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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浙農林大學一位大一女生,在微博寫的「不雅日記」火了。
也有人稱之為「援交日記」。
其實,看起來更像現實版的疼痛文學。
日記用第一口吻,講述她原生家庭關係複雜,幼年遭遇性侵,如今考入大學後,與諸多男生發生金錢交易。
字裡行間,充斥著一種自我毀滅的快感。
講述過程不僅具體到多位男生的體貌特徵、班級、姓名,涉及多項隱私,而且多處配圖。
文筆看起來也很不錯。
其中一段,她寫道:「我抽了一根煙。在劣質的彈簧床上買了想買的東西,那一刻我可能很幸福。」
還有一段,是和本校一個很帥的富二代做交易,兩個人坐在小巷口。
「當時下了毛毛雨。車駛進來時的刺眼車光,像是在審判我們兩個不良少年。」
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她感慨:「我真是個容易感動的傻女人。」
無論日記內容是否屬實,涉事女生是親身經歷了這些,還是通過類似的幻想,來尋找一點存在感。
單看這些內容,我都覺得她挺可憐的。
日記在微博發酵之後,網上一度謠傳,說寫日記的女生有HIV,一時人心惶惶。
隨後,一個疑似當事女生的帳號,在知乎聲明,她沒有HIV,只是長期受抑鬱症和胃病的折磨。
校方也發布聲明,稱該女生已經在家長陪同下,接受精神方面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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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運的人用童年治癒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癒童年。
就在「不雅日記」事件發酵後不久,另一個女生通過微博定時功能,半夜發布了一條內容:
「我死了,很多年前就死了,現在也是。這是最後一條微博,再見。」
之前關注過她的網友們慌了,趕緊報警求助。
因為這個博主曾經提到,她是一位性侵受害者,未成年時被壞人採用暴力性侵,留下終身心理陰影。
對方卻因未滿18歲,僅被判了兩年半。
每當想到這些,她就痛不欲生,這麼多年來,只能靠藥物維持生命。
幸好,當地民警根據網友提供的線索,連夜營救,最終確保了女孩的安全。
然而,圍觀者的心情依然沉重。
因為我們知道,這個女孩將來要走的路,還有很長很長。
尤其兩年半之後,她可能生活在烏雲籠罩的恐懼之下。
這讓我想到曾經看過的公益海報:
一個年邁的老奶奶,驚恐地躲在牆角。
站在她前面的,是年幼時的自己,在壞人的猥褻下,毫無反抗之力。
孩童時代遭遇的性侵,將會伴隨受害者一生。
而那些伸出魔爪的人,憑什麼輕輕鬆鬆就可以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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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哈爾濱性侵4歲女童的嫌犯劉某國,終於被判決,死刑。
這個消息大快人心。
評論區也紛紛表示,這才是人間應有的新聞。
而我只覺得,這個死刑來得太不容易了。
如果仔細看一下判決書,你會發現,劉某國早就不是初次犯罪。
他之前曾因故意殺人罪、兩次強姦罪被判處罰,均刑滿釋放。
之後不思悔改,又把4歲女孩挾持到排水溝內,採用暴力手段傷害,導致女孩多處重傷。
至今還躺在重症監護室進行治療。
以上累累罪行加起來,終於換來一個死刑。
果然,正義可能會遲到,但不會缺席。
而如果正義既不遲到,也不缺席,那個4歲女孩,是不是就能夠逃過一劫呢?
無獨有偶,最近,有媒體爆料,在南京湯泉鎮,一個31歲男子,性侵併殺害9歲女孩。
人們驚訝地發現,這名男子曾在17歲時,性侵殺害6歲女孩。
因未滿18歲,被判10年。
2013年,該男子刑滿釋放。沒多久,再次性侵未成年人,被判兩年半。
2015年底,他通過減刑,提前出獄。
他獲得的一次又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終於在2020年,變成了一個9歲女孩的生死劫。
而她,卻再也沒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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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百香果女孩純真的笑臉嗎?
她的父親因見義勇為,搭救溺水者身亡。
她和母親相依為命。
為了減輕母親的負擔,她經常扛著編織袋,到對面的山下賣百香果。
就是這樣一個乖巧得讓人心疼的女孩,被割破了喉嚨,嗆血而亡。
嫌疑人僅僅為了滿足自己那點可憐的欲望,不惜弄傷了她的眼睛,侵犯了她。
事後又搶走了女孩賣百香果辛苦得來的32塊錢,把她丟進水坑。
被抓之後,他卻說:「我不想死。」
二審的判決,大概很讓他滿意吧,死緩。
死緩的意思,並不是過兩年再死,而是大概率不會死。
只要他在緩刑期內,不再犯什麼重大過錯,就可以自動轉為無期。
而無期,也不是說要待一輩子,永無出頭之日,而是最多二十幾年,就可以回歸社會。
想想就讓他心安,不是嗎?
可是,女孩的母親呢,她又怎樣才能心安?
東野圭吾曾用一段話,描寫受害人家屬的痛苦:
「一想到殺害我女兒的人,還活在這世上,哪怕是監牢。還能吃飯、睡覺,有自己的興趣愛好,我就痛苦得要死。」
如今,百香果女孩慘案被發回重審。
所有人都在等一個結果。
那不僅關乎女孩的親人朋友,能否得到一點慰藉。
更關乎在不遠的將來——有沒有人能來保護我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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