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環境執法大練兵活動
內蒙古自治區候選人個人簡介和事跡材料
--內蒙古自治區環境監察局 趙奇
趙奇,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國共產黨黨員。2008年2月考錄到內蒙古自治區環境監察總隊工作,歷任監察科科員、副主任科員、副科長,現任內蒙古自治區環境監察局監察科副科長。主要負責自治區內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工作,依法對環境治理項目、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等工作進行督查巡查,參與自然生態保護、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檢查,自治區級環境保護督查和環境行政執法稽查工作,參加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糾紛)調查處理,重、特大突發環境汙染事故應急處理及跨省、區環境汙染事故進行調查取證等工作。
他在環保監察一線執法崗位上,一幹就是近10年的時間。雖然深知從事環境現場執法和應急工作任務重、壓力大、困難多,但他始終本著忠誠敬業、勤政為民、公正執法的堅定信念,執著追求著自己鍾愛的環境保護事業,體現了一個普通黨員對黨、對國家、對人民無限忠誠的堅強黨性和高尚情操,也體現了新時代青年知識分子崇高的精神風貌。他憑著高度的思想覺悟和過硬的業務本領,已經成為環境監察系統中的業務骨幹,被環境保護部選入全國環境監察師資庫,被自治區環境保護廳評為全區環境監察執法工作先進個人。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優異,多次在公務員年度考核中獲得優秀等次,得到單位領導的好評,是單位80後職工中的先進代表。
一、勤學善思,素質過硬
趙奇同志十分重視黨性修養和業務學習,時常讀書看報,虔心學習黨的各項章程和新的要求,關心國家大政方針和環保動態,紮實參加黨的教育活動,堅定政治信念,始終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觀點,堅持群眾利益無小事,堅持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把群眾滿意作為檢驗工作的第一標準,以最嚴格的黨員標準要求自己。雖然他是環境工程學科班出身,但他始終不驕不躁,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從汙染物治理設施防治方法到運行技術,從環保法律法規使用到環境事故風險防範技巧,從環境影響評價分析方法到環境監察技術,凡是對工作有用的知識他都主動學習並嘗試探索創新環境執法模式。此外,他還學以致用,積極參與自治區重點行業環境監察技術手冊編寫工作、構建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環保日常監管領域「雙隨機」抽取系統等創新工作,作為業務骨幹定期對基層環境監察執法人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在普通的崗位上,做到了「立足本職,建崗立業」,為黨和人民的事業貢獻出自己的智慧、青春和熱血。
二、恪盡職守,愛崗敬業
環保問題現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和民生問題,面對嚴峻的執法環境形勢和老百姓的環境訴求,趙奇同志從不畏難,即使工作壓力再大,也不推諉,因為他明白自己肩負著「保障群眾環境權益和優化經濟發展」兩項環境執法人員的使命。
他雖然是名普通的執法人員,但盤點他幹過的活很多,而且都能圓滿完成任務。他組織開展整治違法排汙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這一「品牌」行動現已成為了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一把利劍;創造性的開展環境行政執法後督查工作,通過對違法案件的「回頭看」,推動了一批重大環境違法案件依法嚴格辦理;對鋼鐵、稀土、澱粉、檸檬酸、平板玻璃等行業開展環保分析調研,為推動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了可行性建議;曾為數十家企業進行融資前環保核查,幫助企業積極進行環保整改、順利上市融資;開展涉重金屬汙染排放企業、「兩高一資」企業、飲用水水源地、醫藥製造企業等專項環保執法檢查,有效地打擊了特徵汙染物排放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開展減排環境監察工作,為管理部門核定主要汙染物減排量提供了支撐材料,推動了汙染企業整改進度和減排目標的完成;在29屆北京奧運會、60周年國慶、2014年APEC峰會、抗戰勝利70周年暨世界反法西斯勝利閱兵、每年全國「兩會」以及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等重大國事活動空氣品質保障工作中付出了艱辛的勞動,參加了三聚氰胺事件不合格奶製品處置、落實「國十條」大氣汙染防範巡查等多項重大工作任務,保護了一方百姓的環境權益,也為單位爭得了榮譽。近10年的環境執法工作中,他編寫各類調查報告有數百份,件件調查內容清晰,問題分析準確,處理建議可行,積累了豐富的業務理論知識。同時,他更多地為參與環境執法教學活動,通過在全國、自治區環境執法培訓班上授課,為基層培養出了一大批環境監察執法能手。
雖然趙奇同志面對環境違法企業是個黑臉漢,但當企業遇到環保難題時卻會熱心服務。他工作經驗比較豐富,對於每一個檢查企業,如果發現企業遇到了環保難題,便會主動與其業主溝通,出主意想辦法,解決企業實際難題,幫助企業完善環保管理機制,優化治汙工藝,預防環境違法行為發生。他的電話號碼對基層執法人員和企業環保負責人完全公開,非常願意幫助他人解疑答惑,從來不怕電話成為諮詢熱線。
三、顧全大局,甘於奉獻
由於環境執法和應急崗位的特殊性,趙奇同志幾乎每年有一半的時間都在出差,每年出差裡程超過10萬公裡,加班加點司空見慣,緊急行動和長期出差更是習以為常,而他最熟悉的執法現場就是汙水橫流、惡臭撲鼻、煙塵蔽日的環境。特別是在調查環境違法案件時,一般去的都是最髒最差的地方,有時為了觀察現場或取證,需要爬上幾十米高的煙囪,鑽下燻臭溼滑的深井,工作的衣服、鞋子經常滿是異味;有時為了防止企業躲避檢查破壞證據,還需夜間突擊檢查或翻牆取證,危險重重;有時應急值班,夜間一個緊急電話就得爬起來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對家人照顧不夠,但他無怨無悔,憑著一顆為民之心,一份對環保事業的熱愛,身擔責任,義無反顧。在調查託克託縣工業園區環保問題時,他為了詳細掌握園區企業排水情況和排汙規律,先後兩次蹲點駐廠,連續2個多星期進行現場摸排,採用突擊抽查或不定時夜查等方法,摸清了託克託縣工業園區環境問題結症和汙水排放底數,為環保廳領導拿出整治方案提供了堅實的調查數據和可行的建議。2017年9月,他通過與地方環保部門聯合執法,發現內蒙古達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水汙染物超標排放和違反危險廢物管理制度案件,用法律利劍保衛了內蒙古的綠水青山。這樣的監察執法的故事還有很多,但為了工作,他有時只能放下小家,顧大家。這些年來,雖然擔子重、壓力大,但他從沒有懈怠,從沒有降低過工作要求和標準,以實際行動展示一名優秀共產黨員應具備的思想覺悟和優秀品格。
四、聽黨指揮、能打勝仗
今年是實現「京60」目標的最後一年,也是攻堅克難的一年。自治區環境保護廳認真落實國務院《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和環境保護部《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方案》要求,把黨交給的重大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選派趙奇同志作為第15輪次15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組長代表內蒙古自治區赴山東省濟南市完成國家交給的重要任務。趙奇同志率領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烏海市等其它7名同事,認真學習黨的十九大報告,成立臨時黨小組,充分發揮黨員帶頭先鋒作用;採取無人機偵查、名單外企業突擊檢查等多種方式進行檢查;召開分析會議,及時研判並調整檢查方案;在2017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期間共檢查481個點位,新發現環境問題149條,較為圓滿地完成了工作任務。同時,他還在強化督查期間,通過實際帶領、教學,提高了同志們的環境監察執法業務能力,幫助濟南市環保局同事分析問題原因,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要求對新發現的問題立行立改,預防汙染行業轉移和死灰復燃,受到了當地環保部門同志的好評。
包頭市環境執法「大練兵」活動
個人簡介和事跡材料
一、個人基本情況
王亞軍,男,漢族,中共黨員,1972年生,1992年入黨,1993年參加工作,現任包頭市昆區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從事環保工作28年,從一名普通職員逐步成長為一名黨性修養深、理論水平高、專業素質強、創新意識優的包頭市昆區環境監察大隊班子成員。始終堅守在基層一線崗位,以負責的工作態度,嫻熟的業務技能,從容面對一次次困難與挑戰,該同志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對待工作認真負責,踏實勤奮,事業心和責任心強,體現出一名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二、2017年環境執法大練兵情況
