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前 言
一、「九五」環保工作進展和「十五」環保形勢
二、重慶市「十五」環境保護的指導思想和戰略
三、重慶市「十五」環境保護目標和主要計劃指標
四、重慶市「十五」環境保護的重點領域和重點區域
五、重慶市「十五」環境保護重大工程與環保投資
六、重慶市「十五」環境保護主要工作措施
前 言
環境保護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關鍵。在實施西部大開發進程中,進一步落實江總書記交辦的「四件大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搞好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促進重慶市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是重慶市「十五」期間和相當長時期面臨的重要而艱巨的任務。
環境保護「十五」規劃是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編制的,同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相銜接,與《國家環境保護「十五」計劃綱要》的精神和要求相結合,規劃提出了「十五」期間全市汙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的目標、任務、重點和措施,遵循了政府宏觀調控與市場機制相結合的原則,是重慶市「十五」期間環境保護工作的藍圖和行動計劃。
一、「九五」環保工作進展和「十五」環保形勢
(一)「九五」環保工作進展
「九五」期間,重慶市的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長足進展,環境質量有所改善,「九五」環境保護目標基本實現。主要表現在:第一,環境保護初步納入綜合決策體系,環境保護作為關係重慶市長遠發展的「四件大事」之一,列入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第二,環境保護投入增加,「九五」期間,環保累計投入65.8億元,環保投資佔GDP比例為0.9%,高於「八五」期間0.25個百分點;第三,環境法制進一步加強,頒布實施了一批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查處了一批嚴重的環境保護違法案件;第四,環境汙染防治取得明顯成效,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在國家下達的指標範圍內,工業汙染源達標排放任務基本完成;第五,生態環境保護得到加強,全市自然保護區總數達31個,佔全市幅員面積的7.38%。
(二)「十五」環保形勢
雖然重慶市的環境保護工作在「九五」期間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由於歷史欠帳多,汙染物排放總量大以及三峽工程蓄水後水環境容量降低,「十五」期間重慶市環境保護的形勢依然嚴峻。
1.水汙染突出。長江、嘉陵江、烏江水質監測表明:大腸菌群、非離子氨、凱氏氮、石油類、總磷等9項指標出現超標,長江屬IV類水質的斷面佔30%。次級河流和部分水體富營養化加劇,據對汙染較重的68條次級河流的監測,有63%的斷面水質不能滿足水域功能要求,部分水體喪失水域功能。
2.主城區大氣汙染仍然嚴重。主城區煤煙型大氣汙染,仍居全國重汙染城市之列。2000年,主城區大氣中SO2年日均濃度超過空氣品質二級標準1.59倍,主城區酸雨頻率為44.5%,酸雨pH平均值為4.55,仍屬全國酸雨汙染重點地區,石油型(汽車尾氣)汙染已顯端倪,油煙汙染擾民呈上升趨勢,塵汙染較重,空氣中顆粒物呈上升趨勢。
3.固體廢物汙染潛在威脅大。重慶市工業固體廢物年產生量1300多萬噸,綜合利用約佔2/3,其餘就地堆積,大量佔地,部分排入江河。特別是一些有毒有害的危險廢物未得到妥善處置,直接威脅到飲用水源安全和人們的生存環境。
4.噪聲擾民十分突出。城市建設步伐加快,第三產業發展迅猛,城市建築施工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越來越成為市民投訴的環境熱點。
5.生態環境形勢嚴峻。全市生態環境系統仍很脆弱,水土流失面積佔幅員面積的52.8%,森林覆蓋率僅為24%,與國家要求差距大,城市綠化覆蓋率、綠地率、人均公共綠地均大大低於國家標準。農村生態環境問題和面源汙染日益突出。小城鎮和鄉鎮企業汙染沒有得到有效控制,不合理的資源開發對生態環境系統造成破壞,生態破壞和環境汙染對土地及水資源構成潛在威脅。
「十五」期間,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將進一步完善,依法治國方針將得到更好貫徹,經濟結構將進行戰略性調整,三峽庫區列入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區域;重慶市提出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統攬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以辦好「四件大事」為主要任務,以加快發展為主題,以結構調整為主線,加速推進市場化、信息化、工業化、城鎮化,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環境保護面臨難得的機遇。
