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環境執法大練兵先進個人事跡材料
——陽泉市環境監察支隊 馮濤
馮濤,男,1983年出生,群眾,畢業大學本科學歷,2009年考入陽泉市環境監察支隊,現任環境監察支隊監察二室主任。作為一名環保人,多年來能堅持植根於陽泉環境守護的一線工作中,以一顆對工作的敬畏之心和多年如一日的堅守,努力以實際行動為 「美麗山西」「和「生態陽泉」建設裝點出一條鮮花盛開的道路。
「青山綠水就是金山銀山」,馮濤同志作為一名環保工作者,能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堅持用綠色為導向的生態發展觀為思想指導環境保護和執法工作,認真執行環保政策、法規,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不斷推進環境執法工作向前發展,較好地發揮了主動、示範及帶頭作用。對於負責的各項工作,總是精心策劃,全身心投入,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服務意識強,對待人民群眾提出的各類環保問題都能一絲不苟,細心排查,耐心答覆。通過一線工作的鍛鍊中不斷成長和進步,逐步成長為一名政治立場堅定,業務素質過硬的環保執法人員。多次獲得「全省『12369』環保舉報熱線『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為民服務標兵」、 「陽泉市信訪工作先進個人」、「市環保先進工作者」、「優秀公務員」等榮譽稱號。
一、愛崗敬業,做好排汙企業監管工作
陽泉市作為以煤炭為主導產業的資源型城市,大型煤炭開採企業多,馮濤同志任主任的監察二室負責了13家市管企業的企業的日常監管,其中大型煤炭採選企業佔據5席、火力發電企業3家,規模大、排放量高。所監管的煤炭採選企業均為陽煤集團(前身為陽泉市礦務局)下屬企業,這些企業建礦早、規模大,環保「欠帳」問題也較為突出。
在日常監管中,馮濤同志一方面嚴格依法行政,強化監督管理,加大對企業的日常檢查和查處力度,對10起檢查中發現環境違法行為提交了處罰建議,由市局進行了處罰;另一方面積極幫助所監管企業,對大型煤場暫時不能實現完全密閉的問題,提出了有效的可採用的臨時措施,防治揚塵汙染。陽煤集團五礦煤場因選址問題,堆煤平臺高出北側擋風抑塵網,抑塵效果較差,但洗煤廠生產期間,每日有原煤裝卸,煤堆苫蓋不便。對此,馮濤同志根據該企業煤場下煤走廊較低現狀,提出了由走廊至煤場底部懸掛紗網的臨時措施,有效的解決了煤場的揚塵防治問題。
二、恪盡職守,做好環保部強化督查對接工作
為了確保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汙染防治攻堅行動的順利深入開展,一些地方長期存在的大氣汙染問題得以解決,讓群眾真切感受到了環境的持續改善,綠色發展的理念也不斷根植於地方經濟發展的脈絡之中。馮濤同志按照市環保局領導安排,起草制定了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對接工作各項工作制度,並在強化督查期間負責強化督查工作組交辦問題的轉辦和審核任務,目前已圓滿完成15輪次的3000多個問題的交辦及報告審查上報工作,定期每2周對各縣區查處情況進行了通報。
由於市環保局領導高度重視,相關部門、縣區政府全力配合,我市強化督查活動開展順利,問題及時得到整改。強化督查成為淘汰落後產能、推動企業升級的重要抓手,引導企業改造提升,積極培育發展新動能,有力的推動了我市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三、認真負責,做好信訪案件的流轉工作
在中央環保督察工作組進駐山西督察期間,馮濤同志按照市群眾反映問題處置組安排,順利完成了中央環保督察33批338起信訪案件的轉辦、收集、審查、匯總、上報等任務以及各縣區對於交辦問題處置情況情況的通報工作。
四、參評指標情況
(一)「環境執法案件質量」指標:
推選評審行政處罰案卷:
1、陽泉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礦違反大氣法案
2、山西陽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違法大氣法案
(二)「參與辦理違法案件數量」指標:
2017年大練兵期間,馮濤同志作為主要執法人員,共參與查處違法案件10起,罰款145萬元,典型案例2件。
(三)典型案件辦理過程
2017年4月18日,國家環保部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第十二督查組現場檢查發現,山西陽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煤場煤堆未完全覆蓋,噴淋設施不能滿足抑塵要求的問題,後反饋市環保局要求進行處理。
接到督查組反饋信息後,4月21日,馮濤同志組織支隊監察二室執法人員對山西陽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煤場現場進行了調查。
山西陽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陽光發電)位於陽泉市平定縣冠山鎮南坳村,其前身為山西陽泉第二發電廠,是國家「八五」重點建設工程,總投資約55億元人民幣,總裝機容量為4臺30萬千瓦凝汽式燃煤發電機組。工程於1993年12月開工建設,於1999年11月全部投產發電,2016年10月完成。該公司在用儲煤場一個,面積約25000平方米。
馮濤同志根據環保部強化督查交辦問題,查看了陽光發電煤場運行情況,包括煤場汙染防治設施建設及運行情況,詢問了該企業煤場建設規模、原煤堆存量及目前已採取的防止揚塵汙染措施,並當場拍照取證,同時按要求製作了檢查(勘察)筆錄和調查詢問筆錄。
陽光發電煤場現場核查時堆存原煤約13萬噸,建設有擋風抑塵網,尚未建設全密閉儲煤倉,部分堆存原煤未採取苫蓋等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汙染,配備有灑水車用於場區抑塵。根據現場檢查及詢問情況,認定該單位煤場防揚塵措施不完善,涉嫌違反大氣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貯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當密閉;不能密閉的,應當設置不低於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並採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汙染」的規定。
根據現場檢查核查情況認定違法行為後,馮濤同志按照市環保局規定,向山西陽光發電有限公司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企業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同時進行了立案,提交市局建議進行處罰。2017年6月2日陽泉市環保局向該公司下達了《陽泉市環保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陽環罰〔2017〕30號),經濟處罰10萬元。
5月16日,馮濤同志又帶隊對山西陽光發電有限公司執行陽泉市環保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情況進行了後督察,確保了企業執行環保部門責令改正決定到位,有效防治揚塵汙染。
環境執法大練兵先進個人材料
長治市環境監察支隊 姬靜園
一、個人簡介
姬靜園,女,漢族,1981年9月生,2001年參加工作,中共黨員,中央黨校法律專業,大學學歷。先後任長治市環境監察支隊監察員、綜合室主任等,現任長治市環境監察支隊稽查室主任。
二、工作經歷及個人事跡
自參加環境監察工作17年來,姬靜園同志始終以愛崗敬業的責任意識、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拼搏奮進,對環境監察工作為環境監察工作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從一個環保工作的「門外漢」,逐步成長為環境監察的「行家裡手」,從一張白紙開始逐步積澱了深厚的環保知識和豐富的工作經驗,其間付出了多少努力和汗水,或許只有她自己心裡清楚。
(一)注重學習 強化本領
環境監察作為履行環境管理職責最基礎、最基本的支撐力量,作為全面提升環境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和有效手段,是環保工作的立身之本,環境監察人員更是環保部門直接參與環境管理的中堅力量。從參加工作那一刻起,姬靜園同志就深深地知道,作為一名環境監察人員,自身的綜合素質直接關係著環保部門的形象和風範,無論一言一行都會影響到企業、群眾對環保部門的看法和認識。因此,她特別注重自我素質的不斷提升,把學習作為增強黨性,加強修養,陶冶情操的重要途徑;作為掌握知識,增強本領,做好工作的重要基礎;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忠實踐行科學發展觀,積極學習、領會、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不斷豐富理論水平和政治素養,始終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和純潔性。與此同時,她積極參加上級環保部門和本部門組織的業務知識學習,並主動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機會學習《環境保護法》、《大氣汙染防治法》、《水汙染防治法》等環保法律法規,做到了法律法規融會貫通、重要條款爛熟於心。工作中,她始終堅持「三人行必有我師」,主動向領導請教、虛心向同事學習、向行家取經。通過學習,有力提升了自己的執法能力、協調能力、辦事能力,為順利開展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愛崗敬業 任勞任怨