2017年1月-10月由王亞軍同志主辦的環境違法案件共計為59件,處罰金額累計達423.03萬元。其所立案查處的環境違法行為種類豐富,具體如下:涉及汙染物超標排放案33件、粉塵無組織排放案11件,堆場料場揚塵汙染案11件,在線監控設備未安裝案2件,建設項目未批先建案1起,危廢貯存未設置標識案1件。
王亞軍同志在嚴厲打擊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的同時,更加重視對已經立案查處的環境違法行為的後督察工作,針對下達的59件行政處罰案件,通過後督察已經落實整改的有57件,剩餘2件正在整改中。在加大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查處力度的同時,王亞軍同志也積極宣傳、引導企業重視環保改善工作、使得其管轄的企業加大對環保治理項目的投入,從2015年至2017年其所分管的重點企業累計投入約23億元用於23個重點環保治理項目中。積極的努力和踏實的工作換來了昆區空氣品質的明顯改善,據包頭市昆區分局統計數據顯示截至目前為止2017年昆區良好天數比全市多13天。
強將手下無弱兵,2017年5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工作抽調人員中就有他分管的中隊的隊員尹文沛參與其中,整個督察過程,表現突出,很好的完成了環境督察工作,在當期環境督察中名列前茅。
三、參評典型案例說明
本次王亞軍同志參評案件共兩卷,均為一般行政處罰。其中「內蒙古包鋼鋼聯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廠涉嫌違法排放汙染物案」(昆環罰〔2017〕075號),2017年5月4日王亞軍同志帶隊對內蒙古包鋼鋼聯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廠進行現場檢查時,通過查看9號焦爐在線監控系統歷史數據發現2017年4月30日9號焦爐排放二氧化硫日平均濃度值為54mg/m3(標準值為50 mg/m3),二氧化硫存在超標排放的違法行為,他立即聯繫包頭市昆區環境保護局在線監控中心,確認9號焦爐在線監控設備已經通過數據有效性審核,並取得相關證明並且當即要求企業三方運維人員現場列印了9號焦爐2017年4月30日《煙氣排放連續監測小時平均值日報表》和2017年4月《煙氣排放連續監測日平均值月報表》,企業運維人員和企業負責人現場籤字確認;同時現場開始製作《現場檢查(勘察)筆錄》和《調查詢問筆錄》,他詳細的向企業負責人詢問超標排放的原因,整個詢問過程邏輯清晰,法律條文明確,最終將事件原因調查清楚,使得證據確鑿。他還對製作的監察筆錄等文書全面規範性進行了把關。在整個案件中,王亞軍同志從對環境違法行為的發現,到現場的指揮布控,以及法律法規的熟練運用均體現出了作為一名優秀環境監察人員應具備的素質。最終該案件經昆區環保局集體討論決定後下達了《包頭市環境保護局昆區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17〕075號,責令該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罰款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目前案件正在執行中。
四、個人先進事跡
1.注重學習,強化本領。環境執法監督工作作為履行環境管理職責最基礎、最基本的支撐力量,作為全面提升環境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和有效手段,是環保部門的立足之本。自參加工作起,王亞軍同志就特別注重理論知識和業務知識學習。他清醒地認識到:作為一名環境監察工作者,不僅要具備熟悉法律知識、專業知識、政策法規的素質,而且要善於利用法律這把"刀",秉公執法,依法行政。能積極參加政治學習,關心國家大事,擁護以胡錦濤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正確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遵守勞動紀律;教育目的明確,態度端正,鑽研業務,勤奮刻苦。在近年來開展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等教育活動中,他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不斷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和思想覺悟,樹立了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為幹好本職工作提供了思想動力。他每天堅持《環境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重要章節熟記於心。他把學習作為掌握知識,增強本領,做好工作的重要手段;作為增強黨性,加強修養,陶冶情操的重要途徑;作為一種政治責任,一種精神追求,一種思想境界;作為環境衛士的立身之本。王亞軍同志堅持向領導學、向同事學、向書本學、在實踐中學。通過學習,武裝思想,提高了執法能力、協調能力、辦事能力,保質保量地完成了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2.愛崗敬業,情系工作恪盡職守顧大局。該同志自工作以來做過監測站監測人員、局機關職員、擔任過科室領導,他都堅持一個原則,即認真負責,踏實苦幹。對待群眾,耐心熱情,對待工作,一絲不苟,對待問題,積極應對,對待難點,從不迴避,從而使自己的工作多次贏得上級的表彰,取得領導的信任,得到同志們的讚許。
3.盡心盡力,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作為副大隊長,在工作中他嚴格自律,率先垂範,處處從科室整體利益出發,各項工作想在前、幹在前、走在前。並對科室人員進行了合理的分工,制訂各崗位工作責任制,建立起職責清晰、分工明確、操作性強的工作流程。使同志們辦事有章可循、有據可查,並做到分工不分家,平時各司其職,忙時齊心協力,從而確保了科室的團結,提高了科室全體成員的凝聚力和戰鬥力,促進了各項工作的健康、和諧、有序發展。
4.依法行政,廉潔奉公。王亞軍同志堅持以新時期黨員和幹部標準嚴格要求、時刻警示自己,堅持依法行政、廉潔奉公,以身作則,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帶動和影響著全省環境執法人員不斷提高防腐拒變能力,他多次拒收企業提出對違法行為減輕或免於處罰的通融禮品、禮金,維護了環境執法人員的形象。不斷加強廉政教育,堅持常敲警鐘防違紀。無論科室工作,或是現場踏勘,無論是驗收,還是項目審批,都要求科室所有人員遵守環保系統"六項禁令",牢記肩負的重託,嚴防違法違紀現象發生。在王亞軍的影響下,部屬監察人員經受住了市場經濟的考驗,經受住了權利和利益的考驗,做到了自警自勵。
5.生活中作風踏實,待人真誠。該同志在生活中是一位熱情、開朗、樂觀向上,與周圍同事的關係融洽,並能積極主動的幫助他人,有堅定的團隊協作精神,待人真誠,與人為善,有較強的主人翁意識,一切以集體利益為重,以工作為先,不計較個人得失。在抓工作的同時,不斷總結經驗,經常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對新同事遇到的工作難題,經常進行面對面的傳經驗、教方法、壓擔子,引導他們把工作崗位作為學習的課堂,在工作中挑大梁並號召全體人員積極為環保事業建設出謀劃策,受到黨員和群眾的積極擁護。
包頭市環境執法「大練兵」活動
先進個人簡介和事跡材料
一、個人基本情況
王志剛,男,38歲,中共黨員,現任包頭市昆區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2000年參加工作以來,一直在基層一線從事環境監察工作,先後於2004年3月任命為中隊長、2010年任命為副大隊長,至今從事環境保護工作18年。在工作期間他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理念,身體力行地實踐科學發展觀,以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意識,身先士卒,在汙染防治、環境監察崗位上拼搏奮進,為全市環境監察工作實現跨越式發展、環境監察能力建設水平顯著提升做出了應有的貢獻。曾連續三年獲得包頭市環境保護局先進工作者稱號並獲得三等功一次,2014年包頭市環境監察能力大比武獲得三等獎。
二、2017年環境執法大練兵情況
2017我參加了新《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新《環境保護法》的學習,通過不斷的自我提高,截至目前處理環境案件總數為22件,案件類型包括違反「環保三同時」制度、未批先建、露天堆存物料、不正常運行環保設施等典型的環境違法案件,行政處罰金額102.6萬元。
尤其我今年主抓國家級和內蒙古自治區級的大青山、梅力更自然保護區的生態保護工作,我上任以來,配合當地政府的要求拆除、清理保護區內的小砂石廠、小選廠共計30餘家,根據昆都侖區大青山沿線環境治理方案力爭在2020年前恢復大青山植被,加強管理,防止小砂石廠、小選廠死灰復燃。並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守生態安全底線,為建設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做出努力。
一、勤政為民。作為一名黨員,一名環境執法人員,就要不怕辛苦,把群眾的利益放到第一位,切實解決百姓的實際問題。在工作期間嚴格按照「違法排汙必究、環境執法必嚴」的遵旨開展日常環保執法工作,並堅持以人為本,為百姓做實事、做好事。在十七年的環保工作中,累計處理環境信訪案件達上千件,獲得信訪反應人的一致好評。
