的情況。    

    (二十八)財務內控不規範    

    經核查,報告期內發行人不存在轉貸、資金拆借等財務內控不規範的情形。    

    (二十九)收入    

    1、經銷    

    經核查,發行人報告期內不存在經銷的情況。    

    2、外銷    

    經核查,發行人最近一年境外銷售收入佔當期營業收入比例較低,且呈下降趨勢。    

    3、線上銷售    

    經核查,發行人報告期內不存在線上銷售的情況。    

    4、工程項目收入    

    經核查,發行人報告期內不存在工程項目收入的情況。    

    5、收入季節性    

    報告期內,公司營業收入按季節性分布如下:    

    單位:萬元    

           季節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一季度            3,926.36             32.69           5,728.44             19.05

            二季度            8,085.73             67.31           8,217.40             27.33

            三季度                  -                 -           7,860.19             26.14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四季度                  -                 -           8,264.10             27.48

           合計            12,012.09            100.00          30,070.13            100.00

           季節                 2018年度                           2017年度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一季度            5,291.41             19.84           4,164.73             19.41

            二季度            6,904.48             25.89           5,460.58             25.45

            三季度            7,234.49             27.13           5,738.56             26.75

            四季度            7,235.81             27.13           6,091.86             28.39

           合計            26,666.19            100.00          21,455.73            100.00        

    針對發行人的收入季節性情況,保薦人執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對公司的業務負責人、銷售負責人、財務總監進行了訪談,了解公司報告期各月主要產品銷售收入和數量變動情況及原因;    

    (2)獲取公司報告期各月主要產品銷售收入和數量明細,分析公司報告期各月主要產品銷售收入和數量變動情況及原因;    

    (3)抽查報告期主要客戶的重要銷售訂單,報告與客戶確認依據等資料,核查其收入確認的準確性;    

    (4)對公司的營業收入執行截止性程序,核查收入確認是否存在跨期。    

    經核查,保薦人認為,發行人報告期各季度收入變動情況與發行人實際經營情況匹配,發行人不存在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但提前確認收入的情形。    

    6、退換貨    

    經核查,報告期內發行人產品不存在大額異常退換貨的情形。    

    7、第三方回款    

    報告期內,公司客戶第三方回款合計金額分別為982.88萬元、704.44萬元、693.85萬元和221.13萬元,佔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58%、2.64%、2.31%和1.84%。    

    保薦人執行了如下程序:    

    (1)對公司的業務負責人、銷售負責人、財務總監進行了訪談,了解公司的第三方回款情況、第三方回款的原因;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2)核查報告期內前二十大客戶的回款情況,核對回款單位、發票單位、訂單單位是否一致,核查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形;    

    (3)獲取公司第三方回款明細,並抽查大額第三方回款相關收入的合同、檢測報告或認證、付款回單、發票、收入確認憑證與付款委託書或者其他證明等資料,核查公司第三方回款相關收入的真實性以及第三方回款的內部控制是否有效運行;    

    (4)查閱公司關於第三方回款的相關內控制度,了解公司第三方回款內部控制設置的合理性。    

    經核查,報告期內,公司客戶第三方回款具體包括以下三類情況:    

    1)客戶委託集團內關聯公司付款:因為客戶所屬集團的管理要求,由同一集團下關聯公司代客戶付款。    

    2)客戶委託關聯自然人付款:由於公司單筆檢測費用金額較小,所以部分客戶委託其經辦人直接向公司支付款項。    

    3)客戶委託產業鏈上下遊付款:因為生產製造企業認可公司的檢測能力與資質,為了保證其採購的原材料質量,要求其供應商向公司採購相應的檢測服務,所以會出現由生產製造企業籤訂訂單而由其供應商代為付款的情況。    

    綜上所述,公司存在的第三方回款情況,公司的第三方回款具有真實性、必要性及商業合理性,資金流、實物流與合同約定及商業實質均保持一致。    

    8、現金交易    

    報告期各期,公司現金收款金額分別為 151.73 萬元、130.03 萬元、146.11萬元和43.74萬元,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0.71%、0.49%、0.49%和0.36%,佔比較為穩定,對公司營業收入影響較小。    

    報告期內,公司現金付款金額分別為115.23萬元、14.98萬元、3.33萬元和0萬元。主要因員工費用報銷和小額採購產生,具體項目為員工福利費、會議費、辦公費和零星物料採購等,隨著相關內控制度的完善規範,交易金額及佔比逐年下降。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保薦人執行了如下程序:    