「投身革命即為家」。走上環保工作崗位那一天起,姬靜園同志就把環保局、環境監察支隊作為自己的「家」,並為環保工作這個「家庭事業」不斷走向興旺發達孜孜不倦的努力奉獻。作為一名共產黨員,她時刻用先鋒模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堅決貫徹上級部署、自覺服從組織安排、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無論多艱巨的任務、無論多艱苦的環境、無論多繁重的工作,她從不叫苦叫累,總是一切從大局出發、一切為工作著想,再苦再累也要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從來不因為個人原因影響工作進程。
按照省環保廳的統一部署,長治市環境監察系統自2003年開始至2014年連續12年組織開展「整治違法排汙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每年的行動,姬靜園同志都主動參加,與支隊的男同志一樣,頂嚴寒、冒酷暑,晝間頭頂烈日,夜間踏月兼程,走縣區、下基層,主動衝鋒在前,積極調查取證,忘我工作,任勞任怨,表現出了一個女同志難得的毅力和拼勁,和同事們一起始終戰鬥在執法檢查的第一線。此外,先後參與了國控重點汙染源專項整治,以查處鋼鐵、焦化、水泥、化工等企業環境違法問題為主要內容的專項整治,相繼開展了飲用水源保護區專項檢查等行動,有力地督促重點汙染源企業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在開展環境執法監察工作和環保專項治理行動過程中,推動難點問題有效解決,對違法排汙企業依法進行嚴厲處罰,有力震懾了違法排汙者企業,形成了對違法超標排汙企業的高壓態勢。
長治市列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之一後,國家環保部組織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組於今年4月開始入駐我市開展為期一年的大氣汙染強化督查。環境監察支隊稽查室承擔起了全市13個縣市區所有強化督查組反饋問題、中央環保督察交辦案件督察和全市1068家 「散亂汙」企業專項整治行動的協調工作。交辦、催辦、督促、匯總、上報等工作,每一個問題回復都要細緻審查、每一份案卷都要幾次研究審核、每個匯總表都是改了又改,堅持做到「及時、精準」,截止目前已完成交辦各類環境問題催辦、整改、上報1400餘件。
今年10月19日,姬靜園和同事代表長治市作為環保部強化督查組第15輪次對北京市開展了進駐督察,她和督查組的其他隊員一起,秉著認真負責的態度,白天深入現場督查,晚上連夜整理、匯總督查情況,撰寫督查報告,利用自身掌握的環保知識,對北京市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提出了合理建議。11月2日在北京市密雲區檢查城鄉散煤治理問題時得到了環保部副部長黃潤秋親切慰問,在座談會上,向環保部匯報了督查情況,交流了督查心得,並得到了部領導對大氣汙染綜合治理工作的面對面指導,督查的經歷也為她個人業務素質進一步提升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從業17年來,「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模式,加班到深夜、節假不休息對她來說已是「家常飯」,家人團聚、樂享天倫有時候竟成了奢求,孩子的埋怨、家人的不解早已習慣成自然,我們無法想像,在這背後,她自己承擔了多少辛酸。但是我們經常聽到她說的是「這些行動嚴厲打擊了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遏制了全市環境汙染問題,促進了全市環境治理形勢進一步好轉」。
「皇天不負有心人」。姬靜園同志愛崗敬業的態度、無私奉獻的精神和歷歷在目的工作業績受到單位領導一致好評,深受單位全體同仁及服務對象的一致讚揚。長治市在2014年全省環保專項行動工作中名列第一,姬靜園本人也在2009年和2012年被山西省環保專項行動領導組評為先進個人。這或許是對她工作的莫大肯定,也是對她無私奉獻的嘉許。
(三)依法行政 執法嚴明
在擔任環境監察支隊綜合室主任、稽查室主任期間,姬靜園同志主要負責環境監察執法能力建設、環境違法案件和環保專項行動和環境監察工作稽查等,她常說:「作為一名環境監察工作者,不僅要具備熟悉法律知識、專業知識、政策法規的素質,而且要善於利用法律這把『刀』,秉公執法,依法行政」。她在工作中嚴於律己,寬以待人,既堅持原則、規範執法,又注重環保法律法規的教育和引導原則。對自己,她嚴守環保系統「六項禁令」和環境監察人員「六不準」規定,堅決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把自已置於組織和群眾的監督之下,守好公私界線,牢記肩負的重託,嚴防違法違紀現象發生;對工作,她嚴肅認真、慧眼如炬,在環境違法案件的審查上一絲不苟,哪怕有一點點的不規範或者一個小細節不到位,她都把案件發回重審。2017年初,在長治市環保局組織的零點行動檢查中,監測部門對一家焦化企業進行了廢氣汙染源突擊監測,《監測報告》數據顯示該企業焦爐煙囪排放廢氣中的二氧化硫排放濃度超標1.6倍。拿到監測報告後,她立即帶人趕赴企業現場組織調查取證工作。在監測數據面前,企業負責人配合完成了《現場檢查(勘察)筆錄》及《調查詢問筆錄》等第一手證據的收集工作,對其違法事實進行了認定。在取得有效證據後,立即出具了《案件調查報告》並製作了《立案審批表》並在7個工作日內移交法制部門進行處罰。對環境違法行為,她堅持原則、絕不低頭,在一起行政處罰案件中,她頂住了朋友熟人的說情,毫不徇私、堅決查辦,甚至在違法企業打電話威脅恐嚇時毫不讓步、堅決鬥爭,一個「小女人」樹立了環境監察工作的「大形象」;然而,對待服務對象,她又是那麼和藹可親,有上門辦事的、諮詢環保問題的,她總是熱情接待、耐心解答,不厭其煩,一遍又一遍講法律、講程序,直至服務對象弄通弄懂為止。今年以來,她共參與環境行政處罰案件14起,罰款金額129萬元,所有案件都做到了「程序合法、文書規範、案卷詳實」,忠實履行了一名環境監察工作者「打擊環境違法、守護綠色家園」的神聖職責。
17年寒來暑往,17載拼搏奮進,記錄著姬靜園默默奉獻的工作歷程,也奠定了她追求理想和目標的堅實基礎,而今,她仍在為環境監察事業蓬勃發展、為環境質量的改善,牢記使命、不忘初心、砥礪前行……
環境執法大練兵先進個人候選人韓棟先進事跡
韓棟,男,漢族,出生於1975年9月,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現任山西省晉城市市環境監察支隊教導員,1998年3月從事環境監察工作以來,歷任晉城市環境監察支隊辦公室主任、副支隊長、教導員等工作崗位。該同志政治立場堅定,為人正直誠實,自我要求嚴格,工作勤勤懇懇,在政治理論學習、業務工作、聯繫群眾和遵紀守法等各方面都較好的發揮著先鋒模範作用,在工作中以飽滿的工作熱情、紮實的工作作風、優異的工作成績,贏得了廣大幹部職工的普遍好評。自參加環境監察工作以來,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的各項方針政策及環保法律法規,注重規範管理,結合環境監察工作職責,深入開展轄區企業日常監管、各類行業環境違法行為專項檢查、汙染減排重點企業環境監管等工作,把全身心投入到所摯愛的環境監察事業中,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為全市環保事業的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特別是在2017年環境執法大練兵期間,他親自帶隊,深入現場,直接查辦了10起環境違法案件,其中1件實施了按日連續處罰,累計處罰移送公安機關實施行政拘留,有效打擊了環境違法行為,提升了環境執法權威,提高了企業環境自律意識,並於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6日參加了京津冀及周邊的強化督查活動,在督查期間,還受到了李幹傑部長的看望和慰問。
一、認真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韓棟同志在平時工作中非常注重學習,能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做到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牢固的宗旨,堅持以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上級黨組織保持一致;同時注重環保業務知識的學習,堅持邊學邊用,能熟練掌握各項環保法規條款,在實際工作中並能準確的操作運用,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得到了上級領導的充分肯定。在提高自身業務水平的同時,他還注重支隊全體執法人員業務能力的提高,實行以老帶新,以強帶弱,集中培訓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的方式,從基礎業務抓起,從點點滴滴學起,以企業生產工藝、排汙申報登記、監察執法與違法案件的查理等方面為重點,在學習中實踐,在實踐中探索提高,使每個監察人員都能成為一個獨立的業務和執法單元,人人懂業務,個個能執法,為塑造一支拉得出,用得上,打的贏的環境監察隊伍做出了一定成績。
二、廉潔自律,樹立良好執法形象
該同志始終堅持嚴格要求自己,公道正派,不謀私利,廉潔奉公,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組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以及生活紀律。自覺學習並遵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環保系統六項禁令、環境監察人員六不準等等廉政建設相關規定,自覺堅持「八個堅持、八個反對」,時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奉公以勤,律己以儉,不以職權謀私利,不為個人爭高低,做到了講政治、講大局、講廉政。多年來從來沒有利用職權收受被監管單位禮品錢物的行為。工作中,他堅持依法行政,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都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秉公辦理,樹立了廉潔、文明、公正的執法形象,受到了群眾的肯定和企業的尊重,極大的提高了企業遵守環保法律法規的自覺性。
