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媒體曝光了陝西省府谷縣原縣長助理楊忠將女兒違規調入該縣機關一事。楊忠之女楊治華涉嫌簡歷造假,也未經任何招考就調入府谷縣工作。3月24日,楊忠接受記者採訪,承認當年違規違法操作,但解釋稱是為了更好的照顧患癌症的妻子。楊忠稱,早年前有陝西各級紀委進行過調查,辦案人員得知他特殊的家庭情況後,便沒有進行更進一步的糾錯。他還表示,已經做通女兒的工作,女兒會主動提出辭職。(3月24日《南方都市報》)
楊忠曾擔任過府谷縣縣長助理一職,而今還擔任該縣的書法家協會主席,按民間的說法,這也算是有頭有面的人物了,怎麼會不清楚簡歷(幹部檔案)造假行為的嚴重性質?怎麼可以對造假行為的當事人和受益者必然承擔的法紀處分,表現得茫然無知的樣子?
政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要求實行凡進必考。楊忠為女兒編制涉嫌造假的簡歷,這實際上說明他對招考要求清清楚楚。他的女兒也配合了這番造假運作。這意味著,楊忠和他的女兒,還有當初為他編造虛假簡歷提供方便、在辦理楊忠女兒調動時放鬆審查要求的當地組織人事部門經辦人員,都需要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楊忠此番接受採訪時,並未談及自己、女兒等人將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沒有因其造假行為向公眾致歉,相反還拋出兩個旨在卸責並喚起同情的解釋。這兩個解釋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先來看違規違法調動女兒,是為了更好的照顧患癌妻子一說。父母得病,兒女回家照顧,當然是對的,但是不是非得把兒女安排成父母所在地的公務員,兒女才能盡到孝道呢?這顯然是不能成立的。
楊忠還聲稱違規違法安排女兒調動的動因,出自罹患癌症的病妻。他的妻子或許不了解公務員凡進必考的政策要求,或許是因為將女兒的前途想得過於悲觀(不當公務員就沒有前途),或許是為了促成一家團聚,等等。這些想法都可以理解,但不能成為楊忠違規操作的卸責理由。楊忠當時沒有用正確的態度和方式去紓解病妻的擔心,而是運作違規違法調動,實際上恰恰是對女兒的不負責任——如果不存在違規違法調動,按照楊忠的說法,他的女兒在獲得全日制大專學歷後,又獲得電大本科,那麼,在這幾年間完全可能通過正規的公務員招考,進入機關。如若那樣,也不必面臨今天的尷尬。但正是因為父親作出的選擇,才讓女兒走到了今天的這一步。
幹部檔案和調動造假,嚴重踐踏相關的法律和組織政策,當事人選擇辭職,離開機關就可以平息風波嗎?楊忠言之鑿鑿,「共產黨員應該有錯就改」,違規違法調動是個小錯,一改了之?「只要組織部門一進行調查,他要求女兒主動遞交辭呈」還被刻意賦予某種高姿態,就更讓人哭笑不得了。
楊忠對於此事前景的認知(女兒提交辭呈,就表示承擔了所有責任),毫無疑問是錯誤的。他為什麼會有這樣的錯誤認知?據其所稱,此事此前就被陝西各級紀委查辦過,但辦案人員得知他的家庭情況後,便沒有進行更進一步的糾錯。如果事情確如楊忠本人描繪的那樣,可以認為,陝西各級紀委的有關人員未能在此事上堅持依法依紀、秉公辦事。
楊忠的妻子罹患癌症,值得同情。但不管是楊忠所在的府谷縣,還是上級紀委,都應當以正確的方式表達同情。包括在當地機關內發起募捐,以減輕楊忠一家的經濟負擔;又比如當地和上級有關部門通過正當程序,幫助楊忠的女兒接洽工作機會,如果後者有意報考公務員,可以聯繫當地的黨校、行政學院教師為之進行考前輔導。在楊忠安排違規違法安排女兒調動一事曝出後,當地有關部門和上級紀委在部署查辦、追查責任的同時,仍然有必要幫助這家人尋求謀生的出路。無論如何,國法黨紀被虛置,幹部檔案和調動造假行為不被追究,都是不能被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