二、重慶市「十五」環境保護的指導思想和戰略
環境保護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認真貫徹江總書記「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堅持環境保護基本國策,汙染防治和生態保護並重,依法保護環境,提高全民環境意識,依靠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科技進步,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立足點,保障全市環境安全。
環境保護戰略:「十五」期間,全面實施「山水園林城市」和「青山綠水」兩大戰略,圍繞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主線,依靠政策創新,按三大經濟區分類實施。
三、重慶市「十五」環境保護目標和主要計劃指標
(一)環境保護目標
「十五」期間環境保護目標:通過實施一批汙染防治重大工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長江、烏江、嘉陵江水質控制在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內,主要次級河流水質基本達到水域功能標準,飲用水源保護區、風景遊覽區水質得到明顯改善,跨區縣(自治縣、市)次級河流水質達到界面水質標準。主城區和部分區縣(自治縣、市)城區環境空氣品質基本達到二級標準。城市環境噪聲達到功能區標準。通過實施生態保護和建設工程,有效遏制生態惡化趨勢,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初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重慶市特點的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和管理體系。
(二)環境保護主要計劃指標
1.環境質量指標。
(1)大氣環境質量指標。通過實施「清新」工程,主城區及絕大部分區縣(自治縣、市)城區空氣品質達到二級標準,渝西22個區縣(市)酸雨面積減少50%,酸雨頻率低於30%。到2005年主要空氣品質目標為:
PM10年平均值:
主城區控制為0.10mg/m3,較2000年下降50%;
萬州城區控制為0.15mg/m3,較2000年下降55%;
涪陵城區控制為0.15mg/m3,較2000年下降30%;
黔江城區控制為0.10mg/m3,較2000年下28%;
其餘區縣(自治縣、市)城區控制為0.10mg/m3。
SO2年平均值:
主城區控制為0.06mg/m3,較2000年下降60%;
萬州城區控制為0.06mg/m3,較2000年下降33%;
涪陵城區控制為0.06mg/m3,較2000年下降70%;
黔江城區控制為0.06mg/m3,較2000年下60%;
其餘區縣(自治縣、市)城區控制為0.06mg/m3。
NO2年平均值:
主城區及其它區縣城區控制為0.05mg/m3,較2000年持平或略有下降;
酸雨頻率:
主城區控制為30%,較2000年下降13個百分點;
涪陵區控制為15%,較2000年略有下降。
酸雨pH:
主城區控制為4.8,較2000年上升5%;
涪陵城區控制為5.0,較2000年上升3%。
(2)水環境質量指標。通過實施「碧水」工程,2005年,水環境質量目標為:
城市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92%以上,較2000 年上升5個百分點;
長江、烏江、嘉陵江水質:控制在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Ш類標準以內;
主要次級河流水質:滿足水域功能斷面的比例達到80%,較2000年上升40個百分點。
(3)聲環境質量指標為,到2005年,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
主城區控制為56.0分貝,與2000年基本持平;
萬州城區控制為58分貝,較2000年下降10%;
涪陵城區控制為56.0分貝,較2000年下降1%;
黔江城區控制為56.0分貝,較2000年下降8%;
其餘區縣(自治縣、市)城區控制為56.0分貝。
交通幹線噪聲平均值:
主城區控制為69.0分貝,較2000年下降1%;
萬州城區控制為69.0分貝,較2000年下降12%;
涪陵城區控制為69.0分貝,與2000年基本持平;
黔江城區控制為69.0分貝,較2000年下降6%;
其餘區縣(自治縣、市)城區控制為69.0分貝。
2.主要汙染物總量控制指標。
到2005年:
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69萬噸,比2000年減少20%;酸雨控制區控制在54萬噸,比2000年減少22%;其中主城區控制在10萬噸,比2000年減少47%;
非酸雨控制區控制在15萬噸,較2000年減少12%。
煙塵排放量控制在17萬噸,比2000年減少23%;主城區控制在1萬噸,比2000年減少60%。
工業粉塵排放量控制在15萬噸,比2000年減少25%;主城區控制在4萬噸,比2000年減少33%。
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4.2萬噸,比2000年減少23%;
