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8月7日丨暴風集團(300431.SZ)公布,光大浸輝投資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浸鑫投資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起訴公司(「甲方」),請求法院判令公司支付因不履行回購義務而導致的部分損失及延遲支付利息。
近日,公司與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乙方1」)及北京市康達(西安)律師事務所(「乙方2」)籤訂《法律事務委託合同》(「合同」)。
合同的主要內容:
(一)項目概況: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就甲方的上述訴訟提供法律服務。乙方代表甲方參與案件的一審、二審程序。
(二)費用的確定與支付:收費依據:國家律師服務收費的現行有效規定。合同雙方同意,該案採用風險代理的方式收費。一審代理律師費人民幣80萬元。如該案進入二審程序,二審代理律師費人民幣64萬元。風險代理律師費的收取方式為該案不論是以判決、裁定、和解、調解、撤訴等任何結案方式,如原告的第一項訴訟請求被全部駁回或全部未被支持的,甲方按照原告訴訟請求金額的6.656%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原告第一項訴訟請求部分被駁回或部分未被支持的,甲方按照最終判決或支持的金額與原告訴訟請求金額的差額部分的2%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三)爭議解決: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1)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合同籤署地北京市朝陽區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項經營業務仍在正常進行,上述法律事務委託事項對公司利潤的影響尚須根據訴訟案件進展情況方可確定,公司尚無法判斷上述法律事務委託事項對公司利潤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