三、愛崗敬業,發揮模範帶頭作用
作為一名共產黨員,他敢於迎難而上、知難而進,不怕苦、不怕累,始終做到出現在環保工作最危險、最艱苦的第一線,他經常不顧家人及朋友的埋怨,不辭辛勞,廢寢忘食的奮戰在環保工作第一線,將他的大部分時間奉獻給了環境監察事業。為進一步提升環境監察執法效能,他歸納推行了「四化」執法方式,具體講就是日常執法規範化(在日常執法過程中一定要加強筆錄製作的規範、執法程序的規範以及檢查過程的規範)、突擊檢查常態化(企業行為日趨規範,僅僅依靠日常監察很難發現問題,所以應該加大突擊檢查頻次)查處整改一體化(執法的目的不僅僅是收費、罰款、關停,不能僅是查找問題,還要督促企業整改落實好),維護形象自覺化(監察人員代表的是支隊、環保局、行政執法部門的形象,必須做到懂法、守法、文明執法,要增強服務意識,要做的執法與服務並重)。並在分管科室推廣 「三個一」的工作方法,具體講就是「記好一本日誌、形成一套檔案、編印一本手冊」。記好一本日誌:就是建立環境監察日誌制度,要求做到「周有計劃,日有記錄,當天事,當天記,日誌不過夜」。形成一套檔案:指導企業建立了環境監察檔案,並使之成為執法人員的工具書。編印一本手冊:就是編印一本《環境監察執法手冊》,手冊中具體到每個企業的每臺汙染防治設施,設施正常運轉是什麼樣,什麼參數,發生故障時什麼樣,停運時什麼樣等等。在他的努力下,所分管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環保系統的前列。晉城市環境監察支隊成為全省第一家通過國家環境監察一級達標驗收的單位,並先後獲得了全省環境知識競賽第一名和全省環境監察執法業務比賽第一名的優異成績。他本人也連續多年被市政府授予「環境保護工作先進個人」,連續多年被市環保局評為 「先進個人」和「優秀共產黨員」, 2011年被市政府授予「全國第一次汙染源普查工作先進個人」的榮譽稱號,2006年被國家環保部環監局授予「全國排汙費徵收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四、嚴格執法,強力打擊環境違法
2017年1月19日,韓棟同志帶隊對山西天地王坡煤業有限公司開展日常檢查時,發現該公司鍋爐煙氣排放異常,隨即聯繫環境監測部門到現場開展監測工作,經取樣分析,該公司10噸燃煤鍋爐排放廢氣中顆粒物超標排放。2017年3月1日,向該公司送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晉市環責改字【2017】19號),並處罰款15萬元。2017年3月13日,依法對該公司整改情況實施暗查,並進行複測,複測結果顯示,該公司鍋爐煙氣中顆粒物仍超標排放。市環保局依法啟動按日連續處罰程序,於2017年5月2日對該公司3月2日--3月13日期間共12天的煙氣超標排放違法行為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晉市環罰字【2017】54號),處以罰款180萬元。2017年5月7日,韓棟同志再次帶隊對該公司實施暗查,發現該公司已停用燃煤鍋爐,並實施提標改造工作。2017年5月31日,該公司將罰款繳至指定帳戶。
環境監察執法先進個人事跡材料
郎峰,男,現任山西省晉城市澤州縣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該同志2006年10月進入澤州縣環境監察大隊,2016年3月任澤州縣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
郎峰同志從事環境監察執法工作以來,以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特別能攻堅的精神始終堅守在環保執法第一線,以認真負責、善於鑽研的工作態度始終嚴格執行各項環保法律法規,以文明執法、公正執法、科學執法的嚴謹工作作風嚴肅查處每件環境違法行為,在大練兵中真正發揮了環保執法骨幹作用,出色地完成每一項環境監察執法工作任務,多次受到縣、局表彰和領導好評。2013年因參加全省業務評比獲得優異成績被評為「三晉技術能手」榮譽稱號,2016年被晉城市政府評為年度環境保護工作先進個人。
該同志在從事環境監察工作期間,始終秉持「認真負責、踏實苦幹」原則,對待群眾,耐心熱情,對待工作,一絲不苟;對待問題,積極應對,對待難點,從不迴避。日常環境監察工作中,堅持嚴以律己,不和企業打成一片,不收受企業禮金、禮品,不接受吃請。敢於直面問題,不徇私舞弊,不包庇,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對轄區內的企業嚴格要求,為從嚴環保執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在嚴格環境監察執法的同時,不忘「誰執法誰普法」使命,在每年的「六.五」世界環境日,都積極參加縣裡組織的各項環保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在轄區內設立環保諮詢點,向群眾進行環保宣傳和諮詢,發放宣傳資料,深入廠礦和企業進行環保宣傳,大大提高了人民群眾環保法律意識,也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監察工作中的阻力。
在處理每件環境信訪案件時,堅持做到第一時間跟當事人進行「面對面」接觸,了解信訪問題的具體詳細情況,掌握確實的第一手資料,然後對症下藥積極調查處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相應處理,做到讓合舉報者滿意、心服口服。
在日常現場環境監察中,對環境違法行為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於有環境違法傾向的,立即予以制止;對於違法情節比較嚴重的,及時進行立案調查處理。2017年截止目前,郎峰同志參與了17起環境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全部按要求現場取證,並製作現場檢查筆錄和詢問筆錄,填寫案件調查報告、案件審批報告,查詢相關法律條款,提出立案處理依據,及時上報縣環保護局立案調查處理,處罰金額達280.395萬元。
2017年2月,山西大通鑄業有限公司廢氣在線監測數據顯示該公司2017年2月22日13時—17時二氧化硫超標5小時,每小時均值分別269.92mg/m3、365.67mg/m3、325.04mg/m3、335.61mg/m3、307.46mg/m3;2017年2月23日4時二氧化硫濃度超標1小時,均值為252.74mg/m3(該單位二氧化硫排放標準為200mg/m3)。在發現企業出現超標排放的情況後,郎峰同志第一時間和企業所屬轄區的澤州縣環境監察二中隊及澤州縣環保局監控中心的工作人員赴現場進行了調查核實。
經調查,因該單位中控操作平臺故障,導致電腦屏幕無相關瀏覽數據,操作人員添加脫硫劑無科學依據。另外,由於崗位變動,新入場2人無操作經驗及技能不熟練等原因導致數據超標。了解情況後,郎峰同志主動幫企業聯繫中控作業系統維護廠家到廠診斷,對設備進行修復處理,使操作有了科學依據。
通過調查取證,我局認為山西大通鑄業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十八條之規定。我局於2017年2月27日對該單位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澤環改字〔2017〕004號)和《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澤環罰(聽)告字〔2017〕004號),告知該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和享有陳述申辯權。2017年3月1日該單位向我局提交了申辯書,要求減除處罰。對於該單位的主張,我局認為:違法事實存在,證據確鑿,因此申辯意見不予採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二款和《關於細化自動在線監控平臺發現超標排汙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晉環發[2016]19號)及《山西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關於自動在線監控數據應用於超標超量違法事實認定的技術說明》(晉環辦發[2015]24
號)之規定。我局於2017年3月8日對該單位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澤環罰字〔2017〕004號),決定處以罰款人民幣貳拾肆萬元整。該單位於2017年3月21日將罰款人民幣貳拾肆萬元繳入澤州縣環保局罰沒款收入專戶。
同時,為了切實做好企業汙染防治工作,郎峰同志多次深入山西大通鑄業進行指導,與企業負責人共同探討解決辦法,指導幫助山西大通鑄業有限責任公司在環保汙染防治設施建設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6月中旬配合國家督查組來山西大通鑄業進行環保檢查中,針對督察組指出的問題,郎峰同志對山西大通鑄業有限公司提出寶貴建議和整改方法,得以在短時間內快速高效的完成了各項整改。6月底安裝了高爐出鐵口和上料除塵在線系統,8月底所有原料堆場新建了大棚。針對企業面臨的在9月底前達到特別排放限值的要求,急企業之所急,想企業之所想,郎峰同志利用深入山西大通鑄業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檢查的同時,對企業煉鐵廠提出蒸汽鍋爐和熱風爐尾氣新上脫硫系統、燒結機頭脫硫塔加裝溼式靜電除塵設備,並督促企業於7月下旬開工,預計9月底完成。另外,郎峰同志與企業負責人和技術人員經過多次討論研究,形成了利用煉鐵廠鍋爐、高爐和燒結機等設施產生的餘熱回收取暖的共識,有效解決企業冬季取暖難題,目前該項工程正在施工,預計10月底完成設施安裝任務。
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先進事跡
運城市環境監察支隊 張大偉
