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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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1 總則
2 術語、符號、代號
2.1 術 語
2.2 符號及代號
3 基層
4 材料
4.1 一般規定
4.2 道路石油瀝青
4.3 乳化瀝青
4.4 液體石油瀝青
4.5 煤瀝青
4.6 改性瀝青
4.7 改性乳化瀝青
4.8 粗集料
4.9 細集料
4.10 填料
4.11 纖維穩定劑
5 熱拌料瀝青混合料路面
5.1 一般規定
5.2 施工準備
5.3 配合比設計
5.4 混合料的拌制
5.5 混合料的運輸
5.6 混合料的推鋪
5.7 瀝青路面的壓實及成型
5.8 接縫
5.9 開放交通及其他
6 瀝青表面處治與封層
6.1 一般規定
6.2 層鋪法瀝青表面處治
6.3 上封層
6.4 下封層
6.5 稀漿封層和微表處
7 瀝青貫入式路面
7.1 一般規定
7.2 材料規格和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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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施工準備
7.4 施工方法
8 常溫瀝青混合料路面
8.1 一般規定
8.2 冷拌瀝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設計
8.3 冷拌瀝青混合料路面施工
8.4 冷補瀝青混合料
9 透層、粘層
9.1 透層
9.2 粘層
10 其他瀝青鋪裝工程
10.1 一般規定
10.2 行人及非機動車道路
10.3 重型車停車場、公共汽車站
10.4 水泥混凝土橋面的瀝青鋪裝層
10.5 鋼橋面鋪裝
10.6 公路隧道瀝青路面
10.7 路緣石與攔水帶
11 施工質量管理與檢查驗收
11.1 一般規定
11.2 施工前的材料與設備檢查
11.3 鋪築試驗段
11.4 施工過程中質量管理與檢查
11.5 交工驗收階級的工程質量檢查與驗收
11.6 工程施工總結及質量保證期管理
附錄A 瀝青路面使用性能氣候分區
附錄B 熱拌瀝青混合料配合比設計方法
附錄C SMA 混合料配合比設計方法
附錄D OGFC 混合料配合比設計方法
附錄E 瀝青層壓實度評定方法
附錄F 施工質量動態管理方法
附錄G 瀝青路面質量過程控制及總量檢驗方法
附錄H 本規範用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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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部標準《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JTJ 032-94)
於1994 年6 月7 日發布,1994 年12 月1 日實施。規範在保證瀝青路面的建設
質量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國公路建設的發展速度很快,1994 年規範修訂時,我國高速公路還剛
剛起步,1993 年僅建成通車裡程1130km。到2003 年,高速公路的通車裡程已經
接近3 萬公裡,其中絕大多數是瀝青路面。在交通快速發展的新形勢下,國內外
公路建設發生了許多新的變化。國際上隨著美國SHRP 研究成果SuperpaveTM 及歐
洲CEN 瀝青及瀝青混合料研究成果的發表,世界各國對瀝青路面的研究都更深
入,得出了許多十分重要的新成果,不少國家對相關規範進行了適當的修改。湧
現出一些新的築路機械,新的施工工藝都不同程度地影響到我國。在我國,通過
國家科技攻關等一系列科學研究及長期的施工實踐,對瀝青路面的各方面都有了
新的認識。原有規範已跟不上公路建設的需要,為了適應新的要求,本規範再次
進行了修訂。
為了對與規範相關的主要技術問題進行研究,交通部先後組織開設了一系列
研究專題,包括「瀝青混合料礦料級配及配合比設計方法的修訂」、「瀝青路面透
水測定方法及指標要求」、「超重載交通瀝青路面材料試驗標準(GTM 對比)」、
「SUPERPAVE 設計方法的引進與開發」、 「高速公路瀝青路面抗滑技術標準」、「瀝
青混合料水穩定性評價指標」 、「道路用乳化瀝青技術要求的修訂」等,許多省、
市、自治區也開設了相關的研究專題,均取得了許多有重要價值的成果,為本規
範的修訂提供了技術依據。同時本規範與相關規範的修訂進行了充分的協調、統
一。
因此,本規範是在原《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的基礎上,合併了《公
路改性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及《公路瀝青瑪蹄脂碎石路面技術指南》的相關
內容,並針對主要技術問題開展了科學研究與試驗驗證工作,充分吸收了各專題
的研究成果,經廣泛徵求意見後制訂的。
這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有:
(1)在「 八五」國家科技攻關成果的基礎上,提出了新的道路瀝青標準和瀝青路
面的氣候分區。提出了按照當地氣候條件及交通情況(公路等級)選擇瀝青標號的
方法。
(2) 在總則中強調了幾個與早期病害有關的措施,如防治層間汙染、合理工期、
路基不均勻沉降等等。
(3)在材料部分全面修訂了道路石油瀝青、乳化瀝青技術要求,局部修訂了集料
技術要求。
(4) 針對改性瀝青和SMA 方面的一些特殊要求進行了補充完善。
(5)明確了三層礦料級配範圍的意義,修訂提出了規範礦料級配範圍,調整工程
級配範圍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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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善了瀝青混合料配合比設計方法,調整了馬歇爾試驗配合比設計方法及設
計指標、標準,修訂了確定最佳瀝青用量的方法,統一了空隙率等體積指標的計
算方法。
(7)修訂並補充了瀝青混合料配合比設計檢驗方法和技術要求,增加了滲水性檢
驗指標。
(8)調整了不同粒徑混合料的適宜的壓實層厚度,不同層位的瀝青混合料種類、
規格。明確施工期間需要對設計結構、材料進行審查和監督,予以確認。
(9)在施工工藝部分,主要修訂了對拌和廠的要求,提出了過程控制、總量檢驗
的方法,增加了提高平整度的措施,強調了攤鋪寬度限制和加強輪胎壓路機壓實
等內容。強調了冬季施工及雨季施工的問題。
(10)修改了透層、粘層、封層的內容。將封層部分移入表面處治一章中,並增補
了有關稀漿封層、微表處等新型結構的內容。
(11)修訂了施工質量檢驗指標、頻度、方法,增補了密水性(滲水係數)要求,強
調壓實度檢驗主要是工藝控制、淡化了鑽孔。
(12) 修訂了橋面鋪裝的厚度、混合料類型,施工工藝。提出了對鋼橋面鋪裝的
基本要求。
本次修訂時重點對高速公路、一級公路提出更高的要求。許多條款對不同等級的
公路明確提出了不同要求。
各單位和個人對本規範有何意見或建議,可與規範編制單位聯繫,以便下次修訂時參考。
原規範的主編單位、參編單位、主要起草人名單如下:
原《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JTJ 032-94)
主編單位: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所
參編單位:上海市市政工程研究所、北京市公路局、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
遼寧省交通廳、西安公路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沈金安、李福普、吳富生(已故)、梁偉光、姜錫志(已故)、謝
產庭、孫奎增、鍾桂蘭
原《公路改性瀝青施工技術規範》(JTJ 036-98)
主編單位:交通部重慶公路科學研究所
參編單位: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所、北京市公路局、同濟大學、四川省公路
局
主要起草人:周進川、沈金安、姜錫志(已故)、呂偉民、杜秋仙
原《公路瀝青瑪蹄脂碎石路面技術指南》(SHCF40-01-2002)
主編單位: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所
參編單位:北京市公路局設計研究院、 河北省交通科學研究所、遼寧省交通
科學研究所、山西省交通科學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沈金安、李福普、陳景、柳浩、丁培建、劉地成、韓萍
本規範主編單位: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所
本規範主要起草人:沈金安、李福普、陳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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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則
1.0.1 為貫徹「精心施工,質量第一」的方針,保證瀝青路面的施工質量,特制定本規範。
1.0.2 本規範適用於各等級新建和改建公路的瀝青路面工程。
1.0.3 瀝青路面施工必須符合國家環境和生態保護的規定。
1.0.4 瀝青路面施工必須有施工組織設計,並保證合理的施工工期。瀝青路面不得在氣溫10
℃(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或5℃(其他等級公路),以及雨天、路面潮溼的情況下施工。
1.0.5 瀝青面層宜連續施工,避免與可能汙染瀝青層的其他工序交叉幹擾,以杜絕施工和運
輸汙染。
1.0.6 瀝青路面施工應確保安全,有良好的勞動保護。瀝青拌和廠應具備防火設施,配製和
使用液體石油瀝青的全過程嚴禁菸火。使用煤瀝青時應採取措施防止工作人員吸入煤瀝青或
避免皮膚直接接觸煤瀝青造成身體傷害。
1.0.7 瀝青路面試驗檢測的實驗室應通過認證,取得相應的資質,試驗人員持證上崗,儀器
設備必須檢定合格。
1.0.8 瀝青路面工程應積極採用經試驗和實踐證明有效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
1.0.9 瀝青路面施工除應符合本規範外,尚應符合國家頒布的現行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
特殊地質條件和地區的瀝青路面工程,可根據實際情況,制訂補充規定。各省、市、自治區
或工程建設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制訂相應的技術指南,但技術要求不宜低於本規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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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術語、符號、代號
2.1 術語
2.1.1 瀝青結合料 asphalt binder,asphalt cement
在瀝青混合料中起膠結作用的瀝青類材料(含添加的外摻劑、改性劑等)的總稱。
2.1.2 乳化瀝青emulsified bitumen(英), asphalt emulsion,emulsified asphalt(美)
石油瀝青與水在乳化劑、穩定劑等的作用下經乳化加工製得的均勻的瀝青產品,也稱
瀝青乳液。
2.1.3 液體瀝青 liquid bitumen(英), cutback asphalt(美)
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溶劑將石油瀝青稀釋而成的瀝青產品,也稱輕制瀝青或稀釋瀝
青。
2.1.4 改性瀝青 modified bitumen(英) , modified asphalt cement(美)
摻加橡膠、樹脂、高分子聚合物、天然瀝青、磨細的橡膠粉或者其他材料等外摻劑(改
性劑),使瀝青或瀝青混合料的性能得以改善而製成的瀝青結合料。
2.1.5 改性乳化瀝青modified emulsified bitumen ( 英), modified asphalt
emulsion(美)
在製作乳化瀝青的過程中同時加入聚合物膠乳,或將聚合物膠乳與乳化瀝青成品混
合,或對聚合物改性瀝青進行乳化加工得到的乳化瀝青產品。
2.1.6 天然瀝青 natural bitumen (英)natural asphalt(美)
石油在自然界長期受地殼擠壓、變化,並與空氣、水接觸逐漸變化而形成的、以天然
狀態存在的石油瀝青,其中常混有一定比例的礦物質。按形成的環境可以分為湖瀝青、巖瀝
青、海底瀝青、油頁巖等。
2.1.7 透層 prime coat
為使瀝青面層與非瀝青材料基層結合良好,在基層上噴灑液體石油瀝青、乳化瀝青、
煤瀝青而形成的透入基層表面一定深度的薄層。
2.1.8 粘層 tack coat
為加強路面瀝青層與瀝青層之間、瀝青層與水泥混凝土路面之間的粘結而灑布的瀝青
材料薄層。
2.1.9 封層 seal coat
為封閉表面空隙、防止水分侵入而在瀝青面層或基層上鋪築的有一定厚度的瀝青混合
料薄層。鋪築在瀝青面層表面的稱為上封層,鋪築在瀝青面層下面、基層表面的稱為下封層。
2.1.10 稀漿封層 slurry seal
用適當級配的石屑或砂、填料(水泥、石灰、粉煤灰、石粉等)與乳化瀝青、外摻劑
和水,按一定比例拌和而成的流動狀態的瀝青混合料,將其均勻地攤鋪在路面上形成的瀝青
封層。
2.1.11 微表處 micro-surfacing
用適當級配的石屑或砂、填料(水泥、石灰、粉煤灰、石粉等)採用聚合物改性乳化
瀝青、外摻劑和水,按一定比例拌和而成的流動狀態的瀝青混合料,將其均勻地攤鋪在路面
上形成的瀝青封層。
2.1.12 瀝青混合料bituminous mixtures(英), asphalt(美)
由礦料與瀝青結合料拌和而成的混合料的總稱。按材料組成及結構分為連續級配、間
斷級配混合料,按礦料級配組成及空隙率大小分為密級配、半開級配、開級配混合料。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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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最大粒徑的大小可分為特粗式(公稱最大粒徑等於或大於31.5mm)、粗粒式(公稱最大粒徑
26.5mm)、中粒式(公稱最大粒徑16 或19mm)、細粒式(公稱最大粒徑9.5 或13.2mm)、砂粒
式(公稱最大粒徑小於9.5mm)瀝青混合料。按製造工藝分熱拌瀝青混合料;冷拌瀝青混合料;
再生瀝青混合料等。
2.1.13 密級配瀝青混合料dense-graded bituminous mixtures(英),dense-graded asphalt
mixtures (美)
按密實級配原理設計組成的各種粒徑顆粒的礦料,與瀝青結合料拌和而成,設計空隙
率較小(對不同交通及氣候情況、層位可作適當調整)的密實式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以AC
表示)和密實式瀝青穩定碎石混合料(以ATB 表示)。按關鍵性篩孔通過率的不同又可分為細
型、粗型密級配瀝青混合料等。粗集料嵌擠作用較好的也稱嵌擠密實型瀝青混合料。
2.1.14 開級配瀝青混合料open-graded bituminous paving mixtures(英),open graded
asphalt mixtures (美)
礦料級配主要由粗集料嵌擠組成,細集料及填料較少,設計空隙率18%的混合料。
2.1.15 半開級配瀝青碎石混合料half(semi)-open-graded bituminous paving
mixtures(英),
由適當比例的粗集料、細集料及少量填料(或不加填料)與瀝青結合料拌和而成,經
馬歇爾標準擊實成型試件的剩餘空隙率在6%~12%的半開式瀝青碎石混合料(以AM 表示)。
2.1.16 間斷級配瀝青混合料gap-graded bituminous paving mixtures(英),gap-graded
asphalt mixtures(美)
礦料級配組成中缺少1 個或幾個檔次(或用量很少)而形成的瀝青混合料。
2.1.17 瀝青穩定碎石混合料(簡稱瀝青碎石) bituminous stabilization aggregate paving
mixtures(英), asphalt-treated permeable base(美)
由礦料和瀝青組成具有一定級配要求的混合料,按空隙率、集料最大粒徑、添加礦粉
數量的多少,分為密級配瀝青碎石(ATB),開級配瀝青碎石(OGFC 表面層及ATPB 基層)、半
開級配瀝青碎石(AM) 。
2.1.18 瀝青瑪蹄脂碎石混合料stone mastic asphalt (英),stone matrix asphalt (美)
由瀝青結合料與少量的纖維穩定劑、細集料以及較多量的填料(礦粉)組成的瀝青瑪蹄
脂,填充於間斷級配的粗集料骨架的間隙,組成一體形成的瀝青混合料,簡稱S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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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符號及代號
本規範各種符號、代號以及意義詳見表2.2。
符號及代號 表 2.2
編號 符號或代號 意義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2.10
2.2.11
2.2.12
2.2.13
2.2.14
2.2.15
2.2.16
2.2.17
2.2.18
2.2.19
2.2.20
2.2.21
2.2.22
2.2.23
2.2.24
2.2.25
2.2.26
2.2.27
2.2.28
2.2.29
2.2.30
2.2.31
A
T
PC
BC
PA
BA
AL(R)
AL(M)
AL(S)
HMA
AC
SMA
OGFC
ATB
ATPB
AM
ES
OAC
MS
FL
γse
γsb
γsa
Pa
Pb
Pbe
C
γb
γt
DP
VV
道路石油瀝青
道路煤瀝青
噴灑型陽離子乳化瀝青
拌和型陽離子乳化瀝青
噴灑型陰離子乳化瀝青
拌和型陰離子乳化瀝青
快凝液體石油瀝青
中凝液體石油瀝青
慢凝液體石油瀝青
熱拌瀝青混合料,hot mix asphalt
密級配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分為粗型和細型兩類
瀝青瑪蹄脂碎石混合料,Stone Matrix Asphalt(或 Stone Mastic
Asphalt)之略語。
大孔隙開級配排水式瀝青磨耗層,如歐洲的PFC(Porous friction
course) , PEM (porous european mixes), 美國、日本的
OGFC(Open-graded Friction Courses)等之略語
密級配瀝青穩定碎石混合料
鋪築在瀝青層底部的排水式瀝青穩定碎石混合料
半開級配瀝青穩定碎石混合料
乳化瀝青稀釋封層瀝青混合料
瀝青混合料的最佳瀝青用量,Optimum Asphalt Content 之略語
馬歇爾穩定度
馬歇爾試驗的流值
瀝青混合料中合成礦料的有效相對密度
瀝青混合料中礦料的合成毛體積相對密度
瀝青混合料中礦料的合成表觀相對密度
瀝青混合料的油石比
瀝青混合料中的瀝青含量
瀝青混合料中的有效瀝青用量
集料的瀝青吸收係數
瀝青的相對密度
瀝青混合料的最大相對密度
瀝青混合料的粉膠比(0.075mm 通過率與有效瀝青含量的比值)
壓實瀝青混合料的空隙率,即礦料及瀝青以外的空隙(不包括礦料自
身內部的孔隙)的體積佔試件總體積的百分率,Volume of air voids
之略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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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符號或代號 意義
2.2.32
2.2.33
2.2.34
2.2.35
2.2.36
2.2.37
2.2.38
2.2.39
2.2.40
2.2.41
2.2.42
2.2.43
2.2.44
2.2.45
2.2.46
2.2.47
2.2.48
2.2.49
2.2.50
2.2.51
2.2.52
2.2.53
2.2.54
2.2.55
2.2.56
2.2.57
VMA
VFA
VCA
VCAmix
VCADRC
DS
EVT
COC
TOC
PSV
FB(BPN)
TFOT
RTFOT
PI
CL
UCL
LCL
QC/QA
PMB(或PMA)
CR
EVA
PE
LDPE
SBR
SBS
Superpave?
