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吃味精的原因,是覺得它的主要成分是穀氨酸鈉對身體有害,還有一個說法就是味精經過加熱以後會變成焦穀氨酸鈉,而食用焦穀氨酸鈉會使人致癌。那事實真的是這樣嗎?其實關於味精有毒的謠言,很多權威部門都出來做過闢謠報導,但有人還是寧願相信謠言,不願相信科學。
上個世紀80年代,有一些外國雜誌曾連續刊登報導「Chinese Restaurant」(中餐症候群) 。而這個詞還被收錄在《韋氏大詞典》條目上(美國出版的冠有韋氏字樣的一批英語詞典的統稱)。事件的起源還要從1968年說起,當時有一位美籍華裔叫郭浩民,他在當時的《新英格蘭醫學雜誌》上發表了一篇文章,內容是說他在一家美國當地的中餐館用餐以後出現了四肢發麻、渾身無力的症狀。隨後不知道是哪個缺德的傢伙認為這是由中餐中的味精引起的,後來便以訛傳訛。自此「中餐症候群」、「味精症候群」就誕生了。
什麼是味精
味精,化學名叫α-氨基戊二酸一鈉,食品行業又稱穀氨酸鈉。它是一種從玉米等糧食中提煉而來的天然調味品,乾燥時為白色結晶體或粉末。而穀氨酸是構成蛋白質的20多種L-α-胺基酸中的一種,味精則是穀氨酸的單鈉鹽,簡稱MSG(為什麼高血壓病人要少吃味精,這就是原因之一)。穀氨酸鈉也是呈鮮物質,因此叫味精,被列入食品添加劑中作增味劑使用。
1846年一名叫雷特豪的德國人首次在小麥麵筋中分離到了穀氨酸,因為麵筋又叫麩質,所以穀氨酸也叫麩氨酸。而味精最早的商業開發是在1908年,當時一名叫池田菊苗的日本化學家發現,從海帶中提取出來的穀氨酸一鈉鹽具有鮮味,後來便將其命名為「味の素」生產銷售。
1921年,中國愛國實業家、化學家吳蘊初以小麥麵筋為原料,採用酸水解法開始生產穀氨酸鈉。為了區別於日貨起名「味精」。後來產品遠銷英美法等西方國家,這也開創了中國國貨獲得國際專利的先河。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現代味精的生產早已採用了生物合成法(發酵工藝)。從1965年開始,我國生產的味精大都以澱粉或者糖蜜為原料發酵生產。到了80年代,我國已是世界味精生產大國,全球近乎一半的味精都來自中國。
味精的汙名
為了證明味精是否真的有危害,美國FDA搜集了9000+種的文獻和實驗數據,最後得出的結論是長期受用味精對人體沒有任何危害。
1973年,聯合國食品法規委員會(CAC)把味精歸入A(I)類(最安全)食品添加劑;
1987年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法規委員會正式宣布,取消對味精的食用限量;
1999年,我國完成了味精的長期毒理試驗,得出了與國際上一致的安全結論。
即便這樣很多美國人還是對味精有偏見。直到現在你還可以在美國唐人街的中餐廳門口看見有張貼「NO-MSG」。這都是因為西方的一些無良媒體,不斷對味精有害健康的話題進行炒作。
令人可悲的是到現在為止,國內仍然有一部分人停留在30多年前的知識水平上,就連一些媒體也跟著不負責任的信口開河。甚至還有人編造出了吃味精掉頭髮的謠言,這無疑加劇了味精的汙名化。
味精的存在
味精在很多調味品中都普遍存在,例如老抽、生抽等,就連經常吃的方便麵、薯片也都有味精的加入。而在一些西餐和日料裡味精也很常見調味品。也有很多人喜歡用雞精代替味精來提鮮,其實雞精只不過是在味精的基礎上加了鹽、核苷酸、糖、還有香料,使其味道更加豐富了一些。
因為穀氨酸是構成生物蛋白的胺基酸,也是一般蛋白質中所含最多的胺基酸。正常人體所含的穀氨酸大概在1500-2500g,而一個成年人每天通過食物獲取的蛋白質,經過消化後攝入的穀氨酸總量大約在10克以上,所以說一天吃十幾克味精是很正常的。穀氨酸雖然不是必需胺基酸,但在人體內參與蛋白質的正常代謝,是合成穀氨醯胺、脯氨酸以及精氨酸的前體。而且它對腦神經和肝臟都有一定保護作用。
味精加熱
有人說味精經過加熱會產生焦穀氨酸鈉,食用後會對人體造成危害。其實味精加熱到100℃數小時,所產生的焦穀氨酸鈉也不足1%。而且焦穀氨酸鈉根本就沒有毒性,更不會有致癌的風險。
雖然味精沒有毒害,但並不代表就可以隨意添加。成年人食用味精就和食用白糖一樣,是沒有限制的,但若是過量食用就會和鹽吃多了一樣導致鈉超標。因為味精的代謝會消耗人體的鋅,所以哺乳期的婦女和幼兒不應過多食用味精。
看了這些你還會覺得味精吃多了不健康嗎?如果你只是從它的化學名稱「穀氨酸鈉」來判斷它是有害的化學合成品,那麼你每天喝的H2O是不是也不健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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