張大偉,1980年3月出生,大學本科學歷,中國共產黨黨員,現任運城市環境監察支隊副支隊長。在環境監察執法一線工作以來,作為一名黨員,他始終把「忠誠履職、克己奉公、無私奉獻」作為人生的座右銘,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埋頭苦幹、默默奉獻,努力為運城市的環保事業添磚加瓦。2017年,在環境保護部開展京津冀「2+26」城市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中,被環保部評為每周一星;2016年,在參加山西省委省政府環保督查期間因工作能力突出受到山西省環保廳的表揚2012年,被山西省人民政府評為「三晉技術能手」榮譽稱號;2011年,榮獲山西省環境監察執法業務標兵競賽(排汙申報核定與排汙費)個人第一名;2010年,被環境保護部評為「2009年度全國排汙申報核定工作先進個人」;2009年,榮獲山西省環境監察執法業務比武(排汙申報核定與排汙費)個人第二名。
一、公正執法,敬業奉獻。
「見小利,不能立大功;存私心,不能謀公事。」 作為一名環保執法人員,張大偉同志始終把「公正執法、敬業奉獻」作為自己的工作準則。幾年來,在查處我市的一些重大環境違法案件時,他總是敢於亮劍,勇於負責,善於在細微之處發現環境違法的蛛絲馬跡,用鐵一樣的事實固定環境違法和犯罪證據。
為全面落實國務院《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既定目標,切實改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環境空氣品質,按照環保部和省環保廳的統一安排部署,張大偉作為第六輪第四督察組組長,帶領運城市7名環保執法人員,從2017年6月15日至7月6日,進駐河北省唐山市開展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在為期21天的督查工作中,他帶領的第四督察組對唐山市14個區域進行了強化督查。為搞好此次強化督查,他們做了充分的準備工作。首先,對唐山市工業產業布局及「熱點網格」信息進行了認真分析研判,充分借鑑了前期督查的成功經驗,科學制定督查計劃,認真開展執法檢查;其次,突出督查工作重點,對城鄉結合部、縣域交界地帶、產業集中區、主要交通幹線等重要地理信息在地圖上進行標註,對照衛星圖片進行分析比對,對疑似問題點周邊開展重點排查;再次,發揮整體作戰優勢。在督查期間,第四督察組全體人員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專業特長,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以「擼起袖子加油幹」的工作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工作態度,以一絲不苟、科學高效的工作作風,確保督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圓滿完成了環境部和省廳交給的督查任務。強化督查期間,累計出動人員642人次,檢查企業294家,發現289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佔檢查總數的98.29%。其中「散亂汙」問題企業95家,防揚塵措施不完善的55家,未安裝汙染治理設施的47家,治汙設施不正常運行的59家,露天焚燒2家,揮發性有機廢氣治理存在問題的23家,其他問題10家,共上報環保部典型案例48件。特別是在6月30日至7月6日期間,檢查企業數量和發現問題數量均名列第六輪前茅,綜合排名列第二周第一名,由於督查成績突出,第四督查組被環保部評為強化督查「每周一星」。
近兩年他查辦的90多起案件,能夠做到件件讓當事人口服心服,事事讓人民群眾滿意,經得起時間的檢驗,被同事戲稱為「拼命三郎」;對負責的環境行政執法後督察工作,他嚴格按照後督察工作方案和要求,重點抓好環境問題的整改落實,確保行政處罰和行政命令等具體行政行為能夠落到實處,維護了環保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為此,我市的環境行政執法後督察工作連續兩年被省環保廳評為優秀;對局裡交給支隊的 「急、難、險、重」任務,張大偉總是主動請纓,第一時間帶領執法人員趕到現場,第一時間開展調查取證,第一時間形成客觀公正的調查結論,在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同時,維護了合法企業的正當權益和人民群眾的環境利益。
2017年9月3日,運城市環境監察支隊在對造紙、火電行業排汙許可證核發情況進行專項執法檢查途中,張大偉同志發現一無名企業煙囪冒黑煙,第一時間下車拍照取證,固定證據,並帶領環境監察人員對該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檢查發現:該公司正在生產;未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未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未取得排汙許可證;一車間4噸/小時燃煤鍋爐未報批環評審批手續;2臺4噸/小時燃煤鍋爐脫硫除塵器不正常運行(經現場測試鍋爐脫硫廢水水質為酸性,pH值分別為2和5)。 張大偉同志帶領環境監察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調查的取證過程中,能夠克服種種困難。領導並參與了此案件的現場檢查、調查詢問、製作平面示意圖、案件移送等全過程。
二、注重學習,提升能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新《環保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是環境執法人員的有力武器,在新《環保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頒布實施後,他更是認真學習,並結合以往實踐經歷,熟練掌握現場調查取證的程序、方法和步驟,為工作順利開展打下了堅實基礎。作為一線的執法人員,對於環保法律法規的掌握,應當更加熟練、準確,並能學以致用、融會貫通,只有這樣才能使新《環保法》長上「鋒利」的牙齒,使各種環境違法行為得到有力打擊。為適應環保執法實際的工作需要,他堅持把學習作為一種政治責任、一種精神追求、一種生活方式,把加強學習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向領導學、向同事學、向書本學、向實踐學。主動進行思考探究,用環境監察的理論知識指導自己的工作實踐。對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總是積極主動地尋找方法對策,以科學態度剖析問題,以嚴謹作風處理問題,保質保量地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
為切實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自2001年參加環保工作以來,注重理論知識和環保業務知識學習,結合工作實際,是環保工作得心應手。張大偉同志經常被省環境監察總隊作為環保業務骨幹抽調參與環保執法檢查,2015年至今已經被省環境監察總隊多次抽調對各地(市)開展環境執法專項檢查,其業務素質、工作能力獲得了省領導的充分肯定。
三、清正廉潔,嚴格自律。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作為一名共產黨員,張大偉堅持用黨紀、黨規來規範自己的言行,以新時期黨員幹部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時刻提醒自己做到「權為民用、利為民謀、情為民系」,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和信念上的守護人。嚴格執行《廉政準則》,自覺遵守「六項禁令」和「八項規定」。堅持依法行政、廉潔奉公,以身作則,堅決杜絕以權謀私,吃拿卡要,變相收禮等問題,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帶動和影響著身邊的同志,樹立了環境監察人員廉潔、文明、公正的良好形象。
保德縣環境執法大練兵先進個人事跡材料
劉培智,男,漢族,1976年12月28日出生,中共黨員,大專學歷,幹部,1997年畢業分配到環保局工作,曾任環保局辦公室幹事,宣教法規股股長,代理總工程師,現任保德縣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
一、愛崗敬業,用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
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時時刻刻以一名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做到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行動上與黨中央、各級黨組織保持高度一致,能以自己的模範行為帶動其他執法同志,對政治理論學習主動認真,較好地發揮了大隊長的主動、示範及帶頭作用,認真執行環保政策、法規。在單位工作中,能自覺服從黨組織、局領導的工作安排,黨性觀念、服從意識強,能在大局下協調部門內部工作關係。
本人專業對口,為人誠懇,尊重領導,團結同志,業務精通,思想進步,工作認真負責,多年來在自己從事的崗位上兢兢業業,腳踏實地,經常加班加點,毫無怨言,認認真真履行職責,跑遍了全縣所有企業和排汙單位,對企業的排汙情況了如指掌,深受單位全體人員的一致好評。由於對工作執著認真,多次受到表彰, 2011年至2014年連續四年被縣委、縣政府表彰為「先進工作者」;2012年、2015年獲得縣勞動競賽委員會「五一勞動獎章」;2013年至2016年連續四年被縣政府表彰為「安全生產先進個人」;2016年被縣委組織部表彰為「優秀共產黨員」。
二、以身作則,廉潔自律