排入長江控制在16.4萬噸,比2000年減少22%;
排入嘉陵江控制在5.7萬噸,比2000年 減少24%;
排入烏江控制在2.1萬噸,比2000年減少16%。
工業固體廢物排放量控制在150萬噸,比2000年減少40%。
氨氮的排放控制在11.15萬噸,比2000年減少10%。
各區縣(自治縣、市)總量控制計劃另行下達。
3.主要汙染控制指標。
到2005年:
工業廢氣處理率達90%,比2000年提高5個百分點;
工業廢水處理率達95%,比2000年提高5個百分點;
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達90%,比2000年提高10個百分點;
城市汙水處理率達60%,比2000年提高50多個百分點;
危險廢物處置率達100%,比2000年提高60多個百分點;
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80%,比2000年提高約10個百分點;
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70%,比2000年提高60多個百分點。
4.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指標。
到2005年:
城市氣化率達95%,比2000年提高個5百分點;
建城區綠化覆蓋率達25%,比2000年提高4.7個百分點;
汽車尾氣達標率達85%,比2000年提高約5個百分點;
創建環境保護模範區縣3個,比2000年增加2個;
城市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4平方米,比2000年增加1.5平方米;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在全國重點城市排名上升6位以上。
5.生態環境保護指標。
到2005年:
森林覆蓋率達30%,比2000年上升6個百分點;
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0萬平方公裡;
自然保護區覆蓋率達10%,比2000年增加3個百分點;
建成生態示範區面積1.32萬平方公裡;
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60%,比2000年提高10個百分點;
治理危急的山地災害50處。
四、重慶市「十五」環境保護的重點領域和重點區域
(一)重點領域
「十五」期間,全市環境保護工作重點抓好工業汙染防治、城市環境保護、生態環境保護及農村環境保護四大領域。
1.工業汙染防治。
抓住老工業基地改造和三峽庫區企業遷建機遇,以結構調整為主線,加大結構性汙染治理的力度,推行清潔生產,實現工業汙染由末端治理轉向全過程控制,鞏固和提高工業汙染源排放達標成果。
加大產業結構調整的力度。重點發展信息工程、生物工程、環保工程三大高新技術先導產業,廣泛採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堅決淘汰一批浪費資源、汙染嚴重、技術落後的工藝和設備,通過結構調整,實現增產減汙,大幅度減少汙染物排放量。
鞏固和提高「九五」期間汙染源排放達標成果。結合工業結構調整,加強重點工業汙染源的治理,實施汙染物排放全面達標和總量控制,嚴格控制新汙染。
大力推行清潔生產。大力推廣新工藝,在重點行業開展清潔生產示範。推廣實施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誌產品的認證,提高企業環境管理水平和國際競爭能力。
2.城市環境保護。
堅持「統一規劃、優化結構、合理布局、綜合整治」的方針,加快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綜合治理工業汙染、生活汙染和交通汙染;基本控制住城市環境汙染加劇的趨勢,部分城市的環境質量有所改善,重點保護好飲用水源地、居民文教區、風景名勝區和旅遊區;建成10個山水園林城市。
制訂和實施城市環境保護規劃。從城市環境容量出發,明確各城市的性質、規模、結構、布局和功能分區,提出城市環境保護目標和任務。
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大力開展創建環境保護模範社區活動,繼續開展創建環境保護模範區縣(自治縣、市)的活動。嚴格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完善指標體系,改進考核辦法,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促進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水平的提高。結合城市總體規劃實施和產業結構調整,運用宏觀調控手段和相應的經濟政策,對嚴重影響城市環境質量及不符合城市功能區要求的汙染企業實行關遷改調。加強揚塵和機動車排氣汙染治理,嚴格對噪聲汙染的管理,積極開展電磁輻射和放射性汙染防治。
加快城市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加快城市汙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場的建設。大力發展城市燃氣,繼續推進清潔能源工程。建立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加強城市綠化建設。
