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賀春祿 通訊員 謝舜源
葡萄牙地理能源總司近日發表的新能源報告顯示,該國Waveroller波浪能發電機已於今年8月在佩尼什巴萊奧海域正式下水,目前已開始運行發電。
然而,對波浪能資源「先天不足」的中國而言,大規模的併網發電並不是波浪能研究的最終目的。中國科學院廣州能源研究所海洋能實驗室研究員遊亞戈接受《中國科學報》記者專訪時指出,在特殊場合如海島、島礁等地,以及為專業設備供電,將是未來我國波浪能發電的主攻方向。
先天不足
自上世紀70年代初起,一些國家的科研工作者開始研究如何將波浪能的能量轉化為電能。到70年代末期,中國也加入了這項研究的行列。
1988年進入中國科學院廣州能源研究所工作至今的遊亞戈,一直從事著波浪能研究的工作。他告訴《中國科學報》記者:「波浪能資源與風密切相關。」
據了解,全球波浪能資源最好的區域集中在大洋東部、南北緯度30~60度之間的西風帶;其他海域風力較弱且不穩定,波浪資源不如西風帶豐富。
「西風帶內的風由西往東吹,途經整個大洋,能造出很長的波浪,所以大洋東側的波浪能比西側要好得多。」 遊亞戈說。
縱觀全球,處在大西洋東側的英國、西班牙、挪威、南非,太平洋東側的美國、加拿大、智利,印度洋東側的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國成為波浪能得天獨厚的獲益者,而且這些國家的定向風也常年保持穩定。
遊亞戈指出:「這些區域是波浪能資源最好的地區,所以其發電成本也比較低,它們研究的主攻方向多為大規模併網發電。」
目前全球範圍內最具市場前景的波浪能發電裝置有英國研發的Oyster、美國的Power Buoy等。
相比之下,我國的波浪能資源則顯得「先天不足」。遊亞戈告訴記者,我國沿海的波浪受季風影響而形成,不僅颳風的時間短、強度小,而且海面也非常狹窄。「雖然我國從東北到西南沿海海域很長,但由於韓國、日本、琉球群島、菲律賓等島嶼的一路遮擋,實際上中國海域基本處於內海的位置。」
雖然我國大陸海岸線長達1.8萬公裡,但波浪能最好的區域只集中在浙江、福建、廣東和臺灣等地。
「我國沿海每米波浪能年平均功率為3~7千瓦,而歐洲較好的國家每米高達20~100千瓦。與它們相比,中國的波浪能年平均密度小了不止一個量級。」遊亞戈說。
那麼,資源量不佳的波浪能,為何仍是我國海洋能研究的重要方向?
對此,遊亞戈解釋說:「在許多海上特殊供電場合,波浪能是最廉價與最便捷的能源,即使我國波浪能資源再弱也有相應的市場。另一個原因是,科研不能僅限於中國自身的需求,而是要將眼光放之於全球。」
他舉例說,風機研發技術全球領先的德國,其國內的風能資源其實也並不十分豐富。「如果我們的技術能達到國際領先水平,可以將好產品與設備銷往全世界。」
商業化仍有距離
我國於1979年開展波浪能發電研究以來,積極向英國、日本等國家學習波浪能理論,進行系統研究,並於1986年進入應用階段。
「我國在1984年造出了為航標燈供電的10瓦小樣機,目前已成為商業化的波浪能發電裝置。這是現在我國在國際波浪能領域影響力最大的產品,日本的航標公司都購買了該產品。」遊亞戈說。
迄今為止,我國已設計建成十幾個各種千瓦級的波浪能發電裝置樣機。現階段的樣機主要為漂浮在海面上的裝置,之前多為固定在海邊的樣機。
遊亞戈告訴記者,未來10年漂浮在海裡的裝置將是發展主流,岸邊裝置屬於初級研發,「最終能走到海中間的裝置才是成熟技術」。
與其他能源相比,儘管波浪能在我國已初步具有商業價值,但距離最終商業化仍有一定距離。
在遊亞戈看來,外界所關注的波浪能何時併網發電,並不是中國波浪能商業化的標誌。目前波浪能併網發電的技術並不複雜,但我國能流密度僅為歐洲的1/10,導致現階段發電成本高達每度5~6元,與風能、太陽能等相比明顯缺乏競爭力。
遊亞戈說:「儘管波浪能發電技術在進步,但在中國這樣能流密度較低的國家,僅依靠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是不可能使其發電成本降到電網收購電價之下的。」
因此,長期從事波浪能研究的遊亞戈認為,併網發電並不是中國波浪能商業化的唯一目標。「今後在特殊場合,如海島、島礁等地,以及為專業設備供電,將是波浪能發電的主攻方向。例如,漂浮式裝置能有效降低發電成本,如果成本下降到每度3元左右,在海島供電方面會很有優勢。」
此外,由於海上環境複雜多變,經常有颱風等極端天氣出現,這對波浪能供電設備的可靠性也提出很高要求。
遊亞戈指出,高效率和高可靠性對降低發電成本不可或缺。「在波浪能豐富的區域,提高可靠性可能比提高效率更重要。但在中國這種波浪能流低的區域,不提高發電效率,只提高可靠性,是無法降低發電成本的。」
需要足夠的耐心
多年來堅持在資源相對貧瘠的中國研究波浪能的遊亞戈,對研究過程中的種種困難與艱辛並未過多提及。他只是告訴記者,在「十一五」之前,每5年國家在波浪能領域的投入僅有100多萬元——資金的捉襟見肘,由此可見一斑。
從2006年開始,這一情況出現轉機:科技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開始加大對海洋能研發的投入。特別是2010年財政部、國家海洋局聯合出臺了《海洋可再生能源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針對海洋能領域的投入高達2億多元,其中相當部分用于波浪能項目。這對我國波浪能技術的發展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不過,也由此帶來了一些問題。
遊亞戈說:「資金多了,吸引了眾多的團隊投入波浪能研究,研究人員的數量一下增長了10倍。然而,許多團隊只有一些初步想法,缺乏研究基礎,而一個項目的執行期只有2年。讓一些從來沒有研究過波浪能的人在2年內研發出10千瓦的發電裝置——這就好比讓一個嬰兒勉強去做少年人才能做到的事情,難度太大。」
在現階段,遊亞戈認為波浪能研究資金已非常充足,關鍵是要將資金合理地投入到適合的地方。「我建議將資金分成等級。對於有能力的團隊,可給予經費研發波浪能裝置;對於還沒有能力承擔波浪能裝置研發的團隊,可以獲得基礎理論研究或某些技術的研發資助。資金的發放一定要與任務相匹配,並且要長期給予支持。」
遊亞戈指出,未來5年將是我國波浪能發展的飛躍期,但對波浪能研發要有足夠的耐心。「因為波浪能轉換的力學過程非常複雜,建立數學方程容易,而準確求解還無法真正做到。」
他表示,目前我國波浪能技術研發仍處於摸索期,要想獲得立竿見影的效果幾乎不可能,要允許並寬容波浪能研發中出現的失敗。
《中國科學報》 (2012-11-29 第7版 能源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