我作為保德縣環境監察大隊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近年來,時刻繃緊廉潔自律這根弦,要求全隊執法人員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執法人員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常思貪慾之禍,常懷律己之心,常修為政之德」。擔任大隊長以來,長年深入排汙單位執法,沒有接受過任何一家排汙單位贈送的禮品、禮金,執法不優親厚友、一視同仁。特別是十八大以來,我嚴格按照《黨章》、《法則》、《條例》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反對「四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權力關,做到不為私心所憂、不為名利所累、不為物慾所惑,自覺保持清正廉潔,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我在帶頭執行廉潔自律的同時,經常組織全隊人員學習黨和國家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相關規定,要求全隊人員嚴格執行全國環保系統「六項禁令」。同時,我還定期研究我隊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解決。擔任大隊長6年來,全隊人員從未發生違法違紀事件。
三、加強監察大隊自身建設,提高人員素質
我2012年10月擔任保德縣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時,保德縣企業多,環境監管不到位,環境汙染嚴重。我擔任大隊長後,首先從加強環境監察大隊自身建設入手,強化了內部管理,提高了人員素質。經過向局領導申請,向縣財政爭取,環境執法經費全部納入了縣財政預算,執法經費得到了保障;按國家標準化要求配齊了執法儀器、設備、人員服裝,通過了二級標準化驗收;全隊28人除我本人組織學習外,全部參加了省、市環保部門舉辦的環保執法業務培訓班,全部取得了環境監察執法證,執法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了100%;按照上級環保部門的要求,從2013年開始,對全縣128家企業實施了縣、鄉、村三級網格化管理;對全縣企業建立了「一企一檔」,做到了底清數明;環境監察大隊由原來的一名副隊長增加到四名,分頭帶領執法人員對全縣排汙單位分行業、分區域、分業務、分片實施了監管,使環境監管實現了正常化、制度化、網格化。
四、嚴格執法,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2012年以來,我在組織全隊人員加強對全縣排汙單位日常監管的同時,按照國家、省、市、縣政府和上級環保部門的安排部署,積極開展了清理整治違法排汙企業保障群眾健康、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百日會戰、環境保護大檢查、鐵腕斬汙、飲用水源地保護、開展大氣汙染防治等二十餘次環保專項行動,對全縣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了有力的打擊。6年來,共查處涉及水、氣、固廢、危廢、噪聲、未批先建、超標排汙等案件126起,下達違法行為整改決定書356份。新《環保法》實施以來,實施四套辦法11起,其中停產限產3起,按日計罰4起,查封扣押2起,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2起。開展「鐵腕治汙行動」以來,對全縣128家企業進行了再檢查,對21家存在問題的企業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罰款260餘萬元,對五寨縣環保局交叉檢查提出的4個問題,省督查組反饋的3個問題,市政府督辦的3個問題、市政府督查組反饋的6個問題進行了積極整改。高度重視中央環保督察、省環保督察,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我縣群眾反映的3個案件、省環保督察組交辦群眾反映我縣的10個案件進行了積極領辦,經過核實整改,已全部辦結。2012年以來,組織取締死灰復燃小瓷窯6座、小白灰爐4座、未批先建企業7家,拆除城區及城中村機關事業單位燃煤鍋爐85臺、門店商鋪燃煤洋爐子148個。今年在大氣汙染防治專項整治攻堅行動和對「散亂汙」企業專項整治攻堅行動中,環境監察大隊積極組織人員參與行動,取締黑加油站46個、無證儲售煤場49個。對原保德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保德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進行了修訂完善,高標準制定了預警預報和應急相應措施。
五、認真處理環境信訪案件,及時解決環境汙染糾紛
2012年以來,由我隊負責的12369舉報電話和環境舉報中心,設專人24小時值班,共接待、接收群眾來信、來訪、來電、媒體反映、上級轉辦環境問題420餘起,人大政協提案28起,我們及時查處,嚴肅查辦,結案率達到了100%,與此同時,6年來,調解各類環境糾紛70餘起,化解了環境矛盾,得到全縣群眾和舉報人的好評。
六、建立健全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確保環境安全
6年來,我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預防和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引起的危害,通過宣傳、口頭動員、下發文件等形式,要求全縣工業企業全部編制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環境監察大隊每年開展環境應急演練,購置了活性炭、草袋等應急物資。6年來,我組織全隊人員及時處理了交通要道油罐車側翻事件2起,燒鹼車側翻事件3起,養豬場化糞池坍塌事件1起,確保了縣域內環境安全。去年,為確保朱家川河花園子省控考核斷面達到地表水四類標準,由我負總責,監察大隊分成三個組,從朱家川河入保德縣境的紅花塔開始到斷面監測點進行排查監管,每星期兩次,連續不斷,風雨無阻,對所有沿河企業的排汙口進行監測,保證了斷面水質穩定達標。
七、嚴格核定,按標準徵收排汙費
徵收排汙費是促進排汙單位進行環境治理的重要手段。2012年以來,我組織監察大隊排汙費徵收人員對全縣所有排汙單位做到應收盡收、程序合法、嚴格徵收,6年共徵收2672 萬元,超過了自1990年我縣成立環保局到2011年21年徵收的總和。為按標準申報、核定、徵收、2013年我按上級環保部門的要求,建立了排汙費徵收專網。
八、紮實整改違法違規建設項目,確保任務圓滿完成
去年,根據省、市政府《關於全縣清理環境保護違法違規建設項目的通知》精神,我局積極開展了清理整改環境保護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專項行動。為做好清改具體工作,明確職責、規範工作程序,成立了六個工作小組,其中備案組由我任組長,具體負責備案工作。按市清改辦下達的備案任務,我縣應備案的有煤礦3家,水泥廠1家,我經過認真學習文件精神,組織召開會議,給企業下發文件,深入企業督促,進行業務指導,到去年底,4家備案任務圓滿完成。
九、嚴格監管,依法辦理各類環境案件
擔任大隊長以來,我經常帶領執法人員深入排汙單位進行環境監察,對每件違法案件嚴格把關,做到公開、公正、公平。特別是今年以來,親自參與案件數量為17件,從檢查開始,到發現問題、調查取證、製作現場檢查筆錄、下達處罰文書,全部親自參與,按行政處罰程序進行。在處罰自由裁量決定上由局長、分管局長、我及大隊執法人員集體研究決定,做到了公正、透明。截止目前,未發生一起申訴案件。
候選人今年參與案件數量為17件。
典型案件辦理過程:針對陽泉煤業集團五鑫煤業有限公司按日計罰的辦理過程,首先對該公司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存在環境問題當場取證、製作現場檢查(勘察)筆錄,並進行調查詢問,製作現場詢問筆錄,如情況屬實,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並進行立案處罰,集體會議研究罰款數額,數額決定後,下達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法定期限過後,企業未進行申辯或者聽證,視為同意該處罰,接著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到一定時間,我局執法人員再次對該公司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複查,發現環境問題仍未整改,我局製作現場複查筆錄,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同時按罰款數額,計罰天數下達按日連續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法定期限內未申辯、聽證,視為同意按日連續處罰,法定期限到期下達按日連續處罰決定書。
案卷名稱列表:大同煤礦集團忻州同舟煤業有限公司(一般行政處罰案卷)、陽泉煤業集團五鑫煤業有限公司(按日計罰處罰案卷)
臨汾市環境保護局
先進個人簡介及事跡材料
王瑋,男,漢族,47歲,中共黨員,本科學歷,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人,1994年9月參加環保工作,現任臨汾市環境監察支隊副支隊長。該同志多次被市委市政府、市環保局授予「先進工作者」「優秀黨員」等榮譽稱號,進入環保戰線工作20餘年,該同志一直從事環境監察執法工作,工作認真、為人和善,始終堅守在執法一線崗位,以負責的工作態度,嫻熟的業務技能,從容面對一次次困難與挑戰,逐漸成長為一名理論水平高、專業素質強、創新意識優的環保工作者,受到局領導、支隊領導及同事們的一致好評。該同志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對待工作認真負責,踏實勤奮,事業心和責任心強,起到了先鋒模範帶頭作用。
一、 堅持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不斷提高個人素質