壓實瀝青混合料的礦料間隙率,即試件全部礦料部分以外的體積佔
試件總體積的百分率,Voids in mineral aggregate 之略語
壓實瀝青混合料中的瀝青飽和度,即試件礦料間隙中扣除被集料吸收
的瀝青以外的有效瀝青結合料部分的體積在VMA 中所佔的百分率,
Voids filled with Asphalt 之略語
粗集料骨架間隙率 percent air voids in coarse aggregate 之略
語
壓實瀝青混合料的粗集料骨架間隙率,即試件的粗集料骨架部分以外
的體積佔試件總體積的百分率,Voids in coarse aggregate of
Asphalt mix 之略語
搗實狀態下的粗集料松裝間隙率,Voids in coarse aggregate 之略
語
瀝青混合料車轍試驗的動穩定度,Dynamic Stability 之略語
等粘度溫度,Equi-viscous Temperature 之略語
瀝青的克利夫蘭杯開式閃點,Cleaveland Open-Cup Method 之略語
瀝青的泰格杯開式閃點,Tag Open -Cup Method 之略語
石料磨光值,Polished Stone Valve 之略語
用擺式儀測定的路面磨擦係數擺值,其單位BPN 是 British Pendulum
(Tester)Number 之略語
瀝青的薄膜加熱試驗Thin Film Oven Test 之略語
瀝青的旋轉薄膜加熱試驗 Rolling thin Film Oven Test 之略語
瀝青的針入度指數,Penetration Index 之略語
動態質量管理圖上質量指標的平均值
動態質量管理圖上質量控制的上限值
動態質量管理圖上質量控制的下限值
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施工質量管理體系
聚合物改性瀝青,Polymer Modified Bitumen(或Asphalt)的略語
聚氯丁二烯(氯丁橡膠),Polychloroprene 之略語
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thyl-Vinyl-Acetate 之略語
聚乙烯,Polyethylene 之略語
低密度聚乙烯,Low Density Polyethylene 之略語
苯乙烯-丁二烯橡膠(丁苯橡膠),Styrene-Butadiene-Rubber 之略
語
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Styrene-Butadiene-Styrene
Block Copolymer 之略語。
美國SHRP(Stratebic Highway Reseach Program)瀝青混合料配合比
設計體系的註冊名稱,Superior Performing Asphalt Pavements 之
略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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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符號或代號 意義
2.2.58
2.2.59
2.2.60
PG
SGC
GTM
美國瀝青路用性能分級規格,Performance Graded 之略語
瀝青混合料搓揉壓實試驗機,Superpave Gyratory Compactor 之略
語
美國工程兵旋轉壓實剪切實驗機,Gyratory Testing Machine 之
略語,用於瀝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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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 層
3.0.1 瀝青面層施工前應對基層進行檢查,基層質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鋪築瀝青面層。
3.0.2 新建瀝青路面的基層按結構組合設計要求,選用瀝青穩定碎石、瀝青貫入式、級配碎
石、級配砂礫等柔性基層;水泥穩定土或粒料、石灰與粉煤灰穩定土或粒料的半剛性基層;
碾壓式水泥混凝土、貧混凝土等剛性基層;以及上部使用柔性基層,下部使用半剛性基層的
混合式基層。
3.0.3 半剛性基層瀝青路面的基層與瀝青層宜在同一年內施工,以減少路面開裂。
3.0.4 以舊瀝青路面作基層時,應根據舊路面質量,確定對原有路面修補、銑刨、加鋪罩面
層。舊瀝青路面的整平應按高程控制鋪築,分層整平的一層最大厚度不宜超過100mm。
3.0.5 以舊的水泥混凝土路面作基層加鋪瀝青面層時,應根據舊路面質量,確定處治工藝,
確認能滿足基層要求後,方能加鋪瀝青層。
3.0.6 舊路面處理後必須徹底清除浮灰,根據需要並作適當的銑刨處理,灑布粘層油,再鋪
築新的結構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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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材料
4.1 一般規定
4.1.1 瀝青路面使用的各種材料運至現場後必須取樣進行質量檢驗,經評定合格方可使用,
不得以供應商提供的檢測報告或商檢報告代替現場檢測。
4.1.2 瀝青路面集料的選擇必須經過認真的料源調查,確定料源應儘可能就地取材。質量符
合使用要求,石料開採必須注意環境保護,防止破壞生態平衡。
4.1.3 集料粒徑規格以方孔篩為準。不同料源、品種、規格的集料不得混雜堆放。
4.2 道路石油瀝青
4.2.1 道路石油瀝青的質量應符合表4.2.1-1 規定的技術要求。各個瀝青等級的適用範圍應
符合表4.2.1-2 的規定。經建設單位同意,瀝青的 PI 值、60℃動力粘度,10℃延度可作為
選擇性指標。
道路石油瀝青的適用範圍 表4.2.1-2
瀝青等級 適用範圍
A 級瀝青 各個等級的公路,適用於任何場合和層次。
B 級瀝青 ①高速公路、一級公路瀝青下面層及以下的層次,二級及二級以下公路的各
個層次;
②用作改性瀝青、乳化瀝青、改性乳化瀝青、稀釋瀝青的基質瀝青。
C 級瀝青 三級及三級以下公路的各個層次。
4.2.2 瀝青路面採用的瀝青標號,宜按照公路等級、氣候條件、交通條件、路面類型及在結
構層中的層位及受力特點、施工方法等,結合當地的使用經驗,經技術論證後確定。
4.2.2.1 對高速公路、一級公路,夏季溫度高、高溫持續時間長、重載交通、山區及丘陵
區上坡路段、服務區、停車場等行車速度慢的路段,尤其是汽車荷載剪應力大的層次,宜採
用稠度大、60℃粘度大的瀝青,也可提高高溫氣候分區的溫度水平選用瀝青等級;對冬季寒
冷的地區或交通量小的公路、旅遊公路宜選用稠度小、低溫延度大的瀝青;對溫度日溫差、
年溫差大的地區宜注意選用針入度指數大的瀝青。當高溫要求與低溫要求發生矛盾時應優先
考慮滿足高溫性能的要求。
4.2.2.2 當缺乏所需標號的瀝青時,可採用不同標號摻配的調和瀝青,其摻配比例由試
驗決定。摻配後的瀝青質量應符合表4.2.1-1 的要求。
4.2.3 瀝青必須按品種、標號分開存放。除長期不使用的瀝青可放在自然溫度下存儲外,瀝
青在儲罐中的貯存溫度不宜低於130℃,並不得高於170℃。桶裝瀝青應直立堆放,加蓋苫
布。
4.2.4 道路石油瀝青在貯運,使用及存放過程中應有良好的防水措施,避免雨水或加熱管道
蒸汽進入瀝青中。
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 共164 頁 第1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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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石油瀝青技術要求 表4.2.1-1
瀝青標號
指標 單位 等級
160 號[4] 130 號[4] 110 號 90 號 70 號[3] 50 號30 號[4]
試驗方法
[1]
針入度(25℃,5s,100g) dmm
140~
200
120~
140
100~120 80~100 60~80 40~60 20~40 T 0604
適用的氣候分區[6] 注[4] 注[4] 2-1 2-2 3-2 1-1 1-2 1-3 2-2 2-3 1-3 1-4 2-2 2-3 2-4 1-4 注[4] 附錄A[5]
A -1.5~+1.0
針入度指數PI [2]
B -1.8~+1.0
T 0604
A 38 40 43 45 44 46 45 49 55
軟化點(R&B) 不小於 ℃ B 36 39 42 43 42 44 43 46 53
C 35 37 41 42 43 45 50
T 0606
60℃動力粘度[2] 不小於 Pa.s A - 60 120 160 140 180 160 200 260 T 0620
A 50 50 40 45 30 20 30 20 20 15 25 20 15 15 10
10℃延度[2] 不小於cm
B 30 30 30 30 20 15 20 15 15 10 20 15 10 10 8
A、B 100 80 50
15℃延度 不小於 cm
C 80 80 60 50 40 30 20
T 0605
A 2.2
蠟含量(蒸餾法) 不大於 % B 3.0
C 4.5
T 0615
閃點 不小於 ℃ 230 245 260 T 0611
溶解度 不小於 % 99.5 T 0607
密度(15℃) g/cm3 實測記錄 T 0603
TFOT (或RTFOT)後[5]
質量變化 不大於% ±0.8
T 0610 或
T 0609
A 48 54 55 57 61 63 65
殘留針入度比 不小於% B 45 50 52 54 58 60 62
C 40 45 48 50 54 58 60
T 0604
A 12 12 10 8 6 4 -
殘留延度(10℃) 不小於cm
B 10 10 8 6 4 2 -
T 0605
殘留延度(15℃) 不小於cm C 40 35 30 20 15 10 - T 0605
註:[1]試驗方法按照現行《公路工程瀝青及瀝青混合料試驗規程》(JTJ 052)規定的方法執行。用於仲裁試驗求取PI 時的5 個溫度的針入度關係的相關係數不得小於0.997。
[2]經建設單位同意,表中PI 值、60℃動力粘度、10℃延度可作為選擇性指標, 也可不作為施工質量檢驗指標。
[3]70 號瀝青可根據需要要求供應商提供針入度範圍為60~70 或70~80 的瀝青,50 號瀝青可要求提供針入度範圍為40~50 或50~60 的瀝青。
[4]30 號瀝青僅適用於瀝青穩定基層。130 號和160 號瀝青除寒冷地區可直接在中低級公路上直接應用外,通常用作乳化瀝青、稀釋瀝青、改性瀝青的基質瀝青。
[5]老化試驗以TFOT 為準,也可以RTFOT 代替。
[6]氣候分區見附錄A。
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 條文說明
共16460 頁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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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乳化瀝青
4.3.1 乳化瀝青適用於瀝青表面處治路面、瀝青貫入式路面、冷拌瀝青混合料路面,修補裂
縫,噴灑透層、粘層與封層等。乳化瀝青的品種和適用範圍宜符合表4.3.1 的規定。
乳化瀝青品種及適用範圍 表4.3.1
分類 品種及代號 適用範圍
PC-1 表處、貫入式路面及下封層用
PC-2 透層油及基層養生用
PC-3 粘層油用
陽離子乳化瀝青
BC-1 稀漿封層或冷拌瀝青混合料用
PA-1 表處、貫入式路面及下封層用
PA-2 透層油及基層養生用
PA-3 粘層油用
陰離子乳化瀝青
BA-1 稀漿封層或冷拌瀝青混合料用
PN-2 透層油用
非離子乳化瀝青
BN-1 與水泥穩定集料同時使用(基層路拌或再生)
4.3.2 乳化瀝青的質量應符合表4.3.2 的規定。在高溫條件下宜採用粘度較大的乳化瀝青,
寒冷條件下宜使用粘度較小的乳化瀝青。
道路用乳化瀝青技術要求 表4.3.2
品種及代號
陽離子 陰離子 非離子
噴灑用
拌和
用
試驗項目 噴灑用 拌和用噴灑用 拌和用
單
位
PC-1 PC-2 PC-3 BC-1 PA-1
PA-
2
PA-3 BA-1 PN-2 BN-1
試驗
方法
破乳速度 快裂 慢裂
快裂或
中裂
慢裂
或中
裂
快裂
慢
裂
快裂
或中
裂
慢裂或
中裂
慢裂 慢裂 T 0658
粒子電荷 陽離子(+) 陰離子(-) 非離子 T 0653
篩上殘留物(1.18mm 篩)
不大於
% 0.1 0.1 0.1 T 0652
恩格拉粘度計E25 2-10 1-6 1-6 2-30 2-10 1-6 1-6 2-30 1-6 2-30 T 0622
粘度 道路標準粘度計
C25.3
s 10-25 8-20 8-20 10-60 10-25 8-20 8-20 10-60 8-20 10-60 T 0621
殘留分含量 不小於 % 50 50 50 55 50 50 50 55 50 55 T 0651
溶解度,不小於 % 97.5 97.5 97.5 T 0607
針入度(25℃) dmm
50-20
0
50-3
00
45-150
50-20
0
50-
300
45-150 50-300 60-300 T 0604
蒸發
殘留
物
延度(15℃),不小於 cm 40 40 40 T 0605
與粗集料的粘附性,裹附
面積 不小於
2/3 — 2/3 — 2/3 — T 0654
與粗、細粒式集料拌和試
驗
- 均勻- 均勻- T 0659
水泥拌和試驗的篩上剩餘
不大於
% - - - 3 T 0657
常溫貯存穩定性:
1d 不大於
5d 不大於
%
1
5
1
5
1
5
T 0655
表註:[1] P 為噴灑型,B 為拌和型,C、A、N 分別表示陽離子、陰離子、非離子乳化瀝青;
[2] 粘度可選用恩格拉粘度計或瀝青標準粘度計之一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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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表中的破乳速度、與集料的粘附性、拌和試驗的要求與所使用的石料品種有關,質量檢驗
時應採用工程上實際的石料進行試驗,僅進行乳化瀝青產品質量評定時可不要求此三項指標;
[4] 貯存穩定性根據施工實際情況選用試驗時間,通常採用5d,乳液生產後能在當天使用時也
可用1d 的穩定性;
[5] 當乳化瀝青需要在低溫冰凍條件下貯存或使用時,尚需按T 0656 進行-5℃低溫貯存穩定性
試驗,要求沒有粗顆粒、不結塊;
[6] 如果乳化瀝青是將高濃度產品運到現場經稀釋後使用時,表中的蒸發殘留物等各項指標指稀
釋前乳化瀝青的要求。
4.3.3 乳化瀝青類型根據集料品種及使用條件選擇。陽離子乳化瀝青可適用於各種集料品
種,陰離子乳化瀝青適用於鹼性石料。乳化瀝青的破乳速度、粘度宜根據用途與施工方法選
擇。
4.3.4 製備乳化瀝青用的基質瀝青,對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宜符合表4.2.1-1 道路石油瀝
青A、B 級瀝青的要求,其他情況可採用C 級瀝青。
4.3.5 乳化瀝青宜存放在立式罐中,並保持適當攪拌。貯存期以不離析、不凍結、不破乳為
度。
4.4 液體石油瀝青
4.4.1 液體石油瀝青適用於透層、粘層及拌製冷拌瀝青混合料。根據使用目的與場所,可選
用快凝、中凝、慢凝的液體石油瀝青,其質量應符合表4.4.1 的規定。
道路用液體石油瀝青技術要求 表4.4.1
快凝 中凝 慢凝
試驗項目 單位AL(R)
-1
AL(R)
-2
AL(M)
-1
AL(M)
-2
AL(M)
-3
AL(M)
-4
AL(M)
-5
AL(M)
-6
AL(S)
-1
AL(S)
-2
AL(S)
-3
AL(S)
-4
AL(S)
-5
AL(S)
-6
試驗方法[1]
C25.5 <20 <20 <20
粘度
C60.5 S
5~15 5~15
16~
25
26~
40
41~
100
101~
200
5~15
16~
25
26~
40
41~
100
101~
200
T 0621
225℃前 % >20 >15 <10 <7 <3 <2 0 0
315℃前 % >35 >30 <35 <25 <17 <14 <8 <5
蒸餾
體積
360℃前 % >45 >35 <50 <35 <30 <25 <20 <15 <40 <35 <25 <20 <15 <5
T 0632
針入度(25℃) dmm
60~
200
60~
200
100~
300
100~
300
100~
300
100~
300
100~
300
100~
300
T 0604
延度(25℃) Cm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T 0605
蒸餾
後殘
留物
浮漂度(5℃) S <20 <20 <30 <40 <45 <50 T 0631
閃點(TOC 法) ℃ >30 >30 >65 >65 >65 >65 >65 >65 >70 >70 >100 >100 >120 >120 T 0633
含水量 不大於 %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2.0 2.0 2.0 2.0 2.0 2.0 T 0612
4.4.2 液體石油瀝青宜採用針入度較大的石油瀝青,使用前按先加熱瀝青後加稀釋劑的順
序,摻配煤油或輕柴油,經適當的攪拌、稀釋製成。摻配比例根據使用要求由試驗確定。
4.4.3 液體石油瀝青在製作、貯存、使用的全過程中必須通風良好,並有專人負責,確保安
全。基質瀝青的加熱溫度嚴禁超過140℃,液體瀝青的貯存溫度不得高於50℃。
4.5 煤瀝青
4.5.1 道路用煤瀝青的標號根據氣候條件、施工溫度、使用目的選用,其質量應符合表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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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規定。
道路用煤瀝青技術要求 表4.5.1
試驗項目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試驗方法[1]
粘度[2](s)
C30.5
C30.10
C50.10
C60.10
5~25
26~70
5~25
26~50
51~120
121~200
10~75
76~200
35~65
T 0621
蒸餾試
驗, 餾出
量 (%)
170℃前 不大於
270℃前 不大於
300℃
3
20
15~35
3
20
15~35
3
20
30
2
15
30
1.5
15
25
1.5
15
25
1.0
10
20
1.0
10
20
1.0
10
15
T 0641
300℃蒸餾殘留物軟化點
(環球法) (℃)
30~45 30~45 35~65 35~65 35~65 35~65 40~70 40~70 40~70 T 0606