3.生態環境保護。
在加快制定全市生態環境區劃的基礎上,建設一批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積極保護生態良好地區,保護與恢復其生態功能;抓好現有自然保護區的管理,建設一批新的自然保護區,有效保護各類良好自然生態系統及重要物種;加強生態示範區和生態農業縣建設,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監管體系,嚴格資源開發項目中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建設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在烏江、大寧河及其上遊地區(包括彭水、酉陽、秀山、巫溪、城口縣)和金佛山、縉雲山、四面山林區和長江、嘉陵江幹流及三峽庫區(包括主城區、渝北、巴南、北碚、長壽、涪陵、豐都、石柱、忠縣、萬州、雲陽、開縣、奉節、巫山)範圍內,將具有重要生態功能地區劃為生態功能保護區。在生態功能保護區內,停止一切導致生態功能繼續退化的開發活動和其他人為破壞活動;停止一切產生嚴重環境汙染的工程項目建設,改變粗放生產經營方式,走生態經濟型發展道路。
積極保護生態良好地區。進一步加強自然保護區的建設與管理,組織實施《重慶市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在物種豐富、具有生態系統代表性的地區,建設一批新的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加大生態示範區、生態農業區縣(自治縣、市)的建設力度,在建設巫山、大足兩個國家級生態示範區的基礎上,新建渝北、江津、巴南、黔江等地區的生態示範區或生態農業區縣(自治縣、市),實現社會、經濟和生態環境的良性循環。
對生態破壞地區進行恢復和搶救性保護。生態破壞地區,按其破壞程度分別進行恢復性和搶救性保護。對受到破壞的重要生態功能區要嚴格生態環境監管,嚴禁導致生態功能急劇退化的生產建設活動和其他人為破壞活動。已經破壞的重要生態系統,結合生態環境建設措施,逐步重建與恢復。對生態脆弱的大巴山區、武陵山區、七曜山區等地區,採取生態移民措施,進行搶救性保護。
落實資源開發區的生態保護措施。加強對水、土、草原、森林、礦產等自然資源開發的環境監管,凍結徵用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草地、林地、溼地。嚴禁在崩塌滑坡危險區、風景名勝區和鐵路、公路、航道沿線易導致景觀破壞的區域取土、挖沙、採石。切實保護水域,禁止圍墾湖泊、填佔河道和天然池塘,加強天然水體、農村水網和漁業水域保護,嚴格控制長江、嘉陵江、烏江水面網箱、網欄養魚規模。渝西缺水地區要加強高耗水項目的管理,提高水資源的利用率。
開展生態環境影響評價,落實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資金。
旅遊資源開發必須明確環境保護目標和要求,確保旅遊設施建設與自然景觀相協調,建設景觀富集、具有良好開發前景的生態旅遊示範區。要科學確定旅遊區的遊客容量,合理設計旅遊線路,使旅遊設施建設與生態環境的承載能力相適應。加強自然景觀、景點的保護,限制對重要自然遺蹟的旅遊開發,從嚴控制重點風景名勝區的旅遊開發。旅遊區的汙水、煙塵必須實現達標排放,生活垃圾實現無害化處置。
4.農村環境保護。
抓住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加快小城鎮建設的契機,在大力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同時,把控制農業環境汙染,改善農村生態環境質量作為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
控制農業汙染。大力開展生態農業區縣(自治縣、市)建設,發展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無公害農產品,開展土壤汙染防治示範,推廣高效、低毒和低殘留的生物農藥和生物肥料,控制土壤和農作物汙染。開展秸稈綜合利用,防治禽畜養殖汙染。
保護農村飲用水源。劃定村鎮和小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落實保護措施,保證農村飲用水的衛生安全。
保護農村城鎮環境。制定小城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技術政策,推進鄉鎮汙水集中處理和垃圾無害化處置,實施農村可再生能源工程建設,積極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建立鄉鎮工業園區,引導鄉鎮工業向城鎮集中,嚴格控制國家禁止類項目的發展。
(二)重點區域
「十五」期間,全市著力構築都市發達經濟圈、渝西經濟走廊、三峽庫區生態經濟區。針對各區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分類控制。
1.都市發達經濟圈。
大力進行汙染防治和城市生態環境建設,強化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建設山水園林城市。
