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員問題】公路橋涵施工測量一般規定?
【解答】1、對控制性樁點應進行現場交樁,並進行控制點複測,保護好其成果。根據具體施工的需要應對控制點進行加密。大橋的控制性樁點應編號繪於標誌總圖上,並註明各有關標誌坐標,相互間的距離、角度、高程等,以便於尋找。橋址中軸線控制樁對於大橋每岸不少於2個,並測定各墩臺控制樁。施工過程中,應對控制網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測。當發現控制點穩定性有問題時,應立即進行局部或全面複測。
2、施工測量應貫穿於整個施工過程之中,除對橋涵各分項工程進行準確施工放樣外,在施工過程中,還應隨時進行其監測,並做測量記錄和相應的評定。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各分項工程規定值或限差詳見相關章節。
3、大橋、特大橋以及結構複雜的橋梁,在施工過程中應對主要墩、臺(或塔、錨)的沉降變形、傾斜度等進行監測。
4、對橋涵結構的安裝部分應對安裝的位置、相對尺寸以及高程進行複測,其誤差須符合相關要求。
5、懸臂拼裝、節段拼裝及懸臂澆築的上部結構,對已形成的每一節段梁體及全橋的上部結構,應按設計和工藝要求進行撓度控制測量。對於上部結構合龍時的溫度及結構體系轉換時的溫度,均須進行現場溫度測量。
6、橋梁在進行施工放樣時,應首先對橋梁各墩臺控制性裡程樁號、基礎坐標、設計高程等數據進行覆核計算,核對計算結果與設計文件中所提供數據是否相符。
7、涵洞測量放樣時,應注意核對設計文件與現場涵洞所處的地形、涵底坡度、斜交角度是否相符。
8、各分項工程完成後的測量,須按《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要求的檢查項目進行。
9、橋梁總體交工測量:
1)測定橋面中線;
2)橋寬(車行道、人行道);
3)橋長;
4)引道中心線與橋梁中心線的銜接;
5)橋頭高程銜接;
6)橋面高程;
7)測量橋跨的撓度變形,以及墩、臺(或塔、錨)的沉降、傾斜。
10、大橋、特大橋以及結構複雜的橋梁投入運營後,還應在缺陷責任期期間定期進行變形觀測,其觀測資料通過與交工資料對比進行變形分析,為工程竣工做好基礎工作。
11、為防止差錯,施工測量中自行測定的控制性樁點,須由兩人進行測量相互檢查核對,並作出檢查核對記錄。施工放樣測量,應採用重複測量或閉合測量的方法進行,做到處處有檢核。
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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