水分 不大於(%) 1.0 1.0 1.0 1.0 1.0 0.5 0.5 0.5 0.5 T 0612
甲苯不溶物 不大於(%)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T 0646
萘含量 不大於(%) 5 5 5 4 4 3.5 3 2 2 T 0645
焦油酸含量 不大於(%) 4 4 3 3 2.5 2.5 1.5 1.5 1.5 T 0642
4.5.2 道路用煤瀝青適用於下列情況:
4.5.2.1 各種等級公路的各種基層上的透層,宜採用T-1 或T-2 級,其他等級不合噴灑要
求時可適當稀釋使用;
4.5.2.2 三級及三級以下的公路鋪築表面處治或貫入式瀝青路面,宜採用T-5、T-6 或T-7
級;
4.5.2.3 與道路石油瀝青、乳化瀝青混合使用,以改善滲透性。
4.5.3 道路用煤瀝青嚴禁用於熱拌熱鋪的瀝青混合料,作其他用途時的貯存溫度宜為70~90
℃,且不得長時間貯存。
4.6 改性瀝青
4.6.1 改性瀝青可單獨或複合採用高分子聚合物、天然瀝青及其他改性材料製作。
4.6.2 各類聚合物改性瀝青的質量應符合表4.6.2 的技術要求,其中PI 值可作為選擇性
指標。當使用表列以外的聚合物及複合改性瀝青時,可通過試驗研究制訂相應的技術要求。
聚合物改性瀝青技術要求 表4.6.2
SBS類(I類) SBR類(II類) EVA、PE類(III類)
指 標 單位
I-A I-B I-C I-D II-A II-B II-C III-A III-B III-C III-D
試驗方法[1]
針入度 25℃,100g,5s dmm >100
80-10
0
60-80 30-60 >100
80-10
0
60-80 >80 60-80 40-60 30-40 T 0604
針入度指數PI 不小於 -1.2 -0.8 -0.4 0 -1.0 -0.8 -0.6 -1.0 -0.8 -0.6 -0.4 T 0604
延度 5℃,5cm/min
不小於
cm
50 40 30 20 60 50 40 - T 0605
軟化點 TR&B 不小於 ℃ 45 50 55 60 45 48 50 48 52 56 60 T 0606
運動粘度[1]135℃,不大
於
Pas 3
T 0625
T 0619
閃點 不小於 ℃ 230 230 230 T 0611
溶解度 不小於 % 99 99 - T 0607
彈性恢復25℃ 不小於 % 55 60 65 75 - - T 0662
粘韌性 不小於 N·m - 5 - T 0624
韌性 不小於 N·m - 2.5 - T 0624
貯存穩定性[2]
離析,48h 軟化點差,不
大於
℃ 2.5 - 無改性劑明顯析出、凝聚 T 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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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OT(或RTFOT)後殘留物
質量變化 不大於 % 1.0
T 0610 或
T 0609
針入度比25℃不小於 % 50 55 60 65 50 55 60 50 55 58 60 T 0604
延度 5℃ 不小於 cm 30 25 20 15 30 20 10 - T 0605
註: [1] 表中135℃運動粘度可採用《公路工程瀝青及瀝青混合料試驗規程》(JTJ 052-2000)中的「瀝
青布氏旋轉粘度試驗方法(布洛克菲爾德粘度計法)」進行測定。若在不改變改性瀝青物理力學性質並符合
安全條件的溫度下易於泵送和拌和,或經證明適當提高泵送和拌和溫度時能保證改性瀝青的質量,容易施
工,可不要求測定。
[2] 貯存穩定性指標適用於工廠生產的成品改性瀝青。現場製作的改性瀝青對貯存穩定性指標可
不作要求,但必須在製作後,保持不間斷的攪拌或泵送循環,保證使用前沒有明顯的離析。
4.6.3 製造改性瀝青的基質瀝青應與改性劑有良好的配伍性,其質量宜符合表4.2.1-1 中
A 級或B 級道路石油瀝青的技術要求。供應商在提供改性瀝青的質量報告時應提供基質瀝青
的質量檢驗報告或瀝青樣品。
4.6.4 天然瀝青可以單獨與石油瀝青混合使用或與其他改性瀝青混融後使用。天然瀝青的質
量要求宜根據其品種參照相關標準和成功的經驗執行。
4.6.5 用作改性劑的SBR 膠乳中的固體物含量不宜少於45%,使用中嚴禁長時間曝曬或遭
冰凍。
4.6.6 改性瀝青的劑量以改性劑佔改性瀝青總量的百分數計算,膠乳改性瀝青的劑量應以扣
除水以後的固體物含量計算。
4.6.7 改性瀝青宜在固定式工廠或在現場設廠集中製作,也可在拌和廠現場邊製造邊使用,
改性瀝青的加工溫度不宜超過180℃。膠乳類改性劑和製成顆粒的改性劑可直接投入拌和缸
中生產改性瀝青混合料。
4.6.8 用溶劑法生產改性瀝青母體時,揮發性溶劑回收後的殘留量不得超過5%。
4.6.9 現場製造的改性瀝青宜隨配隨用,需作短時間保存,或運送到附近的工地時,使用前
必須攪拌均勻,在不發生離析的狀態下使用。改性瀝青製作設備必須設有隨機採集樣品的取
樣口,採集的試樣宜立即在現場灌模。
4.6.10 工廠製作的成品改性瀝青到達施工現場後存貯在改性瀝青罐中,改性瀝青罐中必須
加設攪拌設備並進行攪拌,使用前改性瀝青必須攪拌均勻。在施工過程中應定期取樣檢驗產
品質量,發現離析等質量不符要求的改性瀝青不得使用。
4.7 改性乳化瀝青
4.7.1 改性乳化瀝青宜按表4.7.1-1 選用,質量應符合表4.7.1-2 的技術要求。
改性乳化瀝青的品種和適用範圍 表4.7.1-1
品 種 代號 適用範圍
改性乳化瀝噴灑型改性乳化瀝青PCR 粘層、封層、橋面防水粘結層用
青 拌和用乳化瀝青 BCR 改性稀漿封層和微表處用
改性乳化瀝青技術要求 表4.7.1-2
試驗項目 單位品種及代號 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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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R BCR
破乳速度 快裂或中裂慢裂 T0658
粒子電荷 陽離子(+) 陽離子(+) T0653
篩上剩餘量 (1.18mm) 不大於 % 0.1 0.1 T0652
恩格拉粘度 E25 1~10 3~30 T0622
粘度
瀝青標準粘度C25,3 s 8~25 12~60 T0621
含量
不小於
% 50 60 T0651
針入度(100g,25℃,5s) dmm 40~120 40~100 T0604
軟化點
不小於
℃ 50 53 T0606
延度(5℃) 不小於cm 20 20 T0605
蒸發殘
留物
溶解度(三氯乙烯) 不小於 % 97.5 97.5 T0607
與礦料的粘附性,裹覆面積 不小於 2/3 — T0654
貯存穩1 天 不大於 % 1 1 T0655
定性 5 天 不大於 % 5 5 T0655
表註:[1] 破乳速度、與集料粘附性、拌和試驗,與所使用的石料品種有關。工程上施工質量檢驗時應採
用實際的石料試驗,僅進行產品質量評定時可不對這些指標提出要求;
[2] 當用於填補車轍時,BCR 蒸發殘留物的軟化點宜提高至不低於55℃;
[3]貯存穩定性根據施工實際情況選擇試驗天數,通常採用5 天,乳液生產後能在第二天使用完時也
可選用1 天。
個別情況下改性乳化瀝青5 天的貯存穩定性難以滿足要求,如果經攪拌後能夠達到均勻一致並不影
響正常使用,此時要求改性乳化瀝青運至工地後存放在附有攪拌裝置的貯存罐內,並不斷地進行攪拌,否
則不準使用。
[4]當改性乳化瀝青或特種改性乳化瀝青需要在低溫冰凍條件下貯存或使用時,尚需按T0656
進行-5℃低溫貯存穩定性試驗,要求沒有粗顆粒、不結塊。
4.8 粗集料
4.8.1 瀝青層用粗集料包括碎石、破碎礫石、篩選礫石、鋼渣、礦渣等,但高速公路和一級
公路不得使用篩選礫石和礦渣。粗集料必須由具有生產許可證的採石場生產或施工單位自行
加工。
4.8.2 粗集料應該潔淨、乾燥、表面粗糙,質量應符合表4.8.2 的規定。當單一規格集料的
質量指標達不到表中要求,而按照集料配比計算的質量指標符合要求時,工程上允許使用。
對受熱易變質的集料,宜採用經拌和機烘乾後的集料進行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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瀝青混合料用粗集料質量技術要求 表4.8.2
高速公路及一級公路
指 標 單位
表面層 其他層次
其他等級
公路
試驗方法
石料壓碎值 不大於 % 26 28 30 T 0316
洛杉磯磨耗損失 不大於% 28 30 35 T 0317
表觀相對密度 不小於t/m3 2.60 2.50 2.45 T 0304
吸水率 不大於% 2.0 3.0 3.0 T 0304
堅固性 不大於% 12 12 - T 0314
針片狀顆粒含量(混合料)不大於
其中粒徑大於9.5mm 不大於
其中粒徑小於9.5mm 不大於
%
%
%
15
12
18
18
15
20
20
-
-
T 0312
水洗法<0.075mm 顆粒含量 不大於 % 1 1 1 T 0310
軟石含量 不大於% 3 5 5 T 0320
註:①堅固性試驗可根據需要進行;
②用於高速公路、一級公路時,多孔玄武巖的視密度可放寬至2.45t/m3,吸水率可放寬至3%,但必須
得到建設單位的批准,且不得用於SMA 路面;
③對S14 即3~5 規格的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可不予要求,<0.075mm 含量可放寬到3%。
4.8.3 粗集料的粒徑規格應按表4.8.3 的規定生產和使用。
瀝青混合料用粗集料規格 表4.8.3
規格 通 過 下 列 篩 孔(mm) 的 質 量 百 分 率(%)
名稱
公稱粒徑
(mm) 106 75 63 53 37.5 31.5 26.5 19.0 13.2 9.5 4.75 2.36 0.6
S1 40~75 100 90-100 - - 0-15 - 0-5
S2 40~60 100 90-100 - 0-15 - 0-5
S3 30~60 100 90-100 - - 0-15 - 0-5
S4 25~50 100 90-100 - - 0-15 - 0-5
S5 20~40 100 90-100 - - 0-15 - 0-5
S6 15~30 100 90-100 - - 0-15 - 0-5
S7 10~30 100 90-100 - - - 0-15 0-5
S8 10~25 100 90-100 - 0-15 - 0-5
S9 10~20 100 90-100 - 0-15 0-5
S10 10~15 100 90-100 0-15 0-5
S11 5~15 100 90-100 40-70 0-15 0-5
S12 5~10 100 90-100 0-15 0-5
S13 3~10 100 90-100 40-70 0-20 0-5
S14 3~5 100 90-100 0-15 0-3
4.8.4 採石場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徹底清除覆蓋層及泥土夾層。生產碎石用的原石不得含有土
塊、雜物,集料成品不得堆放在泥土地上。
4.8.5 高速公路、一級公路瀝青路面的表面層(或磨耗層)的粗集料的磨光值應符合表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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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除SMA、OGFC 路面外,允許在硬質粗集料中摻加部分較小粒徑的磨光值達不到要求
的粗集料,其最大摻加比例由磨光值試驗確定。
粗集料與瀝青的粘附性、磨光值的技術要求 表4.8.5
雨量氣候區 1 (潮溼區) 2(溼潤區) 3(半乾區) 4(乾旱區) 試驗方法
年降雨量(mm) >1000 1000~500 500~250 <250 附錄A
粗集料的磨光值 PSV 不小於
高速公路、一級公路表面層
42
40
38
36
T 0321
粗集料與瀝青的粘附性 不小於
高速公路、一級公路表面層
高速公路、一級公路的其他層
次及其他等級公路的各個層次
5
4
4
4
4
3
3
3
T 0616
T 0663
4.8.6 粗集料與瀝青的粘附性應符合表4.8.5 的要求,當使用不符要求的粗集料時,宜摻加
消石灰、水泥或用飽和石灰水處理後使用,必要時可同時在瀝青中摻加耐熱、耐水、長期性
能好的抗剝落劑,也可採用改性瀝青的措施,使瀝青混合料的水穩定性檢驗達到要求。摻加
外加劑的劑量由瀝青混合料的水穩定性檢驗確定。
4.8.7 破碎礫石應採用粒徑大於50mm、含泥量不大於1%的礫石軋制,破碎礫石的破碎面應
符合表4.8.7 的要求。
粗集料對破碎面的要求 表4.8.7
具有一定數量破碎面顆粒的含量(%)
路面部位或混合料類型
1 個破碎面 2 個或2 個以上破碎面
試驗方法
瀝青路面表面層
高速公路、一級公路
其他等級公路
100
80
90
60
瀝青路面中下面層、基層
高速公路、一級公路
其他等級公路
90
70
80
50
SMA 混合料 100 90
貫入式路面 80 60
T 0361
4.8.8 篩選礫石僅適用於三級及三級以下公路的瀝青表面處治路面。
4.8.9 經過破碎且存放期超過6 個月以上的鋼渣可作為粗集料使用。除吸水率允許適當放寬
外,各項質量指標應符合表4.8.2 的要求。鋼渣在使用前應進行活性檢驗,要求鋼渣中的遊
離氧化鈣含量不大於3%,浸水膨脹率不大於2%。
4.9 細集料
4.9.1 瀝青路面的細集料包括天然砂、機制砂、石屑。細集料必須由具有生產許可證的採石
場、採砂場生產。
4.9.2 細集料應潔淨、乾燥、無風化、無雜質,並有適當的顆粒級配,其質量應符合表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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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規定。細集料的潔淨程度,天然砂以小於0.075mm 含量的百分數表示,石屑和機制砂以砂
當量(適用於0~4.75mm)或亞甲藍值(適用於0~2.36mm 或0~0.15mm)表示。
瀝青混合料用細集料質量要求 表4.9.2
項 目 單位
高速公路、
一級公路
其他等級公路 試驗方法
表觀相對密度 不
小於
t/m3 2.50 2.45 T 0328
堅固性(>0.3mm 部分) 不小於 % 12 - T 0340
含泥量(小於0.075mm 的含量)
不大於
% 3 5 T 0333
砂當量
不小於
% 60 50 T 0334
亞甲藍值
不大於
g/kg 25 - T 0346
稜角性(流動時間) 不
小於
s 30 - T 0345
注: ①堅固性試驗可根據需要進行;
4.9.3 天然砂可採用河砂或海砂,通常宜採用粗、中砂,其規格應符合表4.9.3 的規定,砂
的含泥量超過規定時應水洗後使用,海砂中的貝殼類材料必須篩除。開採天然砂必須取得當
地政府主管部門的許可,並符合水利及環境保護的要求。熱拌密級配瀝青混合料中天然砂的
用量通常不宜超過集料總量的20%,SMA 和OGFC 混合料不宜使用天然砂。
瀝青混合料用天然砂規格 表4.9.3
篩孔尺寸 通過各孔篩的質量百分率(%)
(mm) 粗砂 中砂 細砂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100
90~100
65~95
35~65
15~30
5~20
0~10
0~5
100
90~100
75~90
50~90
30~60
8~30
0~10
0~5
100
90~100
85~100
75~100
60~84
15~45
0~10
0~5
4.9.4 石屑是採石場破碎石料時通過4.75mm 或2.36mm 的篩下部分,其規格應符合表4.9.4
的要求。採石場在生產石屑的過程中應具備抽吸設備,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的瀝青混合料,
宜將S14 與S16 組合使用,S15 可在瀝青穩定碎石基層或其他等級公路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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瀝青混合料用機制砂或石屑規格 表4.9.4
規格 公稱粒徑水洗法通過各篩孔的質量百分率(%)
(mm)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S15 0~5 100 90~100 60~90 40~75 20~55 7~40 2~20 0~10
S16 0~3 100 80~100 50~80 25~60 8~45 0~25 0~15
註:當生產石屑採用噴水抑制揚塵工藝時,應特別注意含粉量不得超過表中要求。
4.9.5 機制砂宜採用專用的制砂機製造,並選用優質石料生產,其級配應符合S16 的要求。
4.10 填料
4.10.1 瀝青混合料的礦粉必須採用石灰巖或巖漿巖中的強基性巖石等憎水性石料經磨細得
到的礦粉,原石料中的泥土雜質應除淨。礦粉應乾燥、潔淨,能自由地從礦粉倉流出,其質
量應符合表4.10.1 的技術要求。
瀝青混合料用礦粉質量要求 表4.10.1
項 目 單 位 高速公路、一級公路其他等級公路 試驗方法
表觀相對密度 不小於 t/m3 2.50 2.45 T 0352
含水量 不大於 % 1 1 T 0103 烘
幹法
粒度範圍 <0.6mm
<0.15mm
<0.075mm
%
%
%
100
90~100
75~100
100
90~100
70~100
T 0351
外觀 無團粒結塊
親水係數 <1 T 0353
塑性指數 <4 T 0354
加熱安定性 實測記錄 T 0355
4.10.2 拌和機的粉塵可作為礦粉的一部分回收使用。但每盤用量不得超過填料總量的25
%,摻有粉塵填料的塑性指數不得大於4%。
4.10.3 粉煤灰作為填料使用時,用量不得超過填料總量的50%,粉煤灰的燒失量應小於12%,
與礦粉混合後的塑性指數應小於4%,其餘質量要求與礦粉相同。高速公路、一級公路的瀝
青面層不宜採用粉煤灰作填料。
4.11 纖維穩定劑
4.11.1 在瀝青混合料中摻加的纖維穩定劑宜選用木質素纖維、礦物纖維等,木質素纖維的
質量應符合表4.11.1 的技術要求。
木質素纖維質量技術要求 表4.11.1
項 目 單位 指 標 試驗方法
纖維長度,不大於 mm 6 水溶液用顯微鏡觀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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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分含量 % 18±5 高溫590℃~600℃燃燒後測定殘留物
PH值 7.5±1.0 水溶液用PH試紙或PH計測定
吸油率 ,不小於 纖維質量的5倍用煤油浸泡後放在篩上經振敲後稱量
含水率(以質量計) 不大於 % 5 105℃烘箱烘2h後冷卻稱量
4.11.2 纖維應在250℃的幹拌溫度不變質、不發脆,使用纖維必須符合環保要求,不危害
身體健康。纖維必須在混合料拌和過程中能充分分散均勻。