該同志不斷加強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及習近平總書記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國際國內時事政治,提高了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自覺性,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配套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與環境保護有關的法律、法規,把理論與工作實踐相結合。自覺地加強黨性鍛鍊,在工作中積極開拓進取,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提高自己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以人民群眾滿意為自己工作的標準和目標,立足環境監察工作本職,更好的維護了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
多年來,在環境保護工作中,該同志始終堅持向領導學,向同事學,向書本學,向實踐學,堅持盡職盡責,用自己的執著,贏得了廣大幹部群眾的滿意,樹立了環境保護執法人員的良好形象。在端正自身思想的同時,積極帶動同事共同提高環保業務水平,共同為保護環境努力奮鬥。
二、恪盡職守,嚴格執法,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該同志自工作以來一直工作在執法一線,他始終堅持一個原則,即認認真真工作,踏踏實實苦幹。對待企業人員,耐心熱情,對待工作,一絲不苟,對待問題,積極應對,對待難點,從不迴避,所分管的工作多年來位於全省監察系統前列,從而使自己的工作多次贏得上級的表彰,取得領導的信任,得到同志們的讚許。
為了完成各項環保工作任務,該同志每個月都與支隊同志親赴轄區企業現場,做到清楚了解各企業生產工藝、汙染防治設施安裝運行情況。接到群眾舉報,能第一時間和同事到舉報現場進行現場排查,認真負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回復上級領導及舉報人。特別是從去年採暖季開始,面對霧霾嚴重,二氧化硫超標破警戒線的嚴峻形勢下,該同志與同志們不分晝夜,以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強度,深入汙染源現場,結合多年的工作實際,認真負責、鐵面無私、不講情面,堅決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今年以來,他參與的處罰案卷近10件,處罰金額200餘萬元,得到了上級領導的一致好評,縣市同事在處理違法案件過程中都向他諮詢、學習、協商辦理。作為市監察支隊副支隊長,在工作中他積極配合支隊長工作,面對支隊其他同事,他嚴格自律,率先垂範,處處從支隊整體利益出發,各項工作想在前、幹在前、走在前。制訂各項崗位工作責任制,建立起職責清晰、分工明確、操作性強的工作流程。使同志們辦事有章可循、有據可查,並做到分工不分家,平時各司其職,忙時齊心協力,從而確保了支隊的團結,提高了支隊全體成員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從而使支隊成為一支招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隊伍。
該同志在支隊分管行政執法後督察和聯合執法工作,今年和同志們共對47件行政處罰案件進行了後督察,確保了企業環境違法行為整改到位,罰款繳納到位,我市環境行政執法後督察工作歷年來都受到省環保廳通報表彰;1—8月份全市共辦理環保行政拘留案件 件,行政拘留 人,辦理刑事拘留案件1件,刑事拘留9人,嚴厲打擊了環境違法分子,震懾了環境違法企業,案件數量名列全省前列。
該同志先後參加了環保部組織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第一季度空氣品質督查」、「打擊進口固廢加工利用行業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在環保部領導的直接領導下,克服異地執法生活上的困難,認真工作,嚴格執法,圓滿完成了任務。
三、依法行政,廉潔奉公,不斷提高防腐拒變能力
該同志嚴格以一名共產黨員的標準要求自己,時刻警示自己,堅持依法行政,廉潔奉公,以身作則,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帶領市支隊監察人員不斷提高防腐拒變能力,多次拒收企業提出要減少處罰或免於處罰所送的禮品、禮金,維護了環境執法人員形象。不斷加強廉政教育學習,嚴格遵守環境監察人員行為規範,遵守環保人員「六項禁令」,嚴防違法違紀事件發生,經受了權利和利益的考驗。
個人事跡材料
杜永勝,男,1973年8月15日生,1994年12月參加工作,2008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堯都區環保局監察大隊金殿中隊隊員、吳村中隊隊員、賈得中隊隊員、劉村中隊副中隊長、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自任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起,分管河西環保工作,在較短的時間內,跑遍了河西所有鄉鎮企業,摸清了河西企業及環保方面的現實情況,掌握了第一手資料,為今後的環境保護工作開展奠定了基礎。
一、以「大練兵」為契機,努力提高執法水平
該同志通過全局環境執法大練兵活動,提高了本身執法水平。一是強化環保法律法規知識學習。大練兵期間,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進行全面系統學習,把環境執法大練兵相關內容納入到環境執法業務和崗位培訓中,同時,以案釋法、執法比武等多種方式,拓寬學習渠道,打牢環境執法依法執法基礎。二是認真開展環境執法現場檢查。重點規範現場檢查(勘察)筆錄、調查詢問筆錄內容,做到程序合法、內容完整、重點突出、邏輯嚴密、表述準確。在大練兵期間查處的各個具體案件中,規範環境行政處罰證據的收集、審查和認定,保證環境違法事實認定的準確性和行政處罰案件的辦理質量。三是加大對工業企業的監管力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範自行或委託第三方監測機構對國家規定的主要汙染物和特徵汙染物進行監測,全面掌握汙染源排放情況。在此基礎上,對工業汙染源排放情況開展評估工作。對已核發排汙許可證的,按排汙許可證載明的汙染物種類和數量開展評估;尚無排汙許可證的,按工業汙染源排放標準和地方排放限制要求開展評估。同時要求工業企業和第三方監測機構要對數據的真實性負責。對汙染物排放超標的企業,要自行制定整改方案,積極整改,限期達標。該同志依據企業評估結論和監督性抽測結果,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對本行政區工業汙染源達標情況開展行業或區域綜合達標評估。
二、以法律宣傳為重點,塑造人人參與環保的氛圍
一是整合用各類宣傳資源,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宣傳媒體如廣播、宣傳畫、板報等形式,大力宣傳《環境保護法》、《大氣汙染防治法》、《水汙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定,增強了廣大幹部群眾的環保憂患意識,在全社會樹立了關心環保、支持環保,參與環保的良好風尚,促進了環保事業的不斷發展。2017年,共舉辦環境保護主題宣傳3次,發放5類環護宣傳材料10000餘份,同時,在平陽廣場開展「6.5」環保宣傳活動。
二是紮實開展環境執法檢查同時,採取交流學習、專業研討,工作練兵等方式,熟悉現場檢查要點,總結提煉現場執法在檢查計劃、方法和技巧、證據提取、筆錄製作、總結報告等方面的規範化程序,提高發現問題的能力。進而帶動、提升環境執法現場檢查整體水平。
同時,為積極引導群眾改變陳舊落後的生活方式,該同志還與機關幹部成立了「義務環境衛生監督隊」和「環境衛生宣講隊」適時入戶對群眾進行環境保護及衛生整治的宣傳。從而提升群眾環境保護的主人翁意識,使群眾自覺的參與到環境保護的各項工作中去,全面改變我區環境面貌。
三、以環保執法為抓手,全力做好本職工作
一是狠抓汙染源的限期治理。對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山西同世達煤焦化集團有限公司、山西同世達煤焦化集團有限公司歐環焦化等31家環保提升改造企業進行多次檢查督促,帶領各中隊裡有關人員,深入到企業調查研究,根據企業的不同情況,採取了不同的治理方法。對他們進行環保宣傳教育,提高了他們的環保意識,使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得到了統一。繼續深化網格化監管制度,將工業汙染源日常環境監管責任落實到每個網格化責任人。嚴格落實「雙隨機」抽查制度,對超標排放的企業,加大現場抽查頻次和超標排汙因子監測頻次。對偷排偷放、數據造假、屢查屢犯的企業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報經政府批准,責令關閉停產。對「散亂汙」取締工作開展「回頭看」,對再次發現的「散亂汙」企業,依法採取措施,立即停止生產,儘快實施取締,嚴格落實「兩斷三清」要求, 防止死灰復燃。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保持環境執法高壓態勢。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動執法,依法依規對違法排汙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責任人和負有直接責任的有關人員實施限制市場準入、停止優惠政策、限制考核表彰等聯合懲戒措施,強化對超標企業的監管約束。要按照便民、客觀、公正、全面的原則,深入推進環境執法信息公開。除涉密信息外,全面公開環保執法情況、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標準以及企業全面達標排放審核情況等信息。同時,向社會公布違法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責任人名單、違法事實和處罰措施等信息,充分發揮負面典型案列的震懾警示作用。