以改善城市環境質量為中心,以大氣汙染控制、飲用水源保護為重點,力爭主城區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加快建設世行貸款「重慶城市環境項目」、「中日環境合作示範城市項目」、「環主城生態圈工程項目」,大力實施清潔能源工程,加大主城區塵汙染治理力度,控制餐飲油煙汙染。加強機動車排氣汙染控制,控制白色汙染和合理處置危險廢物。鞏固機動車禁鳴成果,加強建築施工和娛樂業噪聲管理。推行清潔生產,鞏固和提高工業汙染源排放達標成果。
適應城市功能調整,充分考慮城市環境容量。對不符合城市功能要求的高能耗、重汙染、大運量、佔地多的工業企業,有計劃、有步驟地實行關遷改調。「十五」期間主城區工業汙染企業調整計劃詳見附件2。
建設山水園林城市。結合自然景觀資源塑造好天際輪廓線,體現「山城」、「江城」特色,建設景觀優美、山水相融、自然天成的山水園林城市。建設以縉雲山山脈與明月山山脈為依託,構成「東西兩山、南北導流」的都市圈外部生態環境;建設外圍組團與綠野相間的複合生態系統;建設主城東、西兩山的「綠色屏障」和南、北兩端的綠化工程,構成「兩山屏障,南北淺圍」的環主城生態綠化圈;建設主城綠地系統,形成點、線、面相結合,垂直綠化與平面綠化相結合的核心區綠化體系,並依託城市主要對外交通幹線建設綠色大通道。切實保護好各類重要生態用地,控制城市綠化保護禁建區和控建區,禁止隨意填佔溪、湖、河、溝、渠、塘。
2.渝西經濟走廊。
加強水資源保護和水汙染防治,開展礦山開發的生態恢復。
水汙染防治。按照對水資源節流優先,治汙為本的原則,促進產業結構向節水型工業、農業方向發展,控制新上高耗水產業;加強技術改造和汙染治理,提高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和農業灌溉用水效率;加快汙染嚴重次級河流的綜合整治步伐,建設城市汙水處理廠,綜合考慮湖、庫水體開發,保護好城市飲用水源。
生態恢復。對萬盛、綦江、南桐、松藻、永榮、天府礦區進行生態重建和復墾,對排棄的表土、尾礦、廢渣等必須按照水土保持和汙染防治要求進行利用和處置;開礦產生的廢水、廢氣按汙染防治要求加強治理;已退役或關閉的礦山、坑口,必須及時搞好礦區土地復墾和生態恢復。
3.三峽庫區生態經濟區。
圍繞產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加大水汙染防治力度、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搞好移民遷建環境保護,建設青山綠水的三峽庫區。
大力發展綠色產業、生態農業、生態旅遊業,大幅度減少汙染物排放和減輕生態破壞。搞好三峽庫區旅遊資源的開發與保護,加強旅遊區的環境管理,保護好三峽風景資源和人文景觀旅遊資源,防止不合理的開發活動對三峽庫區旅遊資源的破壞。按照「改組改造,外引內聯,選好項目,合理布局,突出效益」的總體思路,搞好庫區的產業布局和企業結構調整,引進一批,改造一批,關停一批,促進庫區工業在搬遷中實現大調整、大改組。嚴格執行產業政策,防止引進汙染嚴重企業。
按照《三峽庫區及其上遊水汙染防治規劃》的要求,加快庫區城鎮汙水治理和重點汙染源的限期治理,開展庫區小流域整治,減輕次級河流對庫區水質的影響;加強庫區清庫消毒處理,控制移民搬遷對水質的汙染;減少農用化學品的使用量,限制網箱、網欄養魚規模,實施畜禽養殖業糞便的無害化處理及綜合利用,控制農村面源汙染;控制長江幹流船舶汙水、垃圾汙染,加強沿江城鎮垃圾管理與處置,控制水上「白色汙染」。
加強三峽庫區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加強天然林保護,積極推進長江生態林、天然草地資源保護利用工程等國家生態建設重點工程。在廣泛調查的基礎上,制定庫區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生物多樣性保護計劃。加強自然保護區的管理,開展對庫區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的就地和遷地保護工作。加強水土流失治理,嚴禁開墾25度以上坡地,已開墾的要逐步退耕還林還草,逐步實施25度以下坡耕地改造,建設基本農田。在移民遷建及重大工程建設過程中,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防止開發型生態破壞。搞好遷建城鎮和移民安置區的環境保護,落實環保措施。
五、重慶市「十五」環境保護重大工程與環保投資
(一)重大工程
為確保「十五」環保目標實現,實施「山水園林城市」和「青山綠水」兩大戰略工程,在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和推行清潔生產的基礎上,繼續實施綠色工程計劃,建設一批重大環保工程項目。項目概括為六大工程,即以大氣汙染防治為主的「清新」工程,以水汙染防治為主的「碧水」工程,以廢物處置和利用為主的「固廢」工程,以生態保護為重點的「生態」工程,以增強監督管理能力為主的「能力」工程,以發展環保產業為主的「裝備」工程。
1.「清新」工程。
(1)清潔能源工程建設項目。新增居民燃氣40萬戶、推廣餐飲爐灶及中小鍋爐燃煤改清潔能源,投資10億元,年削減SO2約5萬噸,年削減煙塵約2.5萬噸。
(2)中日環保合作示範城市建設項目。重慶發電廠煙氣脫硫工程(20萬千瓦機組脫硫)和利用脫硫石膏生產建材項目、天然氣系統改擴建工程(建配氣站及管網)、建設CNG汽車加氣站等項目。總投資約12億元,年減排SO2約3萬噸,年減排煙塵1.5萬噸。
(3)工業廢氣治理項目。關停10萬千瓦以下火電機組,鋼鐵、建材、玻璃等行業100家重點企業粉塵及廢氣治理,大於10t/h以上工業鍋爐脫硫、窯爐燃潔淨煤工程等,投資約10億元,年削減粉塵2.3萬噸,年削減SO23萬噸。