    (1)獲取了報告期內現金交易的臺帳,分析了其現金交易的合理性;    

    (2)訪談了發行人財務總監,了解現金交易發生的原因;    

    經核查,保薦人認為:公司嚴格執行收入確認和成本核算原則,現金交易業務符合相關內部控制制度規定,公司現金交易金額較小,不存在體外循環或虛構業務的情形。現金交易具有必要性與合理性,與發行人實際業務經營情況相符,符合行業特點和行業慣例。    

    9、業績下滑、持續經營能力    

    經核查,報告期內發行人不存在營業收入、淨利潤等經營業績指標大幅下滑情形的情況。    

    10、委託加工    

    經核查,報告期內發行人不存在委託加工的情況。    

    (三十)成本    

    1、單位成本    

    針對發行人的單位成本情況,保薦人執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針對發行人主要服務的單位成本變動情況與單位成本對毛利率的影響情況執行了分析性覆核;    

    (2)對發行人的管理層進行了訪談,了解發行人主要服務的單位成本變動的主要原因。    

    經核查,保薦人認為,發行人報告期內單位成本變動合理,成本構成符合經營特點。    

    2、勞務外包    

    經核查,報告期內發行人不存在勞務外包的情況。    

    (三十一)毛利率    

    1、可比公司毛利率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針對發行人可比公司毛利率情況,保薦人執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通過對發行人管理層訪談,了解發行人檢測服務毛利率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存在差異的原因;    

    (2)通過分析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年度報告與招股說明書等市場公開信息,了解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與公司的業務差異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檢測業務毛利率的波動原因,分析發行人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差異以及毛利率變動趨勢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經核查,保薦人認為,發行人檢測服務毛利率及毛利率變化趨勢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異,主要因為發行人的業務構成、服務對象、細分市場與擴展速度等方面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異,發行人的毛利率水平與變動趨勢合理。    

    2、主要產品毛利率    

    針對發行人各類檢測業務毛利率波動情況,保薦人執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通過對發行人管理層訪談,了解發行人各類檢測服務毛利率波動的具體原因;    

    (2)獲取報告期內發行人各類業務的收入與成本構成明細表,通過分析各類業務的收入結構、成本結構、單位價格、單位成本、各類客戶收入的變化情況,定量分析發行人毛利率的變動的合理性;    

    經核查,保薦人認為,發行人各類檢測服務毛利率波動主要系其不同毛利率檢測業務佔比波動、不同領域客戶業務毛利率和收入佔比波動與合作模式收入佔比波動影響,發行人報告期內毛利率變動合理。    

    (三十二)期間費用    

    經核查,報告期內發行人不存在股份支付的情況。    

    (三十三)資產減值損失    

    經核查,報告期內發行人不存在固定資產等非流動資產可變現淨值低於帳面價值的情形。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三十四)稅收優惠    

    報告期內發行人及下屬多家子公司為高新技術企業,享受減按15%企業所得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該稅收優惠計入了經常性損益。發行人及子公司享受的上述稅收優惠均在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有效期內,不存在稅收優惠續期申請期間按照優惠稅率預提預繳等情形。    

    保薦機構查閱了稅收優惠政策,發行人除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所得稅優惠稅率外,還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政策;廈門信測和寧波信測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發行人及子公司2019年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的稅收優惠政策。保薦機構獲取了發行人稅收優惠備案等資料,並與申報會計師進行了溝通;獲取了發行人的納稅申報表,核對稅收優惠金額是否與政策相符。    

    保薦機構通過分析各項稅收優惠對發行人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的影響認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所得稅率優惠是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重點扶持的一項長期政策。發行人其他各項稅收優惠金額較小,稅收優惠對發行人的經營業績影響較小,發行人對稅收優惠不存在重大依賴。    

    (三十五)尚未盈利企業    

    經核查,發行人不存在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情形。    

    (三十六)應收款項    

    1、應收帳款    

    (1)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存在部分逾期的應收帳款    

    保薦人詢問了銷售、財務相關人員,了解發行人對不同類型客戶給予的信用期限情況,以及未按時回款的原因;查閱報告期各期末前十名欠款客戶的銷售合同或訂單,覆核其約定的結算條款;檢查了發行人報告期各期末客戶應收帳款的帳齡及逾期情況,以及應收帳款期後回款統計表;查閱了應收帳款壞帳準備計提政策,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比較,檢查了應收帳款壞帳準備計提表。    