二是嚴格控制新汙染源的產生。對新建項目實行環保先審批,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切實做到了環保設施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切實杜絕新汙染源,避免先汙染後治理的老路。在支持和鼓勵民營經濟發展的同時,嚴防「十五土小」死灰復燃。督促企業公開汙染物排放情況、排放標準及達標排放評估結果等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建議有條件的企業,要建立自己的網站,通過企業網站公開環境信息;參與建立企業環保信息公開平臺,集中公開企業環境信息。對重點排汙單位不依據相關要求如實或按時公開環境信息的,要依法嚴格處罰。
三是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為防止亂採、亂挖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發生,實施辦證定點合理採挖,認真有效地治理亂採沙石的現象,保護了轄區內的生態環境。對亂採、亂挖等不法行為進行治理,向廣大居民宣傳,有效的提高了居民守法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極大提高了廣大群眾關於環境保護方面認識。
四是結合中央環保督察、省委省政府環保督查、環保部華北督查中心檢查、汙染源在線監控、日常環境監管等發現的環境違法問題及案件查處情況,對工業汙染源排放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切實掌握工業汙染源汙染防治設施建設情況、汙染物排放情況,以及汙染物偷排偷放、汙染防治設施擅自停用、在線監控數據造假等環境問題,建立工業汙染源排放清單。清單內容包括:企業名稱、項目名稱、項目規模、主要汙染防治設施建設、汙染物排放、汙染物排放標準、對違法行為進行了有效處理。
作為分管河西環保的一名監察人員,該同志還進一步加大了對重點舉報案件、領導批辦案件、媒體曝光案件的查處力度,強化對重點案件的督辦,從源頭上解決環境汙染問題、化解矛盾糾紛,確保做到「有報必接、違法必查、事事有結果、件件有回音」。特別是2017年,該同志緊緊抓住居民煤改電、煤改氣、清潔供暖等契機,與廣大環保幹部一道大力開展環境綜合治理工程,改善了鄉村「髒亂差」等現實問題,硬化美化綠化淨化了環境,提高了居民的居住環境。
四、工作努力,對完成環保部強化督察工作任務作出了 較大貢獻
在對山東省濟寧市進行強化督察期間,現場督查企業時,堅持規範執法,文明執法的原則,對多家企業、工業園區開展細緻檢查,從環評手續材料、日常運營臺帳資料的查閱,到生產車間、治汙設施運行的檢查,對企業產汙、治汙、排汙全過程排查,不放過一個細節,不漏掉一個要點,對工作一絲不苟,對企業一視同仁,尊重現場實際,事實求是,在每一個縣督查時,詳細調閱了當地環保督查檔案資料、水環境和大氣環境綜合整治材料,並根據督查要求,認真查驗當地環保部門整理提供的重點信訪案件、重點行業汙染企業、規模化畜禽養殖等相關材料。進而摸清了當地重點汙染行業主要河流區域的分布情況以及環境綜合整治情況,為開展下一階段的督查工作打下堅實基礎。督查期間,經常加班加點,利用休息時間將每天督查情況進行收集整理,並及時匯報。為此次環保部強化督查的順利推進貢獻個人的最大努力。
作為一名普通的共產黨員,該同志始終心繫人民,都是人民的公僕為老百姓辦實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隨著人們環保意識的不斷增強,環保信訪和汙染糾紛也越來越多,經常不斷地接到來信來訪和舉報。每當遇到這些問題都是熱情接待,並幫助信訪人員研究解決辦法,達到讓群眾滿意。兩年來,深入企業,調查研究,幫助企業制定治理方案,為保住一方碧水藍天做出了自己的貢獻。
環保執法大練兵先進事跡
呂梁市環境監察支隊 尹煒
尹煒,呂梁市環境監察支隊副支隊長,1976年4月出生,大學學歷。1996年12月在呂梁市保護局工作參加工作。參加工作以來,先後從事汙染源管理、排汙費徵收、執法監察等各項工作。在支隊領導的指導下和全體同志們的密切配合下,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曾獲得環保部全國排汙費徵收先進個人,在2017環保部第一輪大氣汙染強化督查工作中,作為組長帶隊獲得了環保部的通報表揚。主要先進事跡有:
一、邊學習邊工作,努力提升自身政治素養和業務水平
尹煒同志政治思想堅定,在政治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把生態文明建設融入本職工作中。他在工作中形立了良好的人生觀、價值觀,把環保事業做為終生的追求,熱愛環境監察工作,認真履職,具有很強的責任感和敬業精神。在學習上認真刻苦,積極利用業餘時間鑽研環保法律法規、業務知識,曾跑遍呂梁市所有的城鎮汙水處理廠、燃煤電廠和焦化廠等企業,向技術人員請教,逐步了解環保設施的處理工藝,搞清鍋爐、窯爐等排汙節點,逐步掌握了豐富的理論知識。在環境執法過程中善於歸納總結,創新監察方法。比如,他發現通過煤中的硫分、脫硫石膏的產生量的關係,判斷出脫硫設施的運行情況;根據汙水處理廠汙泥的產生量、汙泥的濃度和活性,判斷出汙水處理廠運行的效果。經過長時間的現場執法,他熟練掌握了各種環保法律法規和各個行業的生產工藝,逐漸成長為一名全能的環境監察衛士。
二、嚴格執法,熱情服務
現場環境監察工作是消滅汙染事故隱患、防止環境汙染事故發生的重要措施。尹煒同志擔任環境監察支隊副支隊長工作以來,始終把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確保環境安全作為自己的工作目標。多年來,他嚴格依法行政,強化監督管理,加大對企業的日常檢查和查處力度,杜絕汙染事故的發生。在檢查中,嚴格要求企業,對任何一個違法排汙企業絕不留情面,通過調查取證、固定證據,依照法律法規對案件做出處罰。
尹煒同志在監管的同時,深入企業生產工段,利用環境監察工作多行業接觸的優勢,綜合各行業汙染治理技術,積極研究、指導企業的汙染治理工作。他帶領焦化、電廠等行業企業外出考察氮氧化物治理技術,提出移動收塵加站式除塵的方案解決電爐冶煉行業煙塵收集率低的技術難題,提出多個重點行業企業治理方案。每當遇到企業排放超標情況,他都會關注企業超標排放原因,判斷是主觀原因造成還是客觀原因造成。通過檢查大量企業,他掌握了各種環保設施正常運行狀態下指標和控制參數,對於企業存在的環境問題,不僅能準確判斷問題的性質和原因,也能為企業提供合理性建議,幫助企業做到達標排放。他認真學習環保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把黨和國家的環保政策和新的標準要求,吃透吃準並宣傳到監管對象,做到既監管企業,又服務企業,得到了許多企業的好評。同時對本單位剛參加工作的環境監察人員進行傳、幫、帶,使他們能夠快速的熟練環境監察業務,有效的提高了我市環境監察工作整體水平。
三、先進個人參評指標情況
(一)「環境執法案件質量」指標:
推選評審行政處罰案卷:山西新星冶煉集團有限公司違法排汙案(編號:呂環罰字〔2017〕004號)、呂梁環城高速公路建設管理處環境違法案(編號:呂環罰字〔2017〕006號)。
(二)「參與辦理違法案件數量」指標:
尹煒同志在2017年大練兵期間作為主要執法人員,共參與查處違法案件9起,罰款93萬元,典型案例2件,移送公安1人,行政拘留1人。具體如下:孝義金巖電力煤化工有限公司違法排汙案(編號:呂環罰字〔2017〕002號)、金桃園煤焦化集團有限公司違法排汙案(編號:呂環罰字〔2017〕003號)、山西新星冶煉集團有限公司違法排汙案(編號:呂環罰字〔2017〕004號)、呂梁環城高速公路建設管理處環境違法案(編號:呂環罰字〔2017〕006號)、山西金桃園能源有限公司違法排汙案(編號:呂環罰字〔2017〕007號)、山西城財焦化集團有限公司違法排汙案(編號:呂環罰字〔2017〕008號)、山西東義晉茂煤化工有限公司違法排汙案(編號:呂環罰字〔2017〕009號)、文水縣馬西王志元土煉硫磺點違法排汙案(編號:行罰決字〔2017〕第000230號)、石樓縣杜三平二硫化碳廠違法排汙案編號:呂環拘移〔2017〕002號)。
(三)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強化督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
尹煒同志在圓滿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時,大膽思維,開拓創新,勇於承擔挑戰性超常規工作。從事環保工作20年來,經受了多次特殊時期環境監察工作的考驗。2017年4月7日至28日,該同志擔任組長,帶領我市8名執法人員組成第十督查組,對河北省邯鄲市進行第一輪大氣汙染強化督查工作。在尹煒同志的帶領下,8名同志督查工作中恪盡職守,勤勉敬業,準確把握邯鄲市行業分布特點,查處了一批存在的環境問題,督查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績,尹煒同志獲得了環保部的點名通報表揚(環辦環監函[2017]675號),在28個督查組中排名第二。
(四)典型案件辦理過程
1、案卷名稱:
文水縣馬西王志元土煉硫磺點違法排汙案。
2、案件辦理情況簡介
2017年8月9日根據群眾舉報,尹煒同志帶隊在呂梁市文水縣馬西鄉馬西村發現王志元土煉硫磺點正在違法生產。該土煉硫磺點利用硫餅、硫膏為原料,煤為燃料,生產土硫磺。現場檢查時,該土煉硫磺點屬淘汰落後工藝,未建設汙染防治設施,通過私設排汙口,不經過法定排汙口將大氣汙染物以逃避監管的方式直接排放,汙染十分嚴重。尹煒等同志當場製作了現場檢查(勘察)筆錄、詢問筆錄,並拍照取證。同時由文水縣環保局當場對該土煉硫磺點進行了取締。因該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款之規定,「不正常運行防治汙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汙染物的」。該案違法性質嚴重,尹煒同志當即將檢查情況匯報了市局主要領導,市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履行相關移送手續,當日業主王志元被文水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通過對一批典型案件的查處,逐步形成了全市打擊環境汙染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震懾了環境汙染違法業主,有效地改善了我市環境質量,得到了人民群眾的廣泛支持,環境執法大練兵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十年執著為環保