(4)機動車船排氣汙染控制項目。將2萬輛城市公共汽車和計程車改為CNG汽車,在主城區淘汰所有中巴柴油車,對超標汽車和船舶安裝淨化裝置,嚴格在用汽車淘汰制度。總投資約5億元,年削減CH和NOx1000噸。
(5)二次揚塵汙染治理項目。土路、土坡封閉、洗車場建設及道路機械清掃裝備,關閉主城周圍汙染嚴重的採石場,總投資5億元。
(6)餐飲業油煙汙染治理項目。在餐飲業集中地區,對油煙汙染進行治理,實現達標排放,總投資約1億元。
2.「碧水」工程。
(1)重點城鎮城市汙水處理項目。長江、嘉陵江、烏江及主要次級河流沿岸建設22座城市汙水處理廠和23個沿江重點城鎮汙水處理設施,日處理城市汙水177.5萬噸/日,總投資約72.5億元,年削減COD19.2萬噸。
(2)次級河流綜合整治項目。推廣集中式生物系統修復水體技術,整治桃花溪、清水溪、梁灘河、臨江河、花溪河、龍溪河、薴溪河、御臨河、瓊江河、瀨溪河等10條汙染嚴重的次級河流,投資約18.5億元。
(3)工業廢水治理項目。對化工、醫藥、印染、食品等行業150家重點排汙企業的工業廢水治理,投資10億元,削減COD約2.5萬噸。
3.「固廢」工程。
(1)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建設項目。在長江、嘉陵江、烏江及主要次級河流沿岸建設21座城市垃圾處理場和23個沿江重點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日處理城市生活垃圾能力7950噸/日,總投資約30.2億元。
(2)危險廢物處置利用建設項目。建設主城區和三峽庫區危險廢物處置與利用中心,總投資2億元,處理危險廢物能力1000噸/日。
(3)工業固廢資源化建設項目。綜合利用脫硫石膏、煤矸石、粉煤灰、爐渣、鋼渣等,建立一批固廢綜合利用項目。總投資約4億元,綜合利用工業固體廢物約55萬噸。
4.「生態」工程。
(1)山水園林城市建設項目。建成10個山水園林城市(區)。通過實施公園建設工程、城市綠化景觀工程、綠楔工程、綠色通廊工程和綠色屏障工程,建設都市圈城市生態大系統,包括綠化主城範圍內的長江、嘉陵江、桃花溪、花溪河等江(河)段兩岸500公裡立面,綠化主城範圍內200公裡的護坡、堡坎、道路,新增公共綠地1000公頃,總投資約10億元。
(2)自然保護區建設項目。擬建自然保護區19個,其中國家級5個,省級9個,縣級5個,總面積3950.17平方公裡。總投資約2.7億元。
(3)生態示範區建設項目。建設渝北、大足、江津、巴南、巫山、黔江等6個區縣(市)生態示範區,總面積13232.46平方公裡,投資約8.2億元。
(4)三峽庫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建設項目。建設三峽庫區珍稀瀕危動植物遷地保護基地、引種繁殖基地,總投資1億元。
5.「能力」工程。
開展生態環境監測網站建設、環境監理裝備與應急系統建設、環境信息網絡建設、環境監測科研基地和環境宣傳教育培訓基地建設。建成15個空氣品質、4個地表水質、4個酸雨自動監測站點,建設全市重點汙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成三峽庫區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建立3?個生態環境監測站。共投資約3.7億元。
6.「裝備」工程。
新建煙氣脫硫、城市汙水處理、城市垃圾處理、CNG汽車等4個專業領域的技術開發及裝備生產集團,環保工程研究和環保技術及設備交易等2個中心,總投資約6.5億元。
以上汙染治理和生態保護工程所包括的具體項目,納入全市「十五」綠色工程計劃,詳見附件1。
(二)環境保護投資與效益
1.投資需求。
實現「十五」環境保護目標,必須確保環保重點工程的投入。六大環境保護重點工程共需投資約210億元,約佔「十五」期間全市國內生產總值的2%,較「九五」期間增加約1個百分點。
2.資金籌措。
「十五」期間是加強重慶市環境保護的重要時期,投資需求量大。各級政府必須加大環境保護的投入,同時必須抓住國家加大三峽庫區環境保護投入的重大機遇,積極爭取國家的支持。要採取政府推動、企業自籌、社會支持等多渠道籌資的方式,充分保證環保投資的需要。
(1)爭取國債投入100億元。
(2)各級政府對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爭取達到30億元。
(3)按照「誰汙染、誰治理」的原則,督促企業加大汙染治理的力度,企業汙染治理投入爭取達20億元。
(4)利用外資用於環境保護力爭達到4億美元。
(5)徵收排汙費和城市汙水處理、垃圾處理費力爭達10億元。
(6)發行環保債券,組建環保上市公司,環境保護設施承租經營等市場化運作融資,力爭籌集15億元左右。
3.投資效益。
六大重點環保工程建成投入運營後,總計可削減COD20萬噸,基本實現「三江」幹流水質和主要次級河流水域功能達標;新增城市生活汙水處理能力達177.5萬噸/日;新增生活垃圾處理能力達7950噸/日,新增危險廢物安全處置能力1000噸/日,綜合利用工業固體廢物能力達55萬噸;年減排SO211萬噸,實現大氣環境功能區基本達標;新增自然保護區3950平方公裡,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基本得到遏制。
六、重慶市「十五「環境保護主要工作措施
解決重慶市的環境問題,既是一項艱巨的政治任務,又是一項民心工程,須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樹立環境憂患意識,轉變發展方式,採取綜合防治措施。要切實加強領導,強化法制,依靠科技,利用市場,增加投入,加強管理,公眾參與,全市上下齊心協力抓緊抓好。