4.11.3 礦物纖維宜採用玄武巖等礦石製造,易影響環境及造成人體傷害的石棉纖維不宜直
接使用。
4.11.4 纖維應存放在室內或有棚蓋的地方,鬆散纖維在運輸及使用過程中應避免受潮,不
結團。
4.11.5 纖維穩定劑的摻加比例以瀝青混合料總量的質量百分率計算,通常情況下用於SMA
路面的木質素纖維不宜低於0.3%,礦物纖維不宜低於0.4%,必要時可適當增加纖維用量。
纖維摻加量的允許誤差宜不超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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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熱拌瀝青混合料路面
5.1 一般規定
5.1.1 熱拌瀝青混合料(HMA)適用於各種等級公路的瀝青路面。其種類按集料公稱最大粒徑、
礦料級配、空隙率劃分,分類見表5.1.1。
熱拌瀝青混合料種類 表5.1.1
密級配 開級配 半開級配
連續級配 間斷級配間斷級配
混合料類型
瀝青
混凝土
瀝青穩定
碎石
瀝青瑪蹄
脂碎石
排水式瀝
青磨耗層
排水式瀝
青碎石基
層
瀝青穩
定碎石
公稱最
大粒徑
(mm)
最大
粒徑
(mm)
特粗式 - ATB-40 - - ATPB-40 - 37.5 53.0
- ATB-30 - - ATPB-30 - 31.5 37.5
粗粒式
AC-25 ATB-25 - - ATPB-25 - 26.5 31.5
AC-20 - SMA-20 - - AM-20 19.0 26.5
中粒式
AC-16 - SMA-16 OGFC-16 - AM-16 16.0 19.0
AC-13 - SMA-13 OGFC-13 - AM-13 13.2 16.0
細粒式
AC-10 - SMA-10 OGFC-10 - AM-10 9.5 13.2
砂粒式 AC-5 - - - - AM-5 4.75 9.5
設計空隙率注
(%)
3~5 3~6 3~4 >18 >18 6~12
註:空隙率可按配合比設計要求適當調整。
5.1.2 各層瀝青混合料應滿足所在層位的功能性要求,便於施工,不容易離析。各層應連續
施工並聯結成為一個整體。當發現混合料結構組合及級配類型的設計不合理時應進行修改、
調整,以確保瀝青路面的使用性能。
5.1.3 瀝青面層集料的最大粒徑宜從上至下逐漸增大,並應與壓實層厚度相匹配。對熱拌熱
鋪密級配瀝青混合料,瀝青層一層的壓實厚度不宜小於集料公稱最大粒徑的2.5~3 倍,對
SMA 和OGFC 等嵌擠型混合料不宜小於公稱最大粒徑的2~2.5 倍,以減少離析,便於壓實。
5.2 施工準備
5.2.l 鋪築瀝青層前,應檢查基層或下臥瀝青層的質量,不符要求的不得鋪築瀝青面層。舊
瀝青路面或下臥層已被汙染時,必須清洗或經銑刨處理後方可鋪築瀝青混合料。
5.2.2 石油瀝青加工及瀝青混合料施工溫度應根據瀝青標號及粘度、氣候條件、鋪裝層的厚
度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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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1 普通瀝青結合料的施工溫度宜通過在135℃及175℃條件下測定的粘度-溫度曲
線按表5.2.2-1 的規定確定。缺乏粘溫曲線數據時,可參照表5.2.2-2 的範圍選擇,並根據
實際情況確定使用高值或低值。當表中溫度不符實際情況時,容許作適當調整。
確定瀝青混合料拌和及壓實溫度的適宜溫度 表5.2.2-1
粘度 適宜於拌和的瀝青結合料粘度適宜於壓實的瀝青結合料粘度 測定方法
表觀粘度 (0.17±0.02)Pa·s (0.28±0.03)Pa·s T 0625
運動粘度 (170±20)mm2/s (280±30)mm2/s T 0619
賽波特粘度 (85±10)s (140±15)s T 0623
熱拌瀝青混合料的施工溫度(℃) 表5.2.2-2
石油瀝青的標號
施 工 工 序
50 號 70 號 90 號 110 號
瀝青加熱溫度 160~170 155~165 150~160 145~155
間隙式拌和機 集料加熱溫度比瀝青溫度高10~30
礦料加熱溫度
連續式拌和機 礦料加熱溫度比瀝青溫度高5~10
瀝青混合料出料溫度 150~170 145~165 140~160 135~155
混合料貯料倉貯存溫度 貯料過程中溫度降低不超過10
混合料廢棄溫度 高於 200 195 190 185
運輸到現場溫度 不低於 150 145 140 135
混合料攤鋪溫度 正常施工 140 135 130 125
不低於 低溫施工 160 150 140 135
開始碾壓的混合料內正常施工 135 130 125 120
部溫度, 不低於低溫施工 150 145 135 130
鋼輪壓路機 80 70 65 60
輪胎壓路機 85 80 75 70
碾壓終了的表面溫
度 不低於
振動壓路機 75 70 60 55
開放交通的路表溫度 不高於 50 50 50 45
注①瀝青混合料的施工溫度採用具有金屬探測針的插入式數顯溫度計測量。表面溫度可採用表面接觸式溫
度計測定。當採用紅外線溫度計測量表面溫度時,應進行標定。
②表中未列入的130 號、160 號及30 號瀝青的施工溫度由試驗確定。
5.2.2.2 聚合物改性瀝青混合料的施工溫度根據實踐經驗並參照表5.2.2-3 選擇。通常
宜較普通瀝青混合料的施工溫度提高10℃~20℃。對採用冷態膠乳直接噴入法製作的改性
瀝青混合料,集料烘乾溫度應進一步提高。
聚合物改性瀝青混合料的正常施工溫度範圍(℃) 表5.2.2-3
聚合物改性瀝青品種
工 序
SBS 類 SBR 膠乳類 EVA、PE 類
瀝青加熱溫度 160~165
改性瀝青現場製作溫度 165~170 - 165~170
成品改性瀝青加熱溫度,不大於 175 - 175
集料加熱溫度 190~220 200~210 185~195
改性瀝青SMA 混合料出廠溫度 170~185 160~180 16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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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料最高溫度(廢棄溫度) 195
混合料貯存溫度 拌和出料後降低不超過10
攤鋪溫度 不低於 160
初壓開始溫度 不低於 150
碾壓終了的表面溫度 不低於 90
開放交通時的路表溫度 不高於 50
註:①同表5.2.2-2
②當採用表列以外的聚合物或天然瀝青改性瀝青時,施工溫度由試驗確定。
5.2.2.3 SMA 混合料的施工溫度應視纖維品種和數量、礦粉用量的不同,在改性瀝青混合
料的基礎上作適當提高。
5.3 配合比設計
5.3.1 瀝青混合料必須在對同類公路配合比設計和使用情況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充分借鑑成
功的經驗,選用符合要求的材料,進行配合比設計。
5.3.2 瀝青混合料的礦料級配應符合工程規定的設計級配範圍。密級配瀝青混合料宜根據公
路等級、氣候及交通條件按表5.3.2-1 選擇採用粗型(C 型)或細型(F 型)混合料,並在表
5.3.2-2 範圍內確定工程設計級配範圍,通常情況下工程設計級配範圍不宜超出表5.3.2-2
的要求。其他類型的混合料宜直接以表5.3.2-3~表5.3.2-7 作為工程設計級配範圍。
粗型和細型密級配瀝青混凝土的關鍵性篩孔通過率 表5.3.2-1
粗型密級配 細型密級配
混合料
類型
公稱最大粒徑
(mm)
用以分類的
關鍵性篩孔
(mm)
名稱 關鍵性篩孔通過率
(%)
名稱
關鍵性篩孔通過率
(%)
AC-25 26.5 4.75 AC-25C <40 AC-25F >40
AC-20 19 4.75 AC-20C <45 AC-20F >45
AC-16 16 2.36 AC-16C <38 AC-16F >38
AC-13 13.2 2.36 AC-13C <40 AC-13F >40
AC-10 9.5 2.36 AC-10C <45 AC-10F >45
密級配瀝青混凝土混合料礦料級配範圍 表5.3.2-2
通過下列篩孔(mm)的質量百分率(%)
級配類型
31.5 26.5 19 16 13.2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粗粒式 AC-25 100 90-100 75-90 65-83 57-76 45-65 24-52 16-42 12-33 8-24 5-17 4-13 3-7
AC-20 100 90-100 78-92 62-80 50-72 26-56 16-44 12-33 8-24 5-17 4-13 3-7
中粒式
AC-16 100 90-100 76-92 60-80 34-62 20-48 13-36 9-26 7-18 5-14 4-8
AC-13 100 90-100 68-85 38-68 24-50 15-38 10-28 7-20 5-15 4-8
細粒式
AC-10 100 90-100 45-75 30-58 20-44 13-32 9-23 6-16 4-8
砂粒式 AC-5 100 90-100 55-75 35-55 20-40 12-28 7-18 5-10
瀝青瑪蹄脂碎石混合料礦料級配範圍 表5.3.2-3
級配類型 通過下列篩孔(mm)的質量百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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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19 16 13.2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SMA-20 100 90-100 72-92 62-82 40-55 18-30 13-22 12-20 10-16 9-14 8-13 8-12
中粒式
SMA-16 100 90-100 65-85 45-65 20-32 15-24 14-22 12-18 10-15 9-14 8-12
SMA-13 100 90-100 50-75 20-34 15-26 14-24 12-20 10-16 9-15 8-12
細粒式
SMA-10 100 90-100 28-60 20-32 14-26 12-22 10-18 9-16 8-13
開級配排水式磨耗層混合料礦料級配範圍 表5.3.2-4
通過下列篩孔(mm)的質量百分率(%)
級配類型
19 16 13.2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OGFC-16 100 90-100 70-90 45-70 12-30 10-22 6-18 4-15 3-12 3-8 2-6
中粒式
OGFC-13 100 90-100 60-80 12-30 10-22 6-18 4-15 3-12 3-8 2-6
細粒式 OGFC-10 100 90-100 50-70 10-22 6-18 4-15 3-12 3-8 2-6
密級配瀝青碎石混合料礦料級配範圍 表5.3.2-5
通過下列篩孔(mm)的質量百分率(%)
級配類型
53 37.5 31.5 26.5 19 16 13.2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ATB-40 100 90-100 75-92 65-85 49-71 43-63 37-57 30-50 20-40 15-32 10-25 8-18 5-14 3-10 2-6
特粗式
ATB-30 100 90-100 70-90 53-72 44-66 39-60 31-51 20-40 15-32 10-25 8-18 5-14 3-10 2-6
粗粒式 ATB-25 100 90-100 60-80 48-68 42-62 32-52 20-40 15-32 10-25 8-18 5-14 3-10 2-6
半開級配瀝青碎石混合料礦料級配範圍 表5.3.2-6
通過下列篩孔(mm)的質量百分率(%)
級配類型
26.5 19 16 13.2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中粒式 AM-20 100 90-100 60-85 50-75 40-65 15-40 5-22 2-16 1-12 0-10 0-8 0-5
AM-16 100 90-100 60-85 45-68 18-40 6-25 3-18 1-14 0-10 0-8 0-5
細粒式 AM-13 100 90-100 50-80 20-45 8-28 4-20 2-16 0-10 0-8 0-6
AM-10 100 90-100 35-65 10-35 5-22 2-16 0-12 0-9 0-6
開級配瀝青碎石混合料礦料級配範圍 表5.3.2-7
通過下列篩孔(mm)的質量百分率(%)
級配類型
53 37.5 31.5 26.5 19 16 13.2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ATPB-40 100 70-100 65-90 55-85 43-75 32-70 20-65 12-50 0-3 0-3 0-3 0-3 0-3 0-3 0-3
特粗式
ATPB-30 100 80-100 70-95 53-85 36-80 26-75 14-60 0-3 0-3 0-3 0-3 0-3 0-3 0-3
粗粒式 ATPB-25 100 80-100 60-100 45-90 30-82 16-70 0-3 0-3 0-3 0-3 0-3 0-3 0-3
5.3.3 本規範採用馬歇爾試驗配合比設計方法,瀝青混合料技術要求應符合表5.3.3-1~
5.3.3-4 的規定,並有良好的施工性能。當採用其他方法設計瀝青混合料時,應按本規範規
定進行馬歇爾試驗及各項配合比設計檢驗,並報告不同設計方法各自的試驗結果。二級公路
宜參照一級公路的技術標準執行。表中氣候分區按附錄A 執行。長大坡度的路段按重載交通
路段考慮。
密級配瀝青混凝土混合料馬歇爾試驗技術標準 表5.3.3-1
(本表適用於公稱最大粒徑≤26.5mm 的密級配瀝青混凝土混合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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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一級公路
夏炎熱區(1-1、1-2、
1-3、1-4 區)
夏熱區及夏涼區(2-1、2-2、
2-3、2-4、3-2 區)
試 驗 指 標
單
位
中輕交通重載交通中輕交通 重載交通
其他等級
公路
行人道
路
擊實次數(雙面) 次 75 50 50
試件尺寸 mm φ101.6mm×63.5mm
空隙深約90mm 以內 % 3~5 4~6[注2] 2~4 3~5 3~6 2~4
率VV 深約90mm 以下 % 3~6 2~4 3~6 3~6 -
穩定度MS 不小於 kN 8 5 3
流 值 FL mm 2~4 1.5~4 2~4.5 2~4 2~4.5 2~5
設計空隙率相應於以下公稱最大粒徑(mm)的最小VMA 及VFA 技術要求(%)
(%) 26.5 19 16 13.2 9.5 4.75
2 10 11 11.5 12 13 15
3 11 12 12.5 13 14 16
4 12 13 13.5 14 15 17
5 13 14 14.5 15 16 18
礦料間隙
率VMA
(%)
不小於
6 14 15 15.5 16 17 19
瀝青飽和度VFA(%) 55~70 65~75 70~85
註:①對空隙率大於5%的夏炎熱區重載交通路段,施工時應至少提高壓實度1%。
②當設計的空隙率不是整數時,由內插確定要求的VMA 最小值。
③對改性瀝青混合料,馬歇爾試驗的流值可適當放寬。
瀝青穩定碎石混合料馬歇爾試驗配合比設計技術標準 表5.3.3-2
試 驗 指 標 單位
密級配基層
(ATB)
半開級配面
層(AM)
排水式開級
配磨耗層
(OGFC)
排水式開
級配基層
(ATPB)
公稱最大粒徑 mm 26.5mm
等於或大於
31.5mm
等於或小於
26.5mm
等於或小於
26.5mm
所有尺寸
馬歇爾試件尺寸 mm
φ101.6mm
×63.5mm
φ152.4mm×
95.3mm
φ101.6mm×
63.5mm
φ101.6mm×
63.5mm
φ152.4mm
×95.3mm
擊實次數(雙面) 次 75 112 50 50 75
空隙率VV① % 3~6 6~10 不小於18 不小於18
穩定度,不小於 kN 7.5 15 3.5 3.5 -
流值 mm 1.5~4 實測 - - -
瀝青飽和度VFA % 55~70 40~70 - -
密級配基層ATB的設計空隙率(%) ATB-40 ATB-30 ATB-25
礦料間隙率VMA 4 11 11.5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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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於(%) 5 12 12.5 13
6 13 13.5 14
註:①在乾旱地區,可將密級配瀝青穩定碎石基層的空隙率適當放寬到8%。
SMA 混合料馬歇爾試驗配合比設計技術要求 表5.3.3-3
技術要求
試驗項目 單位
不使用改性瀝青使用改性瀝青
試驗方法
馬歇爾試件尺寸 mm φ101.6mm×63.5mm T 0702
馬歇爾試件擊實次數[1] 兩面擊實50 次 T 0702
空隙率VV[2] % 3~4 T 0708
礦料間隙率VMA[2] 不小於% 17.0 T 0708
粗集料骨架間隙率VCAmix
[3]
不大於 VCADRC T 0708
瀝青飽和度VFA % 75~85 T 0708
穩定度[4] 不小於 kN 5.5 6.0 T 0709
流值 mm 2~5 - T 0709
謝倫堡瀝青析漏試驗的結合料損失 % 不大於0.2 不大於0.1 T 0732
肯塔堡飛散試驗的混合料損失
或浸水飛散試驗
% 不大於20 不大於15 T 0733
註:①對集料堅硬不易擊碎,通行重載交通的路段,也可將擊實次數增加為雙面75次。
②對高溫穩定性要求較高的重交通路段或炎熱地區,設計空隙率允許放寬到4.5%,VMA允許放寬到16.5
%(SMA-16) 或16%(SMA-19),VFA允許放寬到70%。
③試驗粗集料骨架間隙率VCA的的關鍵性篩孔,對SMA-19、SMA-16是指4.75mm,對SMA-13、SMA-10是指
2.36mm。
④穩定度難以達到要求時,容許放寬到5.0kN(非改性)或5.5kN(改性),但動穩定度檢驗必須合格。
OGFC 混合料技術要求 表5.3.3-4
試驗項目 單位 技術要求 試驗方法
馬歇爾試件尺寸 mm φ101.6mm×63.5mm T 0702
馬歇爾試件擊實次數 兩面擊實50 次 T 0702
空隙率 % 18~25 T 0708
馬歇爾穩定度 不小於 kN 3.5 T 0709
析漏損失 % <0.3 T 0732
肯特堡飛散損失 % <20 T 0733
