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日,河南省生態環境廳發布了關於2018年12月全省環保系統查辦環境違法案件情況的通報。2018年全省環保系統行政處罰共立案11498起,已下達處罰決定11187起,罰款金額55746.61萬元。
通報顯示,2018年12月,全省環保系統行政處罰案件共立案1798起,已下達行政處罰決定1863起,罰款金額13298.12萬元。在環境違法案件中,按日連續處罰1起,查封扣押91起,限產停產1起,行政拘留54起,涉嫌環境汙染犯罪10起。
通報指出,2018年全省環保系統行政處罰共立案11498起,已下達處罰決定11187起,罰款金額55746.61萬元,分別是去年同期的158.27%、154.35%和172.91%。在查辦的環境違法案件中,按新《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查處的案件總數為1701起,是去年同期(1568)的108.48%。其中,按日連續處罰22起,查封扣押744起,限產停產116起,行政拘留715起(767人),涉嫌環境汙染犯罪105起(153人)。全省環保系統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較多的省轄市環保局是洛陽市(1551起)、鄭州市(1439起)、焦作市(753起)。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較多的省直管縣(市)環保局是鞏義市(257起)、汝州(188起)、滑縣(65起)。
省生態環境廳要求,各地要緊緊圍繞打贏環境汙染防治攻堅戰目標任務,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懲治環境違法行為,用依法嚴打重懲助力打贏打好全省環境汙染防治攻堅戰。(記者 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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