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是什麼?很容易解釋,但不能解釋為非常規能源。可再生能源指能夠重複產生的天然能源,即不會隨它本身的轉化或人類的利用而日益減少,如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水力發電(大水電和小水電)、地熱能和海洋能。
不能說可再生能源都是新能源。
生物質能即可發電,也可生產生物燃料,但其他的可再生能源均以發電形式來表現。根據REN21(21世紀可再生能源政策網絡)2015年的報告,2014年再生能源發電新增容量超過燃煤發電和燃氣發電新增容量的總和。其中大型水力發電和陸地風電場的電力生產成本比傳統的燃煤發電成本低;光伏發電的成本也在快速降低,再把風力發電和光伏發電列為「剛開發利用,但限於當前技術、經濟水平尚未廣泛推廣的新能源」,有些不恰當了。
實際上,在可再生能源中,既有常規能源也有新能源。譬如太陽能(主要是光伏發電)和風能發電在許多國家佔據明顯地位(見表4),已經不能算新能源了,但是聚焦熱發電(solar thermal power)由於發電成本太高,只能為新能源。風力發電在中國已經超過核能發電了,怎麼也不能稱為新能源,因此,如果單純從能源品種來劃分新能源很困難。
地熱能在中國佔國家電力生產的比例幾乎忽略不計,可算新能源;可是在肯亞(51.0%)、冰島(30.0%)、菲律賓(27.0%)、薩爾瓦多(25.0%)等的國家電力生產的比例中佔很大的份額,只能算常規能源。
在可再生能源中,海洋能真算得上新能源,開發利用得很少。海洋能有五種形式:潮汐能、波浪能、洋流能、海洋溫差能和海水鹽差能。根據國際能源署海洋能系統(IEA-OES)資訊,海洋能年總發電量理論值最高可達93 100TWh/年。
核能發電是指利用鈾為核燃料進行鏈式核裂變(Fission)反應來發電,屬於常規能源;但核聚變(Fusion)尚未工業化,屬於新能源。
氫能如果從化石燃料製取,不但浪費能量,而且增加碳排放;氫能應該從再生能源產生電力再由電解水製取,整個過程碳排放趨於零。
液化天然氣只是天然氣的一種運輸形式,不屬於新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