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對在湘江幹流和一、二級支流水域上經營餐飲業的處罰
實施機構名稱 永州市水利局 責任處(科)室 水政監察支隊
事項類型 行政處罰
實施依據 《湖南省湘江保護條例》第七十條
行使層級 市級 實施主體性質 法定機關
行政相對人權利 對行政機關所給予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因行政機關違法給予行政處罰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提出賠償要求。 行政相對人類型 自然人,法人,社會組織
是否已有業務辦理系統 是 已有業務系統名稱 湖南省網際網路+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
是否適用簡易程序 是
辦結時限 30個自然日 辦理結果送達方式 現場送達、郵寄
諮詢電話 0746—8367502 監督投訴電話 0746—8366539
實施單位地址 永州市冷水灘區梅灣路218號市水利局4樓水政監察支隊
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