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廣東省藥學會 惠州市第三人民醫院 主管藥師 蔡燕輝
我們在生活中,很多人都多多少少會說自己有「強迫症」,比如衣服一定要按顏色長短擺好,食物一定要按周一至周日的分量歸類等等,最明顯的就是《生活大爆炸》中的謝爾頓,生活中各種刻板與規律,而且還是從小開始的~
那麼,這些小小的彆扭就是「強迫症」嗎?天性自由的兒童會得「強迫症」嗎?今天我們來科學討論一下兒童強迫症這個話題。
什麼是兒童強迫症?
其實,強迫症是一種終身患病率較高的精神障礙。兒童青少年是強迫症的高發人群,兒童強迫症患者臨床表現具有年齡特性,如兒童強迫症中強迫檢查發生率高於對稱和清潔,攻擊或傷害的強迫思維發生率比成人高,如對災難性事件的恐懼,或擔心自己或父母死亡或疾病,這與兒童的發展水平和需求相關。
兒童強迫症的強迫思維和行為
兒童強迫症患者的強迫思維和行為也具有年齡特點:
強迫思維:兒童強迫症患者表現出同成人相似的強迫思維。一般情況下,兒童強迫行為和衝動明顯而強迫觀念並不突出。但是,在兒童正常發育階段也會出現一些強迫現象,如不可克制地去碰觸周圍的一些東西,走路遇到路面有裂縫時不自主地跳過去或總重複唱一首歌詞,上床脫衣服時總有拍胸捶腿等習慣性動作,然而其對這些動作沒有痛苦感,也不影響孩子的日常生活,更不會因為不可克制而產生焦慮,並且隨著時間的推移會自然消失,故稱為正常的一過性強迫現象或稱為亞臨床強迫現象。
強迫行為:兒童強迫症患者通常與成人的強迫行為相似,但是,如不讓患者重複這些動作,其會感到焦慮不安,甚至發脾氣。如果讓其反覆進行這些動作,兒童患者並不像成年患者那樣有明顯的內心矛盾和焦慮不安。一般來說,兒童對自己的強迫行為並不感到苦惱和傷心,只不過是刻板地重複這些行為而已。嚴重時會影響到患兒睡眠、社會交往、學習效率、飲食等多個方面。
兒童強迫症有什麼特殊症狀?
在兒童強迫症中,較為特殊的強迫症狀表現為替代性強迫行為和感應性強迫行為。
(1)替代性強迫行為:兒童不但自己有強迫行為,還要求其父母或其他關係密切的親屬來完成他/她的強迫行為。
如反覆地檢查、重複地洗滌等。有些年齡較低兒童自己強迫檢查並不嚴重,而代之讓父母或祖父母強迫地重複他/她想強迫的內容,甚至總盯著或看著別人來完成強迫行為。
(2)感應性強迫行為:有些兒童的強迫行為具有家庭感應性,有些父親或母親和孩子出現同樣的強迫行為。
這些多見於強迫檢查、強迫性儀式動作、強迫性洗滌等,主要見於過度依戀或過度溺愛的親子關係家庭,獨生子較多見。如有些照料者(單親母親或祖母較多見)不能與兒童正常地分離,仍同床、同被。
如何治療兒童強迫症?
該病的治療目標是強迫症狀顯著減輕,社會功能基本恢復,能夠有效地應對壓力和減少復發。
可以使用的治療藥物
FDA批准可以用於治療兒童強迫症藥物:舍曲林(≥6歲)、氟西汀(≥8歲)、氟伏沙明(≥8歲)和氯米帕明(≥10歲)。
CFDA批准的包括:舍曲林(≥6歲)、氟伏沙明(除強迫症外不應用於18歲以下的兒童少年)和氯米帕明(5歲以下兒童無相關資料)。
兒童強迫症的治療原則包括:
(1)建立有效的醫患治療聯盟:強迫症是一種需要藥物和心理協同治療並長期治療的疾病,治療過程包括急性期和維持期治療,對患者治療的依從性要求高。因此要保證治療計劃的實施,建立良好的醫患治療同盟是基礎。
(2)定期隨訪和評估:包括定期的全面精神狀況檢查,強迫症與共病的進展與嚴重度,患者安全性的風險度,疾病對患者功能和生活質量的影響,治療的效應、不良反應及治療依從性,治療環境是否符合目前病情的嚴重程度,患者生存環境中的應激因素尤其是與強迫症狀相關的應激因素,患者的壓力應對方式等。
(3)多種方法綜合治療:藥物治療和心理治療均是強迫症的有效治療方法。根據患者的臨床症狀特點、疾病嚴重程度、是否共患其他精神或軀體疾病及接受相應的治療、既往治療史、心理治療方法的可及性、患者對治療的意願和經濟承受能力以及患者的治療現況等因素,為患者選擇適宜的藥物治療、心理治療或者藥物聯合心理治療的策略。
(4)個體化治療:根據患者的個體情況,如年齡、性別、病程、症狀特徵、既往病史、心理社會因素等,決定製定個體化的治療方案。
(5)多學科聯合制定治療方案:對於共病患者、特殊人群等患者,與其他相關專科醫師一起協調治療方案,提高治療的效果和減少不良反應的發生。
希望這篇文章,可以避免大眾對於兒童強迫症產生不良認知,並且有所了解哦~
審稿專家:廣東省藥學會 惠州市第三人民醫院藥學部主任 袁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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