    保薦人認為:發行人報告期各期末存在部分應收帳款逾期情況,逾期客戶大多為汽車、電子電氣產品、日用消費等領域的國內外大型企業,資金實力和信用度較好,回款保障度較高,且處於持續回款中;發行人嚴格按照應收帳款壞帳準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備政策計提了壞帳準備,且對預計已無法回收的客戶款項單項計提了壞帳準備。報告期內,發行人應收帳款實質發生的壞帳損失的金額較小,應收帳款壞帳準備計提充分。    

    (2)經核查,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不存在單項計提壞帳準備衝回的情形。    

    (3)發行人前五名應收帳款客戶中存在美國信測單項計提壞帳的情況    

    保薦人核查了發行人報告期各期應收帳款客戶餘額情況;核查了發行人與美國信測的往來明細情況;詢問發行人管理層,了解與美國信測款項收回情況以及產生經營分歧的具體情況。    

    保薦人認為:美國信測為發行人的合營企業,發行人在2015年至2016年間與其發生交易形成應收帳款259.79萬元。2017年,發行人與其經營上產生分歧,雙方終止合作,發行人對其相關款項尚未收回。發行人於2017年末對其應收帳款全額計提壞帳準備,計入當年資產減值損失,發行人對該客戶壞帳準備計提充分。    

    (4)報告期內發行人存在應收帳款周轉率小幅下降的情形    

    保薦人查閱了發行人銷售、收款相關管理制度,詢問發行人銷售、財務相關人員,了解客戶銷售信用政策及實際回款情況;核查發行人報告期各期不同類型客戶的收入變動情況、期末應收帳款餘額變動情況;比較同行業上市公司應收帳款周轉率及其變動情況。    

    保薦人認為:發行人應收帳款周轉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為受宏觀經濟整體增長放緩影響,下遊客戶資金承壓,部分客戶驗收和付款的內部審批流程延緩,使得公司應收帳款規模增長超過了營業收入增長;其次,發行人收入結構有所變化,回款周期較長的汽車領域客戶收入增加使得應收帳款周轉率也有所下降。此外,發行人報告期內應收帳款周轉率高於大部分同行業上市公司,銷售回款情況良好,不存在通過放寬信用政策增加銷售的情況。    

    2、應收票據    

    保薦人查閱了發行人票據管理制度,詢問發行人財務相關人員,了解票據使用情況;檢查應收票據備查簿,並與帳面記錄進行核對;覆核應收票據壞帳準備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計提準確性。    

    保薦人認為:發行人業務主要為客戶提供各類檢測服務,其業務特性使得客戶與發行人結算較少使用票據。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應收票據餘額較小且大多為銀行承兌匯票。發行人對商業承兌匯票壞帳準備計提方法參照應收款項壞帳計提政策,按照帳齡連續計算的原則對應收票據計提壞帳準備,不存在收入確認時以應收帳款進行初始確認後轉為商業承兌匯票結算的情形。報告期內,發行人對商業承兌匯票壞帳計提充分,不存在應收票據未能兌現的情形;不存在已背書或貼現且未到期的應收票據。    

    3、應收款項    

    經核查,報告期內發行人不存在以應收帳款為關聯方客戶、優質客戶、政府工程客戶等信用風險較低為理由不計提壞帳準備的情形;不存在對於應收票據不計提減值準備的情形;報告期內不存在應收帳款保理業務;不存在應收帳款壞帳計提比例明顯低於同行業上市公司水平的情形。    

    (三十七)存貨    

    經核查,發行人從事檢測服務業務,未核算存貨項目。    

    (三十八)固定資產、在建工程    

    1、固定資產    

    經核查,報告期內,發行人檢測設備原值逐年增長,與其銷售收入、經營規模相匹配,檢測設備投入產出比呈小幅增長趨勢,總體保持穩定。    

    公司檢測設備投入產出比與同行業上市公司存在一定差異,主要因檢測行業涉及的檢測領域廣泛,檢測參數較多,具體檢測服務種類繁多,不同類型檢測服務所需設備投入及其使用頻率不同,各公司由於檢測領域、具體檢測服務項目存在差異,檢測設備投入產出比有所不同。    

