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19年1月14日,廣州市食藥監局官網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穗)食藥監妝罰〔2018〕82號。
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文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
(穗)食藥監妝罰〔2018〕82號
當事人:廣州蓋氏化妝品有限公司
地址(住址):廣州市白雲區鶴龍街尖彭路華聯工業區13至15號有趣創業園A棟301 郵編:510000
營業執照或其他資質證明:《營業執照》 編號:91440101MA59EYKC95
組織機構代碼(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蓋雲峰 性別:男 職務:法定代表人
違法事實:
經查,你單位於2018年1月至5月期間未取得《化妝品生產許可證》擅自生產和銷售千禧泉·冰川精萃保溼霜(批號:Fn0101、有效期:20210109)等8款產品,銷售金額為50669.25元,即法所得為50669.25元。
相關證據:
《營業執照》複印件,《現場檢查筆錄》、《情況說明》、《詢問調查筆錄》,你單位提供的相關記錄等。
你單位的上述行為已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對化妝品生產企業的衛生監督實行衛生許可證制度。……未取得《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單位,不得從事化妝品生產。
鑑於你單位以各種理由拒不配合監管執法的行為,符合《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管系統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第(十)項的應當從重處罰情節;你單位未取得《化妝品生產許可證》擅自生產化妝品和銷售的假冒偽劣商品,分別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五條第三款、《廣東省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條例》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符合《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管系統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可從重處罰情節。經綜合裁量,給予從重處罰。
行政處罰依據和種類:
依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未取得《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企業擅自生產化妝品的,責令該企業停產,沒收產品及違法所得,並且可以處違法所得三到五倍的罰款;依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生產經營者應當對其生產、銷售的產品安全負責,不得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產品。……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產品的,由農業、衛生、質檢、商務、工商、藥品等監督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沒收違法所得、產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本局決定對你(單位)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裸裝產品26款、生產設備3臺(詳見《(扣押)物品清單》);2.沒收違法所得50669.25元;3.罰款238145.48元。
請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沒款繳到廣州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上指定的銀行。逾期不繳納罰沒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並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廣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複議機關地址和電話分別為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753-2號、37885230;廣州市越秀區小北路金和大廈2樓、83555988,也可以於6個月內依法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公 章)
2019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