二、身先士卒。作為分管專項行動的副大隊長,我每年組織開展"昆區違法排汙企業整治"環保專項行動。每次行動都積極參加,身先士卒,敢於亮劍,破難攻堅。針對各類企業長期超標排汙屢禁不止、環境汙染的問題,以長期不達標的多家國控源企業和小型違法企業為突破口,續幾年帶隊頂風冒雪開展環保專項整治活動,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嚴重汙染環境的小企業,開展了以查處小冶煉、水泥、化工等企業環境違法問題為主要內容的專項整治;相繼開展了飲用水源保護區專項檢查等行動。有力地督促重點汙染源企業認真落實整改措施,震懾了不法排汙企業,形成了一種對違法超標企業的高壓態勢。在開展環境執法監察工作和環保專項治理行動過程中,我帶領市環境監察大隊的同志們堅持"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的原則,發揚敢於碰硬嚴格執法的精神,推動難點問題有效解決,對違法排汙企業依法進行嚴厲處罰。
三、廉潔自律,以身作則。我作為基層環境監察工作負責人,始終結合"環保系統六項禁令"和環境監察人員"六不準"制度,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按原則辦事,公道辦事。工作中慎權、慎微、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自覺地把自已置於組織和群眾的監督之下,守好公與私的界線,堅持以公為先、以公為重,正確行使手中權利,杜絕不廉潔現象,他公道辦事,胸懷坦蕩,吃苦在前,為集體事業盡職盡責的為人和作風,深得同志們的敬佩,以自己廉潔從政的高尚品德在幹部職工中樹立起一個模範形象。多年來,我帶領的環境監察隊伍未發現一例不廉潔的人和事。
多年來投身於環保事業,使我深深懂得:共產黨的幹部,無論職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公僕,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老百姓辦實事,這就是自己應盡的義務。
環境執法大練兵個人先事跡材料
包頭市九原區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 張雪梅
2013年在擔任包頭市九原區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以來,恪守職業道德,工作認真,吃苦耐勞,組織紀律性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及過硬的業務技能。在自己平凡的崗位上兢兢業業,刻苦鑽研,精益求精,帶領九原區環境監察大隊攻堅克難,圓滿完成各項工作目標,受到市環保局及區政府一致好評。在2016年環保部開展的環境執法大練兵中九原區環境監察大隊獲得全國縣級單位先進集體。2017年在她主動兼任了重點中隊中隊長,重點企業其工藝繁雜、專業性強,在監管過程中在專業技術方面存在很大的局限性,針對該情況,她報經分局領導研究決定,聘請了一名對冶金、化工、電力等行業特別精通的環保專工,配合執法,取得顯著成效。現將她工作情況做如下介紹:
一、率先成立環保公安中隊,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為切實落實新《環保法》及配套四個管理辦法,全力整治環境汙染問題,徹底解決行政執法遭遇的調查難、取證難,執法效果不理想等行政執法尷尬局面,經九原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於2014年10月成立環保公安中隊,人員由九原公安分局2名正式幹警及8名協警組成,公安中隊成立以來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33件,行政拘留32人,移送公安涉嫌環境犯罪案件1件,刑事拘留1人,公安中隊的成立有力的打擊和震懾了環境違法行為,極大的改善了以往環境執法難的局面。
二、按照清理「規範一批、取締一批、送法院強制執行一批」的思路,認真履行環境監察職能
環境執法工作是環境監察大隊最本質、最核心的一項職責,環境執法的成效也與群眾的環境權益能否得到切實維護息息相關。她在擔任大隊長期間按照「規範一批、取締一批、送法院強制執行一批」的監管思路,採取「零容忍」,加大執法力度,保持對違法企業嚴管高壓態勢。
一是突出重點,環保「利劍」專項行動效果顯著。2017年按照 「環保利劍」專項行動要求,強化了對汙染環境違法行為打擊力度,緊緊抓住熱點難點,緊盯重點行業、重點對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真正做到「零容忍」。對轄區的料場、堆場、水泥、石灰及施工道路揚塵、固廢貯存等單位及發現其他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進行了全面檢查。先後對19家違法堆存物料場進行清理,拆除轄區2家非法生產稀土企業,對1家非法木炭加工廠依法取締。截止今年10月份已完成行政處罰86件;完成行政處罰罰款185萬元;完成適用新《環保法》及配套四個辦法重大案件21件,其中移送公安17件,行政拘留17人;聯合各地區、部門取締違法企業140餘家。
二是開展藍天行動。為進一步強化機動車汙染防治,推動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工作,按照市環保局相關要求,聯合九原交警大隊在轄區內全面開展黃標車及高汙染機動車的路查工作,共檢查車輛389臺次,查處違法上路黃標車3輛。
三是多部門聯合執法,鞏固清理取締成果。2017年,在2014-2016年關停取締違法企業368家基礎上,繼續強化打擊力度,聯合全區各蘇木鎮、各部門深入開展「散、亂、汙」企業清理取締工作,重拳出擊著力改善轄區環境質量。同時強化與公安、法院等執法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對拒不履行環保行政命令、行政處罰決定的單位和個人,移送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三、全力維護群眾權益,環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為確保區域環境安全,近年來,她帶領監察大隊積極開展了各項環境專項整治行動,以開展整治違法排汙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為重點,認真做好環境安全生產大檢查、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危險化學品環境隱患排查、飲用水源地環境安全隱患檢查、工業園區各企業「三同時」檢查、冬季大汽汙染防治等環保專項行動,對檢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解決處理,消除各類汙染隱患,確保了轄區內近年來從未發生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件。
一是開展了環境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及「環境問題集中排查」、「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專項整治」等的專項行動,重點對稀土、冶金、化工等存在環境安全隱患和生產、使用、貯存、轉運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進行了排查,消除各類汙染隱患,確保轄區內不發生重大、特大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在排查期間出動執法人員400多人次,檢查涉及隱患的企業15家。
二是開展了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專項行動。2017年共檢查轄區內21家產生和經營危險廢物單位,其中包括9家4S店。對危廢的產生、貯存、轉移及處置情況進行檢查。通過檢查,危廢企業能夠按照要求認真進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合理儲存、處置危險廢物,沒有對環境造成汙染,但也存在個別企業危險廢物管理計劃不完善,危險廢物標識設立不明顯等問題,提出了整改要求,並完成了整改。
五、努力化解環境矛盾,維護全市社會安全穩定
主動及時公開汙染源監測、排汙費徵收、監察執法、行政處罰等環境監管信息,將排汙企業置於公眾監督之下,保障人民群眾的環境知情權、表達權、監督權和參與權。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觀念,堅持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按照信訪辦理首問負責、登記備案、現場勘驗、限期辦理、限期回復以及「12369」環保投訴熱線24小時值班制等制度,做到有訴必查,有查必果,投訴一起,妥善處理一起,對已辦結的信訪投訴案件進行回訪,切實維護群眾的合法環境權益。2014年以來,監察大隊共接到「12369」舉報案件411件,政協議案、領導包案、人大議案共18件,現已全部辦結。處理率100%,結案率100%。
六、重點案件辦理情況
做為大隊長,她能勇於擔當,2017年她兼任了重點中隊中隊長,全年參與辦理案件18件,現將李少雄(碳酸稀土加工廠)涉嫌行政拘留典型案件。辦理情況做簡要介紹:2017年6月12日在巡查中發現一處廢棄的院落外牆外,有車輪碾壓的痕跡,於是她帶領執法人員順著車輪痕跡尋找到一處比較隱蔽院落,進院後發現一家小型加工廠,疑似稀土加工,並且在車間東側發現一處滲水井,她立即通知公安中隊執法人員對生產現場進行控制,並通知九原環境監測站監測人員對排放的生產廢水進行取樣,並及時送到包頭市環境監測站進行分析化驗,同時對該廠負責人及現場工人進行調查取證工作。
經查,李少雄(碳酸稀土加工廠)於2016年12月建成並投入生產,主要原料為稀土廢渣和高爐煉鐵渣,主要設備為攪拌罐4個、壓濾機2臺、立式燃煤鍋爐1臺。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車間東側的滲水井內。
2017年7月3日,包頭市環境監測站對滲水井內生產廢水出據了監測報告,根據監測報告表明,廢水中氨氮、化學需氧量、懸浮物三項汙染物超標。
