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高利貸投資合作建房,但資金鍊斷裂,深圳一男子偽造公司公章,通過「一房多賣」、「一房多抵」、「又抵又賣」的方式賣房及抵債,重複銷售和重複抵押房產高達597套。7日,廣東廣盈達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龍某生被控涉嫌合同詐騙罪、詐騙罪、偽造公司印章罪等三宗罪名,在深圳市中級法院受審。
私刻公章「一房多賣」
檢察機關指控:2007年,被告人龍某生與深圳市廣盈達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石某結識。2009年,龍某生從石某手裡轉來原廣東某部隊的軍產房項目。
2010年,龍某生將「深圳市廣盈達投資有限公司」更名為「廣東廣盈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盈達公司」),並於2012年12月1日與某部隊籤署《合作建設某土地合同書》,約定廣盈達公司以提供合作建設項目所需的全部資金為投入,與某部隊合作開發位於羅湖區的軍產房,按照建築面積5:5分成,其中3號樓、4號樓及負三樓、裙樓的二樓、三樓屬於廣盈達公司。該項目評估需投資1.1億元,龍某生實際出資7000萬元,向他人借款4000萬元。此後,因後續資金需求,龍某生先後引入高利貸債主和投資者,其公司股權也經歷數次變更。
2011年3月,龍某生在資金鍊斷裂、無力償還巨額高利貸的情況下,以股權質押方式與鍾某籤署《借款合同》,向其借款2億元,同時將所持股份的75%轉讓給鍾某的股權代持人。2011年10月,廣盈達公司印章、財務章、營業執照也由鍾某實際控制。到了2012年,龍某生明知其資金鍊已斷裂,已失去對廣盈達公司控制權的情況下,為了償還個人債務,私刻廣盈達公司假公章,通過廣盈達公司銷售部經理胡某及部隊轉業人員林某等人對該軍產房項目進行銷售。
據統計,該軍產房項目3、4棟樓僅有163套房源,而在2012年底至2015年4月期間,龍某生及其代理人用假公章籤署購房合同,通過「一房多賣」、「一房多抵」、「又抵又賣」的方式賣房及抵債,重複銷售和重複抵押房產總計597套。
虛假籤名擅自轉賣別墅
經審計,被告人龍某生在騙取203套房的購房人房款4.56億餘元人民幣後,將2.84億餘元用於歸還71個債權人的債務,6596萬餘元用於支付該軍產房項目的工程款,2613萬餘元用於公司日常開支,1385萬餘元用於支付賣房介紹費。龍某生還將該軍產房項目用於向相關債權人虛假抵債或以抵押的形式騙取借款,涉及房產394套、商鋪2.57萬平米、車位23個,虛假抵債或騙取借款9.8億元。
除了「一房多賣」,龍某生還將他人的別墅騙過來轉賣還債。檢察機關指控,因欠童某1000萬餘元債務,2014年4月7日,龍某生謊稱能給被害人張某位於南澳的一棟別墅辦理紅本房產證,從張某手上騙得該別墅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普查申報收件回執等合同原件,然後通過虛假籤名,冒用張某的名義,擅自以1000萬元的價格將該別墅轉讓給童某。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龍某生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籤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龍某生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龍某生偽造公司印章,應當以偽造公司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龍某生犯有數罪,應數罪併罰。
法庭上,龍某生辯解說,自己雖然私刻了公司的公章,刻自己公司的印章不能算犯罪。他對指控自己有「一房多賣」等行為也進行了辯解,稱該軍產房項目3、4棟樓的163套房中,自己只出售了140套。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