(一)實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度,建立和完善綜合決策機制
進一步貫徹江澤民總書記關於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護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建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環境與發展的綜合決策機制。一是建立和落實環境保護「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制度,把環保工作列為黨政一把手實績考核的內容,落實責任。二是建立部門環保目標責任制,開展落實環保責任的行政監察。三是實行重大決策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對建設項目要落實環境保護「第一審批權」。四是試行環境與經濟的綜合核算制度。五是組織開展創建環保模範社區活動,繼續創建環境保護模範區縣(自治縣、市),樹立全市實施可持續發展的典型,推動全市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加強環境保護法制建設,完善環境政策體系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健全重慶市環境保護法規體系。針對資源保護和自然保護區、水汙染防治、酸雨控制區管理、機動車排氣汙染管理、危險廢物管理等薄弱環節制定相關法規。嚴格執法,堅決打擊破壞環境和資源的犯罪行為。
制定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環境保護政策,引導清潔生產和綠色消費行為,引導社會資源和外來資金向環境保護傾斜,促進汙染治理設施市場化運營機制的建立和完善。建立和完善以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為目的的稅收政策體系。在總量控制的基礎上,實施汙染物排放交易試點,合理配置環境資源。按照「誰開發,誰補償,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實行自然資源的有償使用,對受到幹擾的生態系統進行合理補償。
在投資汙染治理、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生態恢復等領域,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財政對其貸款給予貼息。汙染企業搬遷或轉產,在土地轉讓和稅費減免方面給予優惠。徵收城鎮汙水、垃圾處理費和危險廢物處置費並逐步達到處理成本。
(三)依靠科技進步,加強對汙染治理和生態保護的技術支持
建立環境科技創新機制,建立專家決策諮詢系統,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的步伐。開展環境與發展的戰略與政策、環境法規、環境經濟與管理制度等軟科學的研究,提高宏觀決策和環境管理水平。積極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及時了解和跟蹤國內外環保科技水平的新動向,大力引進國外先進的環保技術。
(四)規範環保產業市場,促進環保產業發展
完善和規範環保產業市場。加強環保市場準入的管理,實行環保產品認證制度管理,實施汙染治理工程招投標制度。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汙染防治機制和環保產業發展的新機制,促進環保設施建設營運逐步走向社會化、專業化和市場化。
培育環保產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圍繞建設國家環保產業基地,重點發展環保成套設備技術開發與製造,廢物最少化工藝、綠色產品和知識型環保科技產業。成套技術開發和生產要與重慶市環保工作密切相關的電廠煙氣脫硫、城市汙水處理和垃圾處理、天然氣汽車開發、環境監測儀器儀表等方面展開。建立和完善環保技術服務體系。
(五)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大環保投資力度
建立基於市場的多種投融資渠道,形成政府、社會和個人共同負擔環保費用的格局。對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項目,政府在財政、稅收以及利用外資等方面給予傾斜。抓住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和三峽工程建設的機遇,積極爭取國債資金,加快城市供氣、城市汙水和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及生態環境建設。繼續加強環保國際經濟合作,引進國外資金和先進技術。各級財政要逐步增加財政預算內專項資金對環境保護的投入,加強宏觀調控和統籌平衡,優先安排國家支持和外資項目的配套資金。深化排汙收費制度改革,全面實施汙染物總量收費制度,使收費標準高於汙染治理成本。開展生態環境破壞與補償收費,解決生態恢復的資金來源。
(六)加強環保宣傳教育,推動公眾參與環保