李少雄(碳酸稀土加工廠)違法排放廢水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罰額度參照《包頭市環境保護局九原分局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我局對其下達了立即拆除廢水排放管道;罰款人民幣壹拾萬元整的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和《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第五條等有關規定,我局於2017年8月7日將此案件移送包頭市公安局九原區分局,包頭市公安局九原區分局於2017年9月9日對李少雄進行行政拘留。
總之,她作為一名環保工作人員,時時刻刻能夠按照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近年來,在現場執法、排汙費徵收、項目監管、生態保護等各項監察工作中均作出較大成績。
恪盡職守 銳意進取
當好基層環境監察工作排頭兵
—巴林左旗環境監察大隊監察員吳亞力先進事跡
吳亞力,男,1989年3月生人,蒙古族,2015年由巴林左旗公安局調入環保局後從事環境監察工作。2016年環境執法大練兵期間,被赤峰市環境保護局授予「先進個人」稱號,2017年行政執法單位法律知識競賽中,獲得旗縣級團體第一名,市級團體第三名,並獲得個人三等獎。
注重學習 業務嫻熟
吳亞力同志總是將學習放在突出位置,始終牢牢把握環保工作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在成為一線環境執法人員後,他個人在不斷提高自己對環保法律法規運用能力的同時,帶動全隊人員並通過開展「學法、懂法、執好法」、 「嚴肅工作紀律加強和改進工作作風」等活動,大興學習之風,進一步強化環境監察人員依法行政意識,提高環境執法人員綜合素質。作為曾經的公安幹警,他繼承了公安警察的優良傳統,並結合當前崗位的新要求,不斷進行歸納總結,做到學以致用。將公安系統的執法理念與思路,與環境執法的實踐工作進行有機結合,在實際的執法工作中將自己總結歸納得出的新思路與新想法積極與領導與同事進行溝通,通過大家的共同努力,不斷使監察大隊的執法工作程序更加規範化,文書製作更加標準化。在2016、2017年環保廳組織環境執法大練兵環境執法案卷評查工作中,吳亞力同志負責製作的案卷在全區成績均名列前茅。2017年6月吳亞力同志作為全市的環境執法業務骨幹,被抽調參加「2+26」京津冀強化督察,並取得了優異成績。2017年在他直接參與和監督檢查下,共處理環境違法違規問題23起,停產整治一家,查封3家,移交移送案件3起,行政拘留3人。
恪盡職守 履職盡責
在轄區內執法總能遇見「託關係」、「講人情」的現象,吳亞力同志始終堅持辦案過程中按規定需要迴避的堅決迴避,不是自己承辦的案件絕不過問,自己承辦的案件絕不徇私的原則,在環境監察執法過程中未辦過一件「人情案」,在領導、同事和群眾中獲得非常高的好評和口碑。
同時,吳亞力同志始終堅持和倡導以人為本,執法為民思想,工作中注重細心服務。在立案調查報告和集體討論時將環境違法當事人的主觀故意程度,作為自由材料的一項重要依據,並在實際的調查取證過程中非常注重主觀故意程度相關證據調取與證據的有效固化,做到了絕不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放過一個壞人。如對某水泥廠布袋除塵器未能正常運行的案件集體討論時,有人提出了「未能及時更換能否算主觀故意違法」的觀點時,吳亞力同志列舉了現場調查取證時調取並經當事人籤字確認的企業布袋運行管理規定、布袋除塵器運行維修更換記錄等證據,證實了企業該工段在運行狀態已明顯超過布袋的運行維護周期未進行維護,巡檢記錄裡也有明確的布袋破損記錄企業卻未進行及時更換。充分證明了企業的主觀故意違法,明顯符合不正常運行汙染防治設施情形中的「汙染物處理設施發生故障後,排汙單位不及時或者不按規程進行檢查和維修,致使處理設施不能正常發揮處理作用」的認定條件。
在環保專項行動中,吳亞力同志從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入手,配合其他環境監察大隊人員認真履行環境監察職責。特別是在「環境執法大練兵」活動中,他配合全隊工作人員,對轄區進行拉網式檢查,哪裡有困難,哪裡有危險,他就會出現在那裡,耐心的為被檢查企業講法律,講道理。2017年3月17日,吳亞力同志與其他環境執法人員對赤峰山金銀鉛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調閱該公司工藝煙氣脫硫在線監測設備歷史數據,數據顯示,該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工藝煙氣脫硫排放的二氧化硫及顆粒物排放濃度均不同程度超過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吳亞力同志憑藉紮實辦案經驗,利用所學法律法規,通過調閱《汙染源自動監測設備驗收表》、《汙染源自動監測設備比對監測》等手段,對該公司環評、生產工藝、汙染防止設施運行情況、在線監測設施運行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與其他執法人員取得了合法有效的現場調查取證材料,在大量嚴密的證據面前,該公司負責人承認由於熔煉車間工藝缺陷造成汙染物超標排放的違法事實。重大集體討論階段,吳亞力作為案件主辦人對案情進行闡述,並就其違法情節、危害程度等方面進行了詳細描述,提出該公司是由於工藝缺陷造成的超標排放行為,責令改正、限制生產等手段均不能改變超標排放行為,建議責令該公司熔煉系統實施停產整治,並處以罰款伍拾萬元整,與會人員一致認可吳亞力提出的處罰建議。2017年5月5日和5月26日,吳亞力又協同執法人員對該公司整改情況進行後督察和解除停產整治後的跟蹤檢查,證實該公司已檢修完畢,能夠做到汙染物達標排放。
敢於創新 銳意進取
吳亞力同志從事環境監察工作以來,積極探索城區環保工作新路子,在解決一些難點環境問題上取得突破,使轄區的各項環境管理工作得以順利有序地開展,取得了顯著成績。
在今年上半年開展清理整頓全旗煤場、碎石廠過程中,部分企業在實施查封以後,公然擅自撕毀封條,繼續生產,吳亞力同志仔細研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中的相關條款適用條件,充分運用《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排汙者阻礙執法、擅自損毀封條、變更查封狀態或者隱藏、轉移、變賣、啟用已查封的設施、設備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及時提請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並與公安局食藥環大隊及時溝通,將案件直接責任人移送行政拘留,並繼續對上述企業實施查封;還有部分違法企業物料未進行苫蓋,揚塵嚴重,在實施處罰以後,不以為意,以為交完罰款就沒事了,拒不整改,針對這種情況,吳亞力同志研究現用法律法規,建議使用2016年新修訂的《大氣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立案,對企業實施按日連續處罰。以上兩例行政處罰均為全市首例,拓寬了四個配套辦法適用範圍,有效遏制了違法排汙行為的繼續,嚴厲打擊了違法企業的囂張氣焰。
愛崗敬業 情系群眾
作為一名基層執法人員,他敢於擔當,經常不顧家人和朋友的不解和埋怨,廢寢忘食的奮鬥在環保工作第一線,將自己的大部分時間奉獻給環保事業,由於他負責信訪、現場執法、材料匯報等多方面工作,導致他連續幾年不曾休假,經常周末、法定假日、晚上加班加點工作。
巴林左旗城鎮周邊存在很多煤炭儲運場、碎石場,存在選址不合理,無汙染物防治設施,揚塵嚴重等問題,導致近兩年群眾信訪不斷,是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環境問題。為了解決這一歷史遺留問題,他與其他環境監察人員深入實地,走訪信訪戶,與群眾親切交談,真心交流,摸底排查出社會反響大、汙染嚴重的煤場、碎石場明細清單,向局領導建議提請旗政府下發了專項清理整頓工作方案,首先針對幾家汙染嚴重,社會反響大的企業予以嚴罰,該查封的查封,該移交的移交,該關停的關停,形成震懾,樹立典型,隨後又針對選址不合理的企業,進行政策引導並責令遷址重建。目前,已全面完成林東至鳳凰山工業園區303國道沿線以及敏感區附近、水源地周邊的儲煤場、碎石場的清理整頓工作,化解了矛盾糾紛,得到了群眾的普遍認可。
吳亞力同志之所以總是將環境狀況的改善、群眾對環境的要求放在心上,矢志不渝地為改善區域環境,真誠奉獻,並取得突出成績,這不僅來自於他解決複雜問題的突出才能,還來自於他對環保事業的由衷熱愛,這也必將激勵他為地方環保事業的發展做出更多更大貢獻。
勇於擔當 衝鋒在先
以優異成績和紮實作風樹立基層執法典範
——寧城縣環境監察大隊劉曉輝先進事跡
劉曉輝,男,漢族,1984年5月生於內蒙古赤峰市寧城縣,2007年7月畢業於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生物化工系環境保護與監測專業,並於同年到寧城縣環境保護局工作至今。2013年7月取得吉林建築大學環境工程專業本科學歷,現任寧城縣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曾於2016年11月份,被赤峰市環境保護局評為「全市環境執法先進個人」 稱號。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7月6日,參加了由環保部組織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 第六輪第2組的督查工作,並擔任被督查城市天津市督查組副組長。該同志自2008年參加環境監察工作以來,始終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理念,身體力行群眾路線,以高度的事業心和較強的責任感拼搏奮進,為全縣環境監察執法工作水平的整體提升作出了貢獻,尤其在在環境執法大練兵期間,發揮了突出作用。
一、愛崗敬業,注重學習