5.3.4 對用於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的公稱最大粒徑等於或小於19mm 的密級配瀝青混合料
(AC)及SMA、OGFC 混合料需在配合比設計的基礎上按下列步驟進行各種使用性能檢驗,不符
要求的瀝青混合料,必須更換材料或重新進行配合比設計。二級公路參照此要求執行。
5.3.4.1 必須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進行車轍試驗,並符合表5.3.4-1 的要求。
瀝青混合料車轍試驗動穩定度技術要求 表5.3.4-1
氣候條件與技術指標 相應於下列氣候分區所要求的動穩定度(次/mm) 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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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20~30 <20
1.夏炎熱區 2.夏熱區 3.夏涼區
七月平均最高氣溫(℃)
及氣候分區
1-1 1-2 1-3 1-4 2-1 2-2 2-3 2-4 3-2
方法
普通瀝青混合料 不小於 800 1000 600 800 600
改性瀝青混合料 不小於 2400 2800 2000 2400 1800
SMA 混合非改性 不小於 1500
料 改性 不小於 3000
T 0719
OGFC 混合料 1500(一般交通路段)、3000(重交通量路段)
註:①如果其他月份的平均最高氣溫高於七月時,可使用該月平均最高氣溫;
②在特殊情況下,如鋼橋面鋪裝、重載車特別多或縱坡較大的長距離上坡路段、廠礦專用道路,可酌情
提高動穩定度的要求;
③對因氣候寒冷確需使用針入度很大的瀝青(如大於100),動穩定度難以達到要求,或因採用石灰巖等
不很堅硬的石料,改性瀝青混合料的動穩定度難以達到要求等特殊情況,可酌情降低要求;
④為滿足炎熱地區及重載車要求,在配合比設計時採取減少最佳瀝青用量的技術措施時,可適當提
高試驗溫度或增加試驗荷載進行試驗,同時增加試件的碾壓成型密度和施工壓實度要求;
⑤車轍試驗不得採用二次加熱的混合料,試驗必須檢驗其密度是否符合試驗規程的要求;
⑥如需要對公稱最大粒徑等於和大於26.5mm 的混合料進行車轍試驗,可適當增加試件的厚度,但不宜
作為評定合格與否的依據。
5.3.4.2 必須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進行浸水馬歇爾試驗和凍融劈裂試驗檢驗瀝青混合料
的水穩定性,並同時符合表5.3.4-2 中的兩個要求。達不到要求時必須按4.8.6 的要求採取
抗剝落措施,調整最佳瀝青用量後再次試驗。
瀝青混合料水穩定性檢驗技術要求 表5.3.4-2
氣候條件與技術指標 相應於下列氣候分區的技術要求 (%)
>1000 500~1000 250~500 <250
年降雨量(mm)及氣候分區
1.潮溼區2.溼潤區3.半乾區4.乾旱區
試驗
方法
浸水馬歇爾試驗殘留穩定度(%) 不小於
普通瀝青混合料 80 75
改性瀝青混合料 85 80
普通瀝青 75
SMA 混合料
改性瀝青 80
T 0709
凍融劈裂試驗的殘留強度比(%) 不小於
普通瀝青混合料 75 70
改性瀝青混合料 80 75
普通瀝青 75
SMA 混合料
改性瀝青 80
T 0729
5.3.4.3 宜對密級配瀝青混合料在溫度-10℃、加載速率50mm/min 的條件下進行彎曲試驗,
測定破壞強度、破壞應變、破壞勁度模量,並根據應力應變曲線的形狀,綜合評價瀝青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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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的低溫抗裂性能。其中瀝青混合料的破壞應變宜不小於表5.3.4-3 的要求。
瀝青混合料低溫彎曲試驗破壞應變(με)技術要求 表5.3.4-3
氣候條件與技術指標 相應於下列氣候分區所要求的破壞應變(με)
<-37.0 -21.5~-37.0 -9.0~-21.5 >-9.0
1.冬嚴寒區2.冬寒區 3.冬冷區 4.冬溫區
年極端最低氣溫(℃)
及氣候分區
1-1 2-1 1-2 2-2 3-2 1-3 2-3 1-4 2-4
試驗
方法
普通瀝青混合料 不小於 2600 2300 2000
改性瀝青混合料 不小於 3000 2800 2500
T 0728
5.3.4.4 宜利用輪碾機成型的車轍試驗試件,脫模架起進行滲水試驗,並符合表5.3.4-4
的要求。
瀝青混合料試件滲水係數(ml/min)技術要求 表5.3.4-4
級配類型 滲水係數要求(ml/min)
密級配瀝青混凝土 不大於 120
試驗
方法
SMA 混合料 不大於 80
OGFC 混合料 不小於 實測
T 0730
5.3.4.5 對使用鋼渣作為集料的瀝青混合料,應按現行試驗規程(T 0363)進行活性和膨脹
性試驗,鋼渣瀝青混凝土的膨脹量不得超過1.5%。
5.3.4.6 對改性瀝青混合料的性能檢驗,應針對改性目的進行。以提高高溫抗車轍性能為
主要目的時,低溫性能可按普通瀝青混合料的要求執行;以提高低溫抗裂性能為主要目的時,
高溫穩定性可按普通瀝青混合料的要求執行。
5.3.5 高速公路、一級公路瀝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設計應在調查以往類同材料的配合比設計經
驗和使用效果的基礎上,按以下步驟進行。
5.3.5.1 目標配合比設計階段。用工程實際使用的材料按附錄B、附錄C、附錄D 的方法,
優選礦料級配、確定最佳瀝青用量,符合配合比設計技術標準和配合比設計檢驗要求,以此
作為目標配合比,供拌和機確定各冷料倉的供料比例、進料速度及試拌使用。
5.3.5.2 生產配合比設計階段。對間歇式拌和機,應按規定方法取樣測試各熱料倉的材料
級配,確定各熱料倉的配合比,供拌和機控制室使用。同時選擇適宜的篩孔尺寸和安裝角度,
儘量使各熱料倉的供料大體平衡。並取目標配合比設計的最佳瀝青用量OAC、OAC±0.3%等
3 個瀝青用量進行馬歇爾試驗和試拌,通過室內試驗及從拌和機取樣試驗綜合確定生產配合
比的最佳瀝青用量,由此確定的最佳瀝青用量與目標配合比設計的結果的差值不宜大於±
0.2%。對連續式拌和機可省略生產配合比設計步驟。
5.3.5.3 生產配合比驗證階段。拌和機按生產配合比結果進行試拌、鋪築試驗段,並取樣
進行馬歇爾試驗,同時從路上鑽取芯樣觀察空隙率的大小,由此確定生產用的標準配合比。
標準配合比的礦料合成級配中,至少應包括0.075mm、2.36mm、4.75mm 及公稱最大粒徑篩孔
的通過率接近優選的工程設計級配範圍的中值,並避免在0.3mm~0.6mm 處出現「駝峰」。對
確定的標準配合比,宜再次進行車轍試驗和水穩定性檢驗。
5.3.5.4 確定施工級配允許波動範圍。根據標準配合比及第11 章質量管理要求中各篩孔
的允許波動範圍,制訂施工用的級配控制範圍,用以檢查瀝青混合料的生產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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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經設計確定的標準配合比在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變更。但生產過程中應加強跟蹤檢
測,嚴格控制進場材料的質量,如遇材料發生變化並經檢測瀝青混合料的礦料級配、馬歇爾
技術指標不符要求時,應及時調整配合比,使瀝青混合料的質量符合要求並保持相對穩定,
必要時重新進行配合比設計。
5.3.7 二級及二級以下其他等級公路熱拌瀝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設計可按上述步驟進行。當材
料與同類道路完全相同時,也可直接引用成功的經驗。
5.4 混合料的拌制
5.4.1 瀝青混合料必須在瀝青拌和廠(場、站)採用拌和機械拌制。
5.4.1.1 拌和廠的設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等規定。
5.4.1.2 拌和廠與工地現場距離應充分考慮交通堵塞的可能,確保混合料的溫度下降不超
過要求,且不致因顛簸造成混合料離析。
5.4.1.3 拌和廠應具有完備的排水設施。各種集料必須分隔貯存,細集料應設防雨頂棚,
料場及場內道路應作硬化處理,嚴禁泥土汙染集料。
5.4.2 瀝青混合料可採用間歇式拌和機或連續式拌和機拌制。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宜採用間
歇式拌和機拌和。連續式拌和機使用的集料必須穩定不變,一個工程從多處進料、料源或質
量不穩定時,不得採用連續式拌和機。
5.4.3 瀝青混合料拌和設備的各種傳感器必須定期檢定,周期不少於每年一次。冷料供料裝
置需經標定得出集料供料曲線。
5.4.4 間歇式拌和機應符合下列要求:
5.4.4.1 總拌和能力滿足施工進度要求。拌和機除塵設備完好,能達到環保要求。
5.4.4.2 冷料倉的數量滿足配合比需要,通常不宜少於5~6 個。具有添加纖維、消石灰
等外摻劑的設備。
5.4.5 集料與瀝青混合料取樣應符合現行試驗規程的要求。從瀝青混合料運料車上取樣時必
須在設置取樣臺分幾處採集一定深度下的樣品。
5.4.6 集料進場宜在料堆頂部平臺卸料,經推土機推平後,鏟運機從底部按順序豎直裝料,
減小集料離析。
5.4.7 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施工用的間歇式拌和機必須配備計算機設備,拌和過程中逐盤採
集並列印各個傳感器測定的材料用量和瀝青混合料拌和量、拌和溫度等各種參數,每個臺班
結束時列印出一個臺班的統計量,按附錄G 的方法,進行瀝青混合料生產質量及鋪築厚度的
總量檢驗,總量檢驗的數據有異常波動時,應立即停止生產,分析原因。
5.4.8 瀝青混合料的生產溫度應符合5.2.2 的要求。烘乾集料的殘餘含水量不得大於1%。
每天開始幾盤集料應提高加熱溫度,並幹拌幾鍋集料廢棄,再正式加瀝青拌和混合料。
5.4.9 拌和機的礦粉倉應配備振動裝置以防止礦粉起拱。添加消石灰、水泥等外摻劑時,宜
增加粉料倉,也可由專用管線和螺旋升送器直接加入拌和鍋,若與礦粉混合使用時應注意二
者因密度不同發生離析。
5.4.10 拌和機必須有二級除塵裝置,經一級除塵部分可直接回收使用,二級除塵部分可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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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回收粉倉使用(或廢棄)。對因除塵造成的粉料損失應補充等量的新礦粉。
5.4.11 瀝青混合料拌和時間根據具體情況經試拌確定,以瀝青均勻裹覆集料為度。間歇式
拌和機每盤的生產周期不宜少於45s(其中幹拌時間不少於5~10s)。改性瀝青和SMA 混合料
的拌和時間應適當延長。
5.4.12 間歇式拌和機的振動篩規格應與礦料規格相匹配,最大篩孔宜略大於混合料的最大
粒徑,其餘篩的設置應考慮混合料的級配穩定,並儘量使熱料倉大體均衡,不同級配混合料
必須配置不同的篩孔組合。
5.4.13 間隙式拌和機宜備有保溫性能好的成品儲料倉,貯存過程中混合料溫降不得大於10
℃、且不能有瀝青滴漏,普通瀝青混合料的貯存時間不得超過72h,改性瀝青混合料的貯存
時間不宜超過24h,SMA 混合料只限當天使用,OGFC 混合料宜隨拌隨用。
5.4.14 生產添加纖維的瀝青混合料時,纖維必須在混合料中充分分散,拌和均勻。拌和機
應配備同步添加投料裝置,鬆散的絮狀纖維可在噴入瀝青的同時或稍後採用風送設備噴入拌
和鍋,拌和時間宜延長5s以上。顆粒纖維可在粗集料投入的同時自動加入,經5~10s的幹拌
後,再投入礦粉。工程量很小時也可分裝成塑料小包或由人工量取直接投入拌和鍋。
5.4.15 使用改性瀝青時應隨時檢查瀝青泵、管道、計量器是否受堵,堵塞時應及時清洗。
5.4.16 瀝青混合料出廠時應逐車檢測瀝青混合料的重量和溫度,記錄出廠時間,籤發運料
單。
5.5 混合料的運輸
5.5.1 熱拌瀝青混合料宜採用較大噸位的運料車運輸,但不得超載運輸,或急剎車、急彎掉
頭使透層、封層造成損傷。運料車的運力應稍有富餘,施工過程中攤輔機前方應有運料車等
候。對高速公路、一級公路,宜待等候的運料車多於5 輛後開始攤鋪。
5.5.2 運料車每次使用前後必須清掃乾淨,在車廂板上塗一薄層防止瀝青粘結的隔離劑或防
粘劑,但不得有餘液積聚在車廂底部。從拌和機向運料車上裝料時,應多次挪動汽車位置,
平衡裝料,以減少混合料離析。運料車運輸混合料宜用苫布覆蓋保溫、防雨、防汙染。
5.5.3 運料車進入攤鋪現場時,輪胎上不得沾有泥土等可能汙染路面的髒物,否則宜設水池
洗淨輪胎後進入工程現場。瀝青混合料在攤鋪地點憑運料單接收,若混合料不符合施工溫度
要求,或已經結成團塊、已遭雨淋的不得鋪築。
5.5.4 攤鋪過程中運料車應在攤輔機前l00mm~3O0mm 處停住,空擋等候,由攤輔機推動前
進開始緩緩卸料,避免撞擊攤輔機。在有條件時,運料車可將混合料卸入轉運車經二次拌和
後向攤鋪機連續均勻的供料。運料車每次卸料必須倒淨,尤其是對改性瀝青或SMA 混合料,
如有剩餘,應及時清除,防止硬結。
5.5.5 SMA 及OGFC 混合料在運輸、等候過程中,如發現有瀝青結合料沿車廂板滴漏時,應
採取措施易於避免。
5.6 混合料的攤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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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 熱拌瀝青混合料應採用瀝青攤鋪機攤鋪,在噴灑有粘層油的路面上鋪築改性瀝青混合
料或SMA 時,宜使用履帶式攤鋪機。攤輔機的受料鬥應塗刷薄層隔離劑或防粘結劑。
5.6.2 鋪築高速公路、一級公路瀝青混合料時,一臺攤鋪機的鋪築寬度不宜超過6m(雙車
道)~7.5m(3 車道以上),通常宜採用兩臺或更多臺數的攤鋪機前後錯開10m~20m 成梯隊方
式同步攤鋪,兩幅之間應有30mm~60mm 左右寬度的搭接,並躲開車道輪跡帶,上下層的搭
接位置宜錯開200mm 以上。
5.6.3 攤鋪機開工前應提前0.5~1h 預熱熨平板不低於100℃。鋪築過程中應選擇熨平板的
振搗或夯錘壓實裝置具有適宜的振動頻率和振幅,以提高路面的初始壓實度。熨平板加寬連
接應仔細調節至攤鋪的混合料沒有明顯的離析痕跡。
5.6.4 攤鋪機必須緩慢、均勻、連續不間斷地攤鋪,不得隨意變換速度或中途停頓,以提高
平整度,減少混合料的離析。攤鋪速度宜控制在2~6m/min 的範圍內。對改性瀝青混合料及
SMA 混合料宜放慢至1~3m/min。當發現混合料出現明顯的離析、波浪、裂縫、拖痕時,應
分析原因,予以消除。
5.6.5 攤鋪機應採用自動找平方式,下面層或基層宜採用鋼絲繩引導的高程控制方式,上面
層宜採用平衡梁或雪橇式攤鋪厚度控制方式,中面層根據情況選用找平方式。直接接觸式平
衡梁的輪子不得粘附瀝青。鋪築改性瀝青或SMA 路面時宜採用非接觸式平衡梁。
5.6.6 瀝青路面施工的最低氣溫應符合總則1.0.4 的要求,寒冷季節遇大風降溫,不能保證
迅速壓實時不得鋪築瀝青混合料。熱拌瀝青混合料的最低攤鋪溫度根據鋪築層厚度、氣溫、
風速及下臥層表面溫度按本規範5.2.2 條執行,且不得低於表5.6.6 的要求。每天施工開始
階段宜採用較高溫度的混合料。
瀝青混合料的最低攤鋪溫度 表5.6.6
相應於下列不同攤鋪層厚度的最低攤鋪溫度(℃)
普通瀝青混合料 改性瀝青混合料或SMA 瀝青混合料
下臥層的
表面溫度
(℃) <50mm 50~80mm >80mm <50mm 50~80mm >80mm
<5 不允許 不允許 140 不允許 不允許 不允許
5~10 不允許 140 135 不允許 不允許 不允許
10~15 145 138 132 165 155 150
15~20 140 135 130 158 150 145
20~25 138 132 128 153 147 143
25~30 132 130 126 147 145 141
>30 130 125 124 145 140 139
5.6.7 瀝青混合料的松鋪係數應根據混合料類型由試鋪試壓確定。攤鋪過程中應隨時檢查攤
鋪層厚度及路拱、橫坡,並按附錄G 的方法由使用的混合料總量與面積校驗平均厚度。
5.6.8 攤鋪機的螺旋布料器應相應於攤鋪速度調整到保持一個穩定的速度均衡地轉動,兩側
應保持有不少於送料器2/3 高度的混合料,以減少在攤鋪過程中混合料的離忻。
5.6.9 用機械攤鋪的混合料,不宜用人工反覆修整。當不得不由人工作局部找補或更換混合
料時,需仔細進行,特別嚴重的缺陷應整層剷除。
5.6.10 在路面狹窄部分、平曲線半徑過小的匝道或加寬部分,以及小規模工程不能採用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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鋪機鋪築時可用人工攤鋪混合料。人工攤鋪瀝青混合料應符合下列要求:
5.6.10.1 半幅施工時,路中一側宜事先設置擋板。
5.6.10.2 瀝青混合料宜卸在鐵板上,攤鋪時應扣鍬布料,不得揚鍬遠甩。鐵鍬等工具宜
沾防粘結劑或加熱使用。
5.6.10.3 邊攤鋪邊用刮板整平,刮平時應輕重一致,控制次數,嚴防集料離析。
5.6.10.4 攤鋪不得中途停頓,並加快碾壓。如因故不能及時碾壓時,應立即停止攤鋪,
並對已卸下的瀝青混合料覆蓋苫布保溫。
5.6.10.5 低溫施工時,每次卸下的混合料應覆蓋苫布保溫。
5.6.11 在雨季鋪築瀝青路面時,應加強氣象聯繫,已攤鋪的瀝青層因遇雨未行壓實的應予
剷除。
5.7 瀝青路面的壓實及成型
5.7.1 壓實成型的瀝青路面應符合壓實度及平整度的要求。
5.7.2 瀝青混凝土的壓實層最大厚度不宜大於lO0mm,瀝青穩定碎石混合料的壓實層厚度不
宜大於120mm,但當採用大功率壓路機且經試驗證明能達到壓實度時允許增大到150mm。
5.7.3 瀝青路面施工應配備足夠數量的壓路機,選擇合理的壓路機組合方式及初壓、復壓、
終壓(包括成型)的碾壓步驟,以達到最佳碾壓效果。高速公路鋪築雙車道瀝青路面的壓路機
數量不宜少於5 臺。施工氣溫低、風大、碾壓層薄時,壓路機數量應適當增加。
5.7.4 壓路機應以慢而均勻的速度碾壓,壓路機的碾壓速度應符合表5.7.4 的規定。壓路機
的碾壓路線及碾壓方向不應突然改變而導致混合料推移。碾壓區的長度應大體穩定,兩端的
折返位置應隨攤鋪機前進而推進,橫向不得在相同的斷面上。
壓路機碾壓速度(km/h) 表5.7.4
初壓 復壓 終壓
壓路機類型
適宜 最大 適宜 最大 適宜 最大
鋼筒式壓路機 2~3 4 3~5 6 3~6 6
輪胎壓路機 2~3 4 3~5 6 4~6 8
振動壓路機
2~3
(靜壓或振
動)
3
(靜壓或振
動)
3~4.5
(振動)
5
(振動)
3~6
(靜壓)
6
(靜壓)
5.7.5 壓路機的碾壓溫度應符合本規範表5.2.2 的要求,並根據混合料種類、壓路機、氣溫、
層厚等情況經試壓確定。在不產生嚴重推移和裂縫的前提下,初壓、復壓、終壓都應在盡可
能高的溫度下進行。同時不得在低溫狀況下作反覆碾壓,使石料稜角磨損、壓碎,破壞集料
嵌擠。
5.7.6 瀝青混合料的初壓應符合下列要求:
5.7.6.l 初壓應在緊跟攤鋪機後碾壓,並保持較短的初壓區長度,以儘快使表面壓實,減
少熱量散失。對攤鋪後初始壓實度較大,經實踐證明採用振動壓路機或輪胎壓路機直接碾壓
無嚴重推移而有良好效果時,可免去初壓直接進入復壓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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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2 通常宜採用鋼輪壓路機靜壓1~2 遍。碾壓時應將壓路機的驅動輪面向攤鋪機,
從外側向中心碾壓,在超高路段則由低向高碾壓,在坡道上應將驅動輪從低處向高處碾壓。
5.7.6.3 初壓後應檢查平整度、路拱,有嚴重缺陷時進行修整乃至返工。
5.7.7 復壓應緊跟在初壓後進行,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5.7.7.1 復壓應緊跟在初壓後開始,且不得隨意停頓。壓路機碾壓段的總長度應儘量縮短,
通常不超過60~80m。採用不同型號的壓路機組合碾壓時宜安排每一臺壓路機作全幅碾壓。
防止不同部位的壓實度不均勻。
5.7.7.2 密級配瀝青混凝土的復壓宜優先採用重型的輪胎壓路機進行搓揉碾壓,以增加密
水性,其總質量不宜小於25t,噸位不足時宜附加重物,使每一個輪胎的壓力不小於15kN,
冷態時的輪胎充氣壓力不小於0.55Mpa,輪胎髮熱後不小於0.6MPa,且各個輪胎的氣壓大體
相同,相鄰碾壓帶應重疊1/3~1/2 的碾壓輪寬度,碾壓至要求的壓實度為止。
5.7.7.3 對粗集料為主的較大粒徑的混合料,尤其是大粒徑瀝青穩定碎石基層,宜優先採
用振動壓路機復壓。厚度小於30mm 的薄瀝青層不宜採用振動壓路機碾壓。振動壓路機的振
動頻率宜為35~50Hz,振幅宜為0.3~0.8mm。層厚較大時選用高頻率大振幅,以產生較大
的激振力,厚度較薄時採用高頻率低振幅,以防止集料破碎。相鄰碾壓帶重疊寬度為100~
2O0mm。振動壓路機折返時應先停止振動。
5.7.7.4 當採用三輪鋼筒式壓路機時,總質量不宜小於12t,相鄰碾壓帶宜重疊後輪的1/2
寬度,並不應少於200mm。
5.7.7.5 對路面邊緣、加寬及港灣式停車帶等大型壓路機難於碾壓的部位,宜採用小型振
動壓路機或振動夯板作補充碾壓。
5.7.8 終壓應緊接在復壓後進行,如經復壓後已無明顯輪跡時可免去終壓。終壓可選用雙輪
鋼筒式壓路機或關閉振動的振動壓路機碾壓不宜少於2 遍,至無明顯輪跡為止。
5.7.9 SMA 路面的壓實應符合以下要求:
5.7.9.1 除瀝青用量較低,經試驗證明採用輪胎壓路機碾壓有良好效果外,不宜採用輪胎
壓路機碾壓,以防將瀝青結合料搓揉擠壓上浮。
5.7.9.2 SMA 路面宜採用振動壓路機或鋼筒式壓路機碾壓。振動壓路機應遵循「緊跟、慢
壓、高頻、低幅」的原則,即緊跟在攤鋪機後面,採取高頻率、低振幅的方式慢速碾壓。如
發現SMA 混合料高溫碾壓有推擁現象,應複查其級配是否合適。
5.7.10 OGFC 宜採用小於12 噸的鋼筒式壓路機碾壓。
5.7.11 碾壓輪在碾壓過程中應保持清潔,有混合料沾輪應立即清除。對鋼輪可塗刷隔離劑
或防粘結劑,但嚴禁刷柴油。當採用向碾壓輪噴水(可添加少量表面活性劑)的方式時,必須
嚴格控制噴水量且成霧狀,不得漫流,以防混合料降溫過快。輪胎壓路機開始碾壓階段,可
適當烘烤、塗刷少量隔離劑或防粘結劑,也可少量噴水,並先到高溫區碾壓使輪胎儘快升溫,
之後停止灑水。輪胎壓路機輪胎外圍宜加設圍裙保溫。
5.7.12 壓路機不得在未碾壓成型路段上轉向、調頭、加水或停留。在當天成型的路面上,
不得停放各種機械設備或車輛,不得散落礦料、油料等雜物。
5.8 接 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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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 瀝青路面的施工必須接縫緊密、連接平順,不得產生明顯的接縫離析。上下層的縱縫
應錯開l50mm(熱接縫)或300~400mm(冷接縫)以上。相鄰兩幅及上下層的橫向接縫均應錯位
lm 以上。接縫施工應用3m 直尺檢查,確保平整度符合要求。
5.8.2 縱向接縫部位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5.8.2.1攤鋪時採用梯隊作業的縱縫應採用熱接縫,將已鋪部分留下l00~200mm寬暫不碾
壓,作為後續部分的基準面,然後作跨縫碾壓以消除縫跡。
5.8.2.2當半幅施工或因特殊原因而產生縱向冷接縫時,宜加設擋板或加設切刀切齊,也
可在混合料尚未完全冷卻前用鎬刨除邊緣留下毛茬的方式,但不宜在冷卻後採用切割機作縱
向切縫。加鋪另半幅前應塗灑少量瀝青,重疊在已鋪層上50~l00mm,再鏟走鋪在前半幅上
面的混合料,碾壓時由邊向中碾壓留下100~150mm,再跨縫擠緊壓實。或者先在已壓實路面
上行走碾壓新鋪層l50mm左右,然後壓實新鋪部分。
5.8.3 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的表面層橫向接縫應採用垂直的平接縫,以下各層可採用自然碾
壓的斜接縫,瀝青層較厚時也可作階梯形接縫(見圖5.8.3)。其他等級公路的各層均可採用
斜接縫。
新鋪
已壓實路面 新鋪部分
已壓實路面
部分
已壓實路面 新鋪部分
(a)斜接縫 (b)階梯形接縫 (c)平接縫
圖5.8.3 橫向接縫的幾種型式
5.8.4 斜接縫的搭接長度與層厚有關,宜為0.4~0.8m。搭接處應灑少量瀝青,混合料中的
粗集料顆粒應予剔除,並補上細料,搭接平整,充分壓實。階梯形接縫的臺階經銑刨而成,
並灑粘層瀝青,搭接長度不宜小於3m。
5.8.5 平接縫宜趁尚未冷透時用鑿巖機或人工垂直刨除端部層厚不足的部分,使工作縫成直
角連接。當採用切割機製作平接縫時,宜在鋪設當天混合料冷卻但尚未結硬時進行。刨除或
切割不得損傷下層路面。切割時留下的泥水必須衝洗乾淨,待乾燥後塗刷粘層油。鋪築新混
合料接頭應使接茬軟化,壓路機先進行橫向碾壓,再縱向碾壓成為一體,充分壓實,連接平
順。
5.9 開放交通及其他
5.9.1 熱拌瀝青混合料路面應待攤鋪層完全自然冷卻,混合料表面溫度低於5O°C 後,方可
開放交通。需要提早開放交通時,可灑水冷卻降低混合料溫度。
5.9.2 瀝青路面雨季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5.9.2.1 注意氣象預報,加強工地現場、瀝青拌和廠及氣象臺站之間的聯繫,控制施工長
度,各項工序緊密銜接。
5.9.2.2 運料車和工地應備有防雨設施,並做好基層及路肩排水。
5.9.3 鋪築好的瀝青層應嚴格控制交通,做好保護,保持整潔,不得造成汙染,嚴禁在瀝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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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上堆放施工產生的土或雜物,嚴禁在已鋪瀝青層上製作水泥砂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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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瀝青表面處治與封層
6.1 一般規定
6.1.1 瀝青表面處治適用於三級及三級以下公路的瀝青面層。各種封層適用於加鋪薄層罩
面、磨耗層、水泥混凝土路面上的應力緩衝層、各種防水和密水層、預防性養護罩面層。
6.1.2 瀝青表面處治與封層宜選擇在乾燥和較熱的季節施工,並在最高溫度低於l5℃到來以
前半個月及雨季前結束。
6.2 層鋪法瀝青表面處治
6.2.1 瀝青表面處治可採用道路石油瀝青、乳化瀝青、煤瀝青鋪築,瀝青標號應按本規範相
關規定選用。瀝青表面處治的集料最大粒徑應與處治層的厚度相等,其規格和用量宜按表
6.2.1 選用;瀝青表面處治施工後,應在路側另備S12(5~lOmm)碎石或S14(3~5mm)石屑、
粗砂或小礫石2~3m3/1000m2 作為初期養護用料。
瀝青表面處治材料規格和用量 表6.2.1
集 料(m3/1000m2) 瀝青或乳液用量(kg/m2)
第一層 第二層 第三層
瀝青
種類
類
型
厚度
(mm)
規格 用量 規格 用量規格 用量
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 合計用量
單
層
1.0
1.5
S12 7~9
S10 12~14
1.0~1.2
1.4~1.6
1.0~1.2
1.4~1.6
雙
層
1.5
2.0
2.5
S10 12~14
S9 16~18
S8 18~20
S12 7~8
S12 7~8
S12 7~8
1.4~1.6
1.6~1.8
1.8~2.0
1.0~1.2
1.0~1.2
1.0~1.2
2.4~2.8
2.6~3.0
2.8~3.2
石
油
瀝
青
三
層
2.5
3.0
S8 18~20
S6 20~22
S12 12~14
S12 12~14
S12 7~8
S12 7~8
1.6~1.8
1.8~2.0
1.2~1.4
1.2~1.4
1.0~1.2
1.0~1.2
3.8~4.4
4.0~4.6
單層 0.5 S14 7~9 0.9~1.0 0.9~1.0
雙層 1.0 S12 9~11 S14 4~6 1.8~2.0 1.0~1.2 2.8~3.2
乳
化
瀝
青
三層 3.0 S6 20~22 S10 9~11 S12 4~6
S14 3.5~4.5
2.0~22 1.8~2.0 1.0~1.2 4.8~5.4
注①煤瀝青表面處治的瀝青用量可比石油瀝青用量增加15%~20%;
②表中的乳液用量按乳化瀝青的蒸發殘留物含量60%計算,如瀝青含量不同應予折算;
③在高寒地區及乾旱風沙大的地區,可超出高限5%~10%。
6.2.2 在清掃乾淨的碎(礫)石路面上鋪築瀝青表面處治時,應噴灑透層油。在舊瀝青路面、
水泥混凝土路面、塊石路面上鋪築瀝青表面處治路面時,可在第一層瀝青用量中增加10%~
20%,不再另灑透層油或粘層油。
6.2.3 層鋪法瀝青表面處治路面宜採用瀝青灑布車及集料撒布機聯合作業。瀝青灑布車噴灑
瀝青時應保持穩定速度和噴灑量,並保持整個灑布寬度噴灑均勻。小規模工程可採用機動或
手搖的手工瀝青灑布機灑布瀝青。灑布設備的噴嘴應適用於瀝青的稠度,確保能成霧狀,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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灑油管成15°~25°的夾角,灑油管的高度應使同一地點接受2~3 個噴油嘴噴灑的瀝青,不
得出現花白條。
6.2.4 瀝青表面處治噴灑瀝青材料時應對道路人工構造物、路緣石等外露部分作防汙染遮
蓋。
6.2.5 瀝青表面處治施工應確保各工序緊密銜接,每個作業段長度應根據施工能力確定,並
在當天完成。人工撒布集料時應等距離劃分段落備料。
6.2.6 三層式瀝青表面處治的施工工藝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6.2.6.1 清掃基層,撒布第一層瀝青。瀝青的撒布溫度根據氣溫及瀝青標號選擇,石油瀝
青宜為130℃~17O℃,煤瀝青宜為80℃~120℃,乳化瀝青在常溫下灑布,加溫灑布的乳液
溫度不得超過60℃。前後兩車噴灑的接茬處用鐵板或建築紙鋪1~1.5m,使搭接良好。分幾
幅澆灑時,縱向搭接寬度宜為100mm~l50mm。撒布第二、三層瀝青的搭接縫應錯開。
6.2.6.2 撒布主層瀝青後應立即用集料撒布機或人工撒布第一層主集料。撒布集料後應及
時掃勻,達到全面覆蓋、厚度一致、集料不重疊、也不露出瀝青的要求。局部有缺料時適當
找補,積料過多的將多餘集料掃出。兩幅搭接處,第一幅撒布瀝青應暫留100~150mm 寬度
不撒布石料,待第二幅一起撒布。
6.2.6.3 撒布主集料後,不必等全段撒布完,立即用6~8t 鋼筒雙輪壓路機從路邊向路中
心碾壓3~4 遍,每次輪跡重疊約3O0mm。碾壓速度開始不宜超過2km/h,以後可適當增加。
6.2.6.4 第二、三層的施工方法和要求應與第一層相同,但可以採用8 噸以上的壓路機碾壓。
6.2.7 雙層式或單層式瀝青表面處治澆灑瀝青及撒布集料的次數相應減少,其施工程序和要
求參照6.2.6 進行。
6.2.8 除乳化瀝青表面處治應待破乳、水分蒸發並基本成型後方可通車外,瀝青表面處治在
碾壓結束後即可開放交通,並通過開放交通補充壓實,成型穩定。在通車初期應設專人指揮
交通或設置障礙物控制行車,限制行車速度不超過2O km/h,嚴禁畜力車及鐵輪車行駛,使
路面全部寬度均勻壓實。
6.2.9 瀝青表面處治應注意初期養護。當發現有泛油時,應在泛油處補撒與最後一層石料規
格相同的嵌縫料並掃勻,過多的浮料應掃出路外。
6.3 上封層
6.3.1 根據情況可選擇乳化瀝青稀漿封層、微表處、改性瀝青集料封層、薄層磨耗層或其他
適宜的材料。
6.3.2 鋪設上封層的下臥層必須徹底清掃乾淨,對車轍、坑槽、裂縫進行處理或挖補。
6.3.3 上封層的類型根據使用目的、路面的破損程度選用。
6.3.3.1 裂縫較細、較密的可採用塗灑類密封劑、軟化再生劑等塗刷罩面;
6.3.3.2 對二級及二級以下公路的舊瀝青路面可以採用普通的乳化瀝青稀漿封層,也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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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灑道路石油瀝青後撒布石屑(砂)後碾壓作封層;
6.3.3.3 對高速公路、一級公路有輕微損壞的宜鋪築微表處;
6.3.3.4 對用於改善抗滑性能的上封層可採用稀漿封層、微表處或改性瀝青集料封層。
6.4 下封層
6.4.1 多雨潮溼地區的高速公路、一級公路的瀝青面層空隙率較大,有嚴重滲水可能,或鋪
築基層不能及時鋪築瀝青面層而需通行車輛時,宜在噴灑透層油後鋪築下封層。
6.4.2 下封層宜採用層鋪法表面處治或稀漿封層法施工。稀漿封層可採用乳化瀝青或改性乳
化瀝青作結合料。下封層的厚度不宜小於6mm,且做到完全密水。
6.4.3 以層鋪法瀝青表面處治鋪築下封層時,通常採用單層式,表6.2.1 中的礦料用量宜為
5~8m3/100Om2,瀝青用量可採用要求範圍的中高限。
6.5 稀漿封層和微表處
6.5.1 微表處主要用於高速公路及一級公路的預防性養護以及填補輕度車轍,也適用於新建
公路的抗滑磨耗層。稀漿封層一般用於二級及二級以下公路的預防性養護,也適用於新建公
路的下封層。
6.5.2 稀漿封層和微表處必須使用專用的攤鋪機進行攤鋪。單層微表處適用於舊路面車轍深
度不大於15mm 的情況,超過15mm 的必須分兩層鋪築,或先用V 字形車轍攤鋪箱攤鋪,深度
大於40mm 時不適宜微表處處理。
6.5.3 微表處必須採用改性乳化瀝青,稀漿封層可採用普通乳化瀝青或改性乳化瀝青,其品
種和質量應分別符合表4.3.1、表4.3.2、表4.7.1-1、表4.7.1-2 的要求。
6.5.4 稀漿封層和微表處應選擇堅硬、粗糙、耐磨、潔淨的集料。各項性能應符合表4.8.2
和表4.9.2 的要求。其中微表處用通過4.75mm 篩的合成礦料的砂當量不得低於65%,稀漿
封層用通過4.75mm 篩的合成礦料的砂當量不得低於50%。當用於抗滑表層時,還應符合表
4.8.5 中有關磨光值的要求。細集料宜採用鹼性石料生產的機制砂或潔淨的石屑。對集料中
的超粒徑顆粒必須篩除。
6.5.5 根據鋪築厚度、處治目的、公路等級等條件,按照表6.5.5 選用合適的礦料級配。
稀漿封層和微表處的礦料級配 表6.5.5
篩孔尺寸 不同類型通過各篩孔的百分率(%)
(mm) 微表處 稀漿封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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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2 型 MS-3 型 ES-1 型 ES-2 型 ES-3 型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100
95~100
65~90
45~70
30~50
18~30
10~21
5~15
100
70~90
45~70
28~50
19~34
12~25
7~18
5~15
100
90~100
60~90
40~65
25~42
15~30
10~20
100
95~100
65~90
45~70
30~50
18~30
10~21
5~15
100
70~90
45~70
28~50
19~34
12~25
7~18
5~15
一層的適宜厚度(mm) 4~7 8~10 2.5~3 4~7 8~10
6.5.6 稀漿封層和微表處的混合料中乳化瀝青及改性乳化瀝青的用量應通過配合比設計確
定。混合料的質量應符合表6.5.6 的技術要求。
稀漿封層和微表處混合料技術要求 表6.5.6
項 目 單位 微表處 稀漿封層 試驗方法
可拌和時間 s >120 手工拌和
稠度 cm - 2~3 T 0751
粘聚力試驗
30min(初凝時間)
60min(開放交通時間)
N.m
N.m
≥1.2
≥2.0
(僅適用於快
開放交通的稀
漿封層)
≥1.2
≥2.0
T 0754
負荷輪碾壓試驗(LWT)
粘附砂量
輪跡寬度變化率[1]
g/m2
%
<450
<5
(僅適用於重
交通道路表層
時)
<450
-
T 0755
溼輪磨耗試驗的磨耗值(WTAT)
浸水1h
浸水6d
g/m2
g/m2
<540
<800
<800
-
T 0752
註:[1] 負荷輪碾壓試驗(LWT)的寬度變化率適用於需要修補車轍的情況。
6.5.7 稀漿封層和微表處混合料的配合比設計按下列步驟進行:
6.5.7.1 根據選擇的級配類型,按表6.5.5 確定礦料的級配範圍。計算各種集料的配合比
例,使合成級配在要求的級配範圍內。
6.5.7.2 根據以往的經驗初選乳化瀝青、填料、水和外加劑用量,進行拌和試驗和粘聚力
試驗。可拌和時間的試驗溫度應考慮最高施工溫度,粘聚力試驗的溫度應考慮施工中可能遇
到的最低溫度。
6.5.7.3 根據上述試驗結果和稀漿混合料的外觀狀態,選擇1-3 個認為合理的混合料配
方,按表6.5.6 規定試驗稀漿混合料的性能,如不符要求,適當調整各種材料的配合比例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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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6.5.7.4 當設計人員經驗不足時,可將初選的1-3 個混合料配方分別變化不同的瀝青用量(瀝
青用量一般在6.0%-8.5%之間),按照表6.5.6 的要求重複試驗,並分別將不同瀝青用量的1h
溼輪磨耗值及砂粘附量繪製成圖6.5.7.4 的關係曲線,以磨耗值接近表6.5.6 中要求的瀝青用
量作為最小瀝青用量Pbmin,砂粘附量接近表6.5.6 中要求的瀝青用量為最大瀝青用量Pbmax,
得出瀝青用量的可選擇範圍Pbmin~Pbmax。。
圖6.5.7.4 確定稀漿封層和微表處最佳瀝青用量的曲線