大力加強新聞媒體對環境保護的宣傳導向和輿論監督,努力提高全民環保意識;在各級黨校、幹校開設環境保護專題講座課,提高決策者的環保國策觀念和法律意識,在大、中、小學校開設環境保護課程,普及環境保護科學知識。繼續開展創建綠色學校和青少年環境教育基地活動。建立全市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基地,提供公眾環境教育場所。進一步建立公眾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參與和監督機制,積極鼓勵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決策和對生態破壞的監督,提高環境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水平。推行綠色文明生活方式,倡導可持續消費,減少一次性消費用品數量,推廣環境標誌產品和綠色食品。定期向社會公布環境質量和環境汙染信息,提供綠色消費指南,為公眾和民間團體提供參與監督和消費的信息渠道及反饋機制。
(七)增強環保管理能力,提高環保管理水平
在政府機構改革中,強化環境保護職能,在環保管理任務較重的區縣(自治縣、市)設立鄉鎮(街道)派出機構,建立健全三級環保管理網絡體系。優化隊伍結構,不斷提高環保隊伍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加強環保管理隊伍建設,提高環保監測和監理裝備水平。建立重點汙染源自動監控系統,逐步建立生態環境監測與監理體系。規範執法行為,加強執法監督和監察工作。
加強環保管理信息化建設。完善全市環保信息網絡系統,實現環保數據收集、處理、加工、傳輸的網絡化、辦公自動化,達到與國家和其他省市環境信息中心的衛星通訊聯網和環保信息資源共享。加強環保統計和檔案工作,為管理和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附件
重慶市「十五」綠色工程計劃
重慶市「十五」綠色工程計劃是重慶市「十五」環境保護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十五」環保目標的物質保障。
一、項目編制原則
(一)突出重點。項目針對重慶市環境保護的重點地區和主要環境問題,力求解決急需治理的優先環境問題;
(二)技術經濟可行。充分考慮重慶市的經濟能力,對技術條件成熟、具有效益和資金來源有保障的項目優先安排。
二、項目組成及資金來源
(一)項目組成
《十五綠色工程規劃》由143個項目組成。規劃組成如下:
水汙染治理項目。本部分共64個項目,包括22個汙水處理廠及其配套工程和23個沿江重點小城鎮汙水處理設施、10條次級河流的綜合整治和31個工業廢水治理項目。總投資約94億元,年削減COD能力約20萬噸。
大氣汙染治理項目。本部分共13個項目,包括主城區清潔能源工程項目、中日環保示範城市建設項目、二次揚塵治理項目、餐飲油煙汙染治理項目、機動車船排氣汙染控制項目、大於10t/h燃煤鍋爐的煙氣脫硫和窯爐治理項目、關停小火電機組和鋼材、建材、玻璃等行業100家重點企業廢氣治理項目。總投資約為43.6億元,年削減SO2約11萬噸,削減CH和NOx1000噸。
固體廢物汙染治理項目。本部分共28個項目,包括21座垃圾處理場及其配套設施和沿江23個重點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6個工業固廢處置項目。總投資約36億元,項目完成後,日處理生活垃圾達7950噸和危險廢物1000噸。
生態保護項目。本部分共27個項目,包括19個自然保護區、6個生態示範區建設項目、山水園林城市建設項目和三峽庫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建設項目。總投資約22億元,項目完成後,重慶市自然保護區的覆蓋率達到10%,生態示範區面積達1.32萬平方公裡。
能力建設項目。本部分共5個項目,包括環境保護信息網絡系統、環境保護科研監測基地、重慶市重點汙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工程和環境宣傳教育培訓基地項目。總投資約3.7億元,項目完成後,重慶市環保系統的監測管理水平將上一個新臺階。
環保產業項目。本部分共6個項目,包括煙氣脫硫技術開發和成套設備生產、城市汙水處理技術開發和成套設備生產、城市垃圾處理技術開發和成套設備生產、三峽庫區水體生物修復技術、環保技術工程研究研究中心和環保技術和設備交易中心。總投資約6.5億元,項目完成後,將滿足重慶市大氣汙染治理、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和富營養化水體治理的技術和裝備需要。
(二)資金來源
「十五」綠色工程計劃項目約需資金210億元,其中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約需103億元,汙染治理和生態保護項目約需107億元。多渠道籌集資金。抓住國家加大三峽庫區環境保護投入力度的機遇,積極爭取國債投入;各區縣(自治縣、市)政府要加大城市環境基礎設施的建設的投入力度;按照「誰汙染、誰治理」的原則,企業的汙染治理的投資由企業自籌資金為主;出臺優惠政策大力吸引外資和引導社會資金投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同時要開徵城市汙水和垃圾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