環境監察執法作為履行環境管理職能最基礎、最基本的支撐力量,作為全面提升環境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和有效手段,是環境保護工作的立足之本。因此,做好環境監察工作,是提升環境保護工作的基礎保障。劉曉輝同志自參加環境監察工作以來,就特別注重理論知識和業務知識學習。他自己清醒地認識到:作為一名環境監察工作者,不僅要具備熟悉法律知識、專業知識、政策法規的素質,而且要善於利用法律這把「刀」,秉公執法,依法行政。隨著新《環境保護法》、《大氣汙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頒布,面對全新的局面,他總是衝到最前,敢於碰硬,甘於奉獻,想辦法,出主意。對於群眾環境投訴舉報問題,他能走到群眾中去,了解群眾的訴求,做到件件有回覆,事事有回音,直到群眾滿意;在環境違法案件調查處理方面,他總能前往現場進行調查核實,在立案後研究各部法律、各項法條,並督促企業進行整改。
劉曉輝同志積極參加政治理論學習,關心國家大事,積極擁護黨的領導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遵守各項規章和紀律,認真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牢記習總書記「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不放鬆,不斷提高自身的理論水平和思想覺悟,樹立了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為做好本職工作提供了思想動力。2016—2017年,負責寧城縣環境保護局環境執法大練兵的調度、訓練和案件審核把關工作。在2016年環保大練兵取得較好成績基礎上,2017年再接再厲創佳績,指導執法人員在案件現場取證、條款適用、案卷整理以及案件跟蹤檢查方面執法效能又有新提升。
二、廉潔執法,任勞任怨
劉曉輝同志平時待人謙遜和藹,注重大局,從不計較個人得失,無論條件多麼艱苦、工作難度多麼大,都肯挑重擔,知難而上,且能取得較好成績。在他身邊的人經常聽到他的這麼一句話:「幹監察就要肯下辛苦,不怕吃苦。要多為群眾著想,要切實解決問題,否則就別幹」。多麼樸素真諦的話語,多麼誠懇負責的態度!是呀,他就是這麼做的。10年來,在複雜的執法環境和浮躁的社會環境中,他始終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視為責任和義務,對每一件環境舉報投訴、每一起環境違法行為慎重對待、嚴肅處理,不遺漏一起環境違法案件,始終保持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切實維護了我縣環境安全和群眾健康。劉曉輝同志始終以新時期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時刻警示自己,堅持依法行政、廉潔奉公、恪盡職守、多做貢獻,嚴格遵守環境監察「六項禁令」、「六不準」,用自己行動帶動和影響著身邊的人,不斷提高自身拒腐防變能力,從未接納禮金和饋贈,從未接受監管對象的宴請招待,切實維護了環境執法人員的形象。
三、衝鋒在先,敢於亮劍
2015年至今,他先後實施了,查封、限產、停產整治、移送公安行政拘留等環境行政處罰,為新環保法的實施在寧城縣開創了先河,成功辦理了近百起環保違法案件,直到違法者得到應有的處罰、環境違法問題得到徹底整改。劉曉輝同志牽頭負責環境執法大練兵活動以來,憑藉他多年積累的環境監察執法工作經驗,在全面領會國家環保部關於開展環境執法大練兵活動精神同時,切合實際地擬定了《寧城縣環境執法大練兵活動實施方案》,在環保局動員大會上通過,並認真組織實施。按照職責分工,劉曉輝同志負責我縣西片區環境監察執法工作,負責參評案卷赤峰市得豐焦化有限公司(移交公安)和寧城縣汙水處理工程建設管理處(超標處罰)案件的現場調查方案的制定、調查取證和處理工作。
四、典型案件辦理過程說明
2017年6月6日,寧城縣環保局接到網絡輿情舉報後,立即由劉曉輝、黃玉明和張英輝組成調查組,前往現場進行調查,發現赤峰市得豐焦化有限責任公司由於高壓氨水除塵設施發生故障後,未及時進行檢修,致使除塵設施不能正常發揮處理作用,出現冒黃煙、黑煙現象。劉曉輝同志憑藉多年機警敏銳、嚴肅認真的監察執法素養,現場研判該公司涉嫌以不正常運行防治汙染設施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大氣汙染物,符合《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六)項情形。劉曉輝及其他執法人員立即對該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調查詢問,在詢問中劉曉輝同志合理利監察執法工作經驗,迅速的攻破了該公司負責人的心理防線,該負責人對以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大氣汙染物的行為供認不諱。此案,劉曉輝同志突出表現在利用投訴舉報線索和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案件調查方案及合法有效的現場調查取證材料,在整個案件查處過程中做到了既要取得合法有效證據又要保持穩控工作,為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提供了有效線索。同時,也為我局2017年執行新《環保法》及移送適用行政拘留案件的辦理打下了一個良好的基礎。
截止目前,劉曉輝同志利用「環境監管領域雙隨機抽查系統」、環境投訴舉報線索和突擊檢查等手段,個人辦理案件19件,佔全縣環境執法大練兵案件總數的38%,其中由他辦理的實施環保法配套辦法案件5件,佔全縣環境執法大練兵案件總數的55%,表現突出,成績喜人。經局綜合考評,我們認為劉曉輝同志是環境監察執法隊伍中不可或缺的優秀人才,在環境監察隊伍中樹立了典範,為基層環境監察執法整體效能的提升做出了突出貢獻,特推薦劉曉輝同志為全國環境執法大練兵先進個人。
敖漢旗環境保護局陳思陽同志先進個人事跡材料
陳思陽,男,漢族,1990年4月出生,現任敖漢旗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2012年畢業於內蒙古工業大學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先後在內蒙古大唐呼倫貝爾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敖漢旗貝子府鎮人民政府任職,2014年6月調入敖漢旗環保局後一直從事環境監察工作。作為一名剛剛參加環境監察工作不久的新兵,陳思陽同志堅持虛心求教,精研業務,努力提升環境監察業務能力、水平,始終以飽滿的工作激情和忘我的工作態度,立足環境保護工作,始終牢記一名環保人的責任和義務,積極推動環保事業的發展,在實踐工作中提升自己的人生價值。該同志已被作為骨幹力量抽調參加2017年12月第十八輪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組;在2017年環保部環境執法大練兵活動中,陳思陽同志參評案卷在自治區評比中成績優異;該同志2016年獲得赤峰市環境執法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一、勤奮學習,增強業務本領
陳思陽同志自參加工作以來,一直將學習放在最突出的位置,面對環保工作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一直謙虛上進,積極主動向前輩同事請教,以強烈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將學習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作為自覺行為,不斷豐富積累新時期環保工作法律法規及知識,做到學有所獲、學有所思、學有所用,理論聯繫實際,既豐富了自身業務知識水平,又提升了駕馭工作的能力和綜合素質。自2016年環保部開展環境執法大練兵以來,陳思陽同志積極向其他盟市、旗縣區的前輩靠攏,努力學習前輩們的經驗、知識,使自己從一名環保「新兵」轉變成為用專業知識武裝起來的「精兵」。隨著《環境保護法》、《大氣汙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的修訂,面對全新的局面,他從最初跟隨經驗豐富的前輩學習檢查,到現今自己帶隊下鄉,始終衝到執法檢查的最前面,敢於碰硬,甘於奉獻,想辦法,出主意,先後成功參與處理了近六十起環保違法案件,直到違法者得到應有的處罰、環境違法問題得到整改才肯罷休。陳思陽利用自己在化工廠的工作經驗結合敖漢旗實際,按照在工廠學習工藝的模式,在企業現場一根管路一根管路的捋順,一個排汙點一個排汙點排查,確保企業沒有違法建設的排汙管路,確保企業出現違法排汙就將無處遁形。環保工作點多面廣,涉及到的工作複雜,陳思陽同志經常說「監察大隊,必須要會」,他說:因為環境監察人員不僅僅是「督察員」,還是「信息員」、「協調員」和「宣傳員」 ,幹好監察工作必須要把自己打造成「十字型」人才,他在研究自己本職業務時經常主動研究國土、安監、工商、住建、水利等與環保監管有職能交叉的其他行政機關的執法依據,確保出現此類問題能夠清楚自己監管職能,不越權執法。陳思陽同志多次作為業務骨幹抽調參加旗委旗政府組織的相關領域督查工作,並在督查期間為領導提供業務知識支撐。(2016年參加全旗安全生產大檢查督查組、2017年參加全旗生態環境保護突出問題整改督查組)
二、恪盡職守,依法盡職履責
陳思陽同志立足監察大隊日常工作,經常「五加二,白加黑」,牢固樹立「熱愛本職工作、勤奮工作、樂於奉獻、主動創新、務實爭先」的工作理念,並將工作理念貫穿執法工作中。監察工作是環保工作的「牛鼻子」、「刀把子」,如果這個「刀把子」甩不好,不但違法者得不到應有的懲處,執法者本身也不能做到盡責免責。為此,陳思陽同志堅持推行標準化執法,從嚴要求到嚴管理,使執法現場檢查更趨規範,參照其他地區的先進工作經驗,結合敖漢旗實際,全部使用規範的執法文書模板,為進一步規範化、程序化執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陳思陽同志堅持和倡導執法為民的思想,對於無視法律法規惡意違法排汙的企業,他總是認真履行環境監察職能,嚴格執法,不徇私情。2017年跟大隊的同志們堅持「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的原則,發揚了敢於碰硬執法精神,對企業存在違法違規問題,做出了公正的處罰。在局領導的大力支持下,2017年截至9月末共計下達行政處罰及配套辦法案件39件,同比2016年案件數增長19件,其中一年2起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在全市各旗縣區是首例。其中孟大勇非法傾倒危險廢物案中陳思陽同志與敖漢旗公安局食藥環大隊密切配合,積極溝通,聯合調查20餘天,使案件的證據更加完善。