6.5.7.5 根據經驗在瀝青用量的可選範圍內選擇適宜的瀝青用量。對微表處混合料,以所
選擇的瀝青用量檢驗混合料的浸水6d 溼輪磨耗指標,用於車轍填充的增加檢驗負荷車輪試
驗的寬度變化率指標,不符要求時調整瀝青用量重新試驗,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6.5.7.6 根據以往經驗及配合比設計試驗結果,在充分考慮氣候及交通特點的基礎上綜合
確定混合料配方。
6.5.8 稀漿封層和微表處施工前,應徹底清除原路面的泥土、雜物,修補坑槽、凹陷,較寬
的裂縫宜清理灌縫。在水泥混凝土路面上鋪築微表處時宜灑布粘層油,過於光滑的表面需拉
毛處理。
6.5.9 稀漿封層和微表處的最低施工溫度不得低於10℃,嚴禁在雨天施工,攤鋪後尚未成型
混合料遇雨時應予剷除。
6.5.10 稀漿封層和微表處兩幅縱縫搭接的寬度不宜超過80mm,橫向接縫宜做成對接縫。分
兩層攤鋪時,第一層攤鋪後至少應開放交通24h 後方可進行第二層攤鋪。
6.5.11 稀漿封層和微表處鋪筑後的表面不得有超粒徑料拖拉的嚴重劃痕,橫向接縫和縱向
接縫處不得出現餘料堆積或缺料現象,用3m 直尺測量接縫處的不平整度不得大於6mm。對
微表處不得有橫向波浪和深度超過6mm 的縱向條紋。經養生和初期交通碾壓穩定的稀漿封層
和微表處,在行車作用下應不飛散且完全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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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瀝青貫入式路面
7.1 一般規定
7.l.1 瀝青貫入式路面適用於三級及三級以下公路,也可作為瀝青路面的聯結層或基層。
7.l.2 瀝青貫入式路面的厚度宜為4~8cm,但乳化瀝青貫入式路面的厚度不宜超過5cm。當
貫入層上部加鋪拌和的瀝青混合料面層成為上拌下貫式路面時,拌和層的厚度宜不小於
1.5cm。
7.1.3 瀝青貫入式路面的最上層應撒布封層料或加鋪拌和層。瀝青貫入層作為聯結層使用
時,可不撒表面封層料。
7.1.4 瀝青貫入式路面宜選擇在乾燥和較熱的季節施工,並宜在日最高溫度降低至l5℃以前
半個月結束,使貫入式結構層通過開放交通碾壓成型。
7.2 材料規格和用量
7.2.1 瀝青貫入式路面的集料應選擇有稜角、嵌擠性好的堅硬石料,其規格和用量宜根據貫
入層厚度按表7.2.1-1 或表7.2.1-2 選用。當使用破碎礫石時,其破碎面應符合表4.8.7
的要求。瀝青貫入層主層集料中大於粒徑範圍中值的數量不宜少於50%。表面不加鋪拌和層
的貫入式路面在施工結束後每100Om2 宜另備2~3m3 與最後一層嵌縫料規格相同的細集料等
供初期養護使用。
7.2.2 瀝青貫入層的主層集料最大粒徑宜與貫入層厚度相當。當採用乳化瀝青時,主層集料
最大粒徑可採用厚度的0.8~0.85 倍,數量宜按壓實係數1.25~1.30 計算。
7.2.3 瀝青貫入式路面的結合料可採用道路石油瀝青、煤瀝青或乳化瀝青,用量應按表
7.2.1-1 或表7.2.1-2 選用,瀝青標號按本規範表4.2.2、表4.3.2、表4.5.1 選用。
7.2.4 貫入式路面各層分次瀝青用量應根據施工氣溫及瀝青標號等在規定範圍內選用,在寒
冷地帶或當施工季節氣溫較低、瀝青針入度較小時,瀝青用量宜用高限。在低溫潮溼氣候下
用乳化瀝青貫入時,應按乳液總用量不變的原則進行調整,上層較正常情況適當增加,下層
較正常情況適當減少。
7.3 施工準備
7.3.1 瀝青貫入式路面施工前,基層必須清掃乾淨。當需要安裝路緣石時,應在路緣石安裝
完成後施工。路緣石應予遮蓋。
7.3.2 乳化瀝青貫入式路面必須澆灑透層或粘層瀝青。瀝青貫入式路面厚度小於或等於5cm
時,也應澆灑透層或粘層瀝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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瀝青貫入式面路面材料規格和用量 表7.2.1-1
(用量單位:集料:m3/1000m2,瀝青及瀝青乳液:kg/m2)
瀝青品種 石 油 瀝 青
厚度(cm) 4 5 6
規格和用量 規格 用量 規格 用量 規格 用量
封層料
第三遍瀝青
第二遍嵌縫料
第二遍瀝青
第一遍嵌縫料
第一遍瀝青
主層石料
S14
S12
S10(S9)
S5
3~5
1.0~1.2
6~7
1.6~1.8
12~14
1.8~2.1
45~50
S14
S11(S10)
S8
S4
3~5
1.0~1.2
10~12
1.8~2.0
12~14
1.6~1.8
55~60
S13(S14)
S11(S10)
S8(S6)
S3(S4)
4~6
1.0~1.2
10~12
2.0~2.2
16~18
2.8~3.0
66~76
瀝青總用量 4.4~5.1 5.2~5.8 5.8~6.4
瀝青品種 石 油 瀝
青
乳 化 瀝 青
厚度(cm, 7 8 4 5
規格和用量 規格 用量 規格 用量規格用量 規格 用量
封層料
第五遍瀝青
第四遍嵌縫料
第四遍瀝青
第三遍嵌縫料
第三遍瀝青
第二遍嵌縫料
第二遍瀝青 ;
第一遍嵌縫料
第一遍瀝青
主層石料
S13(S14)
S10(S11)
S6(S8)
S2
4~6
1.0~1.2
11~13
2.4~2.6
18~20
3.3~3.5
80~90
S13(S14)
S10(S11)
S6(S8)
S1(S2)
4~6
1.0~1.2
11~13
2.6~2.8
20~22
4.4~4.2
95~100
S13(S14)
S14
S12
S9
S5
4~6
0.8~1.0
5~6
1.4~1.6
7~8
1.6~1.8
12~14
2.2~2.4
40~45
S14
S14
S12
S10
S8
S4
4~6
0.8~1.0
5~6
1.2~1.4
7~9
1.5~1.7
9~11
1.6~1.8
10~12
2.6~2.8
50~55
瀝青總用量 6.7~7.3 7.6~8.2 6.0~6.8 7.4~8.5
注①煤瀝青貫入式的瀝青用量可較石油瀝青用量增加15%~20%;
②表中乳化瀝青是指乳液的用量,並適用於乳液濃度約為60%的情況,如果濃度不同,用量應予換算;
③在高寒地區及乾旱風砂大的地區,可超出高限,再增加5%一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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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拌下貫式路面的材料規格和用量 表7.2.1-2
(用量單位:集料:m3/1000m2,瀝青及瀝青乳液:kg/m2)
瀝青品種 石 油 瀝 青
厚度(cm, 4 5 6
規格和用量 規格 用量 規格 用量 規格 用量
第二遍嵌縫料
第二遍瀝青
第一遍嵌縫料
第一遍瀝青
主層石料
S12
S10(S9)
S5
5~6
1.4~1.6
12~14
2.0~2.3
45~50
S12(S11)
S8
S4
7~9
1.6~1.8
16~18
2.6~2.8
55~60
S12(S11)
S8(S7)
S3(S2)
7~9
1.6~1.8
16~18
3.2~3.4
66~76
瀝青總用量 3.4~3.9 4.2~4.6 4.8~5.2
瀝青品種 石 油 瀝 青 乳 化 瀝 青
厚度(cm, 7 5 6
規格 用量 規格 用量 規格 用量規格 用量
第四遍嵌縫料
第四遍瀝青
第三遍嵌縫料
第三遍瀝青
第二遍嵌縫料
第二遍瀝青 ;
第一遍嵌縫料
第一遍瀝青
主層石料
S10(S11)
S6(S8)
S2(S3)
8~10
1.7~1.9
18~20
4.0~4.2
80~90
S14
S12
S8
S4
4~6
1.4~1.6
9~10
1.8~2.0
15~17
2.5~2.7
50~55
S14
S12
S9
S6
S3
4~6
1.3~1.5
8~10
1.4~1.6
8~12
1.5~1.7
24~26
2.4~2.6
50~55
瀝青總用量 5.7~6.1 5.9~6.2 6.7~7.2
注①煤瀝青貫入式的瀝青用量可較石油瀝青用量增加15%~20%;
②表中乳化瀝青是指乳液的用量,並適用於乳液濃度約為60%的情況;
③在高寒地區及乾旱風砂大的地區,可超出高限,再增加5%一10%。
④表面加鋪拌和層部分的材料規格及瀝青(或乳化瀝青)用量按熱拌瀝青混合料(或乳化瀝青碎石混合料
路面)的有關規定執行。
7.4 施工方法
7.4.1 瀝青貫入式路面的施工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7.4.1.1 採用碎石攤輔機、平地機或人工攤鋪主層集料。鋪筑後嚴禁車輛通行。
7.4.1.2 碾壓主層集料。撒布後應採用6~8t 的輕型鋼筒式壓路機自路兩側向路中心碾
壓,碾壓速度宜為2km/h,每次輪跡重疊約3Ocm,碾壓一遍後檢驗路拱和縱向坡度,當不符
合要求時,應調整找平後再壓。然後用重型的鋼輪壓路機碾壓,每次輪跡重疊1/2 左右,宜
碾壓4~6 遍,直至主層集料嵌擠穩定,無顯著輪跡為止。
7.4.1.3 澆灑第一層瀝青。澆灑方法應按本規範6.2.6 進行。採用乳化瀝青貫入時,為防
止乳液下漏過多,可在主層集料碾壓穩定後,先撒布一部分上一層嵌縫料,再澆灑主層瀝青。
7.4.1.4 採用集料撒布機或人工撒布第一層嵌縫料。撒布後儘量掃勻,不足處應找補。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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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乳化瀝青時,石料撒布必須在乳液破乳前完成。
7.4.1.5 立即用8~12t 鋼筒式壓路機碾壓嵌縫料,輪跡重疊輪寬的1/2 左右,宜碾壓4~
6 遍,直至穩定為止。碾壓時隨壓隨掃,使嵌縫料均勻嵌入。因氣溫較高使碾壓過程中發生
較大推移現象時,應立即停止碾壓,待氣溫稍低時再繼續碾壓。
7.4.1.6 按上述方法澆灑第二層瀝青、撒布第二層嵌縫料,然後碾壓,再澆灑第三層瀝青。
7.4.1.7 按撒布嵌縫料方法撒布封層料。
7.4.1.8 採用6~8t 壓路機作最後碾壓,宜碾壓2~4 遍,然後開放交通。
7.4.2 瀝青貫入式路面開放交通後應按本規範6.2.8、6.2.9 的要求控制交通,作初期養護。
7.4.3 鋪築上拌下貫式路面時,貫入層不撒布封層料,拌和層應緊跟貫入層施工,使上下成
為一整體。貫入部分採用乳化瀝青時應待其破乳、水分蒸發且成型穩定後方可鋪築拌和層,
當拌和層與貫入部分不能連續施工,且要在短期內通行施工車輛時 貫入層部分的第二遍嵌
縫料應增加用量2~3m3/10OO m2,在攤鋪拌和層瀝青混合料前,應作補充碾壓,並澆灑粘層
瀝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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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冷拌瀝青混合料路面
8.1 一般規定
8.1.1 冷拌瀝青混合料適用於三級及三級以下的公路的瀝青面層、二級公路的罩面層施工以
及各級公路瀝青路面的基層、聯接層或整平層。冷拌改性瀝青混合料可用於瀝青路面的坑槽
冷補。
8.1.2 冷拌瀝青混合料宜採用乳化瀝青或液體瀝青拌制,也可採用改性乳化瀝青,各種結合
料類型及規格應符合本規範第4 章的要求。
8.1.3 冷拌瀝青混合料宜採用密級配瀝青混合料,當採用半開級配的冷拌瀝青碎石混合料路
面時應鋪築上封層。
8.2 冷拌瀝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設計
8.2.1 冷拌瀝青混合料可參照本規範第5 章相應的礦料級配使用,並根據已有的成功經驗經
試拌確定設計級配範圍和施工配合比。
8.2.2 乳化瀝青碎石混合料的乳液用量應根據當地實踐經驗以及交通量、氣候、集料情況、
瀝青標號、施工機械等條件確定,也可按熱拌瀝青混合料的瀝青用量折算,實際的瀝青殘留
物數量可較同規格熱拌瀝青混合料的瀝青用量減少10%~20%。
8.3 冷拌瀝青混合料路面施工
8.3.1 冷拌瀝青混合料宜採用拌和廠機械拌和及瀝青攤鋪機攤鋪的方式。缺乏廠拌條件時也
可採用現場路拌及人工攤鋪方式。冷拌瀝青混合料施工應注意防止混合料離析。
8.3.2 當採用陽離子乳化瀝青拌和時,宜先用水使集料溼潤,若溼潤後仍難於與乳液拌和均
勻時,應改用破乳速度更慢的乳液,或用1%~3%濃度的氯化鈣水溶液代替水潤溼集料表
面。
8.3.3 混合料適宜的拌和時間應根據實際情況調節並通過試拌確定,礦料中加進乳液後的機
械拌和時間不宜超過30s,人工拌和時間不宜超過60s。
8.3.4 已拌好的混合料應立即運至現場進行攤鋪,並在乳液破乳前結束。在拌和與攤鋪過程
中已破乳的混合料,應予廢棄。
8.3.5 乳化瀝青冷拌混合料攤鋪後宜採用6t 左右的輕型壓路機初壓1~2 遍,使混合料初步
穩定,再用輪胎壓路機或鋼筒式壓路機碾壓1~2 遍。當乳化瀝青開始破乳、混合料由褐色
轉變成黑色時,改用12~15t 輪胎壓路機碾壓,將水分擠出,復壓2~3 遍後停止,待晾曬
一段時間,水分基本蒸發後繼續復壓至密實為止。當壓實過程中有推移現象時應停止碾壓,
待穩定後再碾壓。當天不能完全壓實時,可在較高氣溫狀態下補充碾壓。當缺乏輪胎壓路機
時,也可採用鋼筒式壓路機或較輕的振動壓路機碾壓。
8.3.6 乳化瀝青混合料路面的上封層應在壓實成型、路面水分完全蒸發後加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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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 乳化瀝青混合料路面施工結束後宜封閉交通2~6h,並注意做好早期養護。開放交通
初期,應設專人指揮,車速不得超過2Okm/h,不得剎車或掉頭。
8.3.8 冷拌瀝青混合料施工遇雨應立即停止鋪築,以防雨水將乳液衝走。
8.4 冷補瀝青混合料
8.4.1 用於修補瀝青路面坑槽的冷補瀝青混合料宜採用適宜的改性瀝青結合料製造,並具有
良好的耐水性。
8.4.2 冷補瀝青混合料的礦料級配宜參照表8.4.2 的要求執行。瀝青用量通過試驗並根據實
際使用效果確定,通常宜為4%~6%。其級配應符合補坑的需要,粗集料級配必須具有充
分的嵌擠能力,以便在未經充分碾壓的條件下可開放通車碾壓而不鬆散。
冷補瀝青混合料的礦料級配 表8.4.2
通過下列篩孔的百分率(mm)
類 型
26.5 19.0 16.0 13.2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細粒式
LB-10
100
80~
100
30~60 10~40 5~20 0~15 0~12 0~8 0~5
細粒式
LB-13
100
90~
100
60~95 30~60 10~40 5~20 0~15 0~12 0~8 0~5
中粒式
LB-16
100
90~
100
50~90 40~75 30~60 10~40 5~20 0~15 0~12 0~8 0~5
粗粒式
LB-19
100
95~
100
80~
100
70~
100
60~90 30~70 10~40 5~20 0~15 0~12 0~8 0~5
8.4.3 冷補瀝青混合料的質量宜符合下列要求:
8.4.3.1 製造冷補瀝青混合料的集料必須符合本規範熱拌瀝青混合料集料的質量要求。
8.4.3.2 有良好的低溫操作和易性。用於冬季寒冷季節補坑的混合料,應在鬆散狀態下經
-10℃的冰箱保持24h 無明顯的凝聚結塊現象,且能用鐵鏟方便地拌和操作。
8.4.3.3 有良好的耐水性,混合料按水煮法或水浸法檢驗的抗水剝落性能(裹復面積)不得
小於95%。
8.4.3.4 冷補瀝青混合料應有足夠的粘聚性,馬歇爾試驗穩定度宜不小於3kN。
註:①粘聚性試驗方法:將冷補材料800g 裝入馬歇爾試模中,放入4℃恆溫室中2~3h,取
出後雙面各擊實5 次,製作試件,脫模後放在標準篩上,將其直立並使試件沿篩框來回滾動
20 次,破損率不得大於40%。
②冷補瀝青混合料馬歇爾試驗方法:稱混合料1180g 在常溫下裝入試模中,雙面各擊實
50 次,連同試模一起以側面豎立方式置110℃烘箱中養生24h,取出後再雙面各擊實25 次,
再連同試模在室溫中豎立放置24h,脫模後在60℃恆溫水槽中養生30min,進行馬歇爾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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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透層、粘層
9.1 透層
9.1.1 瀝青路面各類基層都必須噴灑透層油,瀝青層必須在透層油完全滲透入基層後方可鋪
築。基層上設置下封層時,透層油不宜省略。氣溫低於1O℃或大風、即將降雨時不得噴灑
透層油。
9.1.2 根據基層類型選擇滲透性好的液體瀝青、乳化瀝青、煤瀝青作透層油,噴灑後通過鑽
孔或挖掘確認透層油滲透入基層的深度宜不小於5mm (無機結合料穩定集料基層)~10mm(無
結合料基層),並能與基層聯結成為一體。透層油的質量應符合本規範第4 章的要求。
9.1.3 透層油的粘度通過調節稀釋劑的用量或乳化瀝青的濃度得到適宜的粘度,基質瀝青的
針入度通常宜不小於100。透層用乳化瀝青的蒸發殘留物含量允許根據滲透情況適當調整,
當使用成品乳化瀝青時可通過稀釋得到要求的粘度。透層用液體瀝青的粘度通過調節煤油或
輕柴油等稀釋劑的品種和摻量經試驗確定。
9.1.4 透層油的用量通過試灑確定,不宜超出表9.1.4 要求的範圍。
瀝青路面透層材料的規格和用量表 表9.1.4
液體瀝青 乳化瀝青 煤瀝青
用途
規格 用量(L/m2) 規格 用量(L/m2) 規格 用量(L/m2)
無結合料
粒料基層
AL(M)-1、2 或3
AL(S)-1、2 或3
1.0~2.3
PC-2
PA-2
1.0~2.0
T-1
T-2
1.0~1.5
半剛性基層
AL(M)-1 或2
AL(S)-1 或2
0.6~1.5
PC-2
PA-2
0.7~1.5
T-1
T-2
0.7~1.0
註:表中用量是指包括稀釋劑和水分等在內的液體瀝青、乳化瀝青的總量。乳化瀝青中的殘留物含量以50
%為基準。
9.1.5 用於半剛性基層的透層油宜緊接在基層碾壓成型後表面稍變乾燥、但尚未硬化的情況
下噴灑。
9.1.6 在無結合料粒料基層上灑布透層油時,宜在鋪築瀝青層前1~2 天灑布。
9.1.7 透層油宜採用瀝青灑布車一次噴灑均勻,使用的噴嘴宜根據透層油的種類和粘度選擇
並保證均勻噴灑,瀝青灑布車噴灑不均勻時宜改用手工瀝青灑布機噴灑。灑布應符合本規範
6.2.3 條的要求。
9.1.8 噴灑透層油前應清掃路面,遮擋防護路緣石及人工構造物避免汙染,透層油必須灑布
均勻,有花白遺漏應人工補灑,噴灑過量的立即撒布石屑或砂吸油,必要時作適當碾壓。透
層油灑布後不得在表面形成能被運料車和攤鋪機粘起的油皮,透層油達不到滲透深度要求
時,應更換透層油稠度或品種。
9.1.9 透層油灑布後的養生時間隨透層油的品種和氣候條件由試驗確定,確保液體瀝青中的
稀釋劑全部揮發,乳化瀝青滲透且水分蒸發,然後儘早鋪築瀝青面層,防止工程車輛損壞透
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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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粘層