    2、在建工程    

    報告期內,發行人在建工程主要為子公司武漢信測的汽車測試用平臺安裝項目,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遷擴建華東檢測基地項目。其中汽車測試用平臺安裝項目已於2017年完工;遷擴建華東檢測基地項目預計於2020年下半年竣工。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經核查,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在建工程不存在長期停工或建設期超長的情形。    

    (三十九)投資性房地產    

    經核查,發行人報告期內不存在投資性房地產,不存在對其採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後續計量的情形。    

    (四十)無形資產、開發支出    

    經核查,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不存在研發費用資本化形成開發支出、無形資產的情形;    

    經核查,報告期內發行人不存在合併中識別並確認的無形資產,或對外購買客戶資源或客戶關係的情形。    

    (四十一)商譽    

    經核查,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商譽不存在減值情形。    

    (四十二)貨幣資金    

    經核查,發行人不存在存貸雙高或者與控股股東、其他關聯方聯合或共管帳戶的情形。    

    (四十三)預付款項    

    經核查,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不存在預付款項佔總資產的比例較大或者對單個供應商預付金額較大的情形。    

    (四十四)現金流量表    

    報告期各期,公司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隨銷售收入的增長而逐年增長,公司經營活動獲現能力強,盈利質量較高。    

    保薦人了解了發行人現金流量表的編制方法、過程;覆核現金流與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的勾稽關係表,將現金流量表各項目與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各科目的變化、發生額之間進行勾稽比對;比較了同行業上市公司的相關數據。    

    保薦人認為:報告期各期,發行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與淨利潤變動趨勢一致,不存在波動較大情形;發行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佔同期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淨利潤呈小幅下降趨勢,主要受經營性應收、應付項目的變化影響,與發行人銷售政策、採購政策、信用政策情況相適應;通過對比同行業上市公司,發行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佔同期淨利潤的變化趨勢符合行業特徵。    

    (四十五)募集資金    

    保薦人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閱了發行人關於募集資金投向的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    

    2、核查了發行人制定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上市修訂案)》;    

    3、查閱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報告;    

    4、核查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涉及的審批、核准或備案文件。    

    經核查,保薦人認為:    

    1)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與其現有主營業務、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條件、管理能力、發展目標等相匹配;    

    2)募投項目實施後,發行人生產、經營模式不會發生重大變化;    

    3)由於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須經歷建設期和投資回收期,在募集資金投入初期,由於項目建設期影響,短期內項目對發行人利潤貢獻較小,加之新增固定資產折舊及無形資產攤銷等因素,將影響發行人淨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提高;從中長期來看,本次募集資金項目具有較高的投資回報率,隨著項目陸續產生效益,業務規模和銷售收入大幅度增加,發行人盈利能力將不斷增強;    

    4)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5)發行人已制定《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上市修訂案)》,明確規定公司上市後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將募集資金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帳戶集中管理;    

    6)募投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境保護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7)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不會導致發行人產生同業競爭,不會對發行人的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四十六)重大合同    

    保薦人執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閱了發行人合同臺帳,獲取了發行人報告期內合同的籤訂情況、合同條款情況,並核查了合同籤訂的審批流程合規性、合同內容的合法性等;    

    2、對發行人主要客戶、供應商進行了走訪,詢問了發行人是否存在不履行合同及是否存在違約情況等;    

    3、查閱了發行人帳務,就存在的客戶違約金及賠償金進行了具體核查。    

    經核查,申報文件中列示的報告期內對發行人具有重要影響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合同形式和內容均合法有效,均履行了內部決策程序;不存在無效、可撤銷、效力待定的情形,不存在需要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特殊類型合同;合同的履行情況良好,均具有履行可能性,不存在重大法律風險;如發生不能履約、違約等事項,對發行人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本頁以下無正文)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本頁無正文,為《五礦證券有限公司關於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之發行保薦工作報告》之籤字蓋章頁)    

    項目協辦人籤名:    

    何 謙    

    保薦代表人籤名:    

    王文磊 施 偉    

    保薦業務部門負責人籤名:    

    施 偉    

    內核負責人籤名:    

    王 軍    

    保薦業務負責人籤名:    

    叢 蔚    

    總經理、法定代表人:    

    黃海洲    

    董事長:    

    郭澤林    

    五礦證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本頁無正文,為《五礦證券有限公司關於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之發行保薦工作報告》之籤字蓋章頁)    

    項目組其他成員籤名:    

    夏蓮文 丁 凱 彭 俊    

    雷亞中 於守剛 馮冠銘    

    李景楊    

    五礦證券有限公司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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