2017年9月5日在對赤峰興寶絨毛製品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發現興寶公司雖已按照1989年7月的擴初設計審批意見排放水汙染物,但是企業多年已未生產,汙染防治設施已無法滿足現行法律的要求,可能會存在超標排放情況,陳思陽當即上報領導啟動監察監測聯動機制,經對汙水排口取樣監測,企業確實存在超標排放現象。雖然企業堅持是按照建設項目擴初設計審批意見中的要求合法排汙,陳思陽同志多方查找相關法律條款,同時積極與上級環保部門、局法制股進行探討,得出案件的初步結論:認定1989年的審批意對項目的認定,但汙染物排放方式必須執行現行的法律法規及排放標準。後經案件集體討論時大家一致認定了該結論。立案後,陳思陽及時向企業業主進行解釋宣傳,企業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並及時停產改正。此案存在「舊環評」與「新規定」相衝突問題,本次案件的處理方式為以後此類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提供了依據。
三、追求創新,維護群眾權益
近年來,敖漢旗四家子鎮、金廠溝梁鎮、貝子府鎮等幾個鄉鎮的環境信訪量佔據全旗信訪量的70%以上,前幾年經濟粗獷發展時留下的環境問題慢慢體現出來,該幾個鄉鎮地處遼寧省與內蒙古自治區交界處,如不能及時處理極容易造成跨界環境信訪事項,針對這些地區的個性問題,陳思陽及時向領導建議開展地區特色專項執法檢查,因地制宜的做好環境維穩工作:鐵礦企業多的鄉鎮,就在該地區主抓鐵礦尾礦庫揚塵問題及廢水排放問題,化工企業多的鄉鎮就該地區主抓汙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及廢棄危險化學品的排查整治工作,沿河企業多的鄉鎮就徹查所有沿河排汙口,對於發現的問題及時查處,將尚未形成環境信訪事項的問題消除在萌芽中,大大降低了這幾個鄉鎮的信訪量。他在調處信訪事項時堅持與群眾溝通,與群眾真心交流,解群眾之憂,答群眾之惑,向群眾宣傳環保政策法律法規,向群眾傳遞正能量,對於不屬於環保部門監管的事項,也為群眾做好解答,消除群眾誤解。
四、廉潔奉公,樹立環保形象
陳思陽同志嚴於律己,作風紮實細緻,時刻牢記環境監察人員的六不準紀律。幾年來,牢記作為一名環境監察人員的職責,堅持依法行政、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身體力行,做規範執法的「文明人」和知恥明榮、廉潔自律的「形象人」。在行政執法方面,沒有辦過一起因證據不足或者適用法律法規不準確的錯案,也沒有一起執法因自身的不文明言行而引起矛盾激化或不穩定。敢於碰硬,不搞「關係執法」、「人情執法」、「態度執法」,體現了一名環境監察人員應有的職業操守,做到乾乾淨淨執法,「有為有威」。
雖然投身環保工作的時間不長,但是在環保監察戰線上摸爬滾打的這幾年,陳思陽同志一直能夠注意自重、自律、自尊,在思想上、品質上嚴格要求自己堅持原則,以超強的事業心和敬業精神,處處維護著一名行政執法工作者的社會形象。
先進個人事跡材料
--鄂爾多斯市環境監察支隊 贊丹
在天驕聖地,在黃河之濱,她是為民執法、守護藍天碧水綠草地的戰士。她,用青春與汗水、乃至生命鑄成了黨性原則和職業忠誠。
她便是一直堅守在環保一線的執法人員——贊丹,蒙古族,女,現任鄂爾多斯市環境監察支隊一大隊大隊長,黨支部組織委員,黨小組組長。曾於2013年—2017年連續四年被評為市級公務員年度考核優秀個人;2012-2013年度評為「優秀共產黨員」,2014-2015年度評為「優秀黨務工作者」, 2015-2016年度評為「優秀共產黨員」;2017年擔任環保部組織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第四輪第18督查組副組長,並連續兩周獲得了「每周一星」, 根據環保部第四輪次督查組的綜合評價,獲得第一名的好成績。
夯實根基成就「無悔青春」
「盡小者大,積微者著」。8年來,在複雜的執法環境和浮躁的社會環境中,贊丹始終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視為責任和義務,對每一件環境信訪投訴、每一起環境違法行為慎重對待、嚴肅處理,不遺漏一起環境違法案件,始終保持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切實維護著一方環境安全和群眾健康。
2009年,大學畢業後的贊丹通過鄂爾多斯市公務員考試考進市環保局,並分配到環境監察支隊,從此以後踏上了環保執法工作,在鄂爾多斯市這樣一個少數民族地區,她身為蒙漢兼通執法人員,並在鄂爾多斯鄂託克草原長大的她始終心裡有一個夢,讓「天藍草碧水清」永伴百姓的身邊。為此,贊丹默默地將大好的青春年華消耗在每一次下鄉的路上、每一個孤燈奮戰的夜晚,每一項創新工作之上。
在踏上工作崗位後,生物技術專業畢業的贊丹發現自己的專業所學遠遠滿足不了現實需要,她主動學習理論知識和業務知識,她清醒地認識到:作為一名環境執法人員,不僅要具備熟悉法律知識、專業知識、政策法規的素質,而且要善於利用法律這把「刀」,秉公執法,依法行政。隨著新《環境保護法》、《大氣汙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的頒布,面對全新的局面,她不畏困難,敢於擔當,充分動腦子、想點子。下鄉時,她都是首當其衝,連續作戰,先後成功處理了數百起環保違法案件,直到違法者得到應有的處罰、環境違法問題得到整改才肯罷休。她像一顆閃閃發光的「螺絲釘」,對涉及環保的工作,都要做到件件有回覆,事事有回音、樁樁有落實,切實有效地解決了一批群眾關心的重點、難點問題,在創新中成就著「藍天」人生。
綻放光彩彰顯「巾幗本色」
2017年5月26日至6月8日,按照環保部統一部署,第四輪第18督查組由內蒙古鄂爾多斯市環保系統八名同志組成督查組,赴山東省德州市開展為期3周的駐點督查,由贊丹擔任副組長。她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豐富的環境執法經驗,精益求精的工作態度,「擼起袖子加油幹」的工作精神,出色的完成了此次督查任務,連續兩周獲得了「每周一星」,檢查企業數量、發現企業問題數量和發現「散亂汙」問題企業數量均名列前茅,綜合評價第一名。
當她接到督查工作通知後,高度重視,精心挑選其他組員,分析德州市產業結構的基礎上,採取到全市各個旗區相關企業進行檢查學習、與在線監測設備運維人員交流、參加環保部培訓班等方式,進一步促進了督查人員業務能力的提高;她提出分組督查,集中整治的原則,主要分為「高架源」督查組和「散亂汙」專項整治組開展工作,不定期進行人員輪換,並實施4+4、2+3+3、2+2+2+2的分組模式開展督查,對在線設備弄虛作假、「散亂汙」企業進行集中整治;採取明查與暗訪相結合、回訪督查、無人機巡查、衛星地圖等方式,讓督查工作不留盲點,促進工作開展;收集典型案例,形成信息及時上報,通過「環保部發布」微信、微博平臺及各大媒體、自媒體,曝光一批典型違法行為,形成震懾效應,向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和企業施壓,進一步督促整改落實。5月26日至6月8日期間,上報信息36條,環保部採納24條;採取邊工作、邊總結、邊提高的方式,做好日總結和周總結工作,為下一步工作指明方向。
2017年6月、7月分別被環保部和自治區環保廳邀請向全國、全自治區督查人員分享工作經驗、相互交流及指導督查工作。
2017年10月16日,贊丹接到環保部通知赴北京參加《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秋冬季大氣汙染防治攻堅行動》特別行動組,並對河北石家莊、保定市開展了督查。由於召開全國十九大,此次行動時間緊、任務重、工作強度高,她與男同志一樣,晝間頭頂烈日,夜間踏月兼程,當時又遇陰雨連綿,困難重重。作為女同志的她,不怕髒和累,主動衝鋒在前,積極調查取證。
奉獻無悔鑄「大忠」
贊丹於2008年入黨,2012年起擔任鄂爾多斯市環境監察支隊黨支部組織委員,黨小組組長。曾於2012-2013年度評為「優秀共產黨員」,2014-2015年度評為「優秀黨務工作者」, 2015-2016年度評為「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她作為黨支部組織委員,上要為黨支部書記分憂,下要為基層組織解愁,積極參與支隊重大事項集體決策,想辦法、出主意,謙虛做事、坦誠為人、謹慎履職,從不攬功推過,積極當好參謀與助手。多次擔任了支隊黨務工作重要活動領導小組副組長和活動辦公室主任,她帶領活動辦公室的全體同志一道,在黨委總體部署下,克服困難,精心安排,本著既要紮實完成任務、又要實事求是地處理好工作矛盾的原則,認真組織、落實好各項活動中的具體工作。2012年以來出色的完成支隊黨風廉政及黨建工作,所在黨支部連續三年評為「優秀黨組織」稱號。
環保之路漫漫無期,她在工作中主動承擔髒活、累活,把困難和棘手的留給自己,克服孩子年幼和長輩年邁的家庭實際,始終把工作放在第一位,只要是工作需要,無論是節假日、嚴寒酷暑、僻遠鄉村,都堅決服從調遣,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細緻熟練地開展環境監察工作,尤其對汙染嚴重、影響範圍大、矛盾突出、事件敏感的危害群眾身體健康的排汙企業,決不姑息遷就,頂住壓力,一查到底。經常有違法者找到她的同學朋友,甚至家人,讓她「網開一面」,她都是嚴厲拒絕,由於她的執著堅持,勤勤懇懇,埋頭苦幹,年年出色地完成各項工作,深獲領導、同事們的肯定與好評。
常修為警之德,常思貪慾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從一個黃毛丫頭到廣大百姓愛戴的「環境衛士」,贊丹不吃當事人的飯,不收當事人的禮,始終自覺遵守黨員幹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環保系統六項禁令、環境監察人員六不準等,以身作則,嚴格自律。因為,她的信條是:小事不從嚴,大事難成全。