(孝義市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王萬悅主要事跡)
王萬悅,男,漢族,1975年7月生,山西省呂梁市孝義市兌鎮鎮后庄村人,中國共產黨員,大專學歷,1993年10月參加工作,從事環保工作至今。歷任孝義市兌鎮、振興、駐市企業環境監察中隊中隊長職務,2017年7月至今任孝義市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
二十多年來,王萬悅同志始終愛崗敬業、踏踏實實、刻苦鑽研、真抓實幹。政治過硬,精通環保業務,辦事堅持原則,講究效率,求新務實。多年來均能出色地完成各級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擔任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以來,他勤政廉政,踏實工作,帶領分管環境監察中隊執法人員,認真覆行環境監察職能,堅持「規範執法」與「嚴格執法」並重,堅決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為持續改善轄區環境質量作出了突出貢獻。
一、勤奮學習,積極提高綜合業務素質
環保事業是一項極具挑戰性的事業,王萬悅同志充分認識到,要想搞好工作,只有熱情是不夠的,愛崗敬業,也是需要實力的。只有具備了足夠的能力,才能迎接工作中任何困難的挑戰,才能盡力把各項工作做得更好。說千道萬,能力素質是關鍵。作為環保工作者,只有在提高自身能力素質上下功夫,才能適應新時期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才能使環境保護工作水平與又好又快的經濟發展相適應。在日常工作和學習中,他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堅定了正確的政治方向和立場。自從事環保工作以來,為適應新時期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他積極鑽研並帶動大家學習環保業務,在繁忙的工作之餘,見縫插針,抓緊一切時間對環保相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進行了系統的鑽研、潛心的學習。探索研究環境監察機制和辦法,創新工作思路,積極了解中央環境保護工作最新動態,堅持學中幹、幹中學,全面掌握了環境監察知識,精通了環保業務,做到學以致用,理論聯繫實踐,從而練就了一身過硬的本領,增強了適應新形勢和駕馭工作局面的能力。在搞好自身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的同時,充分利用工作實踐和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機會,積極帶領大家一起學習環保業務,探討環境監察執法方法,從而促進了我市環境監察大隊整體業務水平和技能的提高,為高標準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從加入環保這個大家庭的那一刻起,王萬悅同志就時刻把自己的前進與發展與環保事業的興衰緊密地聯繫在一起。他一直認為,作為環保的一個分子,只有全大隊上下團結一心,環保事業才能得到快速發展;只有環保事業得到發展,自己才能得以全面的進步與提高。愛崗敬業精神受到單位職工一致好評。多年來,經常加班加點,佔用休息時間對多家企業、礦山實行監管,毫無怨言,深受單位全體職工及企業的一致讚揚。2013年榮獲呂梁市「環境監察先進個人」,2014年帶領的孝義市駐市企業環境監察中隊榮獲「呂梁市環境監察先進集體」、所在中隊連續被孝義市環保局評為「先進集體」。
二、恪盡職守,紮實做好各項工作
環保工作直接關係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為了孝義的環保事業,為了孝義的碧水藍天,王萬悅同志嘔心瀝血、盡職盡責。一方面注重在執法中服務,在服務中執法,有與破壞環境、汙染環境的企業據理力爭的銳氣,更有給企業家灌輸環保理念、介紹先進環保工藝的和氣。另一方面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帶領中隊積極開展各項環保專項行動,積極協調柳灣煤礦相關領導,促成該公司同意協助收集處理廢棄礦排出的廢水,投資91萬元解決了歷史遺留難題,保障了兌鎮河水的環境安全。王萬悅同志在工作中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對所管轄區內一些處理難度大、短時間無法徹底解決的信訪案件,他耐心做好解釋說服工作,主動調解信訪人、媒體人和企業之間的矛盾糾紛,取得信訪人諒解的同時,積極把有關情況向上級部門反映,尋求合力解決問題的辦法。本著為群眾排憂解難的宗旨,他在處理信訪案件中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每起案件的查處,他都親自安排部署,經常深夜、凌晨頂風冒雨帶頭分組查找汙染源頭。哪裡有問題,哪裡有矛盾,他就會出現在哪裡,耐心的為問題企業講形勢、講法律、講政策,許多效益較差、資金緊張的企業也相繼開始落實有關環保要求。他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敢於執法的工作作風,善於執法的工作能力,得到了群眾和上級領導的一致好評。
三、自我加壓,勇創一流工作業績
對於各項工作王萬悅同志總是精心籌劃,全身心投入。面對紛繁的工作,他並沒有把它們看成是一種負擔,而是看做一個展現和運用自己所知所學的舞臺,看作是自己能力的「試金石」。由於事多人少,監察管理對象所涉及的面廣而散、多而繁,工作量大,為及時、保質保量地完成每項工作,王萬悅同志總是帶領一線環境監察人員加班加點,不計得失,將休息日變為工作日,全身心地撲在工作上。對於各級領導交辦的工作,在確保不誤時、不誤事的前提下,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對每個細節都做到了一絲不苟,確保每項工作任務完成的高質量、高標準。面對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務和環境監察壓力,他深感自己肩上的擔子沉重,責任重大。在他的眼中,早已沒有工作日和休息天的界限。針對新時期汙染突發事件和群眾投訴不斷增多的現象,他總是身先士卒,及時趕赴事發第一線,進行調查處理。2017年5月2日,王萬悅帶領駐市環境監察中隊執法人員前往山西汾西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柳灣煤礦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傾倒矸石未按環評要求分層碾壓,未及時黃土覆蓋,存在刺激性氣味,局部存在冒氣現象。針對存在的問題,王萬悅同志要求執法人員立即固定證據,同時製作現場檢查筆錄和調查詢問筆錄,最後將相關證據材料移送至環境監察執法室進行立案,同日孝義市環境保護局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孝環罰告字〔2017〕028號),因該公司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按環評規範要求加快矸石山治理。5月10日,孝義市環境保護局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孝環罰字〔2017〕028號),並處罰款10萬元。6月20 日該公司將罰款繳至了指定銀行和帳號。另外,他組織參與調查處理的孝義市紅順煤業有限公司違法排汙案執法案卷,在環保部環境監察局主辦的2017年第十三期全國環境監察幹部崗位培訓班案例展評教學環節中,榮獲優秀案例一等獎。
緊密的時間點訴說著他的快查快處快辦的工作風格,正是這種風格引領著大家持續攻堅克難,提升工作效能。工作中,他總反覆強調,一個好的法律不能成為「紙老虎」,新的法律法規更需要我們執行和落實,我們要讓它成為一個有鋼牙利齒的「利器」,要讓企業懂得守法不是高要求,是底線,要把過去環保執法「偏松、偏軟」的狀況徹底改變過來,讓嚴格執法成為常態,讓自覺守法成為常態,敢於動真碰硬,形成高壓態勢。
四、公正廉潔,從不利用職權謀取個人私利
王萬悅同志在生活中,始終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影響身邊人員。作為大隊環境監察工作的領導幹部,他始終用環境監察人員「六不準」制度要求自己,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按原則辦事,公道辦事。「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是他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工作中他慎權、慎獨、慎微,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自覺的把自已置於組織和群眾的監督之下,守好公與私的界線,堅持以公為先、以公為重,正確行使手中權利,杜絕不廉潔現象,他公道辦事,胸懷坦蕩,吃苦在前,為集體事業盡職盡責的為人和作風,深得同志們的敬佩,以自己廉潔從政的高尚品德在領導幹部中樹立起一個模範形象。在他本人廉潔從政的同時,每周周例會必講廉潔自律,教育引導全體人員做到思想上保持清醒、政治上保持堅定、作風上保持務實,並通過「責任網格化、檢查格式化、管理痕跡化、監督信息化」的四化建設理念,把環境執法人員的行為規範在履職盡責上。
王萬悅同志之所以總是將改善環境質量和維護群眾環境權益的要求放在心上,矢志不渝地為建設生態宜居的民生幸福型城市真誠奉獻,並取得突出成績,這不僅來自於他解決複雜問題的領導才能,還來自於他對環保事業的由衷熱愛,這也必將激勵他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出力獻策,為環保事業的快速發展做出更多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