9.2.1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噴灑粘層油。
9.2.1.1 雙層式或三層式熱拌熱鋪瀝青混合料路面的瀝青層之間。
9.2.1.2 水泥混凝土路面、瀝青穩定碎石基層或舊瀝青路面層上加鋪瀝青層。
9.2.1.3 路緣石、雨水口、檢查井等構造物與新鋪瀝青混合料接觸的側面。
9.2.2 粘層油宜採用快裂或中裂乳化瀝青、改性乳化瀝青,也可採用快、中凝液體石油瀝青,
其規格和質量應符合本規範的要求,所使用的基質瀝青標號宜與主層瀝青混合料相同。
9.2.3 粘層油品種和用量,應根據下臥層的類型通過試灑確定,並符合表9.2.3 的要求。當
粘層油上鋪築薄層大空隙排水路面時,粘層油的用量宜增加到0.6~1.0 L/m2。在瀝青層之
間兼作封層而噴灑的粘層油宜採用改性瀝青或改性乳化瀝青,其用量宜不少於1.0L/m2。
瀝青路面粘層材料的規格和用量表 表9.2.3
液體瀝青 乳化瀝青
下臥層類型
規格 用量(L/m2) 規格 用量(L/m2)
新建瀝青層或
舊瀝青路面
AL(R)-3~AL(R)-6
AL(M)-3~AL(M)-6
0.3~0.5
PC-3
PA-3
0.3~0.6
水泥混凝土
AL(M)-3~AL(M)-6
AL(S)-3~AL(S)-6
0.2~0.4
PC-3
PA-3
0.3~0.5
註:表中用量是指包括稀釋劑和水分等在內的液體瀝青、乳化瀝青的總量。乳化瀝青中的殘留物含量以50
%為基準。
9.2.4 粘層油宜採用瀝青灑布車噴灑,並選擇適宜的噴嘴,灑布速度和噴灑量保持穩定。當
採用機動或手搖的手工瀝青灑布機噴灑時,必須由熟練的技術工人操作,均勻灑布。氣溫低
於l0℃時不得噴灑粘層油,寒冷季節施工不得不噴灑時可以分成兩次噴灑。路面潮溼時不
得噴灑粘層油,用水洗刷後需待表面乾燥後噴灑。
9.2.5 噴灑的粘層油必須成均勻霧狀,在路面全寬度內均勻分布成一薄層,不得有灑花漏
空或成條狀,也不得有堆積。噴灑不足的要補灑,噴灑過量處應予刮除。噴灑粘層油後,嚴
禁運料車外的其他車輛和行人通過。
9.2.6 粘層油宜在當天灑布,待乳化瀝青破乳、水分蒸發完成,或稀釋瀝青中的稀釋劑基本
揮發完成後,緊跟著鋪築瀝青層,確保粘層不受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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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其他瀝青鋪裝工程
10.1 一般規定
10.1.1 在特殊場合鋪築瀝青鋪裝層時,應根據其使用部位及功能要求採取相應的措施。
10.2 行人及非機動車道路
10.2.1 人行道、非機動車道、園林公路、行人廣場等主要供行人、非機動車使用的瀝青層
應平順、舒適、排水良好。
10.2.2 行人道路宜選擇針入度較大的石油瀝青或乳化瀝青,瀝青混合料的瀝青用量宜比車
行道用量增加0.3%左右。
10.2.3 行人道路的表面層應採用細型的細粒式或砂粒式密級配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在無機
動車通行的道路上也可鋪築透水路面。
10.2.4 行人道路設置路緣石、井孔蓋座、消防栓、電桿等公路附屬設施時應預先安裝,噴
灑瀝青或鋪築混合料前應採取措施防止汙染,並避免因壓路機碾壓受到損壞。對使用大型壓
路機有困難的部位,可採用小型振動壓路機、振動夯板、夯錘壓實。
10.3 重型車停車場、公共汽車站
10.3.1 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場、公共汽車站等的瀝青層應滿足較長時間停駐重型車輛及
承受反覆啟動制動水平力的功能要求。瀝青混合料應有較高的抗永久性流動變形的能力。
10.3.2 瀝青混合料宜選擇集料最大粒徑較粗、嵌擠性能好的礦料級配,適當增加4.75mm 以
上的粗集料部分,減少天然砂用量。瀝青結合料宜採用低針入度瀝青或者改性瀝青,瀝青用
量比標準配合比設計用量宜減少0.3%~0.5%左右。
10.3.3 在大面積行人廣場上鋪築瀝青層時,應充分注意平整度、坡度及排水符合設計要求,
施工時宜設置間距不大於5m 方格形樣樁,隨時用3m 直尺檢查,不符要求的及時趁熱整修。
10.4 水泥混凝土橋面的瀝青鋪裝層
10.4.1 大中型水泥混凝土橋橋面鋪築的瀝青鋪裝層,應滿足與混凝土橋面的粘結、防止滲
水、抗滑及有較高抵抗振動變形的能力等功能性要求,並設置有效的橋面排水系統。
10.4.2 鋪裝瀝青層的下臥層必須符合平整、粗糙、整潔的要求,橋面縱橫坡符合要求。
10.4.3 水泥混凝土橋面板表面應作銑刨拉毛處理,清除浮漿,除去過高的突出部位。
10.4.4 鋪設橋面鋪裝必須確保混凝土完全乾燥,嚴禁在潮溼條件下鋪設防水粘結層及攤鋪
瀝青混合料,防止混凝土中的水分在施工或使用過程中遇熱變成水汽使防水粘結層產生鼓
包。
10.4.5 噴灑瀝青或改性瀝青類橋面防水粘結層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10.4.5.1 整個鋪築過程直至鋪設石屑保護層前嚴禁包括行人在內的一切交通。
10.4.5.2 不灑粘層油,直接分2~3 層噴灑或人工塗刷熱瀝青、熱融或溶劑稀釋的改性瀝
青、改性乳化瀝青的防水粘結層,必須均勻一致,且達到要求的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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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3 噴灑防水層粘結後應立即撒布一層潔淨的尺寸為3mm~5mm 的石屑作保護層,並
用6~8t 輕型壓路機以較慢的速度碾壓。
10.4.6 防水卷材防水層的鋪築應符合下列要求:
10.4.6.1 防水卷材應符合相關質量要求,無破洞、不漏水,內部有金屬或聚合物纖維,
表面有均勻的石屑撒布層。鋪築的防水粘結層不得有漏鋪、破漏、脫開、翹起、皺摺等現象。
10.4.6.2 鋪設前應噴灑粘層油和塗刷粘結劑,鋪築時邊加熱邊滾壓,粘結後必須檢查確
認任何部位都不能被人工或鐵鍁撕揭開。
10.4.6.3 鋪設卷材後不得通行任何車輛或堆放雜物,防止卷材汙染。
10.4.6.4 防水卷材防水層不得在攤鋪機或運料車作用下遭到損壞。
10.4.7 橋面鋪裝的復壓宜採用輪胎壓路機或鋼筒式壓路機進行,經試驗或經驗證明不致損
壞橋梁結構時,也可採用振動壓路機碾壓。
10.4.8 瀝青面層所用的瀝青應符合本規範要求,必要時採用改性瀝青。
10.4.9 橋面鋪裝和土石方路基和橋頭搭板上的路面應連接平順,採取措施,預防橋頭跳車。
10.5 鋼橋面鋪裝
10.5.1 鋼橋面鋪裝必須具有以下功能性要求:
10.5.1.1 能與鋼板緊密結合成為整體,變形協調一致。
10.5.1.2 防水性能良好,防止鋼橋面生鏽。
10.5.1.3 具有足夠的耐久性和有較小的溫度敏感性,滿足使用條件下的高溫抗流動變形
能力、低溫抗裂性能、水穩定性、抗疲勞性能、表面抗滑的要求。
10.5.1.4 與鋼板粘結良好,具有足夠的抗水平剪切重複荷載及蠕變變形的能力。
10.5.2 鋼橋面鋪裝結構通常由防鏽層、防水粘結層、瀝青面層等組成。
10.5.3 塗刷防水層前應對鋼板焊縫和吊鉤殘留物仔細平整,徹底除鏽,清掃乾燥。
10.5.4 鋼橋面鋪裝的防水粘結層必須緊跟防鏽層後塗刷,防水粘結層宜採用高粘度的改性
瀝青、環氧瀝青、防水卷材。當採用澆注式瀝青混凝土鋪築橋面鋪裝時,可不設防水粘結層。
10.5.5 鋼橋面鋪裝使用的改性瀝青,宜單獨提出相應的技術要求。瀝青面層可採用聚合物
或天然瀝青改性瀝青混凝土、環氧瀝青混凝土、澆注式瀝青混凝土、SMA 等作合理的組合。
瀝青層的壓實設備和壓實工藝,應通過力學驗算並經試驗驗證,防止鋼橋面主體受損。
10.5.6 鋪設過程中必須保持橋面整潔,不得堆放與施工無關的材料、機械、雜物。
10.5.7 鋼橋面鋪裝宜在無雨少霧季節、乾燥狀態下施工。
10.6 公路隧道瀝青路面
10.6.1 在隧道內鋪築瀝青路面時應充分考慮隧道瀝青路面施工和維修養護工作困難,隧道
內外光線變化顯著,隧道有可能漏水、冒水,隧道防火安全等特點選擇適宜的材料與結構。
10.6.2 對隧道底部的地下水應採取疏導方式,設置完善的排水系統。
10.6.3 施工過程中需確保通風良好,採取防火措施,制訂有切實可行的消防和疏散預案。
10.6.5 各種施工機械應符合隧道淨空的要求,選用寬度較窄的攤鋪機鋪築,運料車應能完
全卸料,具有足夠的行車通道。
10.7 路緣石與攔水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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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 瀝青路面外側邊緣宜設置深度深入基層的縱向滲水溝,並留置橫向的排水孔,滲水
溝可採用多孔水泥混凝土或單粒徑碎石,表面層鋪築瀝青混凝土。
10.7.2 路緣石應有足夠的強度和耐久性、表面平整,與路線線形一致。行車道與中央分隔
帶之間設置埋置式路緣石時,應防止中央分隔帶的雨水進入路面結構層。
10.7.3 瀝青混凝土攔水帶應採用專用設備連續鋪設,其礦料級配宜符合表10.7.3 要求,瀝
青用量宜在正常試驗的基礎上增加0.5%~1.0%,雙面擊實50 次的設計空隙率宜為1%~3
%。基底需灑布用量為0.25~0.5kg/m2 的粘層油。
瀝青混凝土攔水帶礦料級配範圍 表10.7.3
篩孔(mm) 16 13.2 4.75 2.36 0.3 0.075
通過質量百分率(%) 100 85~100 65~80 50~65 18~30 5~15
10.7.4 埋置式路緣石宜在瀝青層施工全部結束後安裝,嚴禁在兩層瀝青層施工間隙中因開
挖、埋設路緣石導致瀝青層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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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施工質量管理與檢查驗收
11.1 一般規定
11.1.1 瀝青路面施工應根據全面質量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對施工
各工序的質量進行檢查評定,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確保施工質量的穩定性。
11.1.2 高速公路、一級公路瀝青路面應加強施工過程質量控制,實行動態質量管理。
11.1.3 本規範規定的技術要求是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和交工驗收的依據。
11.1.4 所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原始記錄、試驗檢測及計算數據、匯總表格,必須如實記錄
和保存。對已經採取措施進行返工和補救的項目,可在原記錄和數據上註明,但不得銷毀。
11.2 施工前的材料與設備檢查
11.2.1 施工前必須檢查各種材料的來源和質量。對經招標程序購進的瀝青、集料等重要材
料,供貨單位必須提交最新檢測的正式試驗報告。從國外進口的材料應提供該批材料的船運
單。對首次使用的集料,應檢查生產單位的生產條件、加工機械、覆蓋層的清理情況。所有
材料都應按規定取樣檢測,經質量認可後方可訂貨。
11.2.2 各種材料都必須在施工前以「批」為單位進行檢查,不符合本規範技術要求的材料
不得進場。對各種礦料是以同一料源、同一次購入並運至生產現場的相同規格材料為一「批」;
對瀝青是指從同一來源、同一次購入且儲入同一瀝青罐的同一規格的瀝青為一「批」。材料
試樣的取樣數量與頻度按現行試驗規程的規定進行。
11.2.3 工程開始前,必須對材料的存放場地、防雨和排水措施進行確認,不符合本規範要
求時材料不得進場。進場的各種材料的來源、品種、質量應與招標及提供的樣品一致,不符
要求的材料嚴禁使用。
11.2.4 使用成品改性瀝青的工程,應要求供應商提供所使用的改性劑型號、基質瀝青的質
量檢測報告。使用現場改性瀝青的工程,應對試生產的改性瀝青進行檢測。質量不合格的不
可使用。
11.2.5 施工前應對瀝青拌和樓、攤鋪機、壓路機等各種施工機械和設備進行調試,對機械
設備的配套情況、技術性能、傳感器計量精度等進行認真檢查、標定,並得到監理的認可。
11.2.6 正式開工前,各種原材料的試驗結果,及據此進行的目標配合比設計和生產配合比
設計結果,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業主及監理提出正式報告,待取得正式認可後,方可使用。
11.3 鋪築試驗路段
11.3.1 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的瀝青路面在施工前應鋪築試驗段。其他等級公路在缺乏施工
經驗或初次使用重大設備時,也應鋪築試驗段。當同一施工單位在材料、機械設備及施工方
法與其他工程完全相同時,也可利用其他工程的結果,不再鋪築新的試驗路段。
11.3.2 試驗段的長度應根據試驗目的確定,通常宜為100~200m,宜選在正線上鋪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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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 熱拌熱鋪瀝青混合料路面試驗段鋪築分試拌及試鋪兩個階段,應包括下列試驗內容:
11.3.3.1 檢驗各種施工機械的類型、數量及組合方式是否匹配。
11.3.3.2 通過試拌確定拌和機的操作工藝,考察計算機列印裝置的可信度。
11.3.3.3 通過試鋪確定透層油的噴灑方式和效果、攤鋪、壓實工藝,確定松鋪係數等。
11.3.3.4 驗證瀝青混合料生產配合比設計,提出生產用的標準配合比和最佳瀝青用量。
11.3.3.5 建立用鑽孔法與核子密度儀無破損檢測路面密度的對比關係。確定壓實度的標
準檢測方法。核子儀等無破損檢測在碾壓成型後熱態測定,取13 個測點的平均值為1 組數
據,一個試驗段的不得少於3 組。鑽孔法在第2 天或第3 天以後測定,鑽孔數不少於12 個。
11.3.3.6 檢測試驗段的滲水係數。
11.3.4 試驗段鋪築應由有關各方共同參加,及時商定有關事項,明確試驗結論。鋪築結束
後,施工單位應就各項試驗內容提出完整的試驗路施工、檢測報告,取得業主或監理的批覆。
11.4 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管理與檢查
11.4.1 瀝青面層施工必須在得到開工令後方可開工。
11.4.2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應隨時對施工質量進行自檢。監理應按規定要求自主地進行
試驗,並對承包商的試驗結果進行認定,如實評定質量,計算合格率。當發現有質量低劣等
異常情況時,應立即追加檢查。施工過程中無論是否已經返工補救,所有數據均必須如實記
錄,不得丟棄。
11.4.3 瀝青混合料生產過程中,必須按表11.4.3 規定的檢查項目與頻度,對各種原材料進
行抽樣試驗,其質量應符合本規範規定的技術要求。每個檢查項目的平行試驗次數或一次試
驗的試樣數必須按相關試驗規程的規定執行,並以平均值評價是否合格。未列入表中的材料
的檢查項目和頻度按材料質量要求確定。
施工過程中材料質量檢查的項目與頻度 表11.4.3
檢查頻度
材料 檢查項目
高速公路、一級公路其他等級公路
試驗規程規定的平
行試驗次數或一次
試驗的試樣數
粗集料
外觀(石料品種、含泥量等)
針片狀顆粒含量
顆粒組成(篩分)
壓碎值
磨光值
洛杉磯磨耗值
含水量
隨時
隨時
隨時
必要時
必要時
必要時
必要時
隨時
隨時
必要時
必要時
必要時
必要時
必要時
-
2~3
2
2
4
2
2
細集料
顆粒組成(篩分)
砂當量
含水量
松方單位重
隨時
必要時
必要時
必要時
必要時
必要時
必要時
必要時
2
2
2
2
礦粉
外觀
<0.075mm 含量
含水量
隨時
必要時
必要時
隨時
必要時
必要時
-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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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瀝
青
針入度
軟化點
延度
含蠟量
每2~3 天1 次
每2~3 天1 次
每2~3 天1 次
必要時
每周l 次
每周l 次
每周l 次
必要時
3
2
3
2~3
改性瀝
青
針入度
軟化點
離析試驗(對成品改性瀝青)
低溫延度
彈性恢復
顯微鏡觀察(對現場改性瀝
青)
每天1 次
每天1 次
每周1 次
必要時
必要時
隨時
每天1 次
每天1 次
每周1 次
必要時
必要時
隨時
3
2
2
3
3
-
乳化瀝
青
蒸發殘留物含量
蒸發殘留物針入度
每2~3 天1 次
每2~3 天1 次
每周1 次
每周1 次
2
2
改性乳
化瀝青
蒸發殘留物含量
蒸發殘留物針入度
蒸發殘留物軟化點
蒸發殘留物的延度
每2~3 天1 次
每2~3 天l 次
每2~3 天1 次
必要時
每周1 次
每周l 次
每周1 次
必要時
2
3
2
3
注①表列內容是在材料進場時已按「批」進行了全面檢查的基礎上,日常施工過程中質量檢查的項目與要
求。
②「隨時」是指需要經常檢查的項目,其檢查頻度可根據材料來源及質量波動情況由業主及監理確定;
「必要時」是指施工各方任何一個部門對其質量發生懷疑,提出需要檢查時,或是根據需要商定的檢查頻
度。
11.4.4 瀝青拌和廠必須按下列步驟對瀝青混合料生產過程進行質量控制,並按表11.4.4 規
定的項目和頻度檢查瀝青混合料產品的質量,如實計算產品的合格率。單點檢驗評價方法應
符合相關試驗規程的試樣平行試驗的要求。
11.4.4.1 從料堆和皮帶運輸機隨時目測各種材料的質量和均勻性,檢查泥塊及超粒徑
碎石,檢查冷料倉有無竄倉。目測混合料拌和是否均勻,有無花白料,油石比是否合理,檢
查集料和混合料的離析情況。
11.4.4.2 檢查控制室拌和機各項參數的設定值、控制屏的顯示值,核對計算機採集和
列印記錄的數據與顯示值是否一致。按附錄G 的方法進行瀝青混合料生產過程的在線監測和
總量檢驗。按附錄F 的方法進行瀝青混合料質量動態管理。
11.4.4.3 檢測瀝青混合料的材料加熱溫度、混合料出廠溫度,取樣抽提、篩分檢測混
合料的礦料級配、油石比。抽提篩分應至少檢查0.075mm、2.36mm、4.75mm、公稱最大粒徑
及中間粒徑等5 個篩孔的通過率。
11.4.4.4 取樣成型試件進行馬歇爾試驗,測定空隙率、穩定度、流值,計算合格率。對
VMA、VFA 指標可只作記錄。同時按附錄E 的方法確定壓實度的標準密度。
註:瀝青混合料的存放時間對體積指標有一定影響,施工質量檢驗的馬歇爾試驗以拌和廠取樣後立即
成型的試件為準,但成型溫度和試件高度必須符合試驗要求。
熱拌瀝青混合料的頻度和質量要求 表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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