大智磨厲劍,大忠誠鑄藍天。這一路走來,她沒有驚天動地的創舉,卻有潤物無聲的愛心;沒有耀眼奪目的光環,卻有俯身基層的奉獻。每一天贊丹都牢記使命、勇於擔當、甘於奉獻,用真「心」和實「行」讓「環保衛士」守望成鄂爾多斯高原一道最美的風景。
實際案例顯「專業」
【案件提供單位】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環境保護局
【候選人】贊丹
【案件類型】行政處罰
【案件名稱】鄂爾多斯市匯金達清潔溶劑油有限公司未執行「三同時」制度案
【調查及處罰情況】
案件來源:例行檢查
調查經過:鄂爾多斯市環境監察執法人員贊丹與兩名執法人員於2017年1月4日對鄂爾多斯市匯金達清潔溶劑油有限公司開展了現場調查。經查該公司特種環保溶劑油項目常減壓工段於2016年12月中旬開始生產,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未建成。
鄂爾多斯市環境監察執法人員按程序立即立案,於2017年1月6日向鄂爾多斯市匯金達清潔溶劑油有限公司送達《鄂爾多斯市環境保護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鄂環責改字〔2017〕2號文件,責令該公司立即建設配套環保設施。
違法行為認定:企業涉嫌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相關規定。
處罰結果:我局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對該公司實施行政罰款處罰。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鄂環罰字〔2017〕2號)。
執行情況:鄂爾多斯市匯金達清潔溶劑油有限公司已繳納了罰款並停產整治。
候選人在案件辦理中發揮的作用:贊丹與兩名環境監察執法人員調查過程中採取現場檢查、勘察、拍照、錄像,詢問當事人及有關人員要求其說明相關事項和提供有關材料等措施詳細檢查,在環境執法中正確使用法律法規,充分了解環保法、行政法的相關規定,依法依規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全力提升環境執法的嚴肅性和威懾力。
巴彥淖爾市環境保護局高永強
同志先進個人事跡材料
2017年11月2日
高永強,男,漢族,1971年7月19日出生,環保副高級工程師。1994年7月畢業於內蒙古大學化學系環境監測專業專科學業,同年9月,畢業分配到巴彥淖爾市環境監測站工作,歷任汙管室副主任、主任等職,期間,於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內蒙古師範大學化學教育專業函授學習,修完全部課程,獲得本科畢業文憑。多年來一直是市環保戰線的技術業務骨幹,2014年1月調到巴彥淖爾市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從事環境監察執法工作,任環境監察執法局副局長工作至今。在二十多年的工作中,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幹著不平凡的事業,無怨無悔、任勞任怨、恪盡職守。尤其是調到執法局後,勤政廉政、踏實工作,帶領屬下工作人員,認真履行環境監察職能,嚴格執法,堅決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守護著一方淨土,為改善當地環境質量做出了突出貢獻。由於工作成績突出,高永強同志連續多年在年度工作考核中被評為優秀或先進工作者。多年來獲得各級各部門授予的優秀工作者、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以及多項榮譽和獎勵。2009年被順利的評為副高級環保工程師;2010年獲國家環保部第一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先進個人榮譽稱號;自2005年以來多次被自治區環保廳和巴彥淖爾市環保局授予優秀工作者、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2009年編制的《巴彥淖爾市第一次全國汙染源普查技術報告》獲內蒙古自治區第一次全國汙染源普查三等獎;2013年被巴彥淖爾科協等4個部門聯合選拔為巴彥淖爾市第三批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培養對象;2010年作為巴彥淖爾市環保系統環保專家進入人才庫。
一、堅持學習、努力提高自身業務能力
高永強同志在長期的環保工作過程中,無論在什麼崗位,都能以極大的熱情和刻苦鑽研的精神學習專業知識,以便能夠更好地適應自己的工作,而且努力要求把自己的工作幹得更加出色。他深知學習對於一個人的重要性,總是將業務學習放在突出位置,不斷的進行有針對性的學習。緊緊聯繫工作實際,重點對環境執法現場監察技術與工業企業的生產工藝流程及汙染防治設施運行原理等相關知識的學習,始終沒有停止。而且始終牢牢把握環保工作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尤其是對近年來新修訂、頒布的各類法律法規及標準等知識的學習與運用,做到與時俱進,並且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他個人在不斷提高自己學習的同時,還在單位全體工作人員中積極倡導業務知識的交流與學習,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起到了很好的引領示範作用。他也根據工作需要,積極組織本單位執法人員參加各類業務培訓,組織隊員開展監察業務、法律法規的學習。通過學習,使整個單位的業務水平不斷提高,真正做到了學法、懂法、執好法,強化了環境監察人員依法行政意識,提高環境執法人員綜合素質,使整個執法局的思想、作風、業務能力得到明顯提高。多年來,通過長年累月的學習、實踐與歷練,在思想上、業務上不斷充實提高,把自己的專業特長和業務能力很好地在環境監察崗位上得以發揮,成長為一名專業技術過硬、實踐經驗豐富、組織協調能力較強的環保工作者。
二、嚴格執法,甘於奉獻,幹好本職工作
高永強同志擔任副局長以來,主要分管現場環境執法和信訪應急等工作,工作量大面廣,任務十分繁重。在工作中面臨執法人員少、技術裝備弱、工作量大而雜等現實困難,一個人往往同時負責幾個人的工作。面對新崗位、新環境新形勢,高永強同志迎難而上,從頭學起,邊學邊幹,理論結合實際,堅持問題導向,同時在工作中充分發揮群策群力作用,在實際工作中既是指揮者,又充當一線工作人員角色,不論在哪個崗位上,都能出色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通過實踐鍛鍊與摸索,後來者居上,成為業務技術帶頭人。
環保執法的主要對象是工業企業。在監察執法部門,最大的工作一是必須熟悉企業汙染源、汙染防治設施及汙染物排放情況;二是必須熟悉行政執法相關程序,熟悉環保法律法規,做到熟練執法。高永強通過理論與實踐的學習與運用,已成為單位的業務技術骨幹。監測和監察工作共同點就是都需要下現場,也必須都了解汙染源。由於高永強在監測站時就從事汙染源現場監測工作,所以對全市企業汙染源情況就非常熟悉,所以到執法局後,下現場執法檢查時,能夠做到胸有成竹、遊刃有餘,像刨丁解牛一樣,也總是很容易知道企業哪裡有問題,而且針對不同的企業和不同的行業,有的放矢,採取不同的檢查辦法。作為一個企業總存在不同程度的環境問題,執法檢查的過程說穿了首先看能否發現問題,發現不了問題,將會漏掉違法企業,縱容其違法行為,也就談不上執法。他經常在監察中善於總結、善於創新,對全市企業歸納分類,比如說,根據在線安裝情況,將企業分為安裝在線的和不安裝在線的,對不安裝在線的企業,和監測部門聯動,根據目測情況,再通過監測部門現場手工監測,判斷是否超標,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處罰。通過探索與創新,扭轉了在執法工作中的不敢查、不會查、不願查的被動局面,支隊的整體執法水平逐漸上升一個新的高度。在面對急難險重的的工作時,他總是衝在工作第一線,從不退縮,吃苦在前,享受在後,自己是單位執法分管領導,從不把自己當成領導,從工作態度和技術業務等多方面給下屬和同事起到引領示範作用,功夫不負有心人,在以高永強同志為主要執法力量的努力工作下,巴彥淖爾市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的案件辦理數量逐年增加。近幾年來,隨著環節執法力度的進一步加大,結合大練兵工作,作為分管執法領導,帶領執法人員親自深入工作第一線開展執法檢查,查辦各類案件。他每年親自參與辦理的行政處罰案件均在20件以上,所有的案件,從現場檢查發現問題開始,中間歷經調查取證、案情討論、自由裁量、文書製作、送達等所有環節,嚴格遵循程序,嚴格把關,確保案件質量。致使辦理的行政處罰案件沒有一起案件因質量而受到行政相對人提出的訴訟和複議,在自治區環保部抽查和自治區環保廳及市法制辦組織的案件評審中,獲得非常高的評價,對違法企業形成了極大的震懾,從而保證了全市環境形勢的安全。
環境監察工作是一項非常艱苦、危險而又非常單調的工作,要想真正的幹好這項工作,需要實實在在的付出與投入,尤其是涉及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信訪投訴應急與突發環境汙染事件。2014年9月阿拉善盟的騰格里沙漠發生汙染事件後,巴彥淖爾市迅速作出應對,舉一反三,汲取教訓,為了避免類似的事件重新上演,在市局領導下,由執法局牽頭,對全市的環境問題進行了大排查、大梳理,共整理匯總出73個環境問題與隱患責任清單,其中明確了存在的問題、整改落實目標、責任人及完成時限等要素,然後將任務落實到各旗縣區,執法局進行督查。通過此次排查,解決了一批急需解決的環境問題,化解了一批潛在的問題與隱患。在此項工作的開展的過程中,正趕上國慶節法定節假日,前後一個多月的時間裡,高永強同志一直善始善終,沒有休息過一天,緊張而又忙碌,每天早上離開家,一直忙到晚上很遲才回家,由於工作出色,所以受到了領導的一致好評,付出總有回報,就是再累也值得。
2016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環保督查組進駐內蒙古期間,高永強同志作為巴彥淖爾市派駐環保廳聯絡員代表,在環保廳監察局工作期間,負責環保方面工作信息溝通、文件資料上傳下達等具體事務,工作緊張又忙碌,堅決服從監察局領導安排,認真負責、加班加點、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為巴彥淖爾市加快解決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的各項工作貢獻了一份微薄的力量,受到了監察局等領導的好評。
此外,近年來開展的雙隨機抽查、網格化、重點行業達標排放及環保督察回頭看整改等其它重點工作,因為均屬於他分管,所以從工作下達布置到現場監察及總結上報,高永強同志均親力親為,緊抓不放,講究策略,認真負責把關,總是能夠按時完成上級部門布置的各項工作,也每每能夠從各項有意義的工作中尋找到樂趣。
三、典型案件辦理
2014年1月9日,市監測站例行監測發現,有人故意將廢酸傾倒到杭錦後旗境內進入總排乾的支流三排乾等多處溝渠中,案情重大,性質嚴重。從接到報案開始,高永強同志帶領監察人員會同市監測站及杭錦後旗環保局等部門迅速趕往第一線調查取證,根據現場情況制定有效調查方案,統一行動,以數據說話,科學調查。事發時的1月份是北方最冷的數三九天氣,溫度下降到零下20多度,到處是冰天雪地,在該案件調查期間,每位工作人員夜以繼日、廢寢忘食,與時間賽跑,為了獲得足夠證據,早日破案,增加了取樣化驗頻次。半個月的時間裡,幾乎每天在伸手不見五指的漆黑夜裡,借著手電筒的光線在三排乾及總排乾冰面上與監測站人員破冰採樣,逐段排查,克服重重困難,每天夜裡回來後,又連夜加班,對當天的調查情況匯總分析,結合監測站的監測結果進行研判分析,確定鹽酸傾倒地點及傾倒量,由於措施得當,第一時間掌握初步汙染犯罪現場信息,取得第一手現場前期資料,在此過程中,及時通知公安人員介入,配合偵查,聯合執法,及時固定相關證據。為公安機關後續偵查和法院的量刑提供了充分的技術支撐和有力的證據,犯罪人員最終得到了應有的懲罰(3名犯罪嫌疑人最終獲得1至3年的刑期,並處不等罰金),在全區起到了警示作用。該案件被評為2014年全區第一起環境汙染刑事犯罪案件,受到了自治區環保廳領導的好評。
四、廉潔自律、嚴格要求自己
高永強同志是一位長期工作在環保戰線的專業幹部,敢於擔當、思想進步、作風正派、有大局意識,廉潔自律、綜合素質強,群眾威信高,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較強的業務能力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高永強同志堅持以新時期領導幹部的標準嚴格要求,時刻警示自己,在執法中,堅 持秉公辦事、遵循程序、廉潔高效、執行標準,作為副局長,在配合好局長的工作同時,以身作則,做好表率作用,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影響著周圍同事和下屬,在不斷學習中提高拒腐防變能力。下鄉執法檢查時,從不在企業喝水、吃飯,不給企業增添麻煩,也多次拒決企業提出的不合理的請求,堅守法律和道德底線,遵守環保系統「六項禁令」,防微杜漸,恪盡職守,真正做到嚴以修身、嚴以律己、嚴以用權。
新形勢,新氣象,黨的十九大又一次為我們環保指明了前進的方向,目標更加明確。環境監察工作也正趕上新的機遇與挑戰,高永強作為環保老兵將繼續發揮自己的光和熱,對環保工作的未來充滿了信心。在環境監察的道路上,繼續砥礪前行,開始新徵程,譜寫新篇章。
環境監察執法工作先進個人事跡
----烏拉特中旗環境保護局 馬吉亞
馬吉亞同志2005年部隊退役進入烏拉特中旗環保局工作,12年的時間裡,他以出色的環保工作成績,被上級領導任命為烏拉特中旗環境保護局監察大隊大隊長。工作中他兢兢業業,任勞任怨,無私奉獻,為烏拉特中旗環保事業做出重要貢獻。他舍小家、顧大家,時刻牢記黨的宗旨,全心全意為群眾服務,始終在環保監察執法工作的第一線,服務群眾的最前沿,深得群眾擁護。
一、愛崗敬業,用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
該同志作為一名部隊轉業的共產黨員,能繼承部隊優良傳統,時時刻刻用一名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並能以自己的模範行為帶動其它同志。該同志政治思想堅定,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執行環保政策、法規。該同志在單位工作中,能自覺服從局黨組、局領導及大隊工作安排。黨性觀念、服從意識強。能在大局下協調部門內部工作關係。該同志為人誠懇、尊重領導、團結同志、工作原則性強。2014年被烏拉特中旗環境保護局授予「優秀共產黨員稱號」;2015年11月,被評為烏拉特中旗「維穩先進個人」稱號;2016年12月,被巴彥淖爾市環境保護局評為「先進工作者」;2017年2月,被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廳被評為全區環境監察執法工作先進個人」。
二、恪盡職守、工作努力
環保工作點多面廣,涉及到的工作較為複雜。作為一名環境監察人員,對監察大隊所承擔的工作,能認真負責地完成。近年來,廣大群眾越來越注重身邊的環境問題,各類環境汙染投訴逐年增多。為積極應對不斷增長的環境投訴問題,本人結合多年工作實際,大膽創新工作思路,經過實際工作檢驗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在每年徵收排汙費、處理環境汙染糾紛、對企業監管等工作中,做出了自己應有的貢獻。
在他上任環境監察大隊長一職以來,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程序,2016年,按照新《環境保護法》及配套實施辦法參與辦理環境行政處罰案件32起,其中實施按日連續處罰1件,限制生產1件、停產整治1件、實施查封1件。
2017年,參與環境保護法及配套實施辦法辦理環境行政處罰案件 23起,其中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生產4件、實施查封扣押1件。針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本人帶領執法人員對汙染源,每月至少進行四次明察暗訪檢查。同時,變動工作時間,鑑於雙休日、節假日監管放鬆的情況,帶領執法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開展現場檢查。
三、勤奮學習,努力提高綜合業務素質
作為環境監察工作者,只有在提高自身能力素質上下功夫,才能適應新時期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才能使環境保護工作水平與又好又快的經濟發展相適應。在日常工作和學習中,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堅持學以致用,深刻領會‚科學發展觀的內涵,堅定了正確的政治方向和立場。他積極鑽研並帶動大家學習環保業務,在繁忙的工作之餘,見縫插針,抓緊一切時間對環保相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進行了系統的鑽研和潛心學習。先後多次參加各類環境業務培訓、法律先轉知識講座12次。
四、廉潔自律,從不利用職權謀取個人私利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他始終對自己高標準嚴要求,模範帶頭遵守行為規範和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影響、感染著身邊每個人。他時刻注意自重、自尊、自警、自勉,在思想上、品質上嚴格要求自己,遵紀守法,堅持原則,一身正氣,是非分明。在工作中,他多次謝絕被服務企業和管理對象的吃請和禮品,以高度的歷史使命感和社會責任感,以超強的事業心和敬業精神,處處維護著一個執法者的社會形象,為了社會的和諧,為了人與自然的和諧,以更加忘我的精神投入到了環境保護工作當中。
五、嚴格高標準要求,敢於挑戰困難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他始終對自己高標準嚴要求,模範帶頭遵守行為規範和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影響、感染著身邊每個人。他時刻注意自重、自尊、自警、自勉,在思想上、品質上嚴格要求自己,遵紀守法,堅持原則,一身正氣,是非分明。在工作中,他多次謝絕被服務企業和管理對象的吃請和禮品,以高度的歷史使命感和社會責任感,以超強的事業心和敬業精神,處處維護著一個執法者的社會形象。
在大家的眼裡,馬吉亞在工作中積極主動、埋頭苦幹、兢兢業業、精益求精;在生活上樂於助人、富有愛心、孝順顧家。同廣大環保工作者一樣,他十幾年如一日奮戰在環境監察第一線,憑著對環保事業的一腔熱忱,用實際行動踐行著環保衛士的堅守和擔當。對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能融會貫通,對環境監察執法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總是積極主動地尋找方法對策,不等不靠,以科學態度剖析問題,以嚴謹作風處理問題。環境監察工作者身處執法現場的第一線,少不了與企業排放的廢水、廢氣、廢渣、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打交道。只要是工作需要,無論是節假日、嚴寒酷暑、僻遠鄉村,都堅決服從調遣,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細緻熟練地開展環境監察工作,尤其對汙染嚴重、影響範圍大、矛盾突出、事件敏感的危害群眾身體健康的排汙企業,決不姑息遷就,頂住壓力,一查到底。由於她的執著堅持,勤勤懇懇,埋頭苦幹,年年出色地完成各項工作,深獲領導、同事們的肯定與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