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截至6月22日7時10分,經全力搜救打撈,重慶潼南區8名落水青少年全部打撈出水,均已無生命體徵。初步調查,失蹤人員均為居住在附近的米心鎮小學學生,周末放假自發相約,到童家壩涪江河一寬闊的河灘處玩耍,期間有一名學生不慎失足落水,旁邊7名學生前去施救,造成施救學生一併落水。
8條鮮活的生命就此逝去,讓人感到無比沉重,家人的悲痛更是可想而知。這起事件有很多值得剖析之處。比如,事發地在潼南區,據中國教育報去年報導,潼南區委教育工委書記、區教委主任劉昌榮感嘆,幾年前某地一家7口溺亡事件——為救在水庫邊洗手時失足落水的孩子,其父母、兄弟姐妹等7人相繼溺水,「這家小孩會遊泳該多好啊!」「中小學基本生存能力這一課必須補上!」
潼南區教委制定了《潼南區中小學生基本生存能力三年培育行動計劃》,把每年暑假確定為中小學生「基本生存能力集中訓練月」,以「遊泳、滅火、防衛、急救(心肺復甦)、家務」5項內容為訓練重點,2018年試點,2019年全面鋪開,以全面提升全區中小學生基本生存能力。
但儘管如此,還是發生了悲劇。更令人難過的是,事發時有7名學生是因為施救而跟著遇難的,這同前述的「一家7口溺亡事件」何其相似?
拘泥於有關信息不完整,尚無法確定遇難學生有沒有進行過生存能力訓練,但這些孩子沒能熟練掌握正確的救人技巧是無疑的。
說到暑期防學生溺亡,教育部多年來年年發文提醒,比如2012年6月9日這一天,三地發生溺水事故,共造成16名學生遇難。教育部發布《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山東湖南黑龍江三起中小學生溺亡事故的緊急通報》,要求各地各校要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預防學生溺水事故切實做好學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2〕7號)要求,其中提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召開會議要覆蓋所有地市、區縣和每一所中小學校;每一所學校要開會傳達會議精神到每一個老師、每一名學生及其家長。」
應該看到,學校通知到位,家長盡到責任,在減少學生出現溺亡事故上必不可少。但近年來年年出現溺亡事件,顯然光靠一紙通知無法真正解決問題。究其因,一到暑假學生們離開學校,放飛自我,家長不可能天天陪著孩子,步步盯著孩子,時時看住孩子。如果說城裡孩子還有各類培訓班可上,農村孩子則基本上屬於無拘無束的狀態。
有關通報也分析稱,中小學生溺水死亡事故,多發生在周末、節假日或放學後;多發生在農村地區;多發生在無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發生在學生自行結伴遊玩的過程中,有的是結伴下水遊泳溺亡,有的是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多發生在小學生和初中生中,男生居多。這些情況值得深思。
以上點出了問題,還要解決問題。以多發生在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為例,有關部門能否對此類區域進行必要的管治?比如除了遊泳危險的警示牌外,儘量設置欄護網。再以多發生在農村地區為例,可否闢出專門區域供孩子學習、生活,讓他們平平安安、快快樂樂度過暑假?
此外,無論對農村孩子還是對城裡孩子,學校都要真正加強行之有效的培訓,提高他們的警惕意識,讓他們掌握基本的求生技能。開展形式多樣、且易於為孩子接受的防溺水知識普及、溺水風險警示教育,這是不可或缺的一課,應儘快補上。
不久前,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特發布2020年第2號預警,提醒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舉一反三,多措並舉,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強化防溺水工作,把工作做實做細,盡最大努力防止此類事件發生。還要求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學校壓實責任,細化措施,織密織牢防溺水「安全網」,確保學生生命安全。對工作不細緻、不到位的,要嚴肅批評,及時盯住整改。
責任是「壓」出來的,工作是做出來的。不能再讓溺水事故提醒有關部門、學校和家長注意孩子安全,血淚教訓不容再現。為此,全社會都要把孩子生命放在首要位置,真正把工作做實